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事故报告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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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事故报告制度(14篇)

2022-11-18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14篇)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系指公司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事故报告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14篇)

篇一: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系指公司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2、公司设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组长、主管环保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环保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到场指挥和处理。

  3、公司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意识,遇乱不惊,冷静处置。

  4、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作业,关闭发生事故的环节和设备,全力优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果断截断污染源,防止环境污染扩大蔓延。

  5、报告时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小时内必须向辖区内环保部门简要报告污染事件情况,严重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支援和指导,防止环境污染的扩散。8小时内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公司名称、地点、时间、类别、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

  6、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7、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原因,产从中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篇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环境事故预防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

  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规范突发环境事故的信息报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的管理。3定义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4分类与分级

  4.1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4.2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四级:

  4.2.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

  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

  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

  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4.2.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中断的;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4.2.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2.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5管理要求5.1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污染,危害职工健康,致人伤残、死亡或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均称为污染事故。5.2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规定上报,不如实上报的,按隐瞒事故论处。5.3安环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

  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污染事故登记卡。5.4发生污染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安环部进行调查分

  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安环部审核后,向主管副总及上级安环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5.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5.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5.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5.5.3事故的简要经过;5.5.4已经采取的措施;5.5.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6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5.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5.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保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5.9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

  护局。6.0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

  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6事故报告

  6.1报告分类:环保事故分为速报、确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类。6.1.1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6.1.2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区环保局。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6.1.3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6.1.4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6.1.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

篇三: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范文(精选3篇)

  【篇1】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二、工伤事故的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四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重庆乔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月17日【篇2】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下列情形认定: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

  (一)事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二)发生一般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

  (三)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五)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除按法规要求时限报告外,事故单位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股份公司视其情节和影响大小,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问责追究及年度业绩考核扣分处理。

  附件

  事故报告手机短信格式

  股份公司:201X年X月X日X时X分左右,在XX(省市县)境内,由中铁X局XX公司承建的XXX工程X标,在XXX工序施工过程中,因XXX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X人死亡

  (失踪)、X人重伤、X人轻伤。事故已经于事发XX小时(分钟)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现场应急预案已启动,事故单位XXX领导已带队赶往现场;当地安监部门接报后,已于

  X月X日X时由任XX职务XX同志赶往现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此短信文本格式适用于各级安全质量专职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在工作中。附件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单位名称:XXX集团公司附: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附件3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资产损失报告表报告单位:时间:年月日附件4安全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及认定依据表【篇3】环境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制度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工程队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领导、安全质量部,同时要上报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1.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现场处理情况。

  1.4发生火灾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要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报告。

  1.5发生机械设备(含非标设备)事故应向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报告。二、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2.1死亡事故由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派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

  2.2重伤、轻伤事故,经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公司派人员参加。

  2.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提出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2.5事故归档材料1)伤亡事故登记表;

  2)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事故单位

  负责人姓名事故已造成死亡和失踪人数死亡:失踪:事故重伤人数一、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时间: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三、其它情况(事发项目工程概况,事故地点是否影响铁路营业线或繁华闹市区、高速公路、国道、其它重要设施):四、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备注:此表由事故单位施工现场逐级报送至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

篇四: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ThefinaleditionwasrevisedonDecember14th,2020.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事故环境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保护好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除立即处理外,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2、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II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家环境保护部。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给当地群众造成不利影响。

  2、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环境事件单位概况;

  2.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

  3.环境事件的简要经过;4.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和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6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7、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篇五: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2021年环保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___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___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含___万元)以上,使人___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以上(含___万元),___万元以下(不含___万元),人___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___万元(不含___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环境___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___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报告、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公司任何人都有权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___。12、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工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员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3)与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仓库、建筑施工场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员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___小时内死亡的事故。(6)员工在上、下班回家必经最近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出差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2.职业病,员工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1致的疾病。3.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___个工作日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4.重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超过___个工作日,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

  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生产中心会同企管中心、安委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地方劳动部门___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一般事故,造成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a级,造成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人以上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人以上轻伤,或者___万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篇六: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事故制度3篇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范文(精选3篇)

