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治理水平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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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乡村治理水平7篇

2023-04-28 14:10:07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几个着力点

  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方面成效显著,要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在以下几个着力点上下功夫: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创新乡镇治理机制;整合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强化乡村治理的各项保障;搭建自治、法治、德治多渠道治理的平台等。

  关键词:乡村;治理;自治;法制;德治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乡村治理工作,日前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方面成效显著,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乡村治理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要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在以下几个着力点上下功夫。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合乡村治理资源

  组织力是组织生命力的具体体现。只有不断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确保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成为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聚合乡村分散的资源、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有的村党组织领导作用被弱化虚化;有的村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有的村干部漠视群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搞权钱交易,搞“微腐败”、雁过拔毛,“小官巨贪”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党员在思想觉悟、党性修养、信念宗旨出现动摇,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要解决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做到:

  一是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支部。提出要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分、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等。要充分发挥让基层党组织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从而大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

  二是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力量,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等其他的一些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里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提交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等。

  三是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

  面参与。

  二、创新乡镇治理机制,强化治理服务功能

  在农村基层治理中,乡镇上面连着县,下面连着村,是农村资源要素交换的关键节点,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环节,乡镇政府是国家政策在农村基层社会的执行者,也是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乡镇政府能力的强弱是决定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因素。乡镇政府在乡村治理中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和管理上。因此,乡镇政府探索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并注重治理创新的制度化建设。要不断提高乡镇服务管理能力,使乡镇成为带动农村发展的龙头。努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治理服务中心。

  首先,要把乡镇建设成乡村治理中心。乡镇党委要落实乡村治理的直接责任,加强对参与乡村治理的乡镇和村各类组织及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要包村联户,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其次,要把乡镇建成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要加强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技推广站等建设,形成区域性服务中心。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快在乡镇建设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再次,要把乡镇建成乡村经济中心。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流通企业向镇域集聚,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在乡镇发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餐饮休闲、物流配送、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同时要支持乡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三、整合农村基层组织,协同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乡村治理的重点是农村基层社会,主体是农民,关键是整合农村基层各类组织,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实现基层善治。增强农村社区的自治能力,就要整合农村社区自治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其群众性、自治性和民主性,孕育群众自治的活力、基层管理的动力,让农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挥农村各类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促进它们与乡镇政府的良性互动。

  1、改变村委会的“行政化”趋向,促使村委会逐渐回归其自治本质。村委会行使的自治权力源于村民的授权。因此,村委会在对本村进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时,必须代表村民的意愿和利益,而不是充当乡镇政府的”手”或”腿”。因此,村委会首先要做到依法自主行使自治权力,其次要依法保障农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

  2、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具有分担乡镇与行政村部分功能的能力。社会管理体制演变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民间组织,包括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的发展。发挥这些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这些组织的成立,能够弥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农村基层治理之不足,在发展农村社区经济、促使本社区居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参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上,对于可以由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经济组织承担的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应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接受乡镇政府委托,为居民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

  四、强化各项保障,集聚乡村治理能量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乡村治理的人才、经费投入等各项保障,充实基层治

  理力量,集聚乡村治理能量。

  一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活力。在村级治理中,首先,从产业大户、致富能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中优选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优秀机关干部和退居二线干部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为乡村治理培育一支“永久牌”农村工作队。其次,还要发挥社会贤能人士的作用。乡村贤能人士在村民自治中往往发挥特殊作用。发挥乡村贤能人士作用,是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途径。乡村贤能人士,既包括农村优秀党员、当地德才智多的好人、当地学校的教员,也包括祖籍当地、家在外地但仍心系家乡的游子。这些游子,包括在外地工作和退休的干部、教员、技术人员、企业家等。游子的力量与当地的父老乡亲密切结合,有可能催生中国农村内生的稳定发展力量,加速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二要加大乡村治理的经费投入保障。要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构建财权和支出责任相对应的财政体制,使乡镇和村委会能拥有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资源和能力。没有财力基础的组织不能算是自治组织,顶多是个管理机构。从长远看,公共财政应覆盖到行政村一级,村委会作为农村社区性的自治组织,它为本社区全体居民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五、推进“三治”有机结合,搭建多渠道治理平台

  要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综合利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把自治、法治、德治很好地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

  1、要以自治增活力。要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

  2、要以法治强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法治既是前提,又是基础,更是保障。一是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要以德治扬正气。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建立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作者简介:赵成金(1965.08-),男,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工作单位:濉溪县委党校(安徽省,淮北市,235100),高级讲师,大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三

