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规划】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规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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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规划】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规划—【范文精选】

2023-05-24 16:3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全民健身实施规划划(2016—2023年)全民健身作为国家战略,是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健康城市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规划】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规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体育规划】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规划—【范文精选】



全民健身实施规划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作为国家战略,是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健康城市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阜新社会和谐进步,根据国家《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辽政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指导,将“健康中国”与“全民健身”融合对接,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品质为落脚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深入拓展“全国篮球名城”和“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建设成果为切入点,坚持文化兴体、品牌引领、资源整合、产业发展的战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突出特色,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阜新转型升级和人民健康幸福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全国篮球名城”和“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供给保障机制。全民健身的文化、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城乡居民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普遍形成体育健身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3%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学生在学校期间每天体育锻炼至少1小时,老年人、中青年、残疾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有较大增加。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显著增加。打造“城乡15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县和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建设全民健身“一场、一馆、一中心”,中心城区完善“一馆、一中心”健身功能。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文体广场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三化(美化、绿化、亮化)标准,使其健身、休闲的功能更加突显;5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一定规模的健身活动室,能开展3项以上体育健身活动。远离村部且人口规模较大的屯(小组)应建有小型文体广场,能开展健身操、健身秧歌等活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公办学校体育设施要在早晚、节假日或学生不上课期间,积极向市民开放,开放率达到60%以上。鼓励民办学校和党政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增加全民健身场地供给,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

(三)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显著提高。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坚持开展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作用,加大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强化农家书屋管理员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能发挥,每个行政村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达到58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人。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全市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鼓励探索全民健身组织创新,实现全民健身的统筹管理。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全市在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含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等民办非企业)达到300个,保证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达到1.5以上。加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开展创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体育健身俱乐部活动,推进基层健身俱乐部进一步覆盖延伸。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有较大发展,每个乡镇(街道)以全民健身中心为依托,健全“一部10队”:即一个乡镇(街道)级全民健身俱乐部,下辖10个以上健身团队。每个村(社区)以文体广场、全民健身活动室为依托,健全“一部5队”:即一个村(社区)级全民健身俱乐部,下辖5个以上健身团队,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品牌健身活动、大众健身活动和赛事活动互为补充的全民健身大格局。大力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广场舞、秧歌、健身气功、太极拳、健步走、骑行、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开展阜新市全民健身“十大品牌”创建活动,打造黄家沟冰雪运动、彰武县沙漠运动、彰武巅峰纵横、越野运动、彰武金沙堡赛马运动、大板镇汽摩运动、阜蒙县健身安代舞等民族体育运动为重点的品牌赛事。积极举办各种冰雪趣味活动,着力推广冰雪运动。开发适合不同层次和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趣味活动,打造独具阜新特色的、具有浓厚节庆氛围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形成“一县区一品、一乡镇(街道)一品、一学校一品”格局,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产业规模。配合“一带一路”、东北振兴战略和阜新经济转型,协同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体育与旅游、养老、康体等生活服务行业的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竞赛表演、健身用品、体育康复等产业不断发展,健身产业机构进一步优化,健身产业引导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质量显著提高。鼓励全民健身领域的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服务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府全民健身服务职能。

1.政府统筹、组织、协调、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向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权利的实现。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达到4元。

2.政府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推进居民体育活动生活化。以街道、社区体育场地设施为阵地,以“六个一”活动为抓手(即每年举办一次个人体育技能比赛、一次个人健身路径器材技能比赛、一次集体健身项目展示、一次家庭趣味运动会、一次文体纳凉晚会、一次篮球赛),组织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农民体育活动本土化。以乡镇、村文体广场和文体室为阵地,以创建特色体育乡镇为抓手,以社会体育组织为骨干,在传统节假日和农闲季节广泛开展农民体育活动,乡镇每年应举办一届农民篮球赛和趣味运动会等。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校园化。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以创建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抓手,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依法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团队,校校有体育特色。推进职工体育活动单位化。以各级行业体育协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为主体,组织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单位每年可举办职工趣味运动会。推进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社团化。拓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体育活动阵地,每年举办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健身趣味运动会,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二)加强体育文化建设,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1.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强体育运动、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和教育,开展体质健康与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健康和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健身效果,传播健康理念,营造健身氛围,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社会风尚。

2.利用“全民健身日”和节假日。通过全民健身展示、体育节、运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研究、挖掘、保护和推广阜新民族体育、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文化,加大健身安代舞等具有蒙古族特色的项目保护,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体育文化。

3.打造体育文化特色城市。结合我市特点,充分发挥篮球城引领作用,借助篮球学校、篮球学院和群众篮球基础雄厚的独特优势,打造“中国篮坛黄埔”品牌,形成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基地;打造篮球业余俱乐部联赛品牌,形成全省草根篮球样板活动。发挥我市汽摩协会在全国和省内影响力,完善大板镇汽车摩托车场地赛道,打造东北唯一的汽车、摩托车场地挑战赛品牌。借助黄家沟一流的滑雪场和室外水上嬉戏乐园,打造全省滑雪、水上挑战赛品牌。借助彰武县独特的沙漠自然资源,打造沙漠系列品牌运动。每年开展全市全民健身“十大品牌”评选活动,以品牌推动城市体育文化发展。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全民健身服务功能。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建、改建的公共体育场地要按照《辽宁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标准》执行,并遵循配置均衡、规模适度、方便使用、科学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市、县区公共体育服务中心;建设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站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百姓健身房等社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丰富“城乡15分钟健身圈”的内涵。推广拼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自行车骑行道等户外体育设施建设。利用技术、政策创新盘活场地存量资源。

