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积极完善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社区教育机构和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和创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增城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增城市推进社区教育和
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积极完善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社区教育机构和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全面开展,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7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试行)〉及其评价指标的通知》(粤教职函〔2010〕196号)、《关于申报评估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完善社区机构和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构建社区教育新平台。以创建国家和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为动力,充分整合、开发社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提高社区教育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服务群众,提升社区教育活动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市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任务
以创建国家和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为契机,以实验促普及,以项目促发展,通过完善市、镇(街)、村(居)级社区成人教育机构,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教育网络,构建具有增城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使“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的社区教育理念落到实处,做到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地、时时是学习之时,力争在2015年9月前将我市创建成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在2017年前创建成为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
三、具体目标与要求
(一)领导与管理
1.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认识深刻,工作积极性高,定期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中,并认真贯彻落实。
2.建立“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社区教育制度,并不断地创新和完善。
3.建立各级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配备足够人员和设备,负责领导、协调、推进社区教育和实验区的创建工作。
4.建立并实施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责任目标制度、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激励制度等,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5.社区教育档案管理形成制度,各类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6.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区成员宣传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思想。
(二)条件与保障
1.建成市、镇(街)、社区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展社区数字化学习,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教育的管理,以信息化带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3.社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等积极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教育服务。
4.积极整合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服务程度较高;社区内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共享度较高;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社区重视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和利用;社区建设学习资源服务圈。
5.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者队伍和专兼职师资队伍、辅导员队伍,并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实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率在80%以上。
6.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按社区教育推进和创建实验区需要设立社区成人教育经费,并落实到位,建立社区成人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三)教育培训与学习活动
1.各类社区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全年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达50%以上。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的培训率达70%以上;农村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30%以上。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到50%。
2.社区注重对社区各类人员心理疏导和调适的教育培训,对社区家长进行科学育儿和家庭教育的培训辅导,对社区内儿童开展各种校外活动,重视老年人教育和居民文化休闲教育。
3.注重社区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具有社区教育特点的课程资源,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4.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7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60%。
(四)社区教育成效
1.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和评价不断提高,其中知晓度、认同度达70%以上;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60%以上。
2.社区成员终身学习理念和社区归属感增强;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有改善;社区和谐稳定,文明程度较高。
3.推进 “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生态社区”、“数字社区”、“幸福社区”等各类创建工作。社区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获省(市)级及以上“文明社区”称号。
(五)特色与创新
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教育问题研究和实验探索,改革创新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教学和督导评估机制,在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社区特色与品牌建设、社区教育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取得显著成效和实验研究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成立增城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市社区教育发展和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组成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委老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文明办、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永宁街、新塘镇、中新镇、石滩镇、仙村镇、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等单位相关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社区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专职人员由市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内选派,兼职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领导小组下设办学条件、培训活动、文字材料、档案资料、宣传布置、督查监察、迎评接待等七个专责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和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等各项具体工作。
各镇街、部门分别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实施本地及本部门职能范围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和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安排与具体措施
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分五个阶段,各阶段时间、主要工作安排及具体措施如下: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4年6月至7月)
1.制定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制定印发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推进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2.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镇街、社区、学校根据我市的相关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二)第二阶段:完善条件阶段(2014年7月至11月)
1.落实各级社区教育机构设置和师资管理队伍。落实市社区教育学院、镇(街)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村(居)社区学习中心的机构设置。其中,社区教育学院参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制设置机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参照初中或小学建制设置机构,村(居)社区学习中心作为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派出机构不单列设置。
落实市社区教育学院、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师资管理队伍编制,配备足额专兼职教学和管理人员,相关编制在教育系统总体编制内调剂解决;以属地中小学校教师和志愿者队伍为基础,建立村(居)社区学习中心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队伍。
2.完善市、镇(街)、村(居)社区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在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市社区教育培训学院,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社区教育的教学培训活动;各镇(街)根据广州市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标准落实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水、电、装修等基本设施设备;各镇街、社区(居委、村)建立社区学习中心,落实社区学习中心的培训场室及水、电、装修等基本设施设备;市教育局负责社区教育学院、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习中心基本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3.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市、镇(街)社区教育发展规划、责任目标制度、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激励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4.推进终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各级社区教育机构信息网络设备和课程软件开发建设,开展社区数字化学习。
