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包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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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包括(3篇)

2022-11-19 17: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制度包括(3篇)信访制度包括  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办理制度(一)有信访工作领导班子;(二)把信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研究  信访工作;(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制度包括(3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制度包括(3篇)

篇一:信访制度包括

  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办理制度(一)有信访工作领导班子;(二)把信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研究

  信访工作;(三)热情、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信访事项认真登记,规

  范齐全,明确答复意见,有记录;(四)对群众来信认真登记规范,按时办结无积压和丢失;(五)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老、难、缠上访户工作;(六)对上级交办件要按时办结和报送,办结件事实清楚,定

  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七)按时按要求上报信访报表;(八)收集整理好各类信访资料并归档。二、信访信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信访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综合开发利用工

  作,建立畅通高效的信访信息运作模式,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所有干部要注意在办信、接访、查办信访案件

  及其他日常工作中搜集有价值的信息,要及时整理,准确、快速上报,确保信访信息的时效性.

  (二)信访信息要一事一报,专题反映;重大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迟报、漏报。

  (三)一般信访信息由局领导审定签发,重大信访信息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四)报送的所有信访信息材料要及时送办公室统一存档。(五)要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信访信息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传送和发布。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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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实现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体系,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2、结合实际,不定期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3、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4、审定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5、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告;6、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7、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8、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三)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单位和同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2、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3、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4、组织落实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5、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告;6、协调解决信访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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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四)其他班子成员对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对职责内的信访事项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确保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五)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应当追究领导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信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的;2、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3、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信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地点上访的;4、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导致信访人重访的;5、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四、信访事项受理制度(一)登记制度信访人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提出信访事项后,办信人员应当进行登记.登记作为一种程序上的规定,要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进行登记.(二)告知制度本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单位提出;对属于本单位法定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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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单

  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有关单

  位收到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

  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三)转送制度

  本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其它单位处理

  决定的,转送其它单位处理;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

  建议,报请领导决定.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

  理的单位办理,并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

  报告。

  (四)相互通报制度

  为了保证转送和交办的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办理,上级信访工

  作机构定期向下级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信访工作机

  构要定期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有

  关行政单位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五、领导信访包案制度

  (一)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的案

  件、重复访的案件、上级单位督办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对涉及系统范围内的重大问题,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

  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包案调处.

  (三)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问题由包案领导带队组

  织工作组调处,并对包案查处结果负责。

  (四)包案领导要深入发案地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做

  到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不能包而不实,更不能转

  包,层层下包,导致群众重复上访。

  六、信访首问责任制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触群众来电来访的,

  为首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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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首问责任人对人民群众来电来访,都应热情、积极、主动予以接待。

  (三)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并答复信访人,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四)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并负责督办和答复工作,直至该信访问题处理完毕。

  (五)首问责任人应将所受理信访问题的档案材料交本单位信访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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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信访制度包括

  信访制度

  信访制度是指“由各级国家机关设置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我国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信访制度在运行中有着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①主体的多方性,包括:被信访人、信访受理人、信访人。②内容的复杂性,信访内容涉及面宽,除信访人反映的土地、腐败、城建、劳动人事、民政、政法等问题外,凡是生活中发生的涉及政治权力运行和政府职能行使的问题都可以信访。由于信访内容涉及多方利益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了信访制度内容的复杂性。③形式的灵活性,除了传统的书信和走访形式以外,信访的基本形式也在不断增多,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都可以作为信访的形式。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政府办公网信息化建设,信访的渠道在不断增多,通过部门领导公布的微博、QQ等信息化手段来反映问题,可以做到信访足不出户。④运行的程序性,信访制度运行的程序是指信访的方式、步骤、路径。程序性是指这些方式、步骤、路径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具有相对确定性,而不能是一种无序的状态。目前,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审批、回复期限、督办审查、答复上访人的方式方法等均有相应的规定,各信访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案件的终结也有相应的规定。信访讲求程序性就是要以最小的运行成本换取最大的成效。信访制度作为极具本土特色的制度形态,具有如下功能:①民主性和政治性信访制度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之一,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也是法律所赋予权利之一,也是社会注意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同时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尤其是目前国家法律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更应该注重人民通过信访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也是普通老百姓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②维权性和补救性在目前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安定的情况下,信访是人民群众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人民群众权益受到损害和遭遇不公待遇等情况下,寻求维权

  和补救的手段。通过信访这种方式,损害的利益和不公待遇得到恢复或有效处理,因此可以说信访具有维权性和补救性。③监督性监督是对某一特定事项或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过程,来达到预定的目标,信访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监督效果。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诉情况反映到国家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受理后,来把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对相应的机关施压,起到督促作用。我国现代信访制度的建立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并逐渐呈现出法制化的趋势。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注重倾听民声民愿,把信访看成是党和政府加强与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这一时期是信访制度的雏形时期,其主要内容:1951年6月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份关于信访工作的文件,文件中明确强调,各级政府应为人民群众做主,要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服务,做好与人民相关的事情,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政府的工作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反映情况。1957年11月国务院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指出各级领导要亲自接待、阅批人民来信来访制度。第二阶段(改革开放至90年代初)《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制定开创了信访制度新时期,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后,“文革”遗留问题被突击性解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逐渐恢复正常,针对这一情况,1982年2月国家及时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通过了《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和《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这也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逐渐走上了正规化道路,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条例(草案)》共六章二十一条,为信访机构设置、信访工作人员的配置、办理信访事项的原则和方法提供了依据,省市级以下(包括省市级)党委和政府可以联合设立信访工作机构,也可以分别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各大部委及县级企事业单位可以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条例(草案)》还规定信访工作要遵循“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着落、有结果”的原则,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情况又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应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理。处理意见不统一的,原则上由党委和政府出面主持,会商办理,并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为了适应新信访形势的需要,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1995年10月28日,是信访工作标志性的日子,国家颁布了《信访

  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信访行政法规。《信访条例》的出台是对建国以来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肯定,是国家在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做出的重要努力和尝试。从《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到《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到《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到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边实践探索、边向法治轨道靠近的过程,国家将致力于建立一套系统而权威的规范信访活动的法律制度,将信访逐步推向法治化。

篇三:信访制度包括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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