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汇报】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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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汇报】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2023-05-19 12:25:10 来源:网友投稿

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4月9日,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汇报】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汇报】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江苏出台首个省级促进慈善事业实施意见


49日,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江苏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在2020年使全省家庭参与捐赠或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比例达20%以上,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2%

量化指数明确慈善目标

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描述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蓝图,进一步通过可考量、可验收的量化目标任务,提出了政府支持指数、社会捐赠指数、慈善组织指数、志愿服务指数、慈善文化指数、慈善透明指数等六大指数目标。

在政府支持指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广泛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到2020年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配套措施、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在社会捐赠指数方面,到2020年江苏全省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20%以上,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2%。在慈善组织指数方面,到2020年江苏省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不少于8个,每个县(市、区)、街道(乡镇)都将建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志愿服务指数方面,到2020年江苏全省注册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15%,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在慈善文化指数方面,到2020年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并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工作考评。在慈善透明指数方面,到2020年实现慈善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的信息透明度达到80分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按社会捐赠指数的目标测算,5年内,江苏省捐赠总额将达160亿元左右。数据显示,去年江苏省慈善资金年均支出为34亿元,也就是说,5年内,江苏省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募款总量还要增加5倍左右。

对此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发达国家捐赠收入一般占国民经济总量的1%。和我们的经济总量相比,目前国内的慈善公益能量尚未被全面激发,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

支持房产商和物业设小区互助基金

提升慈善指数最有效的,是激发社会大众的爱心。江苏省《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在单位内部、社区建立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在本小区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专门针对救助本小区有困难的居民,让人们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帮助。

据介绍,这一做法是借鉴了国外一些先进的慈善理念和举措而提出的。目的是到2020年,江苏省的每个城乡社区都拥有1家以上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社会捐赠不够,需要有效引导,让居民出门就能见到慈善,想捐就能找到机构,并与时俱进地创新捐赠方式。这些小而灵活的过渡性慈善组织,更接地气,反应更灵敏,契合守望相助的中国邻里精神。”侯学元说。

为充分激活基层民间慈善组织的活力,目前江苏省已将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权下放给县市区,今后还将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刺激慈善捐赠热情。

加强互联网慈善募款的监管

据了解,截止2014年底,江苏省已设立各类公益慈善基金会483家,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12%。目前江苏省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广泛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全省慈善组织基金总量达264.7亿元,年均支出34亿元,累计救助2800余万人次。

随着网络的兴起,通过互联网平台发起的慈善募捐活动越来越多。如何在鼓励慈善事业利用互联网募捐的同时又能规范这些慈善行为?

江苏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慈善募捐行为的实施主体上,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合法性进行验证。为增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实施意见》还要求,慈善组织应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每3个月应向社会公开1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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