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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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篇)

2022-11-19 08: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篇)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2)  3、自2007年我市成功申报了《何家棍》、《回族服饰》、《张氏回医正骨》、《同心干花儿》、《回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篇),供大家参考。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篇)

篇一: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2)

  3、自2007年我市成功申报了《何家棍》、《回族服饰》、《张氏回医正骨》、《同心干花儿》、《回族口弦》、《盐池皮影》、《盐池手工二毛皮制作》、《盐池手工地毯制作》》等16项区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2008年初《张氏回医正骨》被确定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六月《老毛手抓》、《张家枪》、《陈氏回医十技法》、《同心莲花山青苗水会》、盐池的《刺绣》、《剪纸》、青铜峡的《二毛皮制作技艺》七项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第二批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到目前全市共有23项为自治区级项目,其中《张氏回医正骨》2008年2月被批准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38项列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吴忠市现有文化部授予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点)6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5个。

  (三)、注重继承,力求创新

  注重梳理,重点培育,全面创新,做到继承和发扬相结合,培育和创新相结合。通过举办"民间传统社火调演"、"宁夏(吴忠)回族文化宣传周"、"奥运圣火传递"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群众文化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保护、开发、传承这一动态的保护路子。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髓,结合时代精神,创作出了一些文化精品。其中《穆民扇》获得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金奖,同时还获得全国第二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三等奖。舞蹈《欢乐的羊响板》获得全国第三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二等奖,《盖碗舞》获三等奖。特别是2008年迎奥运期间,吴忠市在组织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时,市委、市政府把体现回乡风情、回族特色文化作为一条主线,为合理利用、动态保护、传承和发扬特色文化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为进一步宣传宁夏,展示吴忠回族文化,2008年市文化馆业余回族艺术团组织参加了奥运广场文化演出和韩国安城民间文化交流演出,把回族服饰、回族舞蹈、回族武术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带到了全国、带向世界,向全世界人民展示了回族文化艺术特色的魅力。

  吴忠文化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丰富,门类齐全,除曲艺、杂技外,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项目,主要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竞技、传统医药、消费习俗及民风民俗等等,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区域特色文化。通过几年的普查,我们已掌握的项目有:

  (一)民间文学类:

  1、《盐池野狐岭传说》(市级项目);2、《青铜峡的传说》;3、《牛首山的传说》;4、《一百零八塔的传说》;还有杜海同志收集的谚语38条和毛学贵收集的谚语和歇后语109条等。

  (二)民间音乐类:同心回族干花儿、同心回族口弦、同心回族口弦、盐池民间小调、青铜峡民间《供五经》、吴忠民间鼓王韩金武、花儿歌手王德勤、民间歌手马明礼等。

  另外有民间集成的吴忠说唱、数花、道情演唱、数来宝、坐唱、吴忠小曲子共18首,民间集成里的器乐曲、社火锣鼓谱例共89首。

  (三)民间舞蹈类:青铜峡《喜牛舞》、《小花灯舞》(市级项目)、《单鼓舞》、《民间秧歌》,吴忠马莲渠《大兴渠武狮》、《魏家车门武狮》(市级项目)、《罗家湖舞龙》(市级项目)、《金积东门舞龙》等,其中《大兴渠武狮》、《魏家车门武狮》、《罗家湖舞龙》、《金积东门舞龙》四个社火队在吴忠都传承了百年以上。

  (四)传统戏剧:吴忠地区的传统戏剧最早以地摊戏和皮影戏为主,后来以秦腔和眉户剧为主。这里主要介绍市区原吴忠秦腔剧团情况和业余团队的情况及盐池皮影(自治区级项目)。

  (五)民间美术类:青铜峡《一百零八塔泥塑》、《大坝刺绣》、《大坝高氏皮影》、《红星彩塑》、《瞿靖木板画》、《怀仁烫雕、石雕》、《蒯桥泥塑》、《董府》(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板桥道堂》(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月坡寨子》、《四旗梁子拱北》、《张璟麻编》、《烧造》、《马兆忠阿文书法》剪纸、刺绣等.