  【篇1】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四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重庆乔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月17日【篇2】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下列情形认定: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一)事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二)发生一般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三)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主要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五)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除按法规要求时限报告外,事故单位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

  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股份公司视其情节和影响大小,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问责追究及年度业绩考核扣分处理。

  附件事故报告手机短信格式股份公司:201X年X月X日X时X分左右,在XX(省市县)境内,由中铁X局XX公司承建的XXX工程X标,在XXX工序施工过程中,因XXX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X人死亡(失踪)、X人重伤、X人轻伤。事故已经于事发XX小时(分钟)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现场应急预案已启动,事故单位XXX领导已带队赶往现场;当地安监部门接报后,已于X月X日X时由任XX职务XX同志赶往现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此短信文本格式适用于各级安全质量专职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在中。附件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单位名称:XXX集团公司附: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附件3安全质量事故资产损失报告表报告单位:时间:年月日附件4安全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及认定依据表【篇3】环境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制度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工程队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领导、安全质量部,同时要上报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

  1.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现场处理情况。1.4发生火灾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要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报告。1.5发生机械设备(含非标设备)事故应向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报告。二、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2.1死亡事故由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派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2.2重伤、轻伤事故,经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公司派人员参加。2.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提出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2.5事故归档材料1)伤亡事故登记表;2)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事故单位负责人姓名

  事故已造成死亡和失踪人数死亡:失踪:事故重伤人数一、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时间: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三、其它情况(事发项目工程概况,事故地点是否影响铁路营业线或繁华闹市区、高速公路、国道、其它重要设施):四、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备注:此表由事故单位施工现场逐级报送至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

篇七: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的含义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又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或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紧急情况的报告及处理制度,这项制度是指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2(污染事故的分类(1)一般性污染事故与突发性污染事件。这里所谓的“一般性”并不是针对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而言的,而是相对于下面所述的“突发性”而言。它是指由于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或操作规定,导致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事实。突发性污染事件是指由于发生污染事件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所导致该单位的生产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使有害物质进入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以及发生社会危害的事实。(2)污染事故的分级。其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其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其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3(我国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的内容1)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

  其一,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事故查清后,还应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其二,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一般或较大事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重大或特大事故,由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其三,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地、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其四,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2)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

  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和人民政府对事故或事件所作出的反应和采取的报告、控制、消除、疏散、自救、调查、处置等一系列措施;其二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事故或事件报告,并查清其性质和危害之后,对违法者可给予行政处罚。污染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一、加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各种诱因。二、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专人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控制污染扩大趋势,将损失控制到最小限度。

  三、认真调查取证,查找事故原因,并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必要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由其做出相应处理。

  四、事故处理完毕后,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减轻事故的危害而规定的法律措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该制度包括两个方面,或者说包含两项不

  尽相同的制度:?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除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外,还必须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环境保护部门的报告制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颁发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按照职权范围,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及时、准确地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什么是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除了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外,还必须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的法律制度。所谓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以及受意外因素的影响,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是防止环境污染或破坏发生以及污染或破坏后果扩大的有效措施。具体表现在:1.有助于可能遭受事故危害的居民及有关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事故真相并采取有效措施;2.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复杂,有些危害后果有一定的潜伏期,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正确判断灾情,及时了解案情,为公证处理环境污染与破坏纠纷准备详实的材料。

  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在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通报和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的制度。实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可以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防止事故扩大;使受到污染威胁的单位和居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避免或减轻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同时为查清事故原因、危害、影响以及为顺利处理污染事故创造条件。

篇八: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一、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是指环境法中规定的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时,事故设施所有人、占用人或事故肇事人依法定程序、方式与期限,向法定级别的环境保护主管当局和其他行政当局呈报环境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范围和已采取的防治或防范对策等项内容的法律制度。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人类生产与生活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恶臭、电磁波辐射、有害光、地面沉降以及有害宇宙射线等污染与公害因子的总称。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共同构成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全部外延对象。各国均以立法明文确定防治对象即污染与公害因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即列举了如下防治对象: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二、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有哪些主要类型有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三、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

