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的基本制度3篇
节水的基本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存货出、入库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下属各公司、分厂在进行存货的出、入库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入库验收制度
1.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送回或试用、展览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才得入库。
2.仓管单位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次日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3.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4.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5.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6.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7.因试用、展览、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维修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8.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收货合格论。
9.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库保管单位签字认可而自行在销货报告上作销货退回处理。
第三章存货出库控制制度
1.仓管单位应在下列6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的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2.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需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3.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已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向保管员出货。
4.存货出库的有关规定与程序。
(1)根据提货单、调拨单、领料单等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2)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按出库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①本单一式四份,加复写纸一次套写。
②填完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③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3)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5.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需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6.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预测公司全部库存量,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
7.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的资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控制。
8.各单位人员向仓库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行事,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应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9.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细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出货完整论。
10.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给客户。
11.库存商品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开发票提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给客户试用者,则应依本办法的“试用”规定办理。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节水的基本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部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于每月5号前编制出入库报表报送财务部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节水的基本制度篇3
一、总务处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物资业务技术的人员负责仓库的管理工作。
二、仓库要建立物资验收入库、安全技术管理、领用出库和定期盘库的制度。
三、仓库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对到货物资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验收的物资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需要检测的物品要认真组织检测。要及时处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四、仓库物资保管要做到:分类定位,有序存放,零整分开,帐物对号、清洁卫生,便于收发和检查。
五、要建立仓库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和仓库物资定期盘点制度。月末或季末,仓库管理人员要按时向财务处和资产处领导报送物资盘点统计汇总表。学期末,总务处要组织有领导、会计人员参加的物资盘点工作。
六、总务处要定期向学校使用单位提供库存物资信息。加强仓库物资储存定额管理,减少资金占压。
七、各室及实验室要指定专人办理物资领用手续。领用或自行购置的物资要将类别、品名、单价、数量、日期、用途和本单位具体领用人签字等内容记录实物帐。
八、要加强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文艺、体育用品的管理。
九、使用单位为了保证日常物品的消耗,对用量较多的材料、易耗品,可限量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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