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肥西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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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肥西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2023-05-22 17:15:14 来源:网友投稿

肥西县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肥西县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肥西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肥西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肥西县20152016 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

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肥西县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扎实做好我县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和《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皖水农函〔201536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农田水利建设暨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以省定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末级渠系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2015年度目标任务是: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1座,扩挖塘坝1520口(其中:蓄水510万方102口、1-5万方603口、0.51万方422口、0.5万方以下393口),整治河沟95条(其中:流域面积1050km2河沟15条、110km2河沟80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5000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16座,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24万亩,末级渠系改造12.6万亩。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肥政〔2014103号)精神,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20153月全面完成柿树岗乡“权属登记”和“两证一书”发放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择高店、山南、铭传、丰乐等4个乡镇开展“两证一书”发放试点工作,同时在其它乡镇探索“一证一书”(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管理维护责任书)发证试点工作;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所有乡镇“两证一书”发放工作。二是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3113号)要求,在继续巩固做好芮店等8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成区管护试点的同时,新增丰乐新华等7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区开展管护试点扩面,使试点片达到15个,管护面积扩大到23.5万亩;同时,利用县利民防汛抗旱有限责任公司其技术优势,加强对小型泵站的专业化管护,使全县已技改的小型集体泵站能得到定期检修维护。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对近年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落实管护组织和管护责任,全县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覆盖率要达到100%。三是探索和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按“四区覆盖”的模式,将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划分成四大块,即:水管单位管理的国有水利工程区,使用财政类资金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成区,通过土地流转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生产活动的经营区,农民自主承包经营的农耕区。制定相应措施,分类进行管护,逐步形成一套高效有序、制度化运行的管护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全覆盖。

二、主要建设项目

(一)县级重点项目工程

县、乡按11比例筹集资金,对淤塞严重、影响蓄水抗旱的小型水库及重点灌溉渠道进行清淤扩容和硬化配套,2015计划对洁白荡、曹大堰两座水库进行清淤增容;对跨乡镇且灌溉面积较大的界河支渠、中派电灌渠进行硬化配套。4处县级重点工程共需经费86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经费从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内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430万元,其余430万元由受益乡镇按灌区受益面积筹集。工程所在乡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1.洁白荡水库清淤增容工程。计划清淤土方12万方,增加蓄水12万方,投资13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65万元,其余部分由丰乐镇自筹解决,工程由丰乐镇负责组织实施。

2.曹大堰水库清淤增容工程。计划清淤土方10万方,增加库容10万方,投资12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60万元,其余部分由铭传乡自筹解决,工程由铭传乡负责组织实施。

3.界河支渠硬化及配套工程。长度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清淤整治硬化、渠系配套建筑物改造重建等,投资33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165万元,柿树岗乡、山南镇共同筹集165万元,工程由柿树岗乡负责组织实施,山南镇协助做好环境协调工作。

4.中派电灌渠硬化及配套工程。长度2.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清淤整治硬化、渠系配套建筑物维修改造等,投资28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140万元,严店乡、上派镇共同筹集140万元,工程由严店乡负责组织实施,上派镇协调做好环境协调工作。

(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县需完成的省定民生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主要为省、市、县财政设立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整合农业开发、土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等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各占50%,其中,涉水项目整合资金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由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协调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全年民生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年底统一进行民生工程考核,县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汇总上报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由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承担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有: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墩塘、凤凰、周大冲等11座小(二)水库除险加固。

2.当家塘坝清淤扩挖。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淠史杭灌区尾水乡镇,重点实施当家塘清淤扩挖工程。计划清淤扩挖塘坝761口,其中:蓄水量510万方51口、35万方120口、13万方182口、0.51万方211口、0.5万方以下197口。

3.河沟清淤整治。岗区突出灌溉渠道的清淤综合治理,沿河湖圩区主要抓好内圩撇洪沟清淤加固及圩内排洪沟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完成8条流域面积1050km240条流域面积110km2的河沟渠道清淤整治。

4.乡村泵站技改。继续对乡村单站装机300千瓦以下小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主要是对老化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新,对破旧的泵房进行维修加固,计划完成技改5000千瓦。

