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方案】顺城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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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顺城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精选推荐】

2023-05-22 12:15:1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方案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灾害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方案】顺城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应急方案】顺城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精选推荐】

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

应急方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制定本预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等。全区调查到的地灾隐患点共25个。主要分布在高山路沿线、北大岭、将军亦工街、戈布等6个地区。我区是市主要城区,人口众多,居住密集,如发生地质灾害将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全面加强防控和治理。

二、可能发生的重点地质灾害监控范围

1.高山路沿线区(A)。主要分布在由东起施家九路公交终点站到西止将军北沟十字交通路口。沿这段高山路公路北侧山体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的隐患点有5个。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和崩塌。主要是由于修建高山路施工时触动山体及未按施工要求修复山体造成。该地区人员车辆密集流动,如发生地质灾害损失较大。

2.北大岭岭顶区(B)。主要分布在北大岭岭上地段。包括高尔山管委会办公室后山隐患在内共有6处隐患点。地灾类型有滑坡和崩塌。形成原因为山体受雨水冲击等造成。该地区过往车辆也较多。

3.将军亦工街区(C)。主要围绕北侧山体分布。共有4处隐点。类型有滑坡和崩塌。形成原因是山体受雨水冲击等造成。该地区隐患点除对2座居民楼产生危险外,还对城管局环卫处将军所和将军街道远方社区办公楼产生较大危险。

4.戈布旧采石场区(D)。主要分布在戈布废弃的采石场山体下。共有4处隐患点。地灾类型为滑坡和崩塌。形成原因是废弃的采石场废料区堆集后长时期受雨水等自然现象影响而产生。

5.抚铁公路沿线区(E)。主要分别在抚铁公路沿线。共4处隐患点。地灾类型为滑坡和崩塌。形成原因是修建公路人为触动山体造成。该地区过往行人、车辆受到危及。

6.会元地区(F)。主要分布在会元乡兴安村。共2处隐患点。地灾类型为滑坡。形成原因是个别村民挖山角建房造成。该隐患危及居住村民。

三、应急救援机构组成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区国土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区应急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发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物质、资金、装备工作。

3.负责财产撤离、人员转移工作。

(三)部门职责划分

1.由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城管、交通、农发、安监等部门负责,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采取应急治理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并分级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使灾情得到有效减轻和控制。

2.由区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工作。

3.由区城管、交通、农发等部门负责,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交通畅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保证救灾物质、设备、药物、食品运送。

4.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5.由区财政局负责,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必需物资和工作经费及时到位,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等工作正常进行。

6.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加强监测,组织好抢险救灾工作,并迅速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四、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全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将灾情报告区政府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处理好善后事宜,进一步了解情况向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凡发生伤亡的地质灾害,分管副区长和国土局长必须到现场;凡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地质灾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三)地质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并根据不同灾害类型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拖延、推诿,应立即组织救援,减少灾害损失。

(四)发生灾害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1.立即组织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灾害和后续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判定、预测。

3.灾害可能对人体、土壤、水源等产生危害的,应采取消毒等防范措施。

4.对灾害发生点进行监测,至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五、其他

(一)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地质灾害发生地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责。

(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公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电话。

(三)坚持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四)区国土分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调整预案。

(五)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祥山,联系电话:575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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