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法】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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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法】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

2023-05-20 13:35:11 来源:网友投稿

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韶关市武江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办法】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发改办法】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


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

建设领域诚信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韶关市武江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局职能范围之内,对申请立项单位进行资质等方面的审查,确保项目立项的合法合规性。严格监标,保证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第三条   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戒为主要手段,在我局职能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对于弄虚作假的采取措施加以惩戒。

第四条   加强项目资料审查,加强事前预防

1.严格审查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不合规定的一律退回,并着补充。补充不了的,不予立项。

2.填写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报表是否合乎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如填写不规范,责予改正。

3.项目预算是否为有资质单位出具(检验预算书出具单位资质章和公司章、法人代表是否签字、造价师资质章及签字等)。如出具单位无相关资质,责予有资质单位重新出具。否则,不予立项。

4.审查项目是否合乎国家政策,是否划为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限制类项目需经过严格论证方可立项。淘汰类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5.审查重大项目是否经过环评,是否提供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书。未经过环评的一律不予审批,需经环保局出具环评意见之后,按规定办理。

6.以预算书为准,严格核对项目招投标事项,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责令改正,否则不予立项。

第五条   加强招投标监督

1.与建设工程管理成员单位,加强招投标监督,严禁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此次招投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投标,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六条   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及时公开项目审批相关信息,方便群众监督,树立社会信用。

第七条   加强审批事项公共宣传

1.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立项程序和所需资料等,减少不必要的审查环节。

第八条   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

第九条   加强部门总结,加强制度创新。

第十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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