5.整合、开发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社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等积极向社区开放必要的教学场地和活动设施,为社区教育服务。整合、开发各类公民办中高等职业院校、中小学、培训机构、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文化科技设施、体育设施、教育实践基地以及我市历史文化、体育艺术、地方特色等有形、无形教育资源,共同为社区居民开发、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6.保障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按社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按社区教育推进和创建实验区需要落实社区成人教育经费。建立包括社区学校建设及设备配备经费、社区学校公用经费、终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社区培训活动经费、创建实验区工作经费等项目在内的社区成人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鼓励热心社区教育的团体、组织和个人捐赠,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社区教育。
(三)第三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创建省实验区,2015年至2017年创建国家实验区)
1.切实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在市、镇(街)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积极面向社区成员和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各类文化艺术、职业技能、文明公德、卫生保健、法律法规、体育、旅游、科技及中青年农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活动;积极对社区各类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调适的教育培训,对社区家长进行科学育儿和家庭教育的培训辅导,对社区内儿童开展各种校外活动;积极开拓、开展老人教育和居民文化休闲教育。
2.切实开展社区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具有社区教育特点的课程资源,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创建学习型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创建学习型党政机关、学习型社区,逐年增加学习型组织试点数,形成比较浓厚的社区学习氛围。
4.积极开展终身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社区成员终身学习观念,提高社区成员对终身学习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5.大力推进 “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生态社区”、“数字社区”“幸福社区”等各类社区创建工作,改善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6.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各镇街、部门、社区、学校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等评价指标要求,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派专人负责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将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规划、制度、计划、报道、总结、图片资料搜集完整,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分类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四)第四阶段:检查督促阶段(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2015年9月至2017年)
各镇街、部门、社区、学校要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要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等评估标准,开展创建资料的自检自查工作,查找创建资料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和补充。市领导小组督查监察专责小组根据创建时间要求和各镇街推进情况,对各镇街创建省和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开展定期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并进行分批验收。
(五)第五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8月至10月,2017年)
各镇街、部门、社区、学校要营造浓烈的迎检氛围,开展各类专题宣传工作,要张贴标语,精心布置宣传栏,对相关项目和阵地进行布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备好汇报的材料和备查资料,拟定检查的路线和检查的单位。被检单位要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随时接受检查组检查。
六、工作职责及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建各专责工作小组;协调各单位、镇街、社区贯彻落实《增城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牵头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制定我市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全市社区学校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和各级社区学校教学设备配备工作,指导镇街政府完善镇街社区学校(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居)社区学习中心的选址、基建和基础设施配备工作,落实社区学院、学校和学习中心的基本教学设施设备,落实社区学校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的配备、组建,并负责相关教学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等评价指标,认真做好自评工作,落实对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成申报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表、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说明等材料。
市委宣传部:指导党政机关和社区开展学习型机关、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我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宣传工作。
市编办:负责研究落实我市社区教育学院和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和社区成人教育经费,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制度,并牵头开展社区教育经费绩效评估工作。配合市教育局收集我市对涉及社区教育经费投入、管理、绩效等相关数据及资料,并协助市教育局形成本市关于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各村(居)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幸福社区”等各类特色社区创建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开展社区居民及中青年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待业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专题总结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市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媒体通过新闻、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社区教育建设成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创建宣传片、专题片等宣传资料及举办办学特色等展示活动。挖掘具有我市特色的历史、文化、艺术、体育、地方特色、旅游资源等有形或无形社区教育资源并溶入社区教育,组织、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对有关具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社区教育工作进行专题总结。
市卫生局: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及应急救护知识。
市农业局:普及农业科普知识,组织、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各种农业科学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
市司法局:支持、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讲座等教育活动。
市委老干局:组织老人大学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老年人教育培训学习活动。
团市委:对社区少年开展各类教育,指导少年宫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发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的相关活动,协助各级社区学校建立辅导员队伍,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少年教育培训工作。
市妇联:对社区妇女开展多类型的教育培训,指导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各类面向儿童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工作。
市文联:指导、组织各类文化、艺术社团参与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组织文艺基础组织和队伍,定期开展各类文艺活动。
市科协:支持、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科普宣传、讲座等教育活动。
市文明办:支持、指导各级社区学校开展创文宣传和文明礼貌、社会公德等教育活动。
各镇街:负责本镇街社区教育推进、实验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及各类社区教育资源、村(居)社区、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本镇街社区学校的选址、校舍建设和基础设施配置工作。
各社区: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加快学习型社区创建,完善社区学习中心的建设工作,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社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和总结社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按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市社区教育学院(市成教中心):统筹开展中青年农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系、统筹各职能部门、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建立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学人员、辅导员队伍和专家学者队伍人才库,统筹、指导镇街社区学校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负责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学习培训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相关资料统计、汇总等工作。
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配合镇街党委政府完善校舍建设和基础设施配置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完善教学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积极配合镇(街)党委政府和村(居)社区完善社区学习中心的场室、设备,指导社区学习中心充分利用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各社区学习中心:积极配合镇(街)党委政府、村(居)社区和镇街社区学校完善社区学习中心的场室、设备,紧紧依靠各职能部门、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