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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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9篇

2023-04-29 08:4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莫言、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

  王俊忠

  【摘

  要】莫言和苏童有关乡土书写的小说中,通过地域空间文化构建、童年视角运用、乡土表达超越性实现,表达对故乡既爱又恨的复杂情感,创造出独特、丰富的审美意蕴.在地域空间文化构建方面,莫言小说更倾向于写实,而苏童则构建一个想象的空间维度;莫言和苏童都运用童年视角,表现对祖辈的依恋及童年经历的痛苦体验;在乡土表达超越性实现上,莫言和苏童笔下的故乡均呈现寓言性及反映作家焦灼的精神状态.

  【期刊名称】《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7(000)001【总页数】4页(P7-10)

  【关键词】莫言;苏童;乡土表达;地域空间文化;童年视角

  【作

  者】王俊忠

  【作者单位】黎明职业大学文化传播学院,福建泉州3620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I206.乡土为作家创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无尽的灵感,成为众多作家书写的永恒主题,成为作家进行地域性文化表达的重要方式。对于鲁迅而言,迂腐和衰败才是其乡土;对于沈从文而言,美丽清澈才是其湘西风情;对于莫言和苏童而言,疼痛和反感才是其对故乡的情感。这些乡土的表达都呈现出不同的文化乡愁,不管是乡土的写意

  或写实,都承载着作家们的文化苦旅。莫言和苏童的小说对故乡的表达既流露着对故乡的眷恋,又蕴含着对故乡的批判。莫言和苏童都以大量的作品表达着对乡土的复杂情感,但二者在乡土表达上呈现出了各自的特色。本文从莫言、苏童小说地域空间文化建构、叙事的童年视角及乡土表达超越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二者小说乡土表达的审美意蕴。

  作家在作品中对乡土文化的构建,主要体现于地域空间文化的构建。作家构建自己的乡土文化,必须有可以使之具象化的地域景观。这种地域景观不仅仅是物质的,也是想象的和心理的,作家将其相互渗透和牵引地共同构成乡土表达的文化空间。作家对乡土精神及文化进行着张扬或反思,这个文化空间被用来烘托故乡,从而展示出故乡的独特意蕴。

  莫言在其小说中,通过提取故乡地域性文化精神,利用对故乡生机勃勃、色彩浓烈的地理景观表现,构建起作品的乡土文化意蕴。莫言在小说中线性地叙述历史,对故乡的憧憬和对具象场所进行的立体化呈现等则实现了其对历史的定位。莫言将时间维度同地域空间维度相融合,使关于故乡的叙述更加厚重和丰富,同时也提供了一种言说历史的方式。莫言利用家族史的叙述来串起或展示家国史,并以此种方式作为其言说历史的重要模式。不管是《红高粱》,还是《丰乳肥臀》,抑或是《生死疲劳》,莫言的小说都展示出了全新的历史言说主体,并以此挑战着官方的历史言说。当然,通过故乡这一地域来建构历史也不是莫言首开先河,而是其沿袭了现代乡土书写的传统。

  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也构建了自己的乡土王国。苏童以漂亮、洒脱的姿态自由地出入他所构建的乡土王国,肆意地穿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朝代。在《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城北地带》中,苏童以其独特的言说方式述说着故乡,对故事发生的背景、场地及地域空间的构建等都展现了独特的视角。这种视角下的对风景的展示给人以似有似无的感觉,但其实苏童正是利用这种看似漫不经心的表达,使作品叙述

  风格更具张力和光泽。

  地域空间文化的构建是作家融合想象和现实描写的结果。莫言的小说更倾向于写实,倾向于对故事真实性的描述,通过人物的回归故乡来挖掘故乡的文化内蕴,抒发自己对故乡的复杂情感。而苏童对地域空间文化的构建则是以想象为主,其小说始终有一条想象空间的位移线索,这条线索同写实相交叉,贯穿作品所有时空中,此时空中布满人物踪迹和命运悲歌。如,苏童在其“枫杨树村”作品和“香椿树街”作品中都构建了两个空间维度,一个是想象的空间维度,另一个是故乡人移居的地理空间维度,而想象的空间则是故乡人“逃亡”的空间,苏童小说以叙事的空间虚线将“逃亡”过程充分地展示出来。

  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是以“逃离”故土来表现对故乡的怨恨和眷恋,这种既恨又爱的复杂情感也同样表现在莫言的小说中。所不同的是,莫言是利用人物的回乡来探寻族根,寻找先人的野性和力量,在寻根之中既有批判故乡的一面,也有赞美乡土力量和野性的一面。可以说,莫言对故乡的情感也是非常复杂的。正如莫言在回忆中所言:“尽管我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我没有办法割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的根在那里。尽管我非常恨它,但在潜意识里恐怕对它还是有一种眷恋。”[1]莫言对逃离故乡是失望的,其以当兵作为逃离故乡的方式,但结果只是远离故乡三百里而已。几年后,当莫言回到故乡时,对故乡却有另一种独特的感受,如其所言,“心中却是那样激动”,“脸上挂满了泪珠”[2]。莫言利用其对地域空间的构建,渗透其对故乡的眷恋和恨,并把这种情感融入到个人现实生命体验中。

  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作品还是苏童的“枫杨树村”作品、“香椿树街”作品,作家都运用了童年视角来叙述故事。两位作家都以“我”的视角回忆了爷爷奶奶,以神话般的故事展示祖辈形象,而这种展示又不同于现实中的祖辈,却是一种偶像般的远古祖辈形象。莫言在《红高粱》中召唤了游荡在故乡及红高粱地里的冤

  魂和英魂,让读者从中感受祖先的力量。苏童的《祖母的季节》不仅写出了爷爷对奶奶的深情,而且给此深情赋予了神奇色彩。

  莫言写爷爷奶奶的语调和感情都较为特殊,他选取充满力量和野性的故乡场景,并触探历史,以此讲述祖辈在过去年代的生命历史,并透露出对祖辈的依恋。莫言在《大风》中以忧郁的笔调讲述了“我”同爷爷一起拉草遭遇大风的故事——大风将一切都刮走了,唯独车梁榫缝里被夹住的那根草独存,而这根草也就成为“我”的记忆,成为爷爷故事的言说载体。祖辈与“我”的情感替代了父辈与“我”的亲情,莫言在小说中对父辈则采用了审视的目光。《红高粱》中,父亲被称为“土匪种”,本因生命延续而应产生情感依附的两代人关系在莫言笔下表现为没有爱和温存的关系,“我”与父辈间呈现的是一种折磨、严惩和凶恶的情感。《枯河》中,母亲用戴着铁顶针的手和用棉花柴对“我”狠狠抽打,显得极为触目惊心。莫言在这些地方并不是表达父辈的人性失去,而是要追溯父辈与子辈情感变异的历史重负,进而提出重塑父母形象的历史话题。

