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制度】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民主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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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制度】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民主议事制度

2023-05-17 08:35:1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民主议事制度一、参加人员办公室班子成员出席,涉及所议事项相关人员列席,秘书科科长做好会议记录。二、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具体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办制度】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民主议事制度,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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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民主议事制度



一、参加人员

办公室班子成员出席,涉及所议事项相关人员列席,秘书科科长做好会议记录。

二、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具体措施,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办公室重要工作安排,通报近期工作部署。

2.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

3.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拟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和修订完善的机关规章制度

4.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设定、干部人事管理、评先评优的推荐及其他涉及全体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5.干部提拔重用、后备干部推荐、人员调整和调进调出等干部人事问题。

6.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议定事项。

三、议事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原则上由办公室主要领导确定,分管领导所提议题,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

2.会议讨论。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由分管领导介绍所议事项相关内容,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实行一事一议。

3.逐项表决。会议主持人要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和反对意见,根据讨论情况决定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对所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4.作出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形成会议决议。

五、会议组织

1.民主议事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半数以上方可召开,赞同人数达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时才能形成会议决议。

3.由主要领导召集,秘书科承办,并做好会议记录。

4.涉及其他重要事项,邀请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会,接受指导和监督。

六、会议纪律

1.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会议表决,不得在民主议事会议上临时增加议题。

2.所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决议,个人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要认真执行。

3.严格保密纪律,除会议决定公布的内容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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