  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篇九: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第四条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破坏事故及突发事件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之内将事故情况口头上报事故发生单位以及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有人员夜间或节假日期间上报调度室事故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伤及以下事故在30分钟内将事故详细经过报安全环保部及分管副总倘若出现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应当于小时内上报给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环境不受污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的管理。第三条职责(一)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对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事件与破坏事故进行处理,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二)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负责综合监督和调查。(三)各系统对本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负责调查处理。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破坏事故及突发事件后,事故现场人员要在10分钟之内将事故情况口头上报事故发生单位以及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夜间或节假日期间上报调度室),事故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重伤及以下事故)在30分钟内将事故详细经过报安全环保部及分管副总,倘若

  出现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给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二)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根据原因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并存档。(四)公司总经理接到“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本单位发生任何事故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第六条规定内容(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分为:1、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2、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对环境造成危害。3、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4、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3)人员中毒死亡;(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四)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五)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

  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六)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1、重大或特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类:(1)重大或特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造成负面影响。(2)报告内容: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等初步情况。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类:(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类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2)报告内容:初报可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核与辐射事件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3、公司内部报告程序

  (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当班工长或生产调度报告,并立即报告本车间负责人、分厂负责人。(2)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第一时间)口头或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6.3.3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口头汇报后,首先核实情况,了解事故基本状况后按规定决定是否立即向临沂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后再书面报送事故报告,同时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情况。4、外部报告程序(1)事故快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发生事故的各单位,10分钟内,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电话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对于发生一般、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向市安监局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还应报告省安监局,报出时间在1小时内。(2)书面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一般以上事故报送安全环保部后,安全环保部应书面报送市环境保护局,报出时间最迟不超过24小时。(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质、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报告时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报告部门应立即将纠正情况如实上报。(六)事故救援1、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各级预案。2、一旦事故发生后,公司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相应级别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伤害事故。3、对于抢险、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立即

  赶赴事故现场。在厂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到,在厂外的,要在30分钟内赶到。4、扑救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总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现场监测人员和抢险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5、应急救援队伍日常应该经常训练,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演练,演练要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对所分管的应急救援器材经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七)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必须依据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应充分利用摄影、录像、录音等手段,对事故调查、分析资料。如:现场调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和操作记录、旁证和综合调查材料、报告书和施工方案、检修票据等整理入档,妥善保管。2、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1)轻微污染事故、轻微中毒事故:由分厂厂长(部门经理、辅助车间主任)组织安全、工艺、设备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时报安全环保部。(2)一般污染事故、轻微爆炸事故、轻度中毒事故、重度中毒事故、严重中毒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3)发生较大环境以上环境事故,由按隶属关系的环境保护局、安监局、公安部门、检察院和工会参加,或由其报告到上级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企业组织听从或协助调查组开展工作。(4)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报送书面环境事故报告书。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与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与事故单位应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收集事故现场的原始凭证资料。(2)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设备

  损坏、经济损失等情况。(3)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4)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八)事故处理1、处理事故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首先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连带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2、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故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或发现危险情况而不采取应有措施,以致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扩大事故,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主要责任。3、对于管理上的缺陷,不积极建议整改,对故意破坏生态环境的的行为不去制止,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连带责任。4、对于管理有漏洞、不注重环境保护管理、缺乏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无章可循、放松对职工的环保技术和规程教育、工作环境不遭受污染、跑冒滴漏及时消除,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当追究管理人员的领导责任。第七条相关考核(一)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未按规定上报的,每拖一天扣环保管理5分。各单位负责人未立即(第一时间)口头或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次扣环保管理5-10分.(二)接到事故报警后,相关人员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的,每次扣环保管理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环保管理10-20分。处理事故拖延不积极的,每次扣环保管理5-10分。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降职、撤职或开除处理。(三)未按规定制定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环保管理10-20分。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每少一次扣环保管理5-10分。预案编写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没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演练相关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环保管理5-10分。(四)凡单位内出现环保污染事故,各级管理人员因负连带责任被降职或撤职的,自被降职或撤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得重新任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次扣环保管理10—50分。(五)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考核标准:

  一般环未遂环保事故境污染较大环境事重大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环境事备注

  事故类型

  轻微污与破坏件、较大环境(Ⅱ级)、重大环件(Ⅰ级)、特大染事故、污染与破坏境污染与破坏事环境污染与破坏一般环境事件每人.扣除所有环保管理分,并扣除当月奖金的100%事故故事故

  考核10分/20分/单位次人.次

  次,扣除当月环保奖金的70%2000元/

  扣除所有环保管扣除所有环保管理分,并扣除当理分,并扣除当月奖金100%月奖金100%

  8000元/人.次,

  人.次,5000元/人.给予调离本岗位事故责100元200元/并给予次,并给予调并按人事有关规任人/次人.次调离本离本岗位处定处理。构成犯岗位处理。理。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

  30000元/人.次,并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因《环境保护责

  总经理

  1000元/人.按上一年年收入按上一年年收入次。的30%考核;的50%考核;

  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分管副总经理

  500元/1000元/人.人.次。次。

  10000元/人.次,20000元/人.次,因《环并上交公司安全并上交公司安全境保生产委员会处生产委员会处护责

  理。构成犯罪的理。构成犯罪的任制》上交有关司法部上交有关司法部落实门。门。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因《环10000元/人.次,安全环保部经理2000元/人.次,并上交公司安全500元/1000元/人.上交公司安全生生产委员会处人.次次。产委员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理。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因《环境保3000元/人.次,20000元/人.次,护责生产管理部经理500元/1000元/人.人.次次。并进行降职或撤并进行降职或撤任制》职处理。构成犯职处理。构成犯落实罪的上交有关司罪的上交有关司不到法部门。法部门。位造成的事故。3000元/人.次,20000元/人.次,因《环设备管理部经理500元/1000元/人.人.次次。并给予降职或撤并进行降职或撤境保职处理,构成犯职处理。构成犯护责罪的上交有关司罪的上交有关司任制》法部门法部门。落实

  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因《环单位负责人(分厂、部门、辅助车间)100元200元/1000元//次人.次人.次2000元/人.次,给予警告或降职(≥2按上一年年收入按上一年年收入的30%考核,并给的50%考核,并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因《环3000元/人.次,并进行降按上一年年收入分厂下属车间主任100元500元/2000元//次人.次人.次。职或撤职(≥的30%考核,给予2次/年)处撤职处理;构成按上一年年收入的50%考核,并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800元/人.次,并进行撤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因《环按上一年年收入按上一年年收入境保的30%考核,给予的60%考核,并给护责撤职处理;构成予开除的处分;任制》犯罪的上交有关构成犯罪的上交落实司法部门。有关司法部门不到位造

  予降职或撤职处次/年)处理。理;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上交有关司门。法部门。

  理。构成犯罪犯罪的上交有关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司法部门。

  班组长(项目100元80元/负责/次人)人.次

  1000元/人.次,并进行降职处理。

  成的事故。1000元/人.次,并进行降单位环保员职处理。当年20元/50元/500元/度出现2人次次人.次人.次,的进行撤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1500元/人.次,并进行撤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5000元/人.次,给予撤职或按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因《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因《环500元/1500元/人.人.次,次,30元/60元/次人.次当年度2000元/人.次,10000元/人.次,给予撤职或按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上交有关司法部门。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一)针对在上述各类事故中,单位内出现虚报、瞒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经查实按拖延报告日期每天追加考核环保管理5分/天处理;各种环境污染事故每出现轻伤1人.次以上拖延不报(事故发生后拖延10天及以上的)、漏报、瞒报的,给予相应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车间主任、班组长行政降职或撤职处理;出现瞒报、拖延不报或漏报1人.次重伤及以上事故者给予分厂厂长(部门经理)降职或撤职处理。(二)针对所属区域内的外来单位的环保管理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倘若因各单位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按实际发生额度考核所属区域单位与外来单位3:7比例考核相应所属区域的部门(单位).