  苏童小说通过祖辈形象的反复出现,不仅流露出对祖辈的留恋及崇拜,还表现出对家族衰落的迷茫与惆怅。在《丧失的桂花树之歌》中,苏童运用了象征手法,以桂花树象征家族。桂花树是祖父的祖父种下的,桂花树是祖父的祖父之象征,也是家族的象征,因此,保护桂花树也就成了保护祖辈、保护家族的一种象征。然而,在陌生人及金钱的诱惑下,父辈不再尽保护桂花树的义务,而是一夜间连同桂花树和陌生人一起消失。桂花树的消失也喻示着家族的消失和衰败。苏童对家族这种充满惆怅的情感在《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中也有充分体现。苏童在平缓叙述家族故事中,总流露出一种忧伤的情感。此外,苏童小说对祖辈的崇拜也反映出祖辈同父辈的关系,其多部作品都体现出祖辈对父辈的不满,这种无奈和不满的色调成为苏童小说的常见色调。可见,上辈人对下辈人的不满也成为苏童所要表达的内涵之一,这也许是其探讨家族衰败原因的用笔。

  童年是充满天真烂漫的,其给人的体验应是欢乐和爱。然而,莫言和苏童都选择童年视角来表现其对生活的痛苦体验和对丑的发现及厌恶。作家运用童年叙事视角可以充分发泄内心的情绪,以审视的眼光和不满情感的表达来叙述故事,这种情绪的发泄成为了一种审丑,体现着作家丰富的生活体验和内在感受。

  莫言的童年生活是辛酸的,在许多作品中,莫言都将记忆深处的特定历史时期的向往和憧憬、痛苦和忧郁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如其作品中常写到水灾和饥饿。“三年自然灾害”时,正值莫言童年期,灾害和饥荒是人们面临的生存疾苦,这种灾害及饥饿之苦成为人们心中的阴影,而这种阴影一旦成为记忆,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作家的作品中表现出来,且成为作品重要的色调和背景[3]。例如:《黑沙滩》中,描写了解放军农场战士收留为饥饿所迫的母女;《五个饽饽》中,描述了除夕夜一家人用仅剩的几个饽饽供神,然而转眼间,供神的几个饽饽就被偷了;《秋水》中,爷爷奶奶在高密东北乡开拓了自己的家园,然而一场大水把一切都淹没了,面对水灾,人们的侥幸与绝望、失望与希望、生存与死亡都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苏童年幼时体验到了“文革”时期社会的不稳定和武斗给人的伤害及摧残,亲历了逃亡,这些童年记忆成为苏童永难磨灭的伤痛,使其认为人的一生都是充满悲的。在创作中,苏童笔下的人物多是逃离故乡的,这些出逃人物难以容身于世界。在一次次的被抛弃中,他们试图寻求自己的栖身之处,但却因一次次的错误而遭受灾难,并难以得到世界的宽恕。苏童将记忆中最清晰最感人的部分进行了艺术表现,以独特的方式重拾记忆及触摸历史脉搏和故乡的灵魂,进而寻找自我的精神家园。如《祖母的季节》《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罂粟之家》等都展现出非人间的生活气息,这些小说中,故乡的人和草木的任何动静都充满神秘,且难以解救人的灵魂。

  童年时期的生活体验似乎使莫言和苏童对生活的凄苦和人生的悲剧更加青睐。童年视角既是莫言和苏童叙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也成为莫言和苏童小说乡土表达的重要支点。

  莫言和苏童的小说的乡土表达,都表现了对故乡的眷恋、恨等复杂情感。莫言尽管眷恋着乡土,但其乡土表达却有别于传统的乡土文学,具有独特性。也正是由于有一种站在人类立场上的乡土表达独特性,莫言笔下的故乡更具有寓言性。莫言在乡村的生活时光使其深刻体会到了故乡人的欢乐和悲苦。高密东北乡成为人类生活的缩影,莫言通过赞美故乡的力量,展现了他对文明及人性的反思,进而拔高了高密东北乡的文学意义。可以说,莫言笔下的故乡既是故乡又超越了故乡。莫言曾言,其笔下的故乡绝非纯粹的乡土,而是中国广大乡土的缩影和代表[4]。莫言以博大的眼光和世界性的意识来认识和书写故乡,他将人类文明同乡土的人情风土及人性相融合,在乡土描写基础上观照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生存,这使其小说的乡土表达源自故乡而超越故乡。如《红高粱》中的爱、恨之情,是莫言对故乡一贯的态度,他对于红高粱的爱、对于故乡的爱是以批判的方式进行赞美,他对于故乡的恨是以赞美的方式来批判[5]。莫言对故乡的既爱又恨的复杂情感既是其对故乡的态度,也是其艺术态度,这使其小说的思想内涵更加独特丰富。

  苏童利用虚构的乡土空间来建构和展示乡土故事,使故事脱离了原有的生活场域,也使其精神内涵更加饱满丰富。苏童笔下的故乡既是美丽明亮的,又是晦暗的,寄寓一种倦怠精致的乡愁。这种表达既是对乡土记忆的超越,也是对人物命运的现代启悟,同时也是陷落和逃离,是救赎和拯救。苏童沉醉在迷离颓废的苏州生活记忆里,叙述着家族寓言和传奇故事。其小说的叙述者自由地穿越在历史时空里,目睹着“我”及乡亲们的生存岁月,在“我”视野所及的故人漂泊的地方,也叙述着“我”的精神漂泊。“我”能够穿越历史但难以窥破历史,能够目睹故人们的命运却难以对命运进行解释。

  这种焦灼的精神状态同样体现在莫言的小说中,这种精神状态也是特定时代知识分子独有的尴尬状态。面对现代文明的冲击和城市中堕落腐败的气息,莫言等作家难掩对都市文化的厌恶和隔膜,心灵难以找到归属,一直漂泊在城市和乡村间。尽管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和乡村渐渐拉近,在地理空间上二者已不是处于对立地位,但二者作为不同的文明符号却未曾改变。乡村成为传统文化的栖息之所,而城市传播着现代文明,作为城市和乡村间的流浪者,其既不能真正返乡,又不能立足于城市,这种精神漂泊的矛盾情感不仅体现在莫言和苏童身上,在其他作家身上也同样有着深刻体现。渴望,失望,在城市与乡村文明符号间逗留挣扎,这种状态煎熬着这些作家们,也成就了他们,他们的表达既反映故乡又超越故乡,使有关故乡的想象成为了富有意蕴的文学想象。

  乡土是莫言和苏童创作情感的载体,莫言和苏童均对乡土怀有特殊的情感,这种特殊而复杂的情感使莫言和苏童小说艺术上存在相似性,也各有特色,因此他们小说的审美意蕴也就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由于作家生活体验和场域的不同、创作风格的差异,莫言和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在画面、色彩、基调等方面显现差异,如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是圣洁、美丽及最英雄的故乡,也是蝗虫、饥饿和灾难横行的故乡,而苏童笔下的香椿树街和枫杨树村是阴暗、潮湿、瘟疫、暴力和恶并存的故乡,同时也是诗意和温和的故乡,但显然,对莫言和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的进一步理解,则需要分析作家情感的矛盾关系以及情感表达的手法、方式。莫言和苏童小说的乡土表达都展现了作家对故乡那种既爱又恨的复杂情感,叙述他们对故乡既眷恋又深感苦涩的体验,他们的小说也正是通过地域空间文化构建、童年视角运用、乡土表达超越性实现,创造出深沉、丰富的审美意蕴。

  【相关文献】

  [1]莫言,陈薇,温金海.与莫言一席谈[N].文艺报,1987-01-10.[2]莫言.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J].当代作家评论,1993(2):38.[3]程德培.被记忆缠绕的世界:莫言创作中的童年视角[J].上海文学,2012(11):16.[4]舒晋瑜.莫言:土,是我走向世界的原因[N].中华读书报,2010-02-03.

