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制度】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食品生产企业日常
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广东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根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食品企业划分为四个监督管理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食品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对A级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B级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其中现场检查至少1次),对C级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其中现场检查至少2次),对D级企业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条 实施检查
(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并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负责。进入企业现场后,必须出示相关证件。
(二)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记录文件、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详见“附件”)。
第四条 检查重点内容
(一)查生产资格,看食品生产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生产。
(二)检查索票索证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购进记录和供应商资质,查看供应商档案建立情况,看其资质是否有效。
(三)查阅厂区内环境卫生清洁消毒记录、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四)现场查看更衣、洗手、消毒等卫生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现场查看操作人员的工作服、鞋、帽是否符合相应生产区的卫生及管理要求。
(五)查看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室及相应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是否与所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随机抽取2-3份产品,检查是否有对应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记录是否真实,有否篡改。
(六)查产品留样记录。现场查看是否有专设的留样室和留样记录;是否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标识明确;留样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七)随机抽取2-3份产品,检查食品的外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产品标准中对食品标签的要求。
(八)查看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情况。
第五条 处置措施
(一)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监督企业当场整改并记录在核查表内。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人员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二)对现场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三)将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材料、企业整改材料及跟踪检查材料,归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