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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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制度15篇

2022-11-16 13: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廉洁行医制度15篇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十公开制度  1、主要药品、手术、处置、检查、床位收费标准公开。2、患者手术顺序、时间、门诊排号顺序公开。3、患者重要医技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行医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廉洁行医制度15篇

篇一: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十公开制度

  1、主要药品、手术、处置、检查、床位收费标准公开。2、患者手术顺序、时间、门诊排号顺序公开。3、患者重要医技检查排号顺序公开。4、院内各科室空床数公开。5、院内监督电话、举报、接待制度公开。6、院内处理违纪事件及责任者公开。7、医院开展的特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8、医院有关行业作风的奖惩制度公开;9、医务人员的职别、姓名、公开。10、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定期公开。

  廉洁行医十不准制度

  1、不准收受药品回扣,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坚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药品回扣行为严肃查处,对数额较大,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不准收受“红包”,更不准暗示索要“红包”。坚持开展创建“诚信医院”活动。一经发现违纪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给予严肃查处。

  3、不准在各种医疗设备检查中开单提成,一经发现,按回扣论处。

  4、不准无视患者承受能力和病情需要,做不必要的检查和开大处方,确须用高价药的,需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5、不准多收费、滥收费和私收费。推行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收费清单制等“阳光工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6、不准与患者吵架。患者及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要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协商解决,解决无效的申请有关部门行政调解或诉诸法律裁决。各种医疗文书应规范、完整,出现问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以及参加涉及患者诊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8、不准擅自离岗、饮酒、会客。特别是医务人员值班时间离岗、饮酒、会客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9、不准利用职权出据假诊断、假病情介绍。10、不准在介绍病人转诊,检查时收取“搭桥”费和回扣款。

  廉洁行医制度

  1、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任何时候不准以冷、硬、顶、推、

  拖的态度对待病人。2、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或病情

  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报告。3、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必要检

  查,不得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或单位经济负担。

  4、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红包与礼物,不请吃,如无法谢绝,可通过组织妥善处理。

  5、不得以患者名义为自己或熟人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得为拉关系,把自费项目改为公费项目,或少收费、不收费。

  6、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或推销非医疗性商品。

  7、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或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8、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9、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或上班办私事。

篇二: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1、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任何时候不准以冷、硬、顶、推、拖的态度对待病人。

  3、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必要检查,不得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或单位经济负担。4、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红包与礼物,不请吃,如无法谢绝,可通过组织妥善处理。

  5、不得以患者名义为自己或熟人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得为拉关系,把自费项目改为公费项目,或少收费、不收费。6、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或推销非医疗性商品。

  7、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或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8、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

  9、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或上班办私事。

篇三:廉洁行医制度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与医院德能勤绩最新考核规章制度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廉洁行医

  事,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四、医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沟通办、门

  诊部、财务科、总务科等投诉接待部门要按照医院《患者投诉接待处理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认真热情接待患者的投诉。

  五、廉洁行医情况将纳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医德医风、医疗纪律、严重损害患者利益和行为的,将按照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有关规定,记入个人医德医风考评档案。

  医院德能勤绩最新考核规章制度为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确定、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结合《___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1、对“德”的考核(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3)考核医德医风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和___声誉。(4)考核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___,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2、对“能”的考核(1)考核掌握基础理论的程度。重点考核是否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2)考核业务工作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参照服务对象反馈的信息和业务成果,客观评价业务水平。(3)考核适应能力。重点考核是否有工作经验,能否根据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变化,主动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变能力,

  胜任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4)考核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会制订符合规律、富有创意的

  工作计划,写出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总结,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按程序处理问题,实行科学管理,有___协调能力。

  3、对“勤”的考核(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任劳任怨。(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有服务意识,主动、热情、耐心开展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着想,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出勤及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不中途离岗。4、对“绩”的考核(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本职工作任务是否饱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获奖情况。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范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当年获得的学分不足25分的,参加学院___的青年外语考试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评为优秀。)

  2、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范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注意劳动安全,无责任事故。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基本能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4、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1)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2)违___法律、法规和院规,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4)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有10天以上旷工记录。(5)犯有错误受到医院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按《___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三、考核方法、程序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组,按所定比例及要求对其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将考核的结果报___人事处。3、___人事处将各科呈报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查对后,提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最后的等次的确定。4、___人事处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分别通知到各科室,由科室反馈到个人,个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志,应在年度考核表上表明态度,并提出书面申请,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反馈本人。四、考核结果的使用按《___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执行。五、该制度由___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四:廉洁行医制度