  [5]莫言,罗强烈.感觉和创造性想象:关于中篇小说《红高粱》的通信[M]∥孔范今,施战军.莫言研究资料.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12.

篇二: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浅谈莫言小说中的乡土情结

  摘要:莫言,一位在当代文坛享有盛誉的作家,在二十世纪的乡土小说创作中,他作为一个独特的存在,主要来源于他那份沉重的人生履历。用高密话写高密人,似乎已是莫言小说创作思维的一种较为固定的模式,这种思维模式源于心灵深处的故乡情结,源于对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环境、生活经历的回忆。他的乡土小说以一种平民姿态表达着对乡土中国苦难的体验乃至认同,“作为老百姓的写作”始终是他的创作宗旨。所以说,他的作品是与故乡的土地同生同长、荣辱与共的。本文将从创作内容、创作语言、创作情感三个方面对莫言小说中的乡土情结进行探讨与剖析。

  关键词:

  莫言

  乡土情结

  高密

  莫言是中国当代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他的故乡在山东高密县,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他,以“高密东北乡”为背景来写乡村生活,通过高粱地这个文化摇篮,毫无保留地将其作品融入了深沉博大的农业文化,并以此作为自己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并且,作为农民之子,他不仅感受了农民的苦难,也全部接受了他们的情感,可以说他的创作都是在农村生活的磨砺锻打中完成的。莫言的乡土小说在给我们构筑了一个充满生命活力与野性的乡村世界—高密东北乡的同时,对乡村世界进行了审美表达和批判,借此探究生命的本质和意义,并展现出浓厚的乡土蕴味。那么,他的小说渗透了怎样的乡土情结?从哪些方面可表现出来?本文就从以下三方面对莫言小说中的乡土情结进行阐述:

  一、乡土情结成就“高密东北乡”

  莫言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他爱农民之所爱,恨农民之所恨,与农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984年,莫言在《白狗秋千架》中第一次使用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概念。我想,如果从莫言小说的创作内容来考察他的乡土情结,那么首先应该体现在莫言用高密东北乡的山川河流、五谷杂粮在编写着每个人物的故事的同时,演绎着高密东北乡的历史。

  1.恋“祖”情结演绎“高密东北乡红高粱式”的刚勇

  莫言的故乡在山东高密县,生活在这块土地的人们具有无拘无束的叛逆性格,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家乡,敢爱敢恨,同时亦保留着除暴安良、抗御外侮的坚韧不拔的伟大生命潜能。莫言在《红高粱》中写到了抗日及殖民侵略给高密东

  北乡带来的灾难性的破坏。“国破了,家亡了,同胞们快起来,拿起刀拿起枪,打鬼子保家乡??”,外敌入侵,家园沦丧,连聋带哑、连瘸带拐不过四十来人,“不知道打伏击是怎么一回事”的队伍去打日本人,作者在这里要表达是实际上是一种坚贞不屈的民族精神。不仅如此,《红高粱》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父辈们深深的崇拜:“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轿夫,但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弱女子,却也敢爱敢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在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这样的故乡,这样的家园,我认为只有深深植根于这块土地的人,才能蕴含这样喷薄欲出的情感,才能最终完成这样一幅黄土风情画、一部民族繁衍史。

  2.在现实的苦难和幻想中讲述

  “高密东北乡”

  ⑴现实与超现实

  莫言小说所讲述的“高密东北乡”,多数都是描写乡村现实的苦难,艺术表现也以写实为主。他的第一篇小说《售棉道上》就是以一场乡村现实灾难为题材的,丰收的农民喜气洋洋地交售棉花,同时依然饱受着恶劣的生存条件所带来的痛苦。此后,在《白狗秋千架》、《枯河》、《透明的胡萝卜》等作品中,他仍然继续着自己对乡村苦难的叙述。在1988年创作的《愤怒的蒜薹》,是他直面现实、批判态度最为尖锐的一部作品,在展现了农民心灵的苦痛的同时,把一次现代“官逼民反”事件的写实式再现与对无路可走的农民内心的恐惧和彷徨的透视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对农民肉体和精神痛苦的双重揭示。

  ⑵幻想的天堂

  如果莫言只是写苦难,那还不能说他真正体现了乡村的声音,因为乡村并非只有苦难,这一阶层能够历数千年的痛苦而不颓,长处社会底层而不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独特的幻想式文化精神——这其中多少包含着鲁迅所批判的“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阿Q精神,也有自我嘲讽——将苦难娱乐化乃至狂欢化的精神①。像皮影戏、地方戏剧和民歌等中国农民艺术,在将历史、崇

  高和苦难等进行戏剧化和反讽化的表达中,充分地体现了这一文化精神。这是长期处在社会底层的农民被历史挤压的产物,其中包含着深深的无奈,但也蕴涵着一种生存的机智,是其顽强生命力的体现。如:《丰乳肥臀》是将乡村的幻想与苦难结合得最为典型的作品。作品通过

  “母亲们和她们的儿女们在这片土地上苦苦地煎熬着、不屈地挣扎着,他们的血泪浸透了黑色的大地又汇成了滔滔的河流”的内容讴歌了母亲的生殖力、生命力,表现了作家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家园去整合现实、祈求故土重建的美好愿望。

  3.民风民俗彰显“高密东北乡”的地域特色

  民风民俗可以说是一个地域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它体现着一个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作为一个离乡几十年的游子,家乡的民风民俗激活了他过去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因此,在作品中,莫言有意把“下里巴人”式的民风民俗如:潍县年画、胶东剪纸、猫腔、婚殡仪式等写进作品,去激起他恋乡的情思,并展现了高密独特的地域特色。特别是猫腔这种地方小戏,它是民间文化的代表,是高密东北乡广大农民情感和精神的寄托,是民间抒情的方式。在猫腔声情并茂的唱腔里,寄托着广大人民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包含着民间的活力和原始的激情。在《檀香刑》中,众多人物如钱丁、孙丙、眉娘等都对猫腔表示出热爱之情。猫腔班主孙丙身受酷刑,高密东北乡最后一个猫腔戏班子在德国鬼子的枪口下全军覆没。猫腔的彻底消失,暗示着民间文化和这块黑土地人民的命运一样多灾多难;也暗示着在封建统治者和外国侵略者的压榨下,一切充满自由与活力的东西,包括文化乃至生命,都遭到了无情地扼杀。

  故乡是莫言小说创作的一方沃土,是心灵不灭的存在。他的很多作品都深深根植于高密东北乡的民族土壤里,既展现了高密东北乡的自然景色,也表露了隐含在这块黑土地之中的民族自由与热情豪放的精神。

  二、语言散发“高密东北乡”涩涩的土地气息。

  读莫言的小说,你可以从任何一页的任何一行读起,它首先征服你的就是语言,尤其是采用了地道的方言俚俗用语,透过它你可以清晰地闻到山东高密县那股涩涩的土地气息。

  1.粗俗语言的使用,凸显人物个性

  莫言在小说中严格遵守人物的文化背景,地域特色以及性格和心态,采用的

篇三: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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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现当代文学:浓郁的乡土味道

