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规划】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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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规划】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范文精选】

2023-05-20 08:05:14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整体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规划】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规划】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范文精选】



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整体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探索、务实和创新的基础上,建立起与沈阳经济区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民政工作发展新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规划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沈阳市民政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的履行了社会减压器、稳压阀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创新阶梯式救助模式。3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财政投入,保障金发放从20062.18亿元提高到20103.02亿元。建立健全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贫困户危房改造。扶贫帮困、救灾救济工作丰富救助方式,拓宽救助范围,成为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起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加强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建设运转体系。以培养特色社区和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大城乡社区建设投入力度,深入开展“双十双百”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发展、共同推进。

实现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率、退役士兵安置率、随军家属安置率、优抚政策落实率和双拥共建参与率5100%。夺取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部队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依法勘定我市行政区域界线,合理调整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制定《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编辑《沈阳市政区图》、《沈阳市行政区域界线图册》,填补了我市区划管理的空白。

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服务管理、婚姻收养登记和救助管理等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福利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福利彩票销量不断提升,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老龄事业长足发展,民政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二)基本经验

一是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突出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必须始终突出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主题。着眼点高度集中到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发展。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度,聚集和整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民政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四是必须坚持改革方向和制度创新。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紧跟时代步伐,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制度创新,才能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五是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始终保持一种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高尚品格,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才能保证民政事业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尚属初步建立,由于财政资金还不充足,在城乡低保和社会福利方面,还存在地区之间工作不平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在军人优待抚恤方面,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患重大疾病医疗难的问题还亟待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指令性安置和市场化用工需求矛盾较为突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扩大城区发展空间、促进城市化发展上仍需进一步探索。民间组织整体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水平还需要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紧紧围绕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这个中心任务,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新理念,立足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新起点,明确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科学布局新目标,推进民政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在惠民生、保发展、促稳定中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使民政工作向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迈进,为加快沈阳的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的原则。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更好的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市和农村民政工作一体化推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政府的基础性作用,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3、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法制建设力度,规范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保持民政部门的良好工作形象。

三、“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低保救助体系,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有序,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特困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率达到99%4个县全部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集中康复托管服务中心。

建立全市救灾组织指挥体系,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达到300万元,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20个,全面提高减灾防灾能力。

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兴建一批大型中高档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市养老服务中心扩建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每个区县分别新建一所中高档养老机构。大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其总量达到100家。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千名老人拥有率达到30‰。

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村委会直接选举率达100%9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示范标准;80%的街道建成一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公共用房达到400平方米;县(市)及开发区社区公共用房达到300平方米。城区全部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县(市)80%以上的村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八连冠”目标,培育社会化双拥组织1000个,拥军服务基地100个,统筹军地联防、联训、联建项目50个,帮助部队解决军嫂就业1000名,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万名。协调驻军部队投入兵力5万人次,机械、车辆5000人次,再建帮扶项目100个。

改革和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机制和就业促进机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待安置补助、培训经费增长机制。推进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就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完成率达100%

科学规划行政区域,优化发展空间,合理配置资源,建立起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体制。

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全面实行评估制度。备案管理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达6000个以上。

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市内5区婚姻登记中心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改造殡仪服务设施,完成30台普通火化炉升级改造任务。开展骨灰多样化处理方式,每年骨灰入土植树不少于4000盒。

提升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行业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加快培育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

四、“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建立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实现低保救助一体化。树立“城乡整合”意识,从发展、动态角度出发,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城乡救助差别,保障城乡贫困群体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2、加快配套救助政策制定,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城市医疗救助,不断提高低保医疗救助限额。对低保户再就业创业给与优惠政策扶持。制定与灵活就业相吻合的行业评估标准,建立长效低保监督检查机制。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实现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制式化、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

3、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搭建社会救助平台。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着力解决低保家庭隐性收入核查难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共享网络平台,保证低保的科学审核、合理进出。实现低保网上审批与管理,以城市“贫困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对低保对象实行数据录入、网上审批、网上管理,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模式。