  (六)民间手工技艺制作类:盐池手工二毛皮制作(自治区级项目)、盐池手工地毯制作(自治区级项目)、同心回族箍窑(自治区级项目)、红寺堡赶毡(自治区级项目)、《青铜峡柳编》(市级项目)、《瞿靖胡氏擀毡》(市级项目)、《社火道具制作》、《回族二毛皮传统制作》(市级项目)、《二锅头传统酿造工艺》(市级项目)、《衡器制作》(市级项目)、《韦氏乐器制作》、《回族乐器制作》、《柴家纸坊》、《张寡妇黄酒》、《老毛手抓》、(自治区级项目)《木刻》、同心编背篼(市级项目)、红寺堡兆莲酿醋(市级项目)

  (七)消费习俗类:《回族服饰》、《穆民新村》、《马玉海喜包份子》、《八宝茶》、《回族婚嫁习俗》等。

  (八)民间知识类(回族医学):回族医学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理论体系,具有自身独特的卫生保健功能,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经验。吴忠回族医学有代表的是《张氏回医正骨》(国家级项目)、《陈氏回医十法》(自治区级项目)、《马氏济慈堂》等。

  (九)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类:《何家棍》(自治区级项目)、《张家枪》(自治区级项目)、《木球》(市级项目)、《方棋》(自治区级项目)、《杨氏教门拳》(市级项目)、《青铜峡营南武术杂技》(市级项目)、《莲湖底盘武术》、《青铜峡押加》、同心的《打梭》(自治区级项目)、《方棋》(自治区级项目)。

  吴忠河东有谚语:何棍张枪,盖世无双,《何家棍》、《张家枪》曾在反清起义中屡建战功,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成为中华武术两朵艳丽的奇葩,在回族武术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十)传统医药类:《青铜峡中医接骨》、《青铜峡中医烧烫伤》。以及东塔民间医生王永亭,王永亭63岁,原是乡村赤脚医生,后跟姨夫张连升学习中医,擅长针灸,他的针灸在吴忠及周边地区很有名,治疗中风、偏瘫为一绝,每天来针灸的人络绎不绝。现在吴忠市东塔寺乡卫生院开门诊,由儿子王川传承。

  文化空间:《首山庙会》(市级项目)、《同心县莲花山青苗水会》(自治区级项目)等。

  四、保护存在问题与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护现状并不乐观,与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相比,不少方面存在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有相当部分的人对此项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甚至有些相关领导对此工作了解不多,重视不够。

  (一)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尤其是搞研究的人员几乎没有。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努力改善这种状况。

  (二)专项资金不足,致使设施简陋,办公条件差,普查经费不能保证,普查工作人员经常下乡普查,没有专项的经费,全凭一腔热情在默默无闻的工作。同时,因为经费问题,也影响项目申报。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由于资金缺乏,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室简陋、狭小,没有足够的空间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四)民间艺人处于无人管理的无序状态,大部分艺人凭着对艺术的执着和热情在传承,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好这一口",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

  鉴于以上状况,我们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努力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媒体、报纸,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通过培训、外出学习等手段培养自己的人才,提高非遗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按照2006年自治区人大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将非物质文化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由政府、财政局协调努力争取将非物质文化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

  (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予适当的补贴,使他们不必为生计忙碌,安下心来传承他们的技艺。另外,给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授予民间艺术家的称号,让他们有荣誉感和自信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五)、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经费,还要在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调动政府相关部门、民间艺人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吴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篇二: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

  摘要: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方法和理念是做好保护工作前提,要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还必须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参与,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个人利益的实现,更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是社会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工程,不仅要发挥政府、组织、民众等不同保护主体的作用,还要有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法与措施。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措施,政府

  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国家,政府,人民都倾尽全力,但是要搞好这项工程,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措施是最重要的。

  首先:一、立法保护,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况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并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要实施好这项工程,仅有应急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及保障。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首先是从地方开始的①。这部保护法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后,还需要出台相关条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因此一部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地涉及到每个问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法规条例。各

  级人大也要相应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尽快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纳入立法、司法日程。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才能由无序到有序,并走向层层深入的发展阶段。

  然后:二、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又是传承者,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无论多么美好的蓝图,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员们的一厢情愿。所以,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应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而自豪,从而自觉地珍惜它。当传统的传承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遭遇到价值取向的冲击时,学校教育就成了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最为有效的方式。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校教学体系中,如今也引起了许多高校的关注与重视。三、加大财政投入,广开财源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支柱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足够的经济支持,许多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的抢救和必要的保护,而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据一些地方报告,早年收集的档案材料有些已开始发黄、霉变,录音、录像带也有一些报废,有些单位原计划要抢救老一辈表演艺术、演唱艺术、传统行当的脸谱艺术等,都因为没有经费而无法实施。此外,要建立国家文化艺术档案馆,增设地方文化艺术档案馆,等等,也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在一些经济落后、人口贫困的地区,人们连温饱都得不到满足,谁会去花那么多钱去保护这些问号遗产。然而,要等到经济翻身之后再进行文化建设则为时已晚,这也是一个矛盾。那时,许多非物质文化已经消失,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土壤已经流失,由此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要全面实施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物质保证。所以,国家应设立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用于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以及资助培养传承人等。