  乡土文学作为重要的文学流派之一,贯穿于文学创作的整个历史之中。现代乡土小说的勃兴始于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蓬勃开展,全面否定传统、主张全盘西化等思想盛行,在此背景下,人们开始回归,努力在乡土田园中找寻精神的归宿和力量,于是便出现了以鲁迅等人为代表的乡土小说。1949年以后,以“山药蛋派”和“荷花淀派”为代表的乡土文学依然是中国文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之后,乡土文学更是被赋予了回顾过去、思考未来、反映现实等重要责任,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作品,通过描写乡土对中国社会的文化根基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总之,从鲁迅笔下的浙东乡土和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到萧红笔下的呼兰河、汪曾祺笔下的苏北小城,再到贾平凹笔下的陕西南部山村和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生动地刻画出了一幅中国乡土文学的历史画卷,也体现了乡土创作作为一种经典的文学创作潮流拥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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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文学的盛行源自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本质。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因此,生活经验的乡土性使得相当多的现代作家开始以乡土生活为素材,以乡土和乡民为基点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整体文化和历史进行观察和反思。多年来,乡土始终是中国作家解不开的情结,并为此魂牵梦绕。

  二、莫言及其乡土王国

  从高密东北乡走出来的莫言是新时期乡土小说的代表,同时,他也被称作新时期以来“真正触摸到乡土灵魂”的作家。莫言的作品,从最初的《透明的红萝卜》到后来荣获诺奖的长篇巨著,都是关于乡土农村的人和事,展现了百姓乡民在高密东北乡这片乡土中的勤奋耕耘、奋争和对生活的希冀盼望。莫言的作品深刻揭示了中国传统的乡土情怀,描述了这种乡土文化的历史嬗变过程,一部一部地,排列组和成了中国乡土文学的宏伟史诗。正如莫言自己所说:“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

  (一)故乡——无法逃离的情愫

  童年时经历的饥饿与孤独虽然后来被莫言视为其---------------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创作的财富,但是之于故乡,他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又爱又恨的情感也从莫言对故乡的描写中可见一斑:“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当他年少时在家乡贫瘠的土地上耕耘劳作时,对那块“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的土地刻骨仇恨。莫言认为他们在那片土地上,像牛马般辛苦耕耘,可是仍然深陷凄凉生活之中,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因此,他幻想着逃离并决绝地认为,假如有一天可以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绝不会再回来”。当21岁的莫言头也没回地爬上运载新兵的卡车时,感觉犹如出笼之鸟,故乡再无任何可恋之处。然而,当他离家两年后重回故乡,百感交集之中却是难免一丝丝激动异常。当他看到眼睛红肿的母亲在一天的劳作之后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向他迎面走来,“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里不禁噙满了泪水。那一刻,莫言意识到,对于生养自己的故乡,可以爱、可以恨,但却无法摆脱。

  之后的莫言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的农村生活,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天的“恩赐”。故乡是他真正可以如鱼得水的地方,离开了故乡的他“举步维艰”。他将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中,提出了“血地”的概---------------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念。躯体,因流淌着血液而拥有了灵魂;土地,因奔淌着河流而充满生机;同样的,文学作品,只有充满着对生活的深切体验,才变得有灵魂。莫言的主要作品,最好的作品,都是自故乡完成。他的作品大多源于儿时对故乡生活的深切体验。故乡的墨河、胶河等河流在他的小说中川流不息,丰腴了其想象的沃土。从自己的人生际遇对文学的生成进行体察,是莫言的创作优势,也彰显了其独特的创作个性。正如美国小说家赫姆林·加兰所说,艺术的地方色彩可以赋予文学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文学也因此别具一格。因此,地方色彩“一定要出现在作品中”,并且“必然出现”。莫言对家乡割不断、离不开的情愫,也像一个无形的半径一样,紧紧地牵绊着他的文学创作。

  (二)乡土——文学创作的根基

  从莫言结缘文学创作开始,乡土气息便如影随形,无所不在。他的作品中永远洋溢着浓郁的乡土味,一切都那么土,可谓“土”味十足,“土”得掉渣。他不关注城市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其作品中也从来不会出现仕宦工商、皇亲国戚,他写农村和农民、肥沃到发酵的土地,写百草的丰茂,五谷的丰登和鸟兽的欢鸣。莫言自己评价其小说时说:“我小说中的人物确实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土生土长起来的。我不了解很多---------------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人,但是我了解农民”,“我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都是一个写小说的农民,都是高密父老乡亲们的不太称职的儿子”。正是这种清新原始的泥土味道让他走向了世界,也正是这片乡土为莫言提供了创作灵感,幻化成了无数的创作素材。

  首先,莫言惯于从生命形态的描写着手,回归到生命的本原状态对人类及一切动植物进行描写。故乡的自然空间,天然的地理地貌、气候天气以及生物植被等,深深地沉淀在莫言的记忆中,影响着其作品的艺术建构。当他执笔写作时,故乡的山水、故乡的河流以及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高粱,统统缭绕在其耳边。于是,家乡村边那条干涸的小河流,那个荒草甸子,那个桥洞,和那片高粱地,都走进了莫言的小说,成为一道道富有生命的美景。读莫言的很多作品不难发现,莫言对农村人、事、物的描写,熟稔而生动,用文字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幅农田水彩画,使读者身临其境。

  其次,作家的乡土经验,即莫言在故乡的所有人生经验和对生命情感的体验与记忆,包括整体性记忆和某些特殊的个人化记忆,也为莫言的文学创作提供了素材。在莫言的成长过程中,那些具有切肤记忆的人、事、物,在他的心中慢慢沉淀下来并形成某种情---------------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结。比如对饥饿的记忆和被赶出学校后在生产队放牛的孤独记忆。因此,在其文学创作中,孤独和饥饿总是两个主要的切入点,如在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中,主人公黑孩所经历的饥饿和孤独等痛苦的记忆,几乎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另外,故乡中流传的民间文化艺术,也为莫言的创作提供了新的元素。正如莫言所说:“我的故乡和我的创作是密切相关的,民间艺术和民间文化伴随着我成长,从小耳濡目染的也是这些文化元素。”因此,每每当他提笔创作,这些曾经浸入骨髓的民间元素也自然而然地涌进他的作品,并且深深影响甚至决定着其创作风格。比如《檀香刑》中对猫腔的描写,《生死疲劳》中的章回体写作与轮回的框架,以及许多短篇小说中对中国传统魔幻主义小说《聊斋志异》的借鉴等,都可以看出莫言作品中对民间资源的索取。他自己也将之称为“亦真亦幻、历史与现实纠缠在一起的”“立体的”写作方法。

  结语

  故乡和文学创作者有着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同时故乡对作者也是一种深深的牵绊。作者对人物的塑造和对人生体验的描写与刻画只有回放到故乡的场景中才变得鲜活、有生命力。故乡和童年的记忆留给一---------------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个作家的烙印,在莫言身上表现得尤其强烈和深刻。因此,浓浓的乡土气息是莫言小说的鲜明特征。儿时的人生体验永远是其源源不断的创作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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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作者:范丽

  作者机构: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张家口075000出版物刊名:芒种

  页码:115-116页

  年卷期:2015年

  第5期

  主题词:乡土特征

  乡土情结

  小说

  特征

  摘要:莫言小说的最大特点当属乡土特征,语言、人物、故事情节等都来源于现实的乡土生活,这些都与莫言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分不开。艺术凝练于生活,莫言小说的乡土特征充分体现了莫言作为乡土作家的乡土情结,其乡土情结在一系列小说中得到体现,小说中的乡土气息,恰恰是作者乡土情怀的直接展示。本文从莫言小说本身的乡土性体现、乡土根源和莫言的乡土情结三个方面对莫言小说的乡土特征进行了探究。