  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准在药品、仪器、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中开单提成。

  二、不准科室设立小金库,医院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不准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介绍费、好处费等回扣和提成。

  四、不准使用假劣药品,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五、不准各科室、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并私自向患者索要费用。

  六、不准医务人员收受、索要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宴请。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由医院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患者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步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七、不准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不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检查,搭车开药、向病人私自出售药品或其他物品,损害患者利益。

  九、不准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及相关服务过程中有任何以权谋私行为、任何有损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十、不准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擅离职守,私自从事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篇五: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1、医务人员应该自己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辅的思想。2、医院工作人员要具有廉洁的品德,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不以医谋私。3、不准以医谋私,严禁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准要病人吃请,严禁收取病人“红包”对病人及家属发自内心所送的“红包”应主动退回,实在退不了的要交回院部,退回给病人。4、不准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不准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开人情处方、不克扣病人药品。5、不私收病人检查、治疗费用。6、不推诿病人,不准通过非正常渠道转移病人至其它医疗单位进行检查、质量、手术、取药以索取回扣,拿取好处费。7、凡属病情需要而本院又未开展的检查项目需转外院检查者,须报科主任批准。8、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外单位行医。9、不准出具伪病历,检查单及疾病证明。10、不准采购、发放伪劣或过期药品。11、未经批准不得购销保健药(用)品。12、不得强行为患者安排特殊服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13、不准在征兵、招生、聘干等体检中放松标准,徇私舞弊。14、医疗卫生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出具各种假诊断证明。15、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不准自立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严禁科室和个人收取现金。庆云县人民医院

篇六: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使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就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工作人员中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回扣等购销不正之风,制定以下我院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一、院廉洁行医组织体系归属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建立长效机先,加强有效监督,促进各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管理。2、建立定期教育和定期分析的制度,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培训,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院领导班子每季召开一次专项行风建设情况分析会并有记录。、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二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接受吃请。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负担。三、坚持原则,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病假或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证明。四、根据医院管理条例,正确管理和使用医疗仪器,严格控制乱用滥检等损害病人利益的行为。五、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品,或诱骗病人在院外购买药品,从中谋利。

  六、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利用业余时间在院外行医,或向外院炒卖病人,谋求私利。

  七、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廉洁行医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及院有关行风建设决议和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专项管理制度。

篇七:廉洁行医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卫生人员医德规范》和省、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及执纪执法部门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深入推进“廉洁医院”创建,进一步纠正医疗行业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医德医风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特制订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要廉洁公正、文明服务,不准利用工作及职务之便,接受、索要病人的钱、物及吃请。

  二、不准推诿病人,病人到院后必须热情接待,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三、不得擅自外出从事业余、兼职的有偿服务或介绍、转送患者到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

  五、坚持合理用药,自觉抵制“大处方”和“药品回扣”。

  六、不得擅自立项定价,巧立名目乱收费。

  七、严格按规定出具病历和病情证明,禁止开“人情处方”及“人情证明”。

  八、凡本院医、护、技人员都要执行以上制度,行政、后勤人员参照以上条文执行。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篇八:廉洁行医制度

  【实用】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廉洁行医制度

  一、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任何时候都不准以冷、硬、顶、推、拖的态度对待病人。

  二、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条或与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报告。

  三、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必要检查,不得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或单位经济负担。

  四、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接受吃请,如无法谢绝,可通过组织妥善处理。

  五、不得以患者名义为自己或熟人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得为拉关系,把自费项目改为公费项目或少收费、不收费。

  六、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或推销非医疗性商品。

  七、严禁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八、不得索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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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九、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十、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或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十一、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十二、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或上班办私事。十三、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小组每半年或不定期对医院员工进行检查,对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索要、收受患者红包、物品、有价证券或谋取其他不当利益的员工按《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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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廉洁行医制度

  廉洁行医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树立廉洁的医风和高尚的医德。

  二、不准大开处方或与疾病无关的补养药,不做重复检查或与疾病关系不大的其他项目。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准巧立名目乱划价、乱收费。四、严禁吃请、受贿、索取礼物、“红包”、开“坐车药”。五、严禁出具假证明、体检表、假化验单、假报告单,违者坚决追究责任。六、坚决禁止私收费行为。七、未经批准,医疗单位干部职工不准私自外出行医,更不准擅自拿医院的医疗器械外出行医,捞取个人私利。八、在对外洽谈、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及其物资工作中,不准向对方索取和收受各种名义的好处费。对方给予的优惠、回扣和劳务费及各种名义的好处费,要如数上缴医院。九、加强后勤物资管理,未经批准,任何物资不准私自借出及擅自处理,否则,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十、欢迎广大医护职工和社会群众严格监督。对于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触犯刑律者,转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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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廉洁行医制度

