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什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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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什么?3篇

2023-04-29 14:2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要求及相关模板

  步骤

  具体工作

  发展党员事项及要求

  材料填写及模板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1.提交入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党申请书

  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一、申请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2.党组织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派人谈话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1入党申请书模板

  1.2入党申请书撰写说明

  2.1同入党申请人XX同志的谈话记录模板1_谈话人填写

  2.2同入党申请人XX同志的谈话记录模板2_谈话人填写

  3.1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模板_支委会填写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3.推荐和3.2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_党员推荐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确定入党3.3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_群团组织推优

  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积极分子

  3.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票决制票样参考格式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3.5关于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议

  _党支部填写

  3.6关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参考格式_党支部填写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4.1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4.上级党见等。

  案的报告_党支部填写

  委备案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4.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_党支部填写

  数量: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5.指定培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5.1培养联系人资格审查表_党支部填写

  养联系人

  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_个人填6.培养教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写

  育考察

  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6.2每季度思想汇报撰写要求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7.确定发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7.1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_记录人填对象的确展对象

  党积极分子。

  写

  定和考察

  8.报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11.开展集中培训

  四、预备12.支部委党员的接员会审查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7.2确定发展对象表决票参考样式

  确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7.3关于拟将XX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_党支部撰写

  7.4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_党支部填写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8.1关于同意(不同意)XX同志为发展对象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的批复_党委撰写

  数量:两名正式党员。

  方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9.1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表_党支部填写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10.1自传_个人填写

  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10.2自传的撰写说明_个人参考(网友提供)

  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0.3外调证明材料

  入党政审专用函

  函调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回信_组织准备

  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10.4关于王××同志母亲××同志的证明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材料参考

  意见。

  10.5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_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党支部撰写

  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10.6政治审查材料_审查人填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11.1结业证书_培训单位颁发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12.1关于拟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讨论是否合格。

  公示

  收

  方式: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13.上级党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委预审

  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4.填写入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党志愿书

  12.2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_党支部撰写

  13.1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_党支部填写

  13.2关于对×××同志的预审意见_党委填写

  14.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_个人填写

  15.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_组织填写

  15.2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

  15.3接收新党员表决票参考模板

  15.4未到会的正式党员提交的书面表决意见_未到会党员填写

  15.5接收新党员表决汇总情况参考样式1_党支部填写

  15.6接收新党员表决汇总情况参考样式2_党支部填写

  15.7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记录_记录人填写

  15.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_党支部填写

  15.9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参考模板_总支部填写

  16.1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5.支部大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会讨论

  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上级党时间:党委审批前。

  委派人谈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话

  目的: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17.上级党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委审批

  超过六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18.再上一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级党委组时解决。

  织部备案

  19.编入党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支部和党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小组

  五、预备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党员的教20.入党宣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育考察和誓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转正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21.继续教实践锻炼等。

  育考察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申请人入党的意见_谈话人填写

  17.1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参考模板_党委填写

  17.2批准入党通知书参考模板_党委填写

  18.1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参考模板_党支部填写

  无

  20.1入党宣誓主持词参考(网友提供)

  21.1预备党员考察表参考_个人填写

  日算起。

  22.提出转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正申请

  22.1转正申请书参考1_个人填写

  22.2转正申请书参考2_个人填写

  23.1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模板123.2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模板223.3××党支部××党小组关于预备党员×××同志申请转正的意见_党小组长准备

  23.4支委会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查报告_党支部撰写

  23.5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主持词_党支部准备

  23.6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参考样式

  23.7未到会的正式党员提交的书面表决意见_未到会党员填写

  23.8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情况模板_党支部填写

  23.9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记录_党支部撰写

  23.10关于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情况报告_党支部撰写

  23.11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谈话记录_谈话人填写

  23.1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综合报告_党支部填写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23.支部大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会讨论

  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3.13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_党支部填写

  23.14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_党支部填写

  时间: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24.上级党24.1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_党委填写

  要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委审批

  24.2谈话记录_谈话人填写

  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25.材料归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无

  档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篇二: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什么?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三篇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一篇

  五个大阶段: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5个程序:

  (一)申请入党阶段

  1.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二是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不得吸收在校学生入党。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

  应注意的问题:

  a.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

  b.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

  c.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

  d.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

  4.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6.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

  a.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

  b.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c.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

  d.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报上级党委备案。

  8.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3个类型:a.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b.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c.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