  农问题研究。

篇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共治共享。一是加强基层组织作风建设

  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要突出基层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好的带头人,好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发挥好村“两委”、村监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立足实际,进一步提升和凝聚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力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杜绝农村党员队伍出现只增数量不增质量的现象。

  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要突出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深刻认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要通过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优良家风村庄文化,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推进移风易俗,以道德力量,规范群众道德行为。

  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作用。要经常性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增强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现象。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

  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进一步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各项议事决策规则,认真抓好村规民约的落实,做到村事民定,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增强村务公开的实效性。要真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的监督,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篇三: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做好农村的小事

  提升治理水平

  小事对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细化:

  首先,要加强行政管理。小事在农村治理中,要更加注意行政管理,加强行政审批机制,建立一整套行政审批机制,使其具有合理、便捷、透明、有效的特征,不断改善和完善农村治理体系。

  其次,要进行经济治理。实施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经济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的“十三五”规划,推动经济平稳、均衡、可持续发展。

  再者,要做好文化治理。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关注农村集体文化建设,给予农民充分参与文化市场的权利,加强对农村文化大众化建设的支持,以培育和谐、文明的农村文化氛围。

  最后,开展法治治理。把握以法治治理为核心的农村治理方针,引导农民正确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活动,形成支持农民有序、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法治环境。

  以上就是通过做好农村的小事来提升治理水平的主要举措,旨在保证在拥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经济治理,提升文化水平,以及落实法治治理,为农村人民构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只有坚持做小事,不断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实施有效的治理政策,才能够有效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篇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三篇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一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

  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二篇

  一、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

  于基层治理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新途径,加强基层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加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街镇的共同努力下,先后投资xxxx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xx个,日间照料中心x个,智慧社区xx个;完成部分社区“四社联动”示范点和信息化平台指挥中心;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xx个,幸福苑xx个。对城区“三无”小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居民自治和小区党支部兜底三种模式进行管理,实现了事有人管、物业服务能改善、长期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清除了基层治理的盲点。

  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在村级组织中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强化了村级组织党的领导。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落实了区级各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基层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理清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组干部的职责职权,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执行到位、监督从严的运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异地搬迁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落实了异地搬迁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服务管理等。基层治理民主彰显。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

  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总体要求、内容范围、形式程序等,建立专题协商议事、重大事项工作监督等制度,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意识逐步形成,以社区、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四方民主协商文明城市创建机制初步形成,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基层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基层法治不断健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纠纷化解等常态化开展,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群众有事找“法”的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区成效明显。基层德治能力有所提升。近年来,全区上下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开展了家风家训进万家,“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以评弘德活动,在社会上树立了一大批正能量的先进典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科技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建成归属明确,拥有各级管理人员xxxx余名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智慧社区建设,初步实现了“人、地、事、组织”等基层治理全要素信息常态化管理,做到了对辖区基本情况底子清、情况明、反应快,有效提升了公共管理水平。建成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对xx城区所有街道、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实现了xxx度无死角监控,有效提成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等,为基层治理奠定

  了技术基础。

  二、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保障不充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现有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部分村(社区)办公住房紧张,设备短缺,村级运行经费困难等现象依然存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塬区各镇、村,在渭北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组织体系不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作用有待持续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等群众组织有行政化趋势。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体系不健全,公益服务类、群众权益维护类社团组织较少。据统计,目前全区有各类社会组织xxx家,大部分为兴趣爱好类自发组织,每万人拥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仅有xx家,其资源利用能力、自我管控能力、服务能力等参差不齐,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限,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基层治理责权不对等。基层街镇自身没有法律法规正式授予的执法权,导致他们在履行监管、督办等工作职责时没有底气。如在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工作过程中就面临没有执法证、执法权与处罚权,监管执法,只能通过个人私下关系劝导整改,工作开展难度大,常常处于被动状态。

  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持续加强。我区地处xx中心城市,各类城市问题突出。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机构和牵头部门,各部门、单位在基础建设和管理各自为政。如城市道路建设、天然气、自来水、通讯网络铺设等过程中,朝建夕改,既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严重浪费,群众意见较大。城市物业管理,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管理等公共事业缺少统一的服务平台,群众在反映供暖、供水等问题时渠道不多,由此造成的上访及群体事件,也给基层治理带来困难。

