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广宁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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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广宁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文完整)

2023-05-22 11:45:12 来源:网友投稿

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广宁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广宁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文完整)


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肇庆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肇府办〔20142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多年来,我县坚持把特殊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大力推进特教事业发展不仅是加快我县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更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参与社会权利、增加残疾家庭福祉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基本情况

我县有特殊教育学校一所,开设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45所,设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学校2所。截止2014年底,全县有适龄“三残”儿童少年 153人,已入学140人,入学率达91.5%。由于我县地处山区,特殊教育整体发展不够均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有待补充。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县特殊教育质量,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到2016年全县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力争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1、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各类教育的比例。构建起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保证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到2016年,我县辖区内“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97%以上,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

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对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对我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标准化建设,配备完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及功能场室,扩大办学规模,逐步把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办成九年一贯制学校。

3、加强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对我县人口4万以上的南街镇、江屯镇和宾亨镇的中心小学,按省定标准装备和配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适合其特殊需要的个别化教育场所,开展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升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对所在片区其他随班就读学校的辐射和服务功能。

4、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新的教育观念,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促进融合教育。及时补充师资,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建立起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努力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1、大力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具体办法,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随班就读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与康复训练提供资源与场地,加强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对教师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教学管理,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2、不断提高特殊学校的招生能力。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562011) ,对我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标准化建设,配备完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功能场室,改善和满足在校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 增加招生类别,尽量满足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

3、认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整合教育、残联、社区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安排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社区教育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二)积极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

1、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县城和乡镇选定一批具备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园)学习,并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教育、民政、卫生和残联等部门相互协作,积极探索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途径。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治、早康复、早教育。

2、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面向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努力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1、逐渐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按省市统一布署,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逐渐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2、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要求,按时足额拨付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3、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地方实际为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伙食费补助。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省、市、县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助学政策。

(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按需配备教师。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实际需要,及时补充所需教师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 (粤机编办〔2008109号)的要求,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普通学校配足配齐教职员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加大特教师资的培养力度。坚持“以县为主、集中培训”的原则,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到肇庆市启聪学校等市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学习,同时对全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及普通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实行全员培训。

3、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政策和特殊教育津贴政策,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津贴标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特殊教育津贴按月随工资一并发放,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教职工,退休后继续按照本人退休前标准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五)深化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

1、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实施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在特殊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中,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鼓励学校结合地方实际,开发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的校本课程,探索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融合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大力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2、促进融合教育。主动争取特殊教育学校为普通学校提供特殊教育指导服务,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支持帮助。推动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定期交流,建立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教师交流、学生流动),推进全纳教育,促进普特融合。

3、加强教学指导。县特殊学校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指导,推动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具有特教资质的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指导。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县教育局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和专家、教师、家长代表参与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机制。县教育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力度。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县卫计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县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生活学习无障碍环境改造等工作。

3、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助残的传统美德,引导更多人关心和关注残疾人事业,推动特殊教育加快发展,为残疾学生无障碍地全面融入社会创造更好条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和举办特殊教育机构,鼓励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残疾人教育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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