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其他】2014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安排(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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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其他】2014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安排(全文完整)

2023-05-12 16:00:13 来源:网友投稿

2014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安排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其他】2014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安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其他】2014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安排(全文完整)


2014年杭州市残疾

人工作安排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围绕中残联以及省、市残联六代会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残疾人民生保障工程,提高残疾人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全面提高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能力,以更振奋的精神、更务实的作风、更满意的服务,不断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残疾人生活指数达到69%,残疾人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一、加强民生保障,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一)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深化落实近期出台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系列政策,进一步推动主城区各类保障政策的同城同待遇;加快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助、医疗困难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津贴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城乡统筹一体化;推动临安、建德两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和主城区政策的对接,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补助金)的覆盖面。

(二)深化残疾人托(安)养工程。进一步将托(安)养工程扩面至二级残疾人,通过整合敬老院、福利院等资源,新建、改(扩)建残疾人托养机构等途径,满足更多残疾人的托(安)养需求,使符合托(安)养条件、有托(安)养需求的残疾人应托尽托。根据“十二五”规划部署,加快全市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步伐,新建25家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

(三)深化残疾人康复工程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全年为4538名残疾人提供助听、助明、助行等康复服务。完成市政府为民惠民实事项目,按照“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原则,为新筛查出的400名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科学、规范、适宜”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听力语言、脑瘫、智力、孤独症、人工耳蜗手术(含术后语训)等六项抢救性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儿童多样化、个性化的辅具需求。继续组派医疗队赴淳安等贫困地区开展送医下乡活动。继续开展百场万人康复知识进社区活动和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大力倡导各地康复工作打造精品亮点,形成一县一区一特色。加强基层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康复技术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初、中、高级职称康复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储备库。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康复服务实名制台帐管理,实施“一人一档”,切实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新建14家省级康复示范站。调研、总结、推广江干区精神残疾康复试点经验。

二、加强就业扶贫,推动残疾人实现同步小康

(一)巩固促进五大传统就业渠道。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巩固促进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按比例分散就业、自主创业、农村种养殖业、盲人按摩业等传统就业渠道,多元化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在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上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积极为残疾人预留岗位,以单招单考的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争取201530%以上市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或预留1名残疾人岗位。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立征收标准率每年递增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征收总额比上年提高10%以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市县两级残保金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帮扶比例不低于20%

(二)探索提升五大新型就业途径。围绕充分就业目标,把握时代特征,结合残疾人特点,探索提升网络就业创业、文化创意就业创业、社区公益性岗位、庇护性就业、来料加工就业等五大新型就业途径,努力使更多有就业愿望、但行动能力受限的残疾人实现就近就业、居家就业,增加劳动性收入。举办首届中国杭州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讨会,探索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以及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与文化创意大产业有机结合的途径与形式,推动我市残疾人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提升我市残疾人文化创意创业率和集中就业率。开展来料加工居家就业项目,解决好“两非”整治中残疾车主就业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教育补助,深化职业培训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继续完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信息通报和检查,努力提高送教上门的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落实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助的落实力度,使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提升知识技能水平,以教育推动就业。加强就业培训力度,开展多元化、针对式、有效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全年举办培训班22期。举办杭州市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以职业技能竞赛为载体,引导残疾人适应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四)实施“万户低收入残疾人帮扶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相结合,按照“扶持发展促一批、保障救助帮一批”的要求,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到2017年完成26158名脱贫任务。

三、强化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专业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托(安)养机构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规范》,并出台地方试行标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残疾人托(安)养服务和管理。通过组建“爱心志愿者队伍”、评选“仁爱家庭”、建立“网络公共交流平台”、建设“家属委员会”、开放可分享资源等途径,探索建立机构、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托养模式,构筑大服务网。并以市残疾人托管中心为示范,带动和提升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整体水平,努力将残疾人托管中心打造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托安养机构。积极推进萧山、余杭及五县(市)托(安)养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托养服务整体水平。

(二)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模式,分类推进康复机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专业服务。加强区、县级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功能合理布局及相关资质审批管理,区、县康复服务3000人次以上,住院康复服务不低于2%。研究制订全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奖补政策。聚焦残疾人高科技辅助生产和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向企业购买辅助器具工作试点,逐步建立我市残疾人辅具服务工作机制。