4、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建立减灾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害信息的沟通、会商和通报制度。建立全市灾情统计指标体系,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网络,实现灾害核查、上报自动化。市、区县、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救灾仓储物资储备,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搞好防灾演练和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5、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推进集中养老和托管工作。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农村中心敬老院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将整合后的农村中心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探索并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集中托管,“十二五”末期,将农村中心敬老院和集中托管服务中心建成集休养、娱乐、健身、康复为一体的高标准养老服务场所。

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营造携手慈善共建和谐的浓厚氛围。以弘扬慈善文化理念和彰显慈善精神为基点,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和自有宣传阵地作用。以慈善项目牵动慈善募捐救助,不断加大慈善项目救助力度。积极开发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慈善品牌项目,逐步形成沈阳特色的慈善救助项目体系。加大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合作力度,发挥大慈善格局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慈善典型和慈善大使的作用,组织策划好每年“沈阳慈善日”主题系列活动,努力提升慈善队伍能力和增强组织社会公信力。

(二)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推进养老机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老有所养”目标的实现。协调建设和规划部门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之中,按老年人口6 % 的比例预留土地。在所有国办养老机构中,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养老服务管理。完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加强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2、大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积极引导、扶持建立规模型、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政府对新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发展力度,在落实新建养老机构床位补助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机构入住养员数发放政府运营补贴。

3、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加快日间照料站、老年日托服务中心建设进程,实现低保、特困老人无偿养老服务全覆盖。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等为老服务设施,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全市建立“空巢老人紧急呼叫系统”,提升我市空巢老人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解决空巢老人应急需求问题。

(三)加强社区建设

1、创建和谐社区。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使我市的社区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加强政府对社区服务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政策监管,推动城区、街道建立“一站式”服务、公共信息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比较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实现社区服务产业化,全面整合社区功能,充分利用“96100”便民服务热线,引进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加快“沈阳市社区服务(求助)中心”的筹建。在城区完成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以市为中心、区(街)为骨干、社区为基础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构建15分钟生活服务圈。

3、全面完成社区硬件设施的改造。建立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投入机制,设立市、区两级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社区用房的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社区公共用房改造任务。

4、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者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服务居民的重要责任。推进社区工作者的知识化、职业化、专业化,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社区换届选举,采取选聘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区干部的管理。通过与高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机制。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加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力度,逐步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

5、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设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结合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步伐。到“十二五”末期,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四)做好双拥优抚和双退安置工作

1、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军民的爱国拥军热情。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统一的教育纲要。各级党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每年举办国防理论培训班。各级国防教育办公室、人武部和双拥办利用各种时机广泛开展国防、兵役和拥军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国防知识。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国防教育日,对全市人民进行生动、具体的国防和双拥教育。充分利用社会有效载体,营造浓厚的双拥舆论氛围,每年集中宣传报道一批重大典型。

2、适应新时期军事变革实际需要,积极支持部队建设。以支持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配合部队完成各种训练演习任务。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为依托,帮助部队建立有规模效益的电化教学室、自动化办公室和标准化图书室。积极配合部队后勤体制改革,实施后勤保障社会化,协助部队搞好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四项建设”,及时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拓宽随军随调干部家属就业和再就业渠道,着力搞好优先上岗、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搞好就业培训。通过共建的形式,切实保证军官子女入学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以振兴沈阳为己任,拥政爱民工作有新的作为。驻军部队紧密围绕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这一战略规划的实施,争取每年集中完成12项有影响的重点工程。驻军部队着眼于群众受益和沈阳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深化“百团帮百村”军民共建活动。开展培训农村医务人员,帮建希望小学等“手拉手”帮扶活动。

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市,配合重点区划改造,使双拥共建工作由点对点的方式向共建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方向发展。重点开展好双拥进社区活动,驻军团级单位与街道、基层连队与社区进行联片共建,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温馨的生活家园。新建一批高质量的双拥林、双拥路、双拥景点、双拥标志化设施,为沈阳的绿化、美化、亮化做贡献,进一步树立双拥共建的新形象。

5、健全完善法规体系,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上实现新的突破。结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相应的优抚实施细则,保障军人及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加快城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城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住院医疗“一站式”服务,逐步提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和住房实际困难。

6、积极推进安置方式改革。在政府宏观调控主导下,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分配机制,拓宽退役士兵安置就业途径,依法保障转业士官、立功等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

