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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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2023-05-28 09:45:12 来源:网友投稿

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城〔2015〕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城〔20158号)要求,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握我县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已有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查清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数据和存在的问题,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提供保障,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完善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二、 普查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社会治安、路灯等管线及附属设施。

(二) 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基础信息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方式、管线特征、沿线地形及相关场站信息等。

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 普查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417号)。

(四)《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五)《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六)《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手册》。

(七)《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八)《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

(九)《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十一)《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十三)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范。

四、工作安排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成立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组织,确定工作牵头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案,搞好动员发动及组织培训。

此项工作3月末完成,牵头部门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

(二)实施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包含资料调绘、现场踏勘、探测实施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录入。

1.资料调绘。

县规划管理处根据本方案的工作安排首先提出调绘要求,明确调绘范围、内容、时间和绘制要求。相关单位应及时整理已有管线资料,汇交县规划管理处,县规划管理处汇总后编制管线普查资料调绘图,作为探测作业的参考工作图。本项工作4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及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2.现场踏勘。

县规划管理处根据资料调绘图组织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及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拟定探测方法与技术方案。本项工作5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及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3.探测实施。

根据探测方法及技术方案,县规划管理处组织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在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地下管线实地补测,采集的信息要准确无误。本项工作10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

4.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计算机软件开发单位,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本项工作12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计算机软件开发单位、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三)验收阶段。

1.组织验收。

探测工作结束后,探测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自检,县规划管理处要对成果进行查验,产权单位要对成果进行核验;探测成果提交后,县规划管理处要组织专家依据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成果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范围包括内业及外业。此项工作完成12月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2.编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普查概述、普查成果、效益评价等。此项工作12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3.组卷归档。

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对各种资料及成果进行分类组卷,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此项工作12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城建档案馆、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4.数据录入。

将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录入到信息系统,完成镇赉县综合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并完成链接。此项工作12月末完成,承办单位为县规划管理处、城建档案馆、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五、 资金安排

此项工程中的探测费用及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费用由财政统一安排,预算资金120万元。

其他费用由各产权单位自筹。

六、 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镇赉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长:李德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吴立友 县住建局局长

        朱文波 县安监局局长

        宋   吉视传媒镇赉分公司经理

        王成峰 县能源办主任

        王国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玉宝 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仁伟兼任,负责地下管线普查日常工作

七、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城市地下管线属于城市生命线,摸清管线底数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主抓此项工作,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在资金投入上,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标准。

此项工作属于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成果是未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此,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普查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三)密切配合。

此项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比较多,遇到的情况错综复杂,各部门(单位)要搞好配合,服从牵头部门的工作指令,遇到问题要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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