篇五: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莫言作品中的乡土情怀

  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面向全球公布:来自中国的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

  从1981年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发表,到去年的《蛙》荣获茅盾文学奖,莫言小说创作已走过三十年。他至今创作了11部长篇,一百多部中短篇。由于风格不断变化,莫言先后被划入现代派、寻根文学、新历史小说等不同的流派。对这种贴标签的做法,他很幽默地表达了看法:“大多数所谓的文学思潮,与自己的作品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小说是作家创作的,思潮是批评家发明的。”

  莫言的作品中,关于人性、种族的思考被纳入历史变迁的宏大史诗中,语言、结构方面的先锋探索更加注重融合传统文化和民间资源,强化小说故事的传奇性和喜剧性,呈现出举重若轻的轻逸之美。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始终是莫言叙述的.中心,他以自己的创作,建构了“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这样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乡土世界。他每部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地都是从这里登场。他多次谈到故乡对于作家、对于他自己的意义:放眼世界文学史,但凡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一个文学的王国。福克纳有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鲁迅有他的鲁镇,沈从文有他的边城。而这些文学的王国,无一不是在它们君主的真正故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

  在1976年参军离开农村以前,莫言在真实的高密县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当了20年农民。这

  20年是极左政治路线下民生艰难的时代,留在他童年记忆中最难忘的是饥饿、神鬼故事和母亲的叹息。莫言小说中那千奇百怪的故事,对自然、社会、人生惊世骇俗的看法,都和母亲、童年、大自然、故乡紧密相连。

  当然,莫言也认识到故乡对作家的局限性,如何使故乡的梦境成为贯通人类普世性价值的纽带,这是莫言乡土小说的愿景。

  著名文学评论家陈思和教授认为:“莫言的乡土小说,一方面是他对民间艺术风格的自觉、理性的追求,一方面是与民间的文化形态紧密关联。”而在莫言看来,民间是一个巨大的话题,可以把它简化

  为作家的创作心态问题:是为老百姓写作?还是作为老百姓写作?毫无疑问,莫言选择的是后者。作为老百姓写作,是作家自己就是老百姓的一分子,不去担当道德的评判者、教化者,保持老百姓的立场、思维和方法。在关于长篇小说《四十一炮》的对话中,他说:写几篇小说算不上知识分子,比那些乡村中会讲故事的老人,无非是多认识几个字而已。括起来讲,莫言的民间立场是站在弱小生命和自由人性的立场上描写民间的苦难与抗争,张扬个性自我。自觉运用民间艺术资源,在小说的语言、故事、结构等方面全面复活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的活力,追求文学的民族化、本土化。

篇六: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莫言小说的民间特征

  莫言是当今文学评论界的宠儿,创作出了许多优秀的具有民间特征的小说。

  莫言凭借着在当代文坛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而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文学评论界的宠儿。从80年代至今,不断走近民间是莫言小说创作风格总的发展趋势。细观莫言的所有重要作品,不难发现,这些作品到处都洋溢着民间特征。

  一、莫言小说民间特征的表现

  一小说以民间话语为主

  莫言小说是由知识化的书面语和民间话语融合而成的,其中民间话语是其小说语言的主体。民间话语主要有民间戏曲、民间口语和民间歌谣。这些民间话语经常被莫言学习和使用。其小说包含了很多乡土民间意识,比喻是其小说比较常用的修辞,在这些比喻句中我们日常所见到的乡土风物,比如牛、羊、白菜、鸟等都是喻体。莫言小说对于喻体的选择,已不仅仅是简单的一种修辞,而是更深层次的把作者所经历和感受到的乡土经验与民间意识流露出来,从而使其小说充满了民间话语,更深刻的反映民间的真实生活与普通民众的真实心声。

  二传奇式的叙事手法

  “传奇视角是民间故事很常用的叙事角度,这种叙述手法在唐传奇、宋元话本、民族史诗中随处可见。”[1]莫言有许多小说都是采用这种传奇式的叙事手法,该手法融合了独特的民间语言资源,更有力的揭示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生存状况并且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的形象。莫言的家乡是山东高密,在他的记忆中民间故事所带给他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从小都住在农村,知道很多民间故事,这也是他的小说很自然的流露出民间传奇性色彩的原因所在。莫言的小说不但神秘莫测而且虚幻缥缈,它所描述的故事有时像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有时却又像是一股无形又无色的水。

  三狂欢化的状态

  狂欢就是放纵似的一种欢快的状态,在狂欢中人们能够尽情地放松,以这种形式来把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不如意统统宣泄出来。莫言认为,表面的狂欢场景事实上是民间颠覆一切秩序的表现。

  1、狂欢式的斗争历史

  在高密的祖辈们,有着非常多的让晚辈倍感珍惜的传奇故事,其中有名的要数抵抗德军在山东修筑铁路。比如祖辈们为了引诱敌方的火车入海用青豆、小麦铺路,为了袭击德国鬼子用大粪做武器等,这些在正统们眼中看起来十分可笑的行为,作者却用狂欢式的口吻描述了出来,并且丝毫没有嘲笑之意。

  2、狂欢式的叙述语言

  巴赫金在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小说时提出了关于小说的复调理论。他认为在作品中可以有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是独立的,也正是这种不同价值的声音从而构成了真正的复调。[2]在所谓的复调小说中,主人公往往拥有双重身份,他不只是议论的对象,同时也要发表意见。莫言的很多小说就是用这种复调的形式来创作的。在表现作品叙述语言的狂欢的同时,莫言还将大量的俗语、民间歌谣、还俚语等方言式的语言运用到作品中。这样的运用就使得作品呈现出一种不拘一格的形态,把传统的语言抛到了脑后,使作品的语言更加富有冲击力。

  四敢于审丑

  丑,在莫言小说中占据着不小的篇幅,其中原因有以下两点:其一,这与作者从小在民间的苦难经历息息相关。苦难的民间生活经历,使得他对于一切痛苦、丑陋以及凄惨的现象熟视无睹,甚至近乎麻木。其二,这与作者身为老百姓的民间立场相关。莫言用老百姓的身份,使得丑能够更完整的展现在读者们面前。

  二、莫言小说的民间艺术特色

  一乡音

  谚语、俗语是我国民俗文化的语言精华,它往往指的是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积累起来的方言。因为当地的实际情况与它联系密切,所以它具有十分强烈的排他性和地方性。言语和俗语虽然听起来粗俗不堪,但它却能够很明显地表现出它的民间性和地方性,它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智慧和精神的结晶。莫言小说所用的谚语、歇后语和俗语不仅使读者感受到了农民所拥有的智慧和幽默,同时还使作品的说服力大大增加。

  二红黄色调

  莫言的小说中充满了色彩,红色和黄色要数五色中最突出的了。看到红色,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喜庆之事。红色是我国的传统之色,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铭记于心的`与红色有关的风俗习惯使得莫言对红色有种特殊的感情。在莫言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用红色来赞扬的民族英雄气概,同时还看到了用暗红色来暗示的悲惨现实。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黄色不仅是土地的颜色,同时也是贵族的颜色。对于广大的农民而言,黄色代表着丰收、希望、成熟,传统的黄色也代表着权威和财富,这些都在莫言的小说中得到了体现。