  三、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有魂。一是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立村(社区)人才库,加强村(居)委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治理的人才储备。建立健全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制度,注重把思想素质高的产业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吸收进村(居)两委班子,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富能力。三是实施党建整合资源力量下沉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等下沉服务社

  区,增强工作活力;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职权下沉基层,改善基层有“责”无“权”的现状;加大对渭北相关村级组织的扶持力度,尽快解决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短缺等问题。

  以自治为基础,实现基层治理有力。一是保障群众基本权利。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使知情明政得到最大普及,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和发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建立健全自治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源头排查调处。三是深入开展自治服务。更多的依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决策和治理的全过程,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推动“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做,村(居)民能做的交给村(居)民做”,最大可能实现社区村(居)民权益和意愿的最大化。

  以法制为保障,实现基层治理有序。一是以宣传“七五普法”“民法典”等为契机,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六进六送”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小广场等设施,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三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用生动的事例警示、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

  以德治为调节,实现基层治理有根。一是坚持依规立德。完善、推广乡规民约、城乡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居民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以文养德。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倡导良好的家风、家训,推动德治教育从基础抓起。三是坚持以评弘德。大力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以群众参与、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实乡风文明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带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以科技为支撑,实现基层治理有方。一是建立公安、民政等大数据平台及对接机制,把辖区内的人、房、事、物、组织等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施动态治理和服务,做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二是大力推广已建成的智慧社区建设经验,逐步在全区覆盖,实现“见房知人、见人知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行动快。三是探索创建网格员代办工作,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的作用,为辖区村(居)民代办医疗救助、新生儿户口登记、有线网络缴费等服务,使网格员成为村(居)民家门口的“流动办事窗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中心城市建管。一是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切实从公共厕所改造、环卫设施建设、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抓起,推动城市秩序管理与整治再上新台阶。通过制作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有奖参与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官媒、自媒体的宣传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二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确定牵头部门,对涉及城市建管的通讯网络、水电气暖铺设等协调建设计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施工。三是建立向群众征集城市建设管理意见建议的平台,群众可通过此平台,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对“十四五”规划等大事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等,定期由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后,交各职能部门办理,规定挂号清零的时间节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效率。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三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

  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

  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

  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

  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篇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浅谈如何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董春光(中共克山县委党校,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600)摘 要: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惠普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关键词: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村治理;基层治理我国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正在一步步走向完善,并且对乡村治理问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相比于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来说,大部分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相对较差,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以此提升我们乡村的治理水平。本文经过实践研究,结合乡村实际对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服务工作者,免费征用或小额补助导致服务性不高。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善,预算项目少、标准低、财政保障不足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乡村治理法治化程度不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弊病。由于乡村基层政府传统思想和自我法律约束力弱,遇有法律问题,只有少数部分群众找律师寻求法律服务,导致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大打折扣,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能充分、有效被利用。社会组织发展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约束,司法职能不能有效发挥,乡村社会缺乏现代化法律文化支撑等。一、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践来看,虽然效果有显著成效,但就目前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仍有短板,体现出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社会共识。乡村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众的认知度相对较低,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表现尤为严重。目前部分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由于认识局限性,仍然停留在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单靠司法行政机关推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时,尚未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政府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监督较弱,绩效考评缺失。公共法律服务可采用不同形式的监督和考核方式。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随着城市化的深入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水平与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使一些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服务农村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由于工作环境不好,氛围压抑,城乡工资差别不大、不重视考核等一些因素是不能吸引或留不住人才的关键。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素养低下是乡村法治社会管理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强对农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教育;目前,宣传普法知识的模式还有待提升,比如:一年一度的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只重形式不重实际;普法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对乡村农民普法宣传不够重视。五是法律服务规范化不到位。目前许多乡镇的法律服务体系并不一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乡各镇都是按照自己单独的一套法律服务体系,这样就会导致乡镇之间缺乏联系缺乏管理,同时个别乡镇办公厅还会存在偷懒的情况。在服务项目上,未能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清单,给村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具体措施(1)健全法律服务网络。①加快推进农村互联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上网条件,搞好农村信息开发应用,加强农村互联网信息服务。②要坚持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开通掌上12348、微博、APP、微信、热线与实体平台紧密结合的多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推动法律服务提供方式的多元化。(2)完善法律服务产品体系。①界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类别,在各大平台发布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然后在根据产品的特性,制定服务流程、方式、质量标准,使法律服务更标准化、流程化,满足百姓使用起来更方便、更简捷。②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践中,原有的这些产品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建议增设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如代写法律文书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特殊人群关怀服务等项目。(3)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①统一顶层设计,规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由上一级司法部门牵头,对公共法律服务部门的职责进行部署,对公共服务产品为核心的公共法律服务配套设施进行建设。②基层治理中积极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可以纳入基层调解、群众信访等工作机制,发挥合力,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运用,主动对接法律服务。四、结语我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正趋于完善,为老百姓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在此过程中基础法律服务体系进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使其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基础法律服务相关部门应该注意并积极解决其规范不到位、公益性与财政不足之间的矛盾等问题,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基础治理水平的提升。参考文献:[1]杨凯等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构及其评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8-91.[2]宋烨著,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治理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8:12-45.二、制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以公益属性为基础,一些离退休从事法律专业的工作者出于社会责任感与对公益事业的热情,而免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财政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补贴标准非常低。法律服务也是一种具有支出成本的劳动付出,但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已经与行政脱钩,走向市场化运作的法律作者简介:董春光(1980— ),女,汉族,黑龙江克山人,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治国。243