加大健身路径体育器材的更新力度,杜绝超年限使用,加强健身路径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赠、谁维护,谁管理、谁维护”原则,健全健身工程(点)义务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维护制度,落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管护工作。落实《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扩大补助范围,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发挥市、县区公共体育场馆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

2.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和组织形式创新。促进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制定《阜新市体育社团管理规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社会化和实体化水平。充分发挥县区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的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鼓励健身团队和站点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推进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健身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以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村级体育健身俱乐部、广场公园健身活动站(点)等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

开展“健身俱乐部促进计划”,落实健身俱乐部服务标准、俱乐部联赛制度、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制度等,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市、县区设立“全民健身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处方、信息咨询、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全民健身的各项事务。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定全市全民健身服务购买目录清单,以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3.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竞赛。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坚持开展元旦迎新长跑、十万市民上冰雪、世界行走日、大众自行车快乐骑行、滑雪、登山、乡村休闲、体育家庭大赛等活动,做大做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足球等业余俱乐部联盟品牌赛事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吸引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指导街道、乡镇培育百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跳绳、广场舞、健身大秧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重点开展竞技性强、人员参与面广的球类运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健身气功、围棋、象棋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发挥我市地域优势,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展冰雪、沙漠等特色体育活动。着力开展适合不同需求、形式多样、健康趣味的冰雪健身项目,如冰雪技巧赛、雪地足球、冬泳、冰钓、冰车、冰尜等。

4.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信息平台,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岗位制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形成全民健身志愿者的长效机制。

吸引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以及热心体育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等,参与到全民健身指导和文化宣传活动中去。整合我市高校、医院和体育行业资源,组建市、县区两级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完善体育志愿服务团队运行机制,积极招募大中专院校学生、社会人士等,不断扩大团队规模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康体综合服务平台”,成立慢性病运动干预和体育康复机构。

5.推进体质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探索建立“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实施体质监测、健身指导和运动干预相结合的城乡居民体质提升工程,定期公布城乡居民体质和全民健身活动现状调查结果。

(四)实施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典型,推动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开展全市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及各类先进个人、先进家庭典型评选活动,并争创国家级、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2.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借助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国民体质监测的智能化、网络化和数据化。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建设城乡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网站,提供健身电子地图、国民体质监测、健身指导服务、健身活动等信息服务,促进全民健身科技水平提档升级,以智慧体育服务健康、促进健身指导,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3.实施全民健身服务惠农工程。针对全市公共体育服务城乡不均衡状况,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全民健身服务,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资源服务要素城乡均衡配置。以乡镇、村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的均等提供,加大对农村全民健身的投入,发挥行政村体育活动室和文体广场的阵地作用,逐步建设符合农村实际的室内外场地设施,推进农村的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健身站点等。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每年列支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体育发展。全市篮、羽、乒、足四大业余俱乐部联盟赛逐步向农村延伸。

(五)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争创黄家沟省级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启动玉龙新城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以综合体为依托,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与文化、休闲、商贸等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体育消费券”,针对市、县区全民健身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时段健身人群比较少的特点,向退(离)休老年人、残疾等人群发放全民健身保障卡,促进全民健身消费。

2.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产业融合。利用自然风景区建设休闲运动设施,在国家矿山地质公园、细河沿岸景区建设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健身步道、自行车道、锤钓、划船和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满足居民的运动休闲生活需要。建设大清沟、海棠山等自然文化特色的运动休闲聚集区,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服务业。

3.促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教育等产业融合。以健康为主题,整合体育、卫生、养老、教育等部门,探索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提供综合的健康服务。推动全民健身融入大健康范畴,探索完善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推广青少年户外教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青少年教育相融合,开发青少年体育消费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

1.各级政府应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全民健身事业。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要完善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顶层设计,重视科学决策。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计划落实。

2.各部门要形成抓工作合力。要结合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协同规划、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部门,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机制,解决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结合我市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全民健身激励政策,建立激励平台、拓展激励对象和范围。在坚持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全民健身绩效考评、体育强县、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的同时,试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激励手段,形成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和社会主体参与全民健身事业,激励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三)构建全民健身评价体系。认真落实辽宁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诚信登记制度,凡个人有不良记录的,不得担任社团组织法人和理事会成员。引入社会和市场力量,形成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立体评估体系,坚持全民健身评估的经常化、制度化。

(四)完善法制与政策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发展实际,制定《阜新市体育社团组织管理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落实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五)加大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投入。

1.按照《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市、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尤其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

2.针对县(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需要,省、市拨付一定比例彩票公益金给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应有7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大全民健身相关税费优惠力度。以税收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加强对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4.建立多元化社会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发展全民健身服务的政府购买,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强全民健身的综合保障。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研制全民健身服务标准,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协调推进,由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落实。

(二)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每年就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市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予以落实。对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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