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唐山市丰南区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住建方案】唐山市丰南区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2023-05-26 19:05:10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有效提升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唐山市丰南区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唐山市丰南区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改造安居工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有效提升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为目标,通过向上争取一部分、区财政补贴一部分、困难群众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多方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全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确保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支持指导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负责整体工作推动。

(二)坚持建设标准适宜、保障居住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建设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解决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任务为120户,其中翻建或新建房屋80户,修缮房屋40户。

四、补助对象、改造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6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原则上入住敬老院或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不在危房改造范围之内。

(二)改造标准

危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整体出现险情的房屋。其中,构成整体危险的(D级),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C级),应进行修缮加固

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其常住家庭人口、原住房情况核定新建、翻建或修缮标准,原则上住房标准应为当地居民住房中等水平。

1.建筑面积:改造后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但3人以下(含3人)户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4人)户应控制在人均18平方米以内。

2.新建或翻建质量要求: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住房,铺设水泥(磁砖)地面,粉刷(镶磁砖)内外墙,门窗洞口有安全支撑,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

3.修缮质量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屋顶维修、墙壁维护、地基修整等,修缮后的住房要达到无隐患、居住安全的标准。

(三)补助标准

翻建或新建房屋每间由各级财政补助15000元,最多不超过三间;修缮房屋每户按修缮总费用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有条件的乡镇可给予适当补贴,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改造户自行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农户

各乡镇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按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优先安排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或无房户)。改造工作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区级核准、签订协议”步骤进行。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口本(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身份证,低保对象或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等证件复印件,贫困户证明,危房鉴定证明,危房照片(至少有一张包含户主正面肖像)。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35名村民代表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经对比核实后,按照“五步决策法”实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公示6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查。乡镇政府在收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建由民政、城建、财政、土地、纪检等部门为成员的审查小组,对农村改造户的真实情况和新建(翻建)条件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保安居办”)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区级核准。区保安居办根据乡镇政府审查意见组成审核小组,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逐乡镇、逐村、逐户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予以批准。

5.签订协议。改造户一经确定,由乡镇、村、改造户三方签订《唐山市丰南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建房协议书》,同时上报区保安居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

区保安居办要全力做好协调指导,并全面督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要把组织实施阶段作为此项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危房改造实施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符合村庄规划,有宅基地、施工图;二是各村委会要协助改造户挑选有经验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明确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监督工作,确保不偷工减料和使用劣质建材,保证房屋质量;三是各乡镇要加强施工改造期间的检查指导,确保施工安全,改造初期、中期、后期都要留有影像资料,为工程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三)检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各乡镇组织初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申请验收报告和《唐山市丰南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报区保安居办,由区保安居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

(四)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档案和电子信息库,完善纸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书面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贫困和危房鉴定证明、照片等资料要齐全,并一式两份报区保安居办备案。

(五)资金拨付

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款:确认动工后,第一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建设资金;房屋改造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总额的50%。经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余款,并追缴前期已拨付资金,或限期改造再予验收。补助资金一律拨付到改造户所在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负责发放到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残联等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落实职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和相互协作,合力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委会制定帮建具体措施(包括房屋报建的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时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区住建局、民政局负责协调、督导、组织检查验收,包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建房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对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所在村村委会要协助改造户做好临时住所的安置和施工建设,并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改造户入住等后续工作。

(三)严格时限。此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加快进度,5月上旬完成改造户的审批确定、建档备案工作,5月底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部完工,12月底组织验收。各乡镇于每月2日前将改造进度等情况上报区保安居办(地点在区住建局,联系电话:8288663)。


推荐访问:唐山市 丰南 安居工程 【住建方案】唐山市丰南区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