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意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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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2023-05-20 08:15:30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陕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制,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要举措,以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发展,努力建设美丽西安、健康西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影响健康的环境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总体目标如下:

()卫生创建取得突破。2020年,蓝田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实现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全覆盖;全市国家卫生乡镇数量达到5%以上。

()环境卫生明显改善。2020年,城乡卫生保洁机制全面建立,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95%以上,基本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污水排放得到治理。2020年,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0%以上。

()集中供水基本实现。2017年,力争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0%以上。

()空气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基数,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

()农村改厕基本覆盖。2020年,城市基本消除旱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病媒生物密度有效控制。通过采取科学的预防控制措施,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2020年,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基本形成,日常保健、疾病预防及健康知识全面普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

()全民健身活动稳步推进。2020年,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启动健康城市创建工作。

(十一)禁烟控烟活动有序开展。2020年,全市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青少年吸烟率下降到5%以下,公众对吸烟和吸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十二)疾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覆盖全市50%以上的县区,慢性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广泛开展环境治理。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是由市环保局牵头,大力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示范工作,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减少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二是由市城管局牵头,巩固城区街道道路保洁成效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整治成果;完善落实“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运行体制,有效控制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三是由市农林委牵头,加强公路沿线、河流两岸、城镇周围、村庄周围、新建社区周围“两线三点”造林绿化,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2.深入开展“治污减霾·保卫蓝天”行动。一是由市环保局牵头,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源头控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二是由市建委牵头,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减少工地扬尘。三是由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牵头,创新管理机制,运用科技手段,治理渣土乱倾倒及抛洒问题,减少PM2.5对群众的侵害。

3.深入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市水务局牵头,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城乡居民、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群众用水安全。二是市环保局牵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依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治理。三是由市卫计委负责,建立健全供水检测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市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70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市农林委牵头,从种植源头严格控制有害农药的使用,加强对农药残留的控制。二是由市食品药监局牵头,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确保群众饮食卫生。

5.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一是由市城管局负责,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环境治理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突击防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方式,创新方法,群防群治,把有害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二是由市卫计委负责,在全市开展病媒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病媒生物情况,每半年向爱卫管理部门上报病媒生物检测报告。三是由市城管局负责,推行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评审,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的市场化运作。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6.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普及行动。一是由市城管局、市农林委负责,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建设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水冲式等农村卫生厕所为主要形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工作,控制农村肠道传染病和媒介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二是由市城管局牵头,加大对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做好后续服务,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由教育、旅游、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A级旅游景区、铁路公路沿线、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公众的卫生素质。

1.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一是由市卫计委负责,坚持预防为先、标本兼治,抓源头,治未病,推动健康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家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二是由市教育局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并进行综合评价。三是由市工商局牵头,加强查处取缔影响人身健康的虚假广告。四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强对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相关健康内容的监管,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对保健品及医药广告的持续追踪监督,防止虚假医药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

2.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一是由市体育局牵头,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等场地设施。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将内部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要发挥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众体育活动。二是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健身活动,监督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工间操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三是由市教育局负责,在体育师资补充、活动场地改善、设施器材配备、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加大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切实开齐上好体育课,做好每年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3.广泛推进禁烟控烟工作。一是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卫计委配合,制定《西安市控制吸烟条例》,按程序上报,将控制吸烟列入我市立法范围,力争尽快出台并实施。在全市开展控烟工作,切实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水平,减少吸烟及二手烟对群众健康的危害。二是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在电台、电视台安排专题栏目,定期播放烟草控制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引导公众转变吸烟习俗。三是由市工商局牵头,加大查处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四是由市教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控烟工作。五是由市交通局、市地铁办牵头,加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禁烟劝阻和宣传,公共交通工具达到100%禁烟。

4.全面推进疾病防控工作。由市卫计委牵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1)要求,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夯实免疫屏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以社区为单位,摸清慢性病人员情况,建立重点防治名单,广泛开展健康讲座,定期举办义诊和宣传,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环境,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有效减少慢性病的发生;通过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措施,推动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有效、方便的全程连续防治服务。

()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由市城管局牵头,围绕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好卫生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2.启动健康城市创建活动。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创建工作。开展城市健康状况基线调查,针对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及创建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将相关内容融入到我市城市规划、卫生保健、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中,并抓好落实。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设效果评价,促进健康影响因素持续改进;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夯实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指导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幼儿园、健康医院、健康村庄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持续提高爱卫工作水平。

1.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依法治理水平。由市城管局牵头,市法制办配合,制定完善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

2.改革创新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一是由市财政局牵头,加大对环境整治、改污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二是由市地税局牵头,出台减免税收等鼓励措施,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若遇紧急任务或难点工作,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工作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扩职、克难、转型、创新”的原则,理顺各级爱卫工作机构体制。加强爱卫会组织建设,健全爱卫组织体系,设立与爱卫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能,足额配备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都要建立爱国卫生组织,有专兼职领导负责,落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财政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通过现行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必要支持,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

()严格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爱卫会要研究制定爱卫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明确区县、开发区作为爱卫工作主体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市城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延伸工作触角。市考核办、市监察局要加大对爱卫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将爱卫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爱卫会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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