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上林县春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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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上林县春运工作方案

2023-05-24 16:00:11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2017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上林县春运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上林县春运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将于113日开始至221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25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运管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道运发〔2017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上林县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平稳有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站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推进春运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完善春运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节日值班、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把保障春运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上林县2017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欢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 艳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陆奕兵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李佳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盈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黄恒广 县城管局副局长

潘定辉 县安监局副局长

覃汉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

肖 帆 县旅发委副主任

温兰英 县气象局副局长

蓝江伟 县人社局副局长

覃 宏 团县委副书记

韦启宏 县交运局副局长

莫 钐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覃东文 县运管所所长

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春运办),春运办设在县运管所,由县运管所所长覃东文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樊文雍任副主任,运管所各股室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部署、指导、督促、落实2017年春运各项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春运有关工作情况,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掌握情况,协调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强化部门协作和应急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各汽车客运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一)准确把握春运形势,抓好运输组织衔接

1.把握好2017年春运总体形势。2017年春运比去年提前11天,是近五年来最早的春运。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的特点。春节假期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春运期间我国出现“拉尼娜”天气事件的可能性较大,北方可能出现冷冬,南方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冻雨天气,全国雾霾天气较多,气象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大客流、大交通流和恶劣天气造成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安全隐患尤为突出。据分析,今冬明春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因此,春运期间,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抓好运输组织衔接,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煤炭、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2.做好运输组织衔接,重点抓好农村客运。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科学分析预测,认真总结客流变化规律,统筹运力安排,抓好运输组织,按要求做好春运牌证(尤其是进出广东春牌证)的申领和使用工作;要按照(发改运行〔2016250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与城市公共交通、铁路、水运、民航等运输方式衔接,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接,确保旅客及时疏运。

为做好运输监管下乡及运输服务下乡工作,各道路客运企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农村客运运力投放,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农村客运车辆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农村客运市场,原则上不再安排跨省春运加班或包车运输。在没有汽车客运站点的乡镇,县交通运管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辖区汽车客运站或运输企业设立临时客运业务代办点、售票处组织客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另设代办点、售票处。同时务工人员输出较大的乡镇要协助道路客运企业提前落实支援运力的协调工作,安排好相关车辆参加春运,开通务工人员春运直通车,减少中转环节的运输压力,提高运输效率。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1.全面落实各级有关部署及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加强形势研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环境,扎扎实实做好2017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切实保障运输安全,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尤其是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各汽车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防止旅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3.严格客运车辆营运和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春运开始前及春运期间,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对所属运输车辆逐车对照检查、落实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确保参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员逐一严格审核把关,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凡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要求、2016年内有严重超速超员记录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的客运驾驶员,不得安排其参加春运。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员和客运经营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对存在“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记录。春运期间,对被交警部门通报存在“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和驾驶员,各企业要立即停班停驾并办班培训学习,情况严重的要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

4.切实抓好重点监管工作。从近几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来看,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客运车辆、危货车辆、事故多发路段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是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凌晨和恶劣天气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客运驾驶人员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人员。县春运领导小组要强化长途客运、山区农村客运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辆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长途客运、山区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违法违规经营为重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5.切实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规定做好监控值班人员和监控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确保所属车辆运行期间的不间断监控,充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及时发现并纠正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专人对夜间运行的客运车辆进行严格监控,在凌晨1时左右,要逐车警示所属夜间运行客运车辆及时、就近行驶至服务区或休息点停车休息,坚决制止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在路上行车,对违规运行的客运车辆和当班驾驶员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一律停运整改。春运前,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对所属车辆逐车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和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要求,凡未装、未接的车辆,或者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6.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车辆发生1起造成1-2人死亡的行车事故的,在24小时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要求上报;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车辆发生1起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行车事故或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的,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以电话和手机短信形式汇报,并及时续报新情况,随后按规定以事故快报形式上报事故情况。

(三)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加强信息监测和报告。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加强信息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突发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按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道运办〔201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道路运输维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桂道运办〔2011175号)的要求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

2.预防流感疫情扩散。要配合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感等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疫情的预防工作,防止通过运输车辆传播和扩散。一旦发现流感疑似患者,应采取有效的服务和防护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但不得歧视任何候车或乘车旅客。

3.切实提高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水平。各乡镇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班车需通过电话、动态监控等方式确认能够应班的才能售票,避免因车辆延误而造成提前购票的旅客大量滞留。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尤其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测,提前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并积极与铁路、水运等部门联系,做好城市客运、公路、铁路、水路运输衔接。

(四)深化运输服务措施,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1.改善候车服务,切实开展春运主题活动。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站场、设施设备及客车的清洁、卫生,优化乘车指示和诱导标识,改善旅客候乘、中转、餐饮等条件,为旅客提供优质温馨的候乘服务。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推行党、团、志愿者服务岗和青年文明岗,落实导乘、“雷锋车”和“便民服务车”等服务,提升汽车客运站服务水平。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让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在进入高速公路前,应当及时补充燃油并储备充足的饮用水和食品,以备长时间堵车之需,并引导旅客耐心、理性等待。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2.拓宽售票渠道,公布出行信息。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等多种途径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最大限度方便广大旅客,使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为老、弱、病、残及军人提供关爱服务,为务工人员、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团体票务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及时向广大旅客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引导旅客理性出行,促使春运期间的客流、车流合理有序。

(五)全面调动各方力量,规范运输市场监管

县公安、交管大队、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要依法开展道路运输执法监督,加强协调配合,规范运输市场监管。务工人员输出较大和出现外地客车未经同意擅自进入辖区驻点经营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县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要督促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严格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政策,保持客运票价的相对稳定,做好票价公示工作,设立并公布春运热线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处理咨询、投诉和举报。春运期间,各道路运输企业或汽车客运站因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事件被媒体曝光的,需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调查整改报告。各汽车客运站要按照协议要求及时结算运费。

(六)畅通春运信息渠道,规范信息数据报送

县春运办、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畅通春运信息渠道,做好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规范地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数据和信息。

1.请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于2017112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春运数据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春运办。

2.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于2017120日前将本单位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县春运办。

3.请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春运期间每天15时前向县春运办报送1篇文字材料(附图片)的春运信息,可以是春运情况(春运特点、创新举措、安全监管、应急处置、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好人好事、问题建议等)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此外,有开展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工作的要重点报送相关情况。

4.春运期间,上林县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春运办(电话/传真:07715222797,电子邮箱:fwy_78692996@163.com)。

5.请各运营农村客运班线的企业做好农村客运统计工作,按时填报《2017年春运期间南宁市上林县农村客运运行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017年春运期间南宁市上林县农村客运运行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2)至县春运办。

6.春运工作结束后,请县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于2017222日前向县春运办报送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总结,请县春运办于201722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春运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高度重视2017年春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把做好2017年道路春运相关工作作为提升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反应迅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二)密切配合,加强工作协调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密切配合,服从上级的协调和安排,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2017年春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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