  关司法部门。分厂下属车间安全员

  并进行并进行撤职处

  出现2人撤职处理。构理。构成犯罪的次的进成犯罪的上上交有关司法部行撤职交有关司法门。处理。部门。

  第八条记录文件《环境保护事故分析台帐》《环保事故调查表》

篇十: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和程序,畅通报送渠道,明确相关责任,确保中心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指导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主要包括:1.因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因环境事件需要或可能需要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3.因危险废物或废水泄漏,造成厂区向厂外排放污染物,使当地经济、居民生活受到影响;4.其他需要报告的环境事故信息。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应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报送内容包括:第五条(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第六条(二)事件的起因、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三)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1-

  (四)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

  (五)与事件相关的专业技术基础资料;(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服务中心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各部门负责人或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调度室,同时通报相关部门。现场处置时间较长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成立现场处置信息组报送信息,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形成现场信息直报制度。特别重大、情况特别紧急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的车间等基层单位可直接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与稽查部,同时上报中心领导。第六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送。初报信息必须在环境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应及时续报相关信息。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及时报告处理结果。第七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立即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必须注明负责人及联络方式。

  -2-

  第八条中心安全监督质量检验部经授权负责以中心名义向集团公司、当地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报送信息。安全监督质量检验部负责起草初稿。中心领导签发后上报。

  第九条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接收、传递、处理、报送、跟踪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谎报、瞒报的,作为事件调查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紧急汇报联系电话:1、中心调度室:029—343082002、安全监督质量检验部:029—34308219第十一条信息报告流程图

  -3-

  行政主管部门

  中心领导

  安检部经

  分管领导

  调度室

  车间负责人第一发现人

  -4-

篇十一: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P>  梅品文草

  《环保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

  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

  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

  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人群发生中

  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

  精品文草

  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

  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

  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

  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己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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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而报告,重

  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

  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报告、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而报告。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

  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

  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公司任何人都有权向环境

  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22、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

  精品文草

  事、司法部门处理。第二篇: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及

  精品文章

  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如时报告、统计、调查和事故处理,

  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木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工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

  故,包括:

  (1)员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

  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仓库、

  建筑施工场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员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

  事故。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事故。(6)员工在上、下班回家必经最近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

  出差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2.职业病,员工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精品文草

  导

  1致的疾病。3.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够不

  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超过105个工作日,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

  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生产中心会同企管中心、安委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3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2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

  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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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29.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2)、政府处罚或通报的环境污

  染事故;(2)、环境污染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3)、[V、V137)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0."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

  放过,员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轻伤事故,在[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做好事故档

  案登记。

  3.重伤事故,必须1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及主管领导。

  做好事故档案登记。

  4.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及公司主

  管领导。

  5.环保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及公司主管领

  导。

  6.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精品文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4)报告人姓名、电话。

  37.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至公司生产中心及主管领导。8.员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

  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9.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日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

  2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分公司领导和

  现场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环境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安全主管组织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工会、企管中心组成事故

  调查组,分公司主管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监、公安、

  精品文草

  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由生产中心、安委会成立调查组进

  行调查;交通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

  4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企管

  中心和事故发生的分公司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环保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进行调查。7.发生未遂事件,由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而地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负责保护

  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10.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

  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四、事故的处理

  2.轻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由分公司负责处理。

  精品文草

  2.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经分公司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公司直属部门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负责处理。

  5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

  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根据事故报告进行研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按事故责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委会。

  4.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应急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准备

  和响应进行救援。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分公司领导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

  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环保事故,分公司领导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对

  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7.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

  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8.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

  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9.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

  精品文草

  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和

  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汎刑

  事责任。

  2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员

  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6并办理相关手续。

  21.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

  员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2.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

  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13.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4.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员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

  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15.公司在册员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部门领导)证明,班

  长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不准假报工伤事故。

  和和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

  202x年3月3日

  精品文草

  第三篇: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2.报告程序。一般差错当事人当天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三个工作

  日内向护理部报告;严重差错及事故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或科主任、护理部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护理部及时主管护理院长报告。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时,患者用过的药品、血液、器械、标木、检