(三)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被列入第二批规范化建设考核的区、县(市)残联劳服机构的督促、指导和评估验收。抓好劳服机构队伍建设,完成远程职业指导员、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分析师、心理咨询师、执法资格培训,开展执法检查。实施市劳服处新址修缮改造项目,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打造一流的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

(四)推动工疗站服务规范化建设。在实现主城区街道(乡镇)工疗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萧山、余杭和五县(市)工疗站建设。创新管理架构,着力完善仁爱家园工疗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已建好的公益性质仁爱家园工疗站,探索统一推进二类事业单位登记和福利机构登记,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年检和年审。同时,积极鼓励和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工疗站建设,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调研并适时出台工疗站服务管理规定,探索工疗站的文化建设。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要积极加强前期调研,做好市级康复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论证等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江干区九堡镇景蓝社区廉租房、拱墅区半山街道公租房残疾人服务用房建设补助资金,加快推进拱墅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杭州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等区、县(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街道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服务体系。

四、强化社会参与,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一)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广泛动员残疾人参与社区活动发挥街道(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动员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各类街道、社区活动,提高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发挥各级残联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残疾人进一步参与社会活动搭建载体和平台。

(二)依托各类残疾人文体团队和基地,推动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加强残疾人集邮协会、艺术家协会以及各级残疾人文体艺术组织建设。提升已有的6支市级残疾人文体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创新和融合意识,组织残疾人文体团队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活动。坚持提高参与率和提升精品率并重的思路,以“一地一品”为抓手加强残疾人文体精品、特品建设。着重培育上羊市街残疾人艺术中心,争创省级残疾人特殊艺术基地。做精做强“残疾人自强演讲团”和“残疾人合唱团”。积极筹办杭州市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力争金牌、总分位列全省前三。做好亚洲盲人门球锦标赛赛事筹备、资金落实、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借此推动余杭盲人门球基地升级为亚洲残奥发展卓越中心,打造我市残疾人体育的品牌。

(三)依托助残志愿者组织、各类民非组织,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志愿服务总队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志愿助残服务站和联络站,落实好《杭州市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为残疾人提供更为全面的志愿服务;推广下城区“百灵鸟”艺术团、残疾人阳光艺术中心等残疾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模式,通过资金帮扶、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发展。

(四)依托残疾人维权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做好残联系统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工作执法检查和视察,指导区(县、市)残联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联干部信访值班制度、理事长接待日制度等信访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努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设施进家庭等工作。

五)依托宣传阵地和重大残疾人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更好地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巩固“明珠手语新闻”、“希望的太阳”、“爱满天堂”3个宣传阵地,开展20122013年度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比,参加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比。开通“杭州残联”官方微博,组建网评员队伍,加强涉及残疾人事务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继续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加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各类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整体发展能力

(一)加强残联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扩大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方案与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提振干部精气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指导区、县(市)残联开展第二批路线教育活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和党员结对帮扶残疾人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及“六条禁令”,精简会议、文件和削减“三公”经费,有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残联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为完成全市残疾人工作任务提供强大政治动力和坚强组织保障。

(二)组织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残工委相关部门共同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开展残疾人服务状况和残联组织基础管理状况专项调查,通过“政策、服务、信息”进百万残疾人家庭活动,年内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家庭至少走访到1次,建立残疾人实名制动态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三)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建设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大主城区乡镇(街道)专职干事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力度,统一待遇补贴,推进县(市)乡镇(街道)专职干事待遇同步提高工作。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修改完善《杭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大残疾人工作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专门协会工作活力,使专门协会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进一步推动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同级人大、政协常委,努力解决各级人大、政协要有残疾人代表的问题。

(四)夯实残疾人工作科学决策和服务的信息数据基础。加强对残疾人入户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对残疾人工作各项指标作出科学评估,进一步为政策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做好市残联业务信息化系统的提升和改造,强化业务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客观反映残疾人实际需求,体现残疾人工作的成果、水平,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发挥好“助残服务直通车”的作用,利用政策法规库、地理信息平台等基础数据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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