  三民间戏剧

  在莫言的一些小说中,他把民间传统的说唱文学与小说结合在一起,把民间戏剧引入到小说中,在悲凉的氛围中把主人公酸楚的苦难感受抒发出来,同时也把胶东剪纸、歇后语、猫腔等写到作品中。民间戏剧是民间艺术才能的表现,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生活最贴切

  的反映方式。莫言把民间戏剧引入到小说中,真实的表现了社会中的各种关系,为读者展现了丰富的艺术大餐。

  三、莫言小说具有民间特征的原因分析

  一恋乡

  二十年摸爬滚打的乡土生活,使得莫言与乡民、乡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言对他的故乡又爱又恨,在他的充满民间特征的小说中,这种对于故乡的极其复杂的心理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曾经在小说《红高粱》中说:“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3]莫言在那里成长,他的写作的源泉也来源于那里,所以他感觉故乡是令人温暖的;然而故乡却存在着丑陋的风俗习惯,这让他明白了作为一个农民是谈不上出路和前途的,这是他恨故乡的原因所在。莫言的文化水平只有五六年,他的作品主要来源于民间,是生活经验的积淀,更是对生活感悟的真实写照。莫言以唯美的眼光赞颂着美好的民间生活,善良的乡音乡俗、秀美的乡村、淳朴的乡民等都是莫言心目中的理想民间状态,在莫言的笔下它们都因为包含着浓郁的情感想象而丰富多彩。

  二怨乡

  莫言的童年经历很多都和就饥饿和压抑有关。其一,自然灾害再加上家境贫寒使他经常饥寒交迫。童年的饥饿对于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饥饿”也就成了他所要表达的重要主题。他挖过野菜,是因为肚子饿;和家人挤在一个被窝里,是因为家里只有一床被子,也是为了取暖。其二,被迫辍学以及家庭地位的低下使莫言的精神世界受到了非常沉重的压抑。他出身于中农家庭,地位比较尴尬,经常遭人白眼和排挤,使得他无法发展自己的个性,他的一些作品就反映了当时当时上中农们的心态,是作者政治处境和社会地位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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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试论莫言小说语言的乡土特征

  试论莫言小说语言的乡土特征

  摘要:自“五四”新文学诞生、鲁迅先生开创乡土小说以来,乡土便成为许多作家取不完说不尽的话题。在蔚为大观的乡土小说宝库中,莫言不仅以其对山东高密东北乡独特风土人情的描绘,而且以其地道的独特乡土语言而存在。本文拟从叙述者的叙述语言和小说中人物语言两方面,对莫言小说语言方面的乡土特征做一分析。

  关键词:乡土;乡土小说;语言

  自“五四”新文学诞生以来,“乡土”就一直是作家笔下永恒不尽的话题。从鲁迅笔下的浙东乡土、沈从文心中的湘西世界,到贾平凹笔下的陕西、莫言心里的山东,各具地方色彩的乡土题材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美国小说家兼理论家赫姆林?加兰也曾经指出:“艺术的地方色彩是文学的生命力的源泉,是文学一向独具的特点……地方色彩一定要出现在作品中,而且必然出现”。[1]鲁迅先生也曾经指出,乡土小说是将“乡间的生死,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2]由此可见,地方色彩对乡土小说的重要性。

  然而即使同是描写乡土,莫言不仅在自然风物和风土人情等自然景观和文化环境等地域特征方面,而且在小说语言方面也显示出地方色彩和自己的独特性。在中国传统文学史上,“五四”以前的文学写作语言除了一些民间文学形式之外,都是与日常语言脱节的,自“五四”开始提倡用白话写作,文言书写一统天下的局面才有了很大改观,也是在这个时候,小说才登上了文学的大雅之堂,逐渐取得其在文学王国中应有的地位。但是“五四”开创的启蒙语言同时,也为以后的文学写作语言设置了障碍,即语言被启蒙化而遮蔽了用其他语言形式写作的可能。而莫言则力图突破这一既有模式的局限,采用一种没有经过“五四”启蒙话语熏染的“前启蒙”语言,即采用来自乡土民间的狂放的、暴烈的、血腥的、笑谑的、欢腾的语言。[3]

  小说语言最能体现作家的审美倾向。一些作家倾向于摆脱写作的口语化和日常生活化而选取比较规范的书面语言甚至文言字句,这走的是传统文人写作的路子,而莫言的小说中很少有华丽的辞藻,叙述描写多用平实朴素的方言和口语娓1娓道来,弥漫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这或许一方面是对前面所说的“前启蒙语言”的有意反拨,另一方面也与作家本人的生活经验和个人经历有关。由于受到特定的历史时代的影响,莫言在小学三年级时便不得不辍学务农,自此就与传统的正规教育失之交臂。不过,事情总是一分为二的,辨证的看来,正是由于没有受到正规教育的浸染,其文笔字里行间透露出朴素的和充满泥土气息的鲜活力量,更贴近乡村生活的原生态。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作家本人是农民的儿子在农村劳作多年,与泥土与乡村结下了不解之缘,故而能够用饱含深情地笔墨写出发自肺腑的对土地对乡村的热爱之情,读来土味地道而真实可信。另一方面更是作家深厚写作功力的外露,是莫言“挟起了一切相关事物和经验”,甚至调动“潜意识活动”而努力营造出的“在场”的真实感受。[4]

  一、叙述语言的乡土味

  文学理论一般把小说语言分为叙述者的叙述语言和小说中人物的语言两种。莫言小说的叙述语言的突出特点是整体风格上的乡土气息和民间日常生活气息浓厚,这与他的农村生活经验和农村劳动的经历密不可分。过早的辍学,过早的参加繁重的农村劳动,这写幼年记忆经意不经意间在作家的笔下流淌着,已经成为一种文学的自觉,形成莫言小说的特有的语言风格。试看下例:

  我父亲从高粱地里,蛇行到河堤边,急着要对爷爷讲话,爷爷紧急地往自来得手枪里匝着子弹。鬼子的第一辆汽车加足马力冲上桥头,前轮子扎在朝天的耙齿上。车轮破了,哧哧地泄着气。汽车轰轰地怪叫着,连环铁耙被推得咔哒咔哒后退,父亲觉得汽车像一条吞食了刺猬的大蛇,在痛苦地甩动着脖颈。

  《红高粱》

  太阳很亮地照着闸外大片的黄麻,他看到那些薄雾匆匆忙忙地在黄麻里钻来钻去。黄麻太密了,下半部似乎还有间隙,上半部的枝叶挤在一起,湿漉漉,油亮亮。他继续往西看,看到黄麻地西边有一块地瓜地,地瓜叶子紫勾勾地亮。黑孩知道这种地瓜是新品种,蔓儿短,结瓜多,面大味道甜,白皮红瓤儿,煮熟了就爆炸。地瓜地的北边是一片菜园,社员的自留地统统归了公,队里只好种菜园。黑孩知道这块菜园和地瓜都是五里外的一个村庄的,这个村子挺富。菜园里有白菜,似乎还有萝卜。萝卜缨儿绿得发黑,长得很旺。菜园子中间有两间孤独的房屋,住着一个孤独的老头,孩子都知道。菜园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黄麻。菜园的西边又是一望无际2的黄麻。三面黄麻一面堤,使地瓜地和菜地变成一个方方的大井。