  验报告、病例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销毁、涂改、弃掉,以备鉴定。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时组织讨论,从中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并确定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登记表交护理部;护理部每月组织科护士长进行讨论一次,并把定性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科室,科室一周内再将登记表返回护理部。

  4.各科室(病区)设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发生差错、事故的

  原因、经过、后果、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5.患者有投诉并要求经济赔偿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纳入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6.按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试行),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处理,

  做到护理部、科室有分析、结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反馈。

  7.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个人,如不按要求报告,有意隐

  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木医院有关管理办法处理。第四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目的

  精品文草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六枝至只能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部管段内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三、职责

  2、项目部技安科是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

  2、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的控制管理,并对

  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各工区负责本管段的事故管理。

  四、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

  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

  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o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

  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己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精品文草

  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

  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此外,项目部向公司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报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

  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五、事故现场处路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抢救,

  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抢

  救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六、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

  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事故处理

  2、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

  领导。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重伤、死亡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发

  生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按时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报告地方劳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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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总工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3、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件

  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出详细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需经过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对事故应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

  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5、要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6、出具《调查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时间、责

  任者、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停工/停产等)、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责任部门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等。

  7、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

  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8、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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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

  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路。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

  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卬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第五篇: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目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

  度..............................................1

  一、

  安全

  事

  故

  报告

  制

  度................................................1

  二、

  事故

  现

  场

  处置

  制

  度................................................1

  三、

  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

  度..........................................1

  四、

  伤亡事故的处理制

  度..............................................2

  五、

  精品文草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

  度...................................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

  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

  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

  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3)重伤和死

  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

  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

  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

  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

  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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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

  与下

  1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木人负全部或主要

  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

  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4)重大伤亡事

  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

  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总则

  (1)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

  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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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3)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

  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1)组织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

  目2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2)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

  现场抢救组成员。

  (3)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

  医疗救治组成员。

  (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

  后勤服务组成员。

  (5)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应

  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

  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

  19、2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

  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

  时求援组长。(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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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

  尽快送医疗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

  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

  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3(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4)通讯器材:电

  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

  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4、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2)初

  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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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

  接替为止。

  (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

  施。

  5、应急知识培训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0培训内

  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

  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

  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H:(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

  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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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

  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

  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

  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

  4小时内到达现场。(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

  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

  理。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P>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范文(精选3篇)

  【篇1】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二、工伤事故的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工程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2、工程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平安的副经理组织平安、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答复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四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平安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重庆乔济集团2022年1月17日【篇2】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平安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工程负责人报告;工程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以下情形认定: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成心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

  (一)事故单位和工程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二)发生一般事故,工程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

  (三)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四)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各级安质部门负责人在履行事故上报程序中,应在依法依规履行事故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和格式标准的短信方式尽快上报事故简要情况(短信格式见附件1);安质部门要按照股份公司内部快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以生产平安事故快报表格式(书面报告见附件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建单位、标段、协作队伍及相关平安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号,单位工程名称、事故里程、结构形式、支撑体系、隧道断面、设备型号、墩身截面和高度、梁型和粱重、事发作业环节、高处坠落位置与高度等,其他工况均应细致清晰描述;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告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时间等),连同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逐级上报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五)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除按法规要求时限报告外,事故单位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股份公司视其情节和影响大小,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问责追究及年度业绩考核扣分处理。

  附件

  事故报告短信格式股份公司:201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左右,在某某(省市县)境内,由中铁某局某某公司承建的某某某工程某标,在某某某工序施工过程中,因某某某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某人死亡(失踪)、某人重伤、某人轻伤。事故已经于事发某某小时(分钟)内,报告当地平安生产监管部门。现场应急预案已启动,事故单位某某某领导已带队赶往现场;当地安监部门接报后,已于某月某日某时由任某某职务某某同志赶往现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此短信文本格式适用于各级平安质量专职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在工作中。

