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法】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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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法】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

2023-05-21 09:35:10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提高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考核办法。一、组织领导和职责考核小组由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办法】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应急办法】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


湖州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提高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考核小组由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市应急办副主任、市综合应急救援(消防)支队参谋长为副组长,市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组成,负责联动工作检查考核,以及对考核办法完善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方法

考核对象为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联动单位,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情况在联动有关会上通报。考核部门下属有多家处警单位的,以合计平均分纳入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100分)

(一)制度建设(20分)

1.未建立以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或工作班子、未明确联络员的,每项扣5分;

2.分管联动工作领导、联络员因工作调动或人事调整未及时向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报备的,每次扣4分;

3.未建立本单位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的,扣3分。

4.未建立受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责任制和承诺制,扣3分。

5.未建立应急联动工作台帐,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80分)

1.确保接收指令渠道畅通,通讯不畅的,每次扣5分;

2.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处警现场开展联动工作,每次扣5分;

3.不按规定及时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联动处置情况的,每次扣5分;

4.有推诿、扯皮或不服从指令的,每次扣5分;

5.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0分;

6.未及时参加或不按会议要求参加联动活动和相关会议的,每次分别扣5分;

7.未按规定报送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信息的,每次扣5分。

8.因工作不到位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每次扣5分;

9.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

10.被市委办、市府办、市纠风办或其他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

11.其他不按应急联动工作职责执行的,每次扣5分。

(三)其他

1.全年应急联动工作处警总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2.在联动会议上作专题介绍、转发专题简报或成功处置典型案例被联动通报采用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3.成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复杂警情、社会联动工作经验被市领导批示肯定或被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表扬的,视情加2-1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终对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考核成绩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评先奖优的依据,纳入平安、综治和机关效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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