  《透明的红萝卜》

  上文第一例中“哧哧地”、“喀哒喀哒”等拟声词显然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而“朝天的耙齿”、“吞食了刺猬的大蛇”、“痛苦的扭动着脖颈”则更带有明显的乡村生活经验的痕迹。一个没有参加过农村劳动的作家,或者参加过农村劳动但是没有形成写作的自觉的作家,都是不可能有这种语言感觉的。正是由于莫言的农村劳动经历为他提供了写作的优厚条件,才使中国现代文学文库中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第二例中,对地瓜的细致描写生动而地道,显然是经验之谈,真实而可信,并且言语之中透露出作为庄稼人对庄稼熟识的自豪之情。让人读来一面不得不佩服作者叙述的细致和生动,一面眼前浮现一幅农田水彩画,如身临其境。

  “湿漉漉”、“油亮亮”等修饰语一方面与“黑孩”的儿童身份和语言习惯暗合,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浓厚的泥土气息。莫言的小说正是这样字里行间透露出作为农村劳动者对农村物事的熟稔。

  传统乡土小说写作中,或者由于作家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没有太在意,其叙述语言大都带有明显的知识分子语言的痕迹而与乡土产生隔阂。鲁迅、沈从文等人作为文学大家,前者的叙述语言带有强烈的启蒙性哲理意味,后者则带有太多的诗性气质;赵树理等作家最有条件靠近乡土,但却在有意识的趋附书面语言和政治目的的路与乡土渐行渐远;莫言则抓住了乡土这一沃土,其小说中叙述语言的乡土味道形成了莫言小说独具特色的一面。

  二、人物语言地道的乡土味

  小说作品要求其人物的语言要符合其身份,这样读来才有真实感和可信度。一些小说读来之所以感觉别扭、不真实,除了叙述语言的问题而外,更大程度上是因为人物的语言不符合其生活的社会背景及其社会身份。知识分子是不大可能会说一些地道的俚语土话的,而农民是不可能说出文绉绉的书面话语的,小说中描写塑造人物时人物的语言习惯应该符合其一定的社会身份和社会经历,否则就会失真不自然,人物塑造就注定要失败。莫言笔下的人物多数是乡村中的各种角色,他们大都在农村或者小城镇中出生、成长,其语言习惯也摆脱不了日常生活和地方习惯的影响。在这里要刻画这一群乡村人,就需要作家要有一定的乡村生活经3验和一定的观察描摹能力,一定的捕捉生活镜头的能力和文学表达功底。

  她含混的说:“进屋吧,我们多傻,就这么在风里站着。”我目光逡巡着院子,他说:“你看什么?那是头大叫驴,又踢又咬,生人不敢近身,在他手里老老实实的。春上他有去买了头牛,才下了犊一个月。

  《白狗秋千架》

  哎哟,娘哎,看不见我是你的福气呀!我这副模样啊,三分象人,七分象鬼,一个人不敢看,两个人带着棍子看。你不信?真的,我才不会骗你哩。那年,俺娘家村里来了一个照相的,照相的是个紫脸小青年,大家都去看,我想,到底也算来到这人世上一趟,照张相美一回,也不枉活了一辈子。我就那么往照相机前一站,只听到机子里喀嚓一声响,那个紫脸小青年从黑布里钻出来,对我说,丑八怪,家去拿钱赔我的机子吧!我说,怎么啦?他说,你长的太难看了啦,连我的镜头都给蹩了。

  《金发婴儿》

  第一例中,作为大学老师衣锦还乡的“我”去拜访儿时的玩伴——暖小姑,描写我的动作时用“逡巡”一词,与“我”的语言习惯和有一定文化的身份想符合。而描写暖的语言和动作则用了一系列的方言词,如“进屋”、“不敢近身”、“春上”等,与其女主人公的农妇身份相符,而且谈话的内容自然而然的转到农事上,极其切合人物的普通农民身份,一管窥豹,从而整篇文章的乡村品质可见一斑。

  第二例中,在描写俏皮的新媳妇时,模拟其语言用了一系列的句末语气词和感叹词,将一个典型的农妇的惊惊咋咋的言语习惯描写的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一个人不敢看,两个人拿着棍子看”是典型的乡村戏谑语言,而农妇模拟小青年的语调说的“丑八怪,家去拿钱赔我的机子吧”和“你长的太难看了,连我的镜头都给蹩了”更是饱含乡村戏谑的乐趣,是所谓“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以上只简单的列举和分析了莫言小说中叙述者的叙述语言和部分人物的语言所体现的莫言小说语言整体上的乡土特征。

  当然,莫言小说语言显著的乡土特征是与其民间史观想结合的,这种民间史观“渗透在作家的写作立场、价值观念、审美风格等方面”,[5]注重表达下层社会,拥有来自民间的伦理道德、信仰、审美等文化传统,带有强烈的自在的原始状4态。[6]这在其专著《中国当代文学关键词十讲》中有具体详尽的论述,由该书我们可以看到,民间历史观念对莫言小说的乡土特征特别是语言的乡土特征是产生深远影响的。[7]

篇八: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从《红高粱》看莫言的乡土文学

  [摘要]莫言是新时期的重要作家,也是中国现当代乡土文学的标志性人物,其短篇小说《红高粱》被视为“寻根文学”的终结,同时作为“新历史小说”具有战争叙事的开创性。在《红高粱》中有着浓郁的农村地域风情和浓厚的乡土气息,这与莫言的乡村经历息息相关,莫言的小说让我们理解“乡土中国”的意义。

  [关键字]

  莫言

  红高粱

  乡土文学

  乡土中国

  莫言曾经说:“故乡和人是有血脉联系的,尤其是小说家。故乡释放了无穷的自由,但对我是一种束缚。”

  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可以说莫言有着深深的乡土情结。从莫言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透明的红萝卜》到后来屡获大奖的长篇巨制,每一篇都是写的农村人物和故事。莫言有着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历,他从这些乡土生活经验中汲取了大量的营养,同时这些经历为他提供了大量的农村写作素材。在莫言的小说中,有一片神秘的土地,那就是“高密东北乡”,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发生在这片土地上。不同于沈从文等人营造的乡土文学的和谐美,莫言用审丑、变形、荒诞等手法去描绘这片土地。莫言在这个野性十足、鬼魅奇妙的土地上展开了他的每一个故事,并且有意识的向历史的纵深深挖,向广袤的中国乡土无线延伸。

  莫言是一个有着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作家,作为山东人的他以其特有的勇敢、坚强、智慧来表达自己,讲述了这一片他既热爱又仇恨的土地上的故事。《生死疲劳》描写了建国后农村五十年的历史,《丰乳肥臀》让我们看到了农村母亲的伟大,《四十一炮》讲述农村的改革,《蛙》记录农村的计划生育,《红高粱家族》是关于农民抗日的故事。可能莫言并没有刻意去叙述中国的整个近代史,但在他的作品里,我们却从农村角度看到了从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这一完整的历史,可以说莫言的小说是中国历史变化的一个缩影。

  《红高粱》是莫言“红高粱”系列小说的压卷之作,它以儿童的视角,讲述了“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的地点依旧是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我的爷爷和我的奶奶这那充满野性的红高粱地里进行了野合,之后生下了