  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一、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二、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人情假”或与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报告。

  三、提供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查询。严格收费标准,医疗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保证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接受群众监督和接受病人的质询。

  四、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红包”;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治疗单”;进行药品促销活动及费用提成: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一经发现,按照医德医风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五、不准无证或变相无证行医,不准挂靠行医,不准对外承包科室,医生不得私自外出会诊或向外院炒卖病人,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或诱骗病人在院外购买药品,从中谋求私利。

  六、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均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采购使用中标药品,严禁使用假药、劣药、过期变质药品和无生产批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八、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医院下发的《廉洁行医八条规定》,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净化医院医疗服务环境。

  九、全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医德医风教育,科室要经常进行廉洁行医、医德医风的教育。

  十、成立医德医风廉洁考评小组,定期组织考评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领导下的分管院长负责制,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为廉洁行医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廉洁行医负有安排、监督、管理等直接责任。

  十一、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廉洁行医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对于检查中查实的违反医院廉洁行医各项规定的人和事,按照医院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各科接受行风违规行为的投诉,严禁推诿。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病人转院工作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十三、将廉洁行医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违背医德医风和医疗纪律、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将记入个人医德档案。

  十四、廉洁行医表现与科室年中评比以及个人晋升、分配、聘任、评优等挂钩。

篇十一:廉洁行医制度

P>  附属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热忱地为患者服务,提倡文明用语,札貌待患,对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的同患者争吵和医疗纠纷,除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外,所在科室当年不评先进科室。

  2、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德规范,杜绝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出现卫生行业服务禁语。

  3、工作中要认真负责,语言文明,不推诿病人,不弄虚作假,因推诿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处罚规定处理.伪造医疗文件开假诊断书,伪造涂改各种单据等,除后果自负外,并取消先进科室资格。

  4、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____、不索要、不吃请。对____、索要、吃请者,根据情节轻重,除____倍罚款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5、医护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更改处方和票据,如写错需要更改时,应加盖本人章,如果私自更改票据及处方者,除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外,给予本票据及处方价值的____倍罚款,并按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6、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在工作期间不论什么理由,都不允许与患者或其他人员打架、斗殴。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

  (1)肇事者必须向患者、当事人赔礼道歉。(2)罚肇事者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3)肇事者赔偿患者、当事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4)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评优、不评先进(或影响调级)。(5)情节恶劣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职工凡打架斗殴或违____治安条例而被打致伤或打人致伤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医德医风档案由____纠风办公室负责保管。

  附属医院廉洁行医制度(二)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廉洁行医

  四、医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沟通办、门诊部、财务科、总务科等投诉接待部门要按照医院《患者投诉接待处理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认真热情接待患者的投诉。

  五、廉洁行医情况将纳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医德医风、医疗纪律、严重损害患者利益和行为的,将按照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有关规定,记入个人医德医风考评档案。

篇十二:廉洁行医制度

P>  1本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精心治疗精心护理除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红包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与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根据廉洁行医、反对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精心治疗、精心护理,除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红包”。无法拒收的“红包”,应上交纪检监察室,隐瞒不交不退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全部所得外,按规定和情节分别处以“收一罚十”、全院通报、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级、晋职等处罚。

  2、本院职工在药品、医械、基建及各类物资的采购中,如有收取“回扣”的,应在半个月内一律上交纪委监察室,再上交上缴纪委统一入账处理;超期不报者如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用患者的处方、记财单为自己开药,谋取私利,违者按贪污处理。

  4、严禁医务人员把患者介绍到院外医疗单位或私人诊所、私人医院、药店作检查、治疗、手术、住院、配药。不准向患者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严禁将本院各类检查单外开检查,以谋取私利,违者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

  5、健全预算资金管理,禁止巧立名目、私分乱支、请客送礼,违者要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凡规定属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物品,一律要按程序审批。如自行其事的都属违规购置,不予支付