  10.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

  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a.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b.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

  c.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d.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

  1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

  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

  1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5项:

  a.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b.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

  c.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d.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

  e.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4.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

  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

  16.上级党委进行审批。

  a.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b.必须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c.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d.党委审批后形成批复文件,通知报批党支部,批复文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e.党委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7.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18.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主要内容:

  a.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b.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情况;

  c.思想、学习、工作进步情况;

  d.存在缺点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不足。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9.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

  20.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1.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22.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23.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

  24.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5.建立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农民和居民党员档案由所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管理,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二篇

  一、成为积极分子前:

  1。写入党申请书(1500字以上)

  2。填入党情况简历表

  3。推优并填推优表

  二、积极分子期间:

  1。参加党校培训班

  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至少4篇(1500-2000字)

  2。推优过程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发展对象期间:

  1。培养考核过程:

  1)参加党内组织的社会实践(包括参观学习、时政学习、公益活动等)

  2)思想汇报上交8篇

  3)个人情况政审

  4)党内外调查:发展对象谈话表;学生建党对象调查表(平均分数80分以下;近期有补考现象暂缓发展)

  2。转为预备党员前填写相关表格: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二面);

  2)入党志愿书(支部开会成为预备党员前做,然后给相关老师审核)

  3)支部开会那天要到场宣读志愿书

  4)预备党员谈话(上级专派老师)

  四、预备党员:

  1。培养考核过程

  1)实行学生党员带班制,由一名或多名预备党员负责一个新生班级的党建工作

  2)出外实习的预备党员要组建党小组,并及时向党组

  织上交思想汇报,每个季度一篇。

  2。转为正式党员前填写相关表格:

  写转正申请书(支部开会转正前,然后给相关老师审核),支部开会那天要到场宣读转正申请书。

  注:开会前,做好支部建党情况表;开会后,做学院请示,学院公示、通知。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三篇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

  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

  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

  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

  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欢迎广大优秀中国人加入我们中国*这个先进的组织中来。

篇三: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课件稿)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经推荐或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6)进行政治审查;

  (7)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委会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入党志愿书》;

  (10)将预审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有2个步骤;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有5个步骤;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有7个步骤;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有8个步骤;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有10个步骤。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有2个步骤:一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党组织派人谈话。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把握条件、途径、内容和注意要点这些关键词。

  (一)条件:简单理解具备什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

  党。

  在工作中可以概括5个必须:

  1.必须是年满18岁;

  2.必须是中国公民(即中国国籍);

  3.必须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4.必须愿意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5.必须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二)途径:就是如何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工作中可参照以下7种情景:

  1.有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3.流动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申请。

  4.离退休人员应向负责管理的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5.借调人员,半年以下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向原所在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6.失业、待业或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参加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可向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

  7.出国(境)留学、工作人员中,在两年以下的,一

  般不发展党员工作;在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留学人员党组织或驻外中资机构、劳务公司党组织提出申请,如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向国内有关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内容:入党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概括起来包括动机、情况和决心三大部分。

  1.动机,就是体现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情况,就是体现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包括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决心,就是入党的态度、决心,主要写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四)注意要点:

  1.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不能动员党外群众写入党申请书;

  3.申请人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步骤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这个步骤要做三件事:一是审看;二是谈话;三是引导。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做到5个校对,一是年龄、国籍是否符合条件;二是动机是否端正;三是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四是成长经历是否清楚;五是对待入党态度是否

  正确等情况。

  (二)派人谈话。接到申请书之后,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教育引导。党组织要引导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

  注意要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第一阶段的全程纪实要记录4项内容:

  1.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2.支部谈话时间;

  3.谈话人签名盖章;

  4.支部组织委员签名。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有5个步骤:一是推优;二是研究;三是上报;四是培养;五是考察。

  步骤一:推优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一)采取党员推荐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范围。已递交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列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

  2.采取方式。可采取会议、个别谈话、党员联名等方式。党支部要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结果运用。要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要看推荐情况,也看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4.严明纪律。要防止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二)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党组织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的工作。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二要严格推优程序。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三要加强配合协作。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步骤二:研究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主要程序:

  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

  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注意要点:

  1.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2.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

  3.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步骤三:备案

  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支部要将基本情况、推优情况、研究确定的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2.上级党委审查时,主要看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3.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步骤四:培养

  由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一)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二)注意要点:

  1.预备党员不能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违法、参加非法组织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步骤五:考察

  对经过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一)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安排听党课及党内组织的其他活动;

  3.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

  思想和工作情况;

  5.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等。

  (二)党支部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定期考察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要结合“七一”活动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和群众评议其表现。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规模、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三)注意要点:

  1.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

  2.党支部每次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即两位培养联系人综合意见、党支部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要写一份书面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汇报,思想汇报时间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或生活所在地发生变动

  时,原党组织应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及培养教育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转交新单位党组织。

  第二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7项内容:

  1.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2.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3.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4.报上级党委备案时间;

  5.培养联系人签名;

  6.党员群众评议情况;

  7.确定积极分子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有7个步骤:一是征求意见;二是讨论确定;三是上报备案;四是确定发展对象;五是确定介绍人;六是政治审查;七是集中培训。

  步骤一: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一)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根据支部的意见,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分析和总结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来的表现情况,并客观公正提出结论提交党支部。

  (二)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时,通常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征求意见。

  步骤二:讨论确定

  党组织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

  (一)主要程序: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并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支部将意见进行综合,经过研究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确定新的社会阶层等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还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二)注意要点:

  1.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天。

  3.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步骤三:上报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11备案时应注意:

  1.党支部要将基本情况、各方面意见、讨论情况上报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2.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研究提出意见。发展对象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3.当党委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意见。

  步骤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的工作: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作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步骤五:确定介绍人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一)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应了解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党员和群众对他的反映。

  (二)入党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应写清以下内容:

  1.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2.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123.表明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xxx同志入党”。

  (三)注意要点:

  1.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2.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和党委负责同志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

  步骤六: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一)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三)政审结论性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

  1.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13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

  3.调查结果;

  4.结论性意见。

  (四)在政审工作中,处理几种类型人员入党问题:

  1.在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①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②刑满释放人员;③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④吸毒人员戒毒后。

  2.有听力或言语残疾的人,可以吸收其入党。

  3.曾患过精神病经医院诊断确已痊愈,党组织可以吸收其入党。一些患病后尚未痊愈或时好时犯的,党组织应暂缓考虑其入党问题。

  4.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5.归侨、侨眷、民主党派或党外人士可以申请入党。

  6.曾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的等人员申请入党,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

  (五)注意要点:

  1.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预备党员一般不宜独立开展政审工作,应指派正式党员与其共同承担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

  143.经党组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资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外调。

  4.发展对象不能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审手续。

  5.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步骤七:集中培训

  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应做好:一是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二是确定培训内容;三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四是注意培训效果。

  (二)注意要点:

  1.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除个别)。培训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要安排参加以后的培训。对极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培训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采取自学的方法,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讨论其入党问题。

  第三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3项内容:

  1.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152.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3.公示时间;

  4.公示结果;

  5.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6.报上级党委备案时间;

  7.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8.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

  9.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

  10.对流动人员,征求户籍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11.对流动人员,征求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12.政审结论;

  13.确定发展对象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四阶段

  接收预备党员

  有8个步骤:一是支委会审查;二是上级党委预审;三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四是召开大会;五是派人谈话;六是县委组织员办预审;七是上级党委审批;八是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步骤一:支委会审查

  (一)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之前,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162.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3.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情况汇报;

  4.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5.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二)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要求:

  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步骤二:上级党委预审

  (一)支委会要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3.政审结论性材料;

  4.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

  5.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6.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二)基层党委接到预审材料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对材料审阅;

  2.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应听取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意见;

  3.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

  1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4.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三)基层党委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是否经过政治审查;

  4.是否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5.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6.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四)基层党委预审的时间要求: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基层党委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

  (五)注意要点:

  1.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2.发展对象调出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当将培养教育

  1和考察情况的材料,转交给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3.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材料退回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入党志愿书》。

  步骤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自己填写,若确有困难填写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请人代写的,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步骤四:召开大会

  (一)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为预备

  1党员的决议。

  (二)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支委会要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三)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主要内容: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优缺点);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等。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2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档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五)注意要点:

  1.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政审原始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及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等材料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的,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和党支部书记空缺时,不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4.党支部书记、发展对象本人、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本人和直系亲属不需回避,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入党介绍人不能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216.村、社区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所属基层党委,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可以审批预备党员;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经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可以审批。党总支、临时党组织、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步骤五:派人谈话