  我爸。《红高粱》继承了当时为主流的抗日战争题材,但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融入了“乡土小说”。莫言将战争叙事和农村叙事相结合,同时把原来神化的抗日英雄人物和农村百姓相联系。他们的抗日战争并不是主动救国家和人民的英雄意识,而是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他们有忠有奸,有善有恶,有英勇也有怯懦,这就使小说中的人物更有血有肉,也更丰满而真实。小说让我们看到了农村人民的真实形象,也还原了一幕真实的历史。

  一、从《红高粱》的人物、风土上分析莫言小说的乡土性

  《红高粱》描述了一群最原始的农村人民。他们粗鲁蛮横但不拘小节,他们放荡不羁但能团结一心。小说中的“我爷爷”是个土匪,但对“我奶奶”却是一片深情。他杀人、寻滋生事、不遵从道德,和奶奶的结合也是在红高粱里的不合伦理的野合。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十恶不赦的土匪,在“我”眼中他却成了路见不平的英雄好汉,和奶奶的恋情更是象征了反抗意识和自由意识,也就是莫言说的“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而“我奶奶”无视三纲五常的行为则被视为了敢爱敢恨。爷爷奶奶这种为了人生而不在乎封建礼教束缚的勇敢的精神以及和红高粱那种野性的完美融合,成为“最超脱最世俗”的象征,这种象征则充满了乡土性。

  《红高粱》中还有这些人物:土匪、流浪汉、轿夫。他们是一群粗俗蛮横的农村人,然而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却参与了抗日的英勇战斗。与其他抗日题材小说中英雄人物相比,这些人是那么不起眼与肮脏丑陋。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文明理法,他们只是简单粗俗地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他们有一种粗野的破坏性,同时又有一种生命的原始性。莫言用他的文字和思想赋予了他们生命力,连这样一群原本那么不堪的人也做出了抗日那么英勇美丽的事情,他们是“最美丽最丑陋”,“最圣洁最龌蹉”的矛盾综合体。

  《红高粱》不仅在人物上充满了乡土性,在风土人情的描写上也处处表现了其乡土性特征。小说中的红高粱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而且是高密东北乡人们生存活动的地方。他们用红高粱来酿酒,“我爷爷”和“我奶奶”在这片高粱地里野合,他们在这片高粱地激情宣泄,最后还在这地里打埋伏战。文中描述的那大片大片红高粱象征了农村蓬勃的野性和无穷的生命力。同时高粱是高密东北乡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酿新酒这样的活动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两口大锅里沸水潮动,蒸汽在大甑里曲折上升的咝咝声,与伙计们的喘气

  声混成一片,大甑里装满了料,顶上盖一块与甑口同大的圆盖,盖上钻满蜂眼,又烧了一会儿,那蜂眼里有哆哆嗦嗦的细小热气出现。”莫言对“酿高梁酒”这个片段的描写则表现了高密东北乡浓浓的乡土性特征。

  二、从《红高粱》的叙事方式看莫言小说的乡土性

  从叙述语言上看,《红高粱》在开端写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一连串充满乡土性的、不符合语法的叙述语言,在一开始就定位了整部小说的乡土性特征。从语法的角度来说,“最美丽”和“最丑陋”,“最超脱“和“最世俗”,“最圣洁”和“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和“最王八蛋”,这四组反义词是根本不能符合词语搭配规律的,但是这矛盾的描述让我们有了最直观的阅读体验。

  《红高粱》多处描写了高密东北乡的农民、土匪、乡绅的日常生活。从小说中的对话展现了人物语言的乡土性特征。例如在被子弹打到耳朵时,王文义惨叫一声:“司令——我没有头啦——司令——我没有头啦——”,余司令一愣神,踢了王文义一脚,说:“你娘个蛋!没有头还会说话!”从这一组对话的语言中可以看出王文义的胆小和聒噪,而余司令的那句“你娘个蛋”,这句村言野语,透着一股粗俗之气,与新时代小说的审美理念有着巨大的悬殊,但是却更加贴合乡土,更加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语言虽然粗俗,但却增加了奔放自由的风格,人物语言的乡土性特征明显。

  从叙述角度上看,《红高粱》设置了一个特殊的叙述者和一种独特的叙述方式。和莫言大部分作品一样,《红高粱》依旧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我爷爷”、“我奶奶”的这种独特的主观视角和叙述方式的设置,首先使叙述获得了极大的自由,在不同的世界之间任意往来,故事伸缩自如,产生一种多声部式的叙述效果,从而使叙事产生意义的增值。其次儿童视角的应用一方面弱化了伦理道德的判断,强化了故事情节的生动性、原始性,另一方面又渗透了理性判断和选择。以儿童的口吻叙述这片土地上的故事,让人更容易以回忆的方式随其进入小说中的情景,而儿童的简单天真正是乡村一种原始的状态。

  三、《红高粱》在乡土文学中的价值

  《红高粱》描写了生活在山东高密东北乡形形色色的人物,从叙述语言、人物语言、人物性格以及风土描写方面都充满了乡土性特征。《红高粱》是新历史主义小说中的经典代表,它引领了战争叙事日常化写作潮流。小说没有大篇幅直面写战争的残酷程度,也没有直面描述抗战英雄人物,而是将高密东北乡人民的点滴生活和他们的爱恨情仇彼此交织,红高粱见证着这一传奇生活。小说运用极度的色彩美学渲染,丰富了战争小说的画面感,充满野性的语言和乡村图景的描写,让浓郁的乡土气息渗透整个作品。

  虽然《红高粱》只是一部短篇小说,但确有丰厚的艺术能量和阔大的阐释空间,《红高粱》既被视为“新历史小说”的重要起源和代表作品,也被视为“寻根文学”的终结。

  结

  论

  纵观世界的历史,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农民能够像中国的农民一样拥有悠久的历史而且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红高粱》这部短篇小说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就算是一群粗俗的小人物小农民,他们也有坚持的信念和守护。从莫言的众多小说中,我们清楚的了解到,是中国的农民将自己的全部生命力和激情毫无保留地注入到中国历史的长河中,他们撑起了整个中国社会,对中国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的进程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中国农民的文明就是中国传统乡土文明的起点和归宿,中国农民的发展史就是一段中国传统乡土文明的变迁史。

  莫言是一个真正从农村走出来的作家,乡土是莫言文学的源泉,他的小说是典型的乡土文学。阅读莫言的小说,我们能认识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也能认识到我们自己以及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及其文化,尤其是让我们更深入了解“乡土”的意义。在莫言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轻易的寻找到关于乡间的点点滴滴,他用儿童的视角,用孩子般的眼睛与心灵观察、感悟着中国这片乡土,并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和塑造这片土地。莫言的乡土文学让我们去深入思考“乡土”以及“乡土中国”的意义,他饱蘸自己亲身体验揭示出中国农民的命运和生命力,托起了这片土地沉重的命运。

  [参考文献]

  [1]莫言.《红高粱》.中国青年出版社.[2]莫言.《碎语文学》.作家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167页.[3]旷新年.《写在当代文学边上》.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13页.[4]赵云华.政治文化视角下的新时期乡土小说.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5]莫言.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J].当代作家评论,1993(2):37-39.[6]张学军.中国当代小说流派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

篇九:莫言人物乡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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