  四、采取系统科学的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开展普查,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完整的资料数据库。普查工作是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普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采集作品和记述民俗。全面而科学地采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忠实地记录下各种民俗文化,才能保存下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面貌,从而为我们从民间文化角度研究民众的思想和世界观提供了可能,为党和政府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乃至文化发展国策,提供可靠而科学的依据

  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了使民间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下来,我们就应该重视与其紧密相依的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虽然在广大时空背景中,要把活态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使之不发生变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一个局部的特殊环境中,采取相应措施,使原生态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较长时间,并扩散其影响,是完全可能的。

  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途径

  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方面已先行一步,并取得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从他国的政策、措施和经验中借鉴成功的做法,是有益的。法国政府为了促进民族文化的普及和创新,鼓励人民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在发展和保护国内文化市场的同时,法国政府积极向外推广法国文化,变消极保护为积极保护,如在世界各地设立法国文化协会,在许多地区进行法国文化展,通过各种方法传播法国文化。加拿大则针对居民中多民族的文化差异,从1971年开始制定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并成立了有关机构,拨出专款用于该政策的落实②。

  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与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中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文化利益是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之一,文化遗产

  的保护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方面,只有修好中华文化这座

  长城,中华民族璀璨的文明才能绵延不绝。

  注释:①上个世纪90年代,宁夏、江苏先后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1997年国务院还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条例。从2000年开始,云南、贵州、福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颁布了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些对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所作的有益探索,都为国家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②这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帮助各文化集团保护不同文化,克服文化障碍,各民族全面参与加拿大社会,在国家利益下促进文化交流,发展传统文化和传统语言,进行官方语言训练,消除种族歧视,保障社会平等。

  参考文献: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田野工作方法(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9-1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6-1王鹤云,高绍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08-01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C).文物出版社.2007年10月1日

篇三: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5•【字号】宁政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宁政发〔201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厅确定的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0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我区非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工作,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1月5日

  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编

  申报地区或单

  项目名称

  项目保护责任单位

  号

  位

  传统音乐

  道教音乐(灵武道教音1

  乐)

  银川市

  宁夏鸿德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佛教音乐(牛首山佛教音2

  乐)

  吴忠市

  青铜峡市文化馆

  传统舞蹈

  3

  盐池秧歌

  吴忠市

  盐池县文化馆

  传统戏剧

  地摊戏(隆德许川地摊4

  戏)

  固原市

  隆德县文化馆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5回族打毛蛋(泾源)

  固原市

  泾源县文化馆

  6

  吆逐

  固原市

  隆德县文化馆

  7

  回族穆派魔术

  宁夏文化馆

  宁夏文化馆

  传统美术

  永宁县杨和镇子英阿文书法艺术工

  银川市、固原

  8

  阿文书法

  市

  作室、

  固原市群众艺术馆

  9

  麻编

  银川市

  宁夏魔方广告有限公司

  10赵氏木板雕花技艺

  固原市

  11中卫古建筑彩绘技艺

  中卫市

  传统技艺

  12原州民间古建筑技艺

  固原市

  13

  花灯扎制技艺

  吴忠市

  14

  糖挂子制作技艺

  吴忠市

  15金积大缸醋酿造技艺

  吴忠市

  16清真菜烹饪制作技艺

  吴忠市

  传统医药

  张氏祖传回药膏方制作与17

  疗法

  吴忠市

  固原市群众艺术馆中卫市文化馆

  原州区文化馆红寺堡区文化馆同心县文化馆宁夏味源食品有限

  公司吴忠市民族饭庄

  吴忠回医正骨专科医院

  18马氏济慈堂回药制作技艺吴忠市

  民俗

  19城隍出府(灵武)

  银川市

  20

  燎疳民俗

  21

  游九曲

  吴忠市吴忠市

  吴忠市利通区马氏济慈堂回族医院

  灵武市高庙管理委员会

  盐池县文化馆盐池县文化馆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编

  申报地区或单项目保护责任单

  项目名称

  号

  位

  位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1

  回族踏脚(西夏区)

  银川市

  银川市西夏区兴

  泾回民中学

  2

  回族木球

  石嘴山市惠农区文化馆

  传统美术

  3

  剪纸(红寺堡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

  4

  刺绣(泾源)

  固原市

  泾源县文化馆

  5

  砖雕(海原回族砖雕)

  中卫市

  海原县文化馆

  6

  泥塑(中卫泥塑)

  中卫市

  中卫市文化馆

  传统技艺

  7

  二毛皮制作技艺(海原)

  中卫市

  海原县文化馆

  手