【公安方案】河北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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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河北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3-05-25 09:35:12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努力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河北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河北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努力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联合制定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15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15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15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15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15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15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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