7、切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就业培训规划。积极开展针对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士兵群体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

8、积极构建退役士兵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升学、培训、税收、工商、贷款、职业介绍等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信息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多方联动、多元化的就业介绍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退役士兵的就业援助,促进和扶持退役士兵走市场化就业之路。

9、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及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及伤病残军人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坚持接收安置原则,完成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接收任务。

10、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以国家保障为主体、管理中心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补充的原则。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的实现服务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要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完善社会化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

(五)提高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1、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搞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扶持社会组织壮大发展,引导其在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研究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业协会评估制度,完善备案制度为核心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其行为,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

强化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制度体系,完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组织人员队伍。

全面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改革和创新现行管理模式,实现登记、年检、日常监管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与社会组织的互动。

2、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紧紧围绕沈阳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做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的行政区划调研、论证和调整工作,推进城市化进程,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认真做好勘界和界线联检工作,完善界线数据库,建立平安边界协调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界线日常维护机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城市现状和发展规划,编制《沈阳市地名总体规划》和区、县(市)分区地名详细规划,使地名管理更加具有前瞻性和规律性。

全面落实《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地名普查,规范地名使用。完善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数据库动态维护管理机制,开展以地名网站、地名热线、地名光盘(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为载体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全面提升地名管理信息化服务。完成城乡街路地名标志补设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地名标志设置体系。

3、强化殡葬管理改革工作。积极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深入开展骨灰入土植树,大力提倡骨灰撒海活动,争取在全市实现免费骨灰撒海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对全市普通火化炉进行升级改造,对遗物祭品和特殊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使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殡仪单位内部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打造沈阳殡葬行业服务品牌。

4、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探索在区、街建立流动乞讨人员档案,协调解决其就业和享受低保救助问题,配合执法部门加大对街头流动乞讨人员整治和劝返救助工作,创造良好的文明城市环境。

5、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制度建设,规范婚姻收养登记流程,形成婚姻收养登记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行机制;婚姻登记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婚姻登记员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办公场所,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规范温馨、祥和的环境。

6、扩大福彩发行工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狠抓规范操作。坚持以管理促发行,做到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坚持以技术防范、制度保障、道德强化为主要内容的诚信体系建设,使福利彩票工作更加注重科学管理和社会责任。加强市场营销,强化市区福彩投注站的建设,加快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实现福彩销售新突破。筹集资金,规划建设福利彩票运行中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7、推进福利企业改革。积极探索改革途径,争取优惠政策,在保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的改革措施,完成市直福利企业的转制转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福利企业应享有的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安排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保证社会福利企业安全稳定。

(六)促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发展

1、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民政项目的支持,以项目实施促民政事业发展,力争将自身发展项目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基建投资计划。“十二五”期间,规划并新建市军队饮食供应总站、市救灾救济物资简易储备库,完成市养老中心扩建工程、回龙岗公墓改扩建工程、市儿童福利中心、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和安宁康复中心建设的收尾工程,完成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改造二期工程建设,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不断壮大民政实力。

2、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种预案,举办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保证各种紧急物资供给和救灾物资的储备。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协调合作,充分提高处置自然灾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抓好民政信息化体系建设。以民政信息网建设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化办公管理模式,完善低保审批网、地名网、殡葬网、慈善网、政务公开网、党建网等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使民政业务网、政府网和局域网实现多网合一,实现民政信息资源共享和效能的最大化。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办事公开、透明,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民政职能作用。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民政公共管理职能,建立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协调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广泛性。强化民政部门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把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做为完成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战略措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制定政策,完善法规,建章立制,促进和带动民政工作的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法律法规,结合沈阳实际出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相关办法和细则,使各项民政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加大对民政事业投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基层民政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部门人手少、工作条件差的问题。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城乡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逐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将民政信息化建设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加快信息化步伐,促进民政各项基础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

(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建立健全促进民政和谐发展的体制,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统筹推进社会管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配套改革。努力形成加快发展的动力机制,上下衔接、纵横配合的协调机制,以及维护稳定、运转高效的保障机制。加快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和岗位开发,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化进程,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加强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从严治政,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民政队伍。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优化队伍,强化班子。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使队伍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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