  附件2中国中铁股份生产平安事故快报单位名称:某某某集团公司

  附: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附件3

  平安质量责任事故资产损失报告表

  报告单位:时间:年月日附件4

  平安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及认定依据表【篇3】环境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制度1.1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工程队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上报工程部领导、平安质量部,同时要上报事故发生地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1.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现场处理情况。1.3用、电传的方式逐级上报的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名称、伤亡者或失踪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事故简要经过及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分析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控制及事故上报情况。1.4发生火灾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要向工程部平安质量部门报告。1.5发生机械设备〔含非标设备〕事故应向工程部机械设备管理部、平安质量部报告。二、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2.1死亡事故由所在地政府或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派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

  2.2重伤、轻伤事故,经所在地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工程经理部第一分部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公司派人员参加。

  2.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提出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2.5事故归档材料1〕伤亡事故登记表;2〕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生产平安事故快报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事故单位负责人姓名事故已造成死亡和失踪人数死亡:

  失踪:事故重伤人数一、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初步估计的直

  接经济损失、报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时间: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其它情况〔事发工程工程概况,事故地点是否影响铁路营业线或繁华闹市区、高速公路、国道、其它重要设施〕:四、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

  备注:此表由事故单位施工现场逐级报送至集团公司平安质量部。

篇十三: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P>  环保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

  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

  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报告、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公司任何人都有权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12、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篇十四: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P>  精品文章

  《环保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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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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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报告、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公司任何人都有权向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12、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第二篇: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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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如时报告、统计、调查和事故

  处理,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工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员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3)与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仓库、建筑施工场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员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事故。(6)员工在上、下班回家必经最近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出差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2.职业病,员工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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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致的疾病。3.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4.重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超过105个工作日,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生产中心会同企管中心、安委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5.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1)、一般事故a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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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1)、政府处罚或通报的环境污染事故;(2)、环境污染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3)、Ⅳ、Ⅴ(铯137)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0.“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员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2.轻伤事故,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做好事故档案登记。3.重伤事故,必须1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及主管领导。做好事故档案登记。4.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及公司主管领导。5.环保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及公司主管领导。6.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4)报告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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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至公司生产中心及主管领导。8.员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9.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日报至公司安全生产中心。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分公司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环境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1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事故的调查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安全主管组织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3.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工会、企管中心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主管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由生产中心、安委会成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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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进行调查;交通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4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生产中心、安委会、

  企管中心和事故发生的分公司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6.环保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进行调查。7.发生未遂事件,由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

  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10.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分公司负责处理。2.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分公司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经公司领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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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公司直属部门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负责处理。

  5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公司安全生产中心根据事故报告进行研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按事故责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委会。

  4.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应急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准备和响应进行救援。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分公司领导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环保事故,分公司领导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7.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8.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9.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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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记过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员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6并办理相关手续。11.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12.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13.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14.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员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15.公司在册员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部门领导)证明,班长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不准假报工伤事故。****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202x年3月3日第三篇: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报告程序。一般差错当事人当天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护理部报告;严重差错及事故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或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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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护理部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护理部及时主管护理院长报告。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时,患者用过的药品、血液、器械、标本、检验报告、病例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销毁、涂改、弃掉,以备鉴定。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时组织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确定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登记表交护理部;护理部每月组织科护士长进行讨论一次,并把定性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科室,科室一周内再将登记表返回护理部。

  4.各科室(病区)设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5.患者有投诉并要求经济赔偿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纳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6.按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试行),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护理部、科室有分析、结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反馈。

  7.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个人,如不按要求报告,有意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本医院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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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六枝至只能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部管段内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三、职责1、项目部技安科是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2、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的控制管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3、各工区负责本管段的事故管理。四、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此外,项目部向公司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报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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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五、事故现场处臵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

  抢救,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抢救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六、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七、事故处理1、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重伤、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发生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按时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报告地方劳动、公安、检察院、总工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3、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出详细记录。在消除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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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需经过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对事故应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5、要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6、出具《调查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时间、责任者、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停工/停产等)、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责任部门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等。

  7、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8、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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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五篇: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目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2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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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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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行。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1、总则(1)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3)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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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急组织1)组织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2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2)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3)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5)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1)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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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

  作,保护现场。3、救援器材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3(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3)照明

  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4、现场急救步骤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2)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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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5、应急知识培训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

  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7、事故报告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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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

  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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