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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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整版】

2023-05-19 20:05:11 来源:网友投稿

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汕头市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整版】


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关于

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原则,落实“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理念,依托区三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逐步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实现一门式政府服务

1.加强和优化实体大厅建设,其中,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设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分中心。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按“社会民生类”、“注册登记类”、“公安专项类”、“经营许可类”、“工程建设类”五个主题分类设置的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门服务”、“一窗通办”、“多证联办”,打破部门界限,变多头受理为一站受理,变政府部门“专科”服务方式为“全科”服务方式。各综合服务窗口不分行业、部门、法人或自然人,对纳入的主题服务事项提供统一的接件受理、收费发证、办件流转和跟踪等通办服务,各部门不再单独对外提供相应的服务。

2.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部门在后台开展。各部门可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原则上,对如办证等的部分办事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充分授权给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出具审批结果。

3.实行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服务职能相分离的审管分离模式,职能部门涉及审批服务事项较多的,成立专门的审批股,对审批股“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后台;职能部门涉及审批服务事项较少的,可在一般业务股室加挂审批股牌子,股室人员可留在各单位开展工作。职能部门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行政权力的清单式、链条式管理,加强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形成针对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的双监督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4.衔接网上大厅专栏划分,在实体办事大厅按主题划分专栏,设置综合资讯服务窗口,给群众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务指引。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区内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更方便优质的政务服务。

(二)实现一网式政府服务

1.区、街道、社区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区级要逐步过渡到以一网式服务为主。一是要在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审批系统及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建设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并设定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时限提醒功能,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二是要强化电子监察功能,推动所有审批事项全流程均在行政审批系统联动运行,加大监察部门的网上实时在线监察与督查督办。三是要积极探索将部门审批系统整合到行政审批系统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行一个系统办理审批。四是要在网上办事大厅框架下继续探索,在网上办事方面提供一门式、一站式特色服务,包括提供更简便的填表、资料递交方式等,提供PC端、手机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设置综合咨询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全程在线咨询,实现“办事一张网”、“网上背对背”全覆盖。

2.根据省市的统一布置,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办事导航功能拓展和界面创新等有关工作,按主题清晰、索引直观的要求划分专栏,将同类或相关的办理事项横向整合集中,提供去层级化、去部门化的主题式网上办事服务模式,重新梳理和简化申请材料,推进共享,逐步将以实体大厅“一门式”办事为主转向以网上办事大厅“一网式”办事为主,实行“一网通办”。

3.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善事项分类和标识,明确区分已进驻和未进驻的事项状态,实行不同的办事流程。以事项办理为目标导向,在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整合优化法人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模式。

(三)推动政府服务标准化

1.推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重新梳理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严格按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

2.制订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尤其是对申请材料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不再保留类似条款,具体清晰罗列申请材料的名称、样式、数量等,形成材料清单。在受理环节要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对模糊条款进行明晰量化,明确批准或不批准的标准和依据,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3.以简化法人和自然人办事手续为重点,坚决去除各类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梳理部门颁发的证照,逐步实现办事部门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获取各部门颁发的证照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4.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优化重组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编制审批运作流程图,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流转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按照审批时限“三四三”要求(即时办结的占30%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占40%,剩余的30%的事项比法定时限提速一半),明确进驻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取实现进驻事项达到“五三二”(即时办结的占50%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占30%,剩余的20%的事项比法定时限提速一半)的办事时限提速要求。

5学习借鉴佛山市关于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成功经验,依托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区、街道、社区在事项、要素、流程、形象、服务等方面业务标准,真正实现一窗通办,形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应用的通用模式。

(四)推动服务融合与拓展

1.按照一门在窗口、服务在网上的理念,以实体加虚拟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紧密结合,逐步构建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结合统一、无缝衔接的政府服务模式,将全区所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最大限度地实现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2.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优化拓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功能,加快与一网式办事大厅申办系统及信息共享平台无缝对接,并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基层公共服务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集中办理,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