  (一)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3.提前通知党委委员何时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使党委委员事先有所准备,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二)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入党动机;

  3.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谈心式;二是启发式;三是问答式。

  (四)注意要点:

  221.党委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不必派人参加。

  2.谈话的时间应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

  步骤六:县委组织员办预审

  党委审批前,应将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确定为预备党员,并经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后拟审批的对象进行预审。

  1.预审内容涵盖发展对象的资格条件、发展程序、结构比例等事项。

  2.组织员应将预审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3.及时通知基层党委预审情况及是否审批的意见。

  步骤七:上级党委审批

  (一)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应注意:

  1.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3.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写清楚被批

  23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党支部接到党委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

  2.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三)注意要点:

  1.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2.不能用党委委员传阅的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不能以有关人员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也可采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党委书记不能代替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3.上级组织的负责人不能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党员。

  4.审批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和本人。

  5.在六个月内审批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6.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党委审批前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247.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的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

  步骤八: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把接收的预备党员相关材料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7项内容:

  1.基层党委预审时间;

  2.填写志愿书时间;

  3.入党介绍人签名;

  4.会议时间;

  5.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6.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7.书面得票情况;

  8.会议得票情况;

  9.总得票情况;

  10.党委派人谈话时间;

  11.谈话意见;

  12.谈话人签名盖章;

  2513.组织员办预审时间;

  14.党委审批时间;

  15.报县组备案时间;

  16.批复下达支部时间;

  17.接收预备党员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五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有10个步骤:一是编入党小组;二是入党宣誓;三是教育考察;四是办理转正;五是党小组提出意见;六是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七是支部讨论;八是上级党委审批;九是通知支部;十是材料归档。

  步骤一:编入党小组

  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注意事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步骤二:入党宣誓

  (一)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必经程序。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一般为:

  1.奏(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3.预备党员宣誓;

  26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二)注意要点:

  1.经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可进行入党宣誓。

  2.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小组一般不能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3.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4.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宜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步骤三:教育考察

  党支部要在预备党员一年的预备期里,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注意要点:

  1.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将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六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2.预备党员因病长期休养,如身体许可,可适当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身体状况较差,党组织可指定专人

  2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不能当党小组长、党内领导职务,不宜讲党课和提前转正。

  步骤四:办理转正

  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预备期满主动放弃转正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当查明原因,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经教育仍然坚持放弃转正的,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步骤五:党小组提出意见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这样可以使党支部更详细地了解转正对象的情况,便于支委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表决。

  步骤六: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党支部可通过个人谈话、座谈等形式征求党员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意见。

  2步骤七:支部讨论

  (一)主要程序:

  1.预备党员汇报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

  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二)注意要点:

  1.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便于支委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表决。

  2.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将支部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与党支部《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等,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4.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

  2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5.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不能少于半年、多于一年。

  步骤八: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注意:

  1.按照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2.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3.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

  4.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步骤九:通知支部

  党委研究决定后,要给予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支部,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步骤十: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后,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3注意要点:

  (1)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资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无法补办的,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2)《入党志愿书》遗失的,可让预备党员补填,要在补填的有关栏目上注明情况和原因。

  第五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9项内容

  1.递交转正申请书时间;

  2.支委会审查时间;

  3.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4.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5.公示时间;

  6.公示结果;

  7.会议时间;

  8.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9.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10.书面得票情况;

  11.会议得票情况;

  12.总得票情况;

  13.党委审批时间;

  3114.批复下达支部时间;

  15.支部书记谈话时间;

  16.宣布审批结果时间;

  17.转正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18.其他重要情况记实;

  19.记实全程由党委组织委员审核,党委书记把关后签名归档。

  附件: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二、“三表一书”

  (填写参考范本)

  1.《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3.《加入中国共产党全程记实表(试行)》

  4.《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发展党员常用文书模板

  1.同入党申请人同志的谈话记录

  2.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3.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4.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5.调查笔录

  6.证明材料

  327.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8.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9.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10.对×××同志的预审意见

  11.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12.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13.与×××同志的谈话情况和入党的意见

  14.对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15.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

  16.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17.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18.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

  19.对×××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20.关于延长×××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21.关于延长×××同志预备期的请示

  22.关于同意延长×××同志预备期的批复

  23.关于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24.关于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

  25.关于同意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批复

  26.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

  27.入党宣誓仪式主持词

  28.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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