5.中小灌区改造。完成山南磨墩电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对淤积的沟渠段进行清淤整治,对渗漏、坍塌严重的沟渠进行衬砌护砌,结合灌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完善放水涵闸等配套建设物。

6.小型水闸新建加固。完成官亭、山南、严店等乡镇6座小型水闸的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

7.末级渠系改造。结合农村河沟清淤整治,完成高店、铭传、山南、丰乐、严店等乡镇20条末级渠系改造,主要对支渠以下的斗、农、毛渠等排灌渠系进行疏浚硬化,对建筑物进行配套和维修等。

三、资金筹措管理

1.由专项资金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市、县三级财政设立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小水库除险加固的资金筹措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县级重点工程资金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文件规定筹集。

2.由涉水项目单位整合资金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由县财政局根据省市对民生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的有关规定筹集。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所需资金从县级预算内“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维修养护经费”和省、市管护试点补助经费及涉水项目整合资金工程维护经费中安排解决。

四、工程建设管理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要制定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对于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主体申报、竞争立项,落实责任、先干后补,考核验收、兑现奖惩”的办法完善操作程序,支持其自主建设。要加强对自建项目的管理,根据各自工程建设性质、单位工程造价等不同情况,制定出包括施工队伍选择、质量控制等在内的自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县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的调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资金使用安全。要建立民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公示监督制度,各乡镇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村(社区)应设立公示栏,将拟建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所在村组、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施工期限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邀请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对县级重点工程中派电灌渠、界河支渠硬化工程,水务管理单位要安排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管理;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县机电排灌站要安排人员做好技术服务,指导主要机电设备的选配和安装。

五、工程建设标准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肥西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导则的通知》(肥农水指〔20152号)要求,提高建设标准的塘坝扩挖要根据地形地貌合理布局、选址,统筹考虑上游来水情况与下游受益范围,塘埂高度与断面、进出水口位置与规格要合理。其中有防洪要求的山塘要设置溢洪道;兼顾群众生活用水的塘坝要有亲水平台,设置警示标志,同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塘边适当绿化和采取生态护坡。河沟清淤要以大沟为单元进行系统整治,避免出现“断头沟、虚线沟”和建后堵坝等情况;边坡、沟宽、堤岸要满足安全稳定和排水要求,桥涵闸等配套建筑物布局要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有关规范,并注重生态护坡。

六、工作要求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任务重,特别是列入省级民生工程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政策性强,实施标准高,各乡镇、县政府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保证质量,全面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作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县发改委、农委、水务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要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建设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实行补助。县政府对由专项资金承担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和管护试点工作进行补助。其中,塘坝清淤扩挖的补助标准为:塘容510万方的8万元/口,35万方的6万元/口,13万立方的3万元/口,0.51万方的2万元/口,0.5万方以下的由乡镇自筹资金建设;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按照3000/千瓦给予补助;河沟渠道清淤整治工程,对流域面积1050km2的河沟渠道连续治理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按30万元/条,流域面积在110km2的河沟渠道连续治理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按15万元/条;小型水闸除险加固(重建)工程,拆除重建小(一)型水闸60万元/座、小(一)型水闸加固20万元/座、小(二)型水闸加固10万元/座;中小灌区(15万亩)改造工程360万元/个。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创新试点片,管护经费按10/亩定额配给,按2-5/亩考核配给;对由县乡村泵站检修维护专业服务队提供小型泵站定期检修维护服务的,根据各乡镇已技改泵站的数量核定,分别按12万元/乡镇进行补助(详见附件说明)。

(三)全力推进。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年底前完成70%建设任务,2016年汛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其它项目年底前完成90%建设任务,20162月全面完成。

(四)考核验收。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目标办要加大对民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建前、建中、建后的检查督查。县政府继续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作为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农村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2月底,县政府将对小型水利工程改造

提升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并开展“派河杯”评比活动。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按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补助经费,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县政府年度相关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宣传。认真总结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和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亮点和工程效益,形成齐心协力抓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专题宣传活动,促进小型水利工程保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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