(五)构筑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

1.按省市的部署,在市统筹建设市(区县)统一管理、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2.按省市的部署,在市统筹建设市(区县)统一网上申办受理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来回跑”的传统办理模式为“部门协同办”的信息服务模式。

3.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拓展区级电子证照库功能。深化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推进以身份证号作为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证照、材料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办事的一号申办,实现历史办事数据循环利用,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六)推进法人办事流程再造

1.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上建立以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许可和工程建设等三个主题分类为主的法人一门式网上办事栏目,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再造,压缩调整非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要求。

2.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式,设立投资项目联审办公室,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区内土地来源合法、清晰,施工设计、规划、报建等一切手续资料规范齐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纳入建设工程联合审图、竣工联合验收范围。最大限度的节省人力物力,减轻企业成本。

(七)强化政府服务效能监督

1.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全区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以提高人民满意度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衡量标准,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结合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引入第三方测评,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考评工作,将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畴,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2.按省市的部署,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扯皮推诿现象。对擅自增加、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实施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并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加紧办理;对超时仍未办理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

3.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 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群众监督。

4.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67月上旬)

1.召开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参与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

2.制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区编办)

(二)第二阶段(20167月上旬)

1.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并向社会公开。结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推动各部门梳理、规范和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

2.在前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同时推进区、街道、社区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制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推进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再造,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式。(牵头单位:区发展规划局;配合单位:区电子政务办、投资领域审批事项相关单位)

4.出台《关于优化区直单位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工作的意见》,涉及审批服务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成立专门的行政审批股,将行政审批股“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后台;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较少的,可在一般业务股室加挂审批股牌子,股室人员在各单位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

5.出台《濠江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窗口人员队伍和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企投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

6.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规范,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现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区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的对接及调试工作。(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三)第三阶段(201610月底)

1.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我区实际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要求,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服务基本要素标准、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审批服务裁量标准。(牵头单位:区编办、区工商局(质监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

2.抓好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工商局(质监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

3.推动区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要素标准、流程标准、服务标准及裁量基准等嵌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呈现面向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呈现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实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工商局)

4.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区编办)

5.推动区三级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开展与区直相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对接,打通区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各子系统,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6.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培训,包括业务标准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岗前培训等。(牵头单位:区企投中心;参与单位:各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职能部门)

7.完成区级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四)第四阶段(201611月底)

1.基本完成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通用模式,视省市的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牵头单位:区编办、区工商局(质监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按省市的部署,制订《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区级互通共享政务大数据库工作方案》。在市统筹下建设市(区县)统一管理,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网上申办受理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的基础上,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大数据库。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和法人证照目录,拓展电子证照库功能,统筹构建群众、法人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编办、区工商局(质监局)、区新闻信息中心)

3.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和征信系统,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包括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公共数据库。依托该信息数据库在执法领域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形成针对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的双监督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局、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

4.制订《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监察优化方案》,优化健全效能监察制度,实行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的效能监察,对咨询办理、事项审批、投诉处理等环节进行时限监察、回复质量监察,对违规办理行为按规定实施问责。(牵头单位:区效能办;配合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5.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度。(牵头单位:区效能办;配合单位:区督查室、区法制局、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改革工作进行整体设计,专题研究、协调和督促改革推进。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我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模式改革领导小组内部运作,协调区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街道,履行一门式一网式的改革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机制。各部门要做好与市信息系统的融合和对接,要拓展完善网上网下一体化的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进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改造,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加大“人、财、物”投入,保障和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建设经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领导小组框架下,区编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梳理,会同其他成员单位起草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区电子政务办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推动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区发展规划局负责推进投资领域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区电子政务办负责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局、区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区效能办、区督查室负责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督办和效能监督。各牵头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要求,制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和细化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全区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进度情况表,报送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区效能办,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经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市府办督查室、市编办。区督查室负责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建设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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