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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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23-05-22 19:10:14 来源:网友投稿

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战略,加快构建覆盖乡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网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根据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自2015年5月起在全市县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战略,加快构建覆盖乡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网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根据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自20155月起在全市县域范围内开展惠农金融服务室试点和推广工作。南陵县辖区金融服务室工作由县人行和县金融办共同负责。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现有银行卡助农取款网点资源,升级扩充金融服务功能,借助全县“美好乡村”建设,依托镇政府和行政村村部的地理、场地和人员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基础服务的金融需求。

二、建设内容

(一)升级现有助农取款服务为惠农支付服务。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的金融服务内涵,推进服务点开通跨行支付业务,增加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存折补登、代理手机支付、代理网上支付等服务内容;拓展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金融服务外延,充分发挥农村支付结算指导员、辅导员,开展支付结算等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农民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率,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

(二)借助惠农金融服务室的地理优势,为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构建征信相关信息传递的桥梁。

(三)净化农村地区人民币流通环境,增强农民的人民币识假、反假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村地区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优化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提升农村地区现金服务水平。

(四)将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成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前台站点,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络,以一个惠农金融服务室为中心辐射一个片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片区农民提供金融知识、金融资讯服务,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提供维权咨询和指导,切实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合法经营、公平公正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主要功能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尊重和鼓励服务创新,有选择地实现但不局限于以下功能:

(一)支付结算类:小额现金支取;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消费;余额查询;补贴、社保、保险金、工资支付;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水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的缴纳;农户贷款申请。

(二)国库类:财政补贴资金取现;国债知识宣传;税费POS缴纳。

(三)征信类:征信知识宣传;协助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传递;信用报告查询方法引导。

(四)现金服务类:反假货币宣传及人民币真伪识别;小面额货币兑换;残损人民币兑换。

(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类:金融维权知识宣传;金融消费者咨询解答;对农村金融消费纠纷进行投诉指导;农村金融消费需求及金融知识教育有效性调查。

(六)外汇类:介绍外汇知识;宣传外汇管理政策。

四、基本设施

(一)设有专门的服务场所,共用营业面积原则上在20㎡以上;

(二)配备转账电话、POS、点(验)钞机、保险柜以及具备跨行付款功能的机具;

(三)配备金融知识宣传栏及宣传资料等;

(四)站点服务范围、风险监督提示、《南陵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管理办法》、《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公示上墙;

(五)设有助农取款台账、农户信息档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传递登记簿、驻村联络员走访登记簿、货币兑换登记簿等;

(六)有条件的服务室还可配备A类点钞机、税务POS、电脑等。

五、试点推广规划

按照“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建设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建设。力争2016年,实现惠农金融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的基本覆盖。

(一)   启动试点阶段(20154月—6月)

1.组织宣传动员。积极争取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列为政府惠民工程重点项目和全年金融工作目标,作为金融生态建设指标纳入对各镇、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同时,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宣传,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其作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两管理两综合”考核的主要指标。

2.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人行行长和县金融办主任为副组长,财政、人社、各镇、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陵县惠农金融服务室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推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3.选择试点网点。通过主动申报、实地查看等形式,一方面将有条件、有需求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升级扩容为惠农金融服务室,另一方面依托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或行政村村部,设立金融服务窗口或服务室。同时,按照人民银行对服务室场所、人员、设备和管理等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经营。

(二)   重点推进阶段(20157月—12月)

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15年底前全县8个镇每镇至少建成1-2家服务室,省级文明村和“美好乡村”力求全覆盖。

(三)   全面推广阶段(20161月—12月)

在全县全面推进惠农金融服务室工作,2016年底,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建设目标。

六、风险控制

(一)严格站点管理。建立健全惠农金融服务室准入、运行管理及退出的全程考核评价机制。

(二)强化指导督查。主办银行应明确职责范围,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区域内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监测和检查。主办银行客户经理(或专管员)每月至少实地检查2次,并有记录;每半年要集中抽查不低于30%的服务站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和通报。

(三)引入外部监督。各服务站点要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和“不吸储、不放贷、不集资”的承诺。引入外部监督,聘请村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就是否有吸储、放贷、集资行为,是否超范围经营、服务收费、搭售商品,是否严格为农户信息保密等情况接受监督。

(四)加强风险防范。保持高度的风险监管敏锐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县人行和县金融办要指导主办银行主动预防风险,提前研判风险,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置风险事件。明确主办银行承担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县人行和县金融办承担领导责任。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将惠农金融服务站纳入当地治安重点保护对象。

(五)建立应急预案。县人行和县金融办应积极争取将服务室突发事件纳入到地方政府金融突发风险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主办银行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应对能力。县人行、县金融办和主办银行均须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服务室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和事态扩散。

七、管理要求

(一)名称管理要求。惠农金融服务站名称不得标注银行字样,全县统一为“惠农金融服务室”,标牌的制式大小、材质、字体由县人行统一确定。

(二)制度建立要求。为保障金融服务的有序开展,各主办银行要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惠农金融服务站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操作流程、考核奖惩。

(三)市场准入要求。

各主办银行应向县人行申报如下资料:

1.服务室准入审批表;

2.与服务室签订的协议样本;

3.服务室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考核制度等;

4.服务室硬件照片资料和负责人个人信息档案;

5.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内部管理要求。各主办行系统内,务必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的硬件设施、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业务培训,统一的操作流程、统一的登记台账和统一的风险提示。同时,各主办银行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定期向县人行国库会计股报送相关业务报表。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金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发现服务室存在欺诈、套现、卡片侧录、不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或擅自增加功能、超范围经营,或参与吸储放贷集资等行为,应在发现当日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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