篇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作者:关军锋

  来源:《乡音》2019年第2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一、我省在乡村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乡村治理重视不够,思路不新,办法不多。乡村治理是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缺乏现成经验遵循,见效慢且治理实效难以量化考核,许多基层政府更关注产业、生态等方面,乡村治理依然是乡村振兴的薄弱环节。

  (二)系统合力不足,工作碎片化现象明显。许多乡村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方式,没有将乡村治理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作为有机整体综合施治,工作资源有效整合不够。

  (三)信息化程度较低,平台建设滞后。目前乡村治理信息化虽有了一定发展,但在政策宣传、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参与等方面,还缺少相应的平台。缺乏整体规划,影响了信息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

  (四)方法较为单一,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一些村民缺乏权利意识、使用权利主动性不强,参与程度低;村务管理决策民意体现不够,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五)“三治合一”治理体系有待完善。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人口外流,以伦理秩序作为自身行为规范的习惯仍然存在,农民群众参加自治的热情不高,各有关部门协调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三治合一”的效果。

  二、对我省乡村治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三治合一”治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道路。三治融合的关键是树立自治的核心地位,将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同时以法治和德治为辅,从而促使自治有力、德治有效和法治有序。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在全省农村“两委”换届完成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建设平安乡村,加强村民法治教育,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乡村文明的融合。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统一,真正实现乡村善治。

  (二)壮大新“农民”群体,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乡村社会建设,必须营造农民社会生活共同体意识,使“原子化”的个体农民重新联结起来,培育提升乡村社会自我治理能力,最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焕发出发展的活力。一要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养成,使其成为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的主力军。二要发挥“乡贤”的能力、资源等优势,不仅共建、共治,更强化共享,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三)统筹施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深刻认识乡村治理内在要求,发挥各要素协同作用,共同推动乡村治理水平的整体性提升。一是发挥村民代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使其能够有效支持和监督村委会日常工作。二

  是加大乡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在农民个体和村委会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连接桥梁。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合作社、科技小院、红白理事会等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更多农村组织参与乡村集体事务管理。

  (四)更新理念,创新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建立乡村电子政务平台,整合村务公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外出务工信息等,提升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公信力。及时了解群众心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民乡村治理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把乡村治理放在乡村振兴战略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对乡村治理做出专门部署,出台具体方案,明确分工和主体。明确党委的领导责任,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对“三农”工作尤其是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考核时,将乡村治理作为重要权重。同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优化融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将公共资源向乡村延伸,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培育村民运用民主权利能力,以有效乡村治理工作推动乡村整体振兴。

篇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写一篇关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方案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案

  1.完善经济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发展智慧农业等,发展农、城、乡相结合的新型经济结构。

  2.深化改革创新:以人中心、历史中心、用户中心为导向,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村容村貌改造,实施新农村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村民住房条件,改善乡村教育等。

  3.加大扶贫力度:制定困难群众的适用的扶贫政策,明确扶贫筹措,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创新发展模式,提升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4.加强运行管理: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发挥村集体经济发展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增效果、减负担”的精准脱贫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社会办扶贫制度,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应。

  5.加强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改革,把文化发展纳入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文化建设,提高乡村文化建设质量,建立更好的乡村文化环境,促进乡村治理效能提升。

  以上是关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方案,未来要更加积极的实施以上策略,使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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