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2014年12月,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验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武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武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验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精神和省上评估反馈意见,结合《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11〕13号)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功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81号)精神,确保我县2015年全面达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府责任,树立全新的教育发展理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促进公平为重点,全面提升教师群体素质,切实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尊重每一个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奋力打造陕西教育名县、全面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达到基本办学要求;全县小学、初中的8项生均指标差异系数均达到规定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达到评估标准;公众满意度较高,顺利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三、工作任务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建成覆盖城乡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均衡配置师资、教育教学设备、校舍等资源,完善师资轮岗交流、招生、资助帮扶等制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一)继续改善办学条件
在2014年省上评估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达到标准要求。
(二)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全面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特殊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三)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四)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五)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四、工作安排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坚持“分步实施、 整体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3月31日):调查摸底,分解指标。
工作重点:
1.对照标准,分解工作任务;
2.列出重点、难点,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2015年4月1日-5月31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工作重点:
1.抓好重点及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工作;
2.完成全县所有指标的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3.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工作;
4.印制验收各类材料。
第三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5日):精心准备,迎接验收。
工作重点:
1.召开相关会议,部署迎验工作;
2.检查迎验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加强宣传,营造迎验氛围。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武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创建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参照《中共武功县委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功县关于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字〔2014〕15号)中“部门分工”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行动。广泛学习宣传各级有关“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具体工作要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氛围,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二)完善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认真抓好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间的差距,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着力抓好整改。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责任部门每月汇报,县联合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措施,推动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