  资金。6、加强现金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准擅自收取现金和自订

  收费标准;任何科室不准建立“小金库”;有现金储存在科室内的,应向组织说明资金来源并提出处理意见。违反现金管理与收费管理的将严肃处理。

  7、人事、调资、职改、招工和奖金分配等工作要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8、廉政建设、廉洁行医,要从院领导做起,做到洁身自清、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索贿受贿、不损公利己、不挥霍浪费、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

  9、不准私自把医院仪器、药品、材料带出院外搞业余服务。10、在职职工不准利用业余服务的机会在家行医卖药,违者后果自负;凡被新闻单位曝光或群众举报经查实者,除不正当收入按上级规定处理外,并根据医院的《奖惩条例》和《“一次投诉待岗制”暂行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处理。以上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对举报人员除予以保密外,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篇十三:廉洁行医制度

P>  各种医疗文书应规范完整出现问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廉洁行医十不准制度

  1、不准收受药品回扣,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坚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药品回扣行为严肃查处,对数额较大,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不准收受“红包”,更不准暗示索要“红包”。坚持开展创建“诚信医院”活动。一经发现违纪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给予严肃查处。

  3、不准在各种医疗设备检查中开单提成,一经发现,按回扣论处。

  4、不准无视患者承受能力和病情需要,做不必要的检查和开大处方,确须用高价药的,需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5、不准多收费、滥收费和私收费。推行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收费清单制等“阳光工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6、不准与患者吵架。患者及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要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协商解决,解决无效的申请有关部门行政调解或诉诸法律裁决。各种医疗文书应规范、完整,出现问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以及参加涉及患者诊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8、不准擅自离岗、饮酒、会客。特别是医务人员值班时间离岗、饮酒、会客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9、不准利用职权出据假诊断、假病情介绍。10、不准在介绍病人转诊,检查时收取“搭桥”费和回扣款。

篇十四:廉洁行医制度

P>  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执行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规定,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

  二、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医谋私。

  三、不准向病员及亲属索取财物、现金或乘人之危向病员及家属提出不合理要求。

  四、不准私自收取病员的医疗、服务等费用。

  五、不准将自已的医药费转嫁给病员。

  六、不准借工作之便接受病员的贿赂和馈赠。

  七、不准违反医疗制度。

  八、不准以任何借口刁难、谩骂病员。

  九、不准私自向病员推销药品(预防药品、疫苗),谋取私利。

篇十五:廉洁行医制度

P>  成都xx医院

  关于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

  廉洁行医是指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遵照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医院对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规定,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职责,为病人提供诚信服务。

  医务人员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核心价值观。在行医过程中,应牢记我院制定的“八荣八耻”:以热爱医院为荣,以损害医院为耻;以服务病人为荣,以伤害病人为耻;以精益求精为荣,以似是而非为耻;以敬业创新为荣,以投机取巧为耻;以团结沟通为荣,以拨弄是非为耻;以诚实奉献为荣,以消极怠工为耻;以遵守院规为荣,以背离院规为耻;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做到知荣辱,明事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成为廉洁行医的模范执行者、宣传者、实践者

  为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推动对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教育和管理,现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及成都市和锦江区卫生主管部门对廉洁行医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医院对廉洁行医设定底线,明确以下行为作为违反我院廉洁行医规定并进行处罚:

  1.医务人员收受病人及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接受请吃。收受“红包”不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缴。

  2.医务人员接受医药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开单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医务人员不规范收费,不按规定项目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定收费标准、提高等级或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只收费不提供或少提供医疗服务,或违反医保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的规定。

  4.医务人员不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遵守医院规定应当向病人告知的不告知行为。

  5.医务人员不规范服务,不合理检查,开大处方、人情方,徇私情,向患者提供虚假证明或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

  6.医务人员不执行异地外出行医的规定。

  7.医务人员在门急诊病房擅自接待药厂生产销售人员的行为。

  8.医务人员不遵守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首诉负责制,不文明行医,使用服务忌语,对病人有“生、冷、顶、推”,故意刁难的行为,以及仪表不端庄,着装不规范。

  9.医务人员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擅自泄露患者隐私行为。

  10.医务人员不尊重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有轻视和侮辱患者的行为。

  11.医务人员不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不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医务人员违反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采购规定行为。

  我院将对不廉洁行医的人和事,坚持原因没有查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三不放过”原则,按医院规定作出处理,并在周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廉洁行医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责任范围内发生医务人员严重不廉洁行医行为应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纳入对科室的绩效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范围,并作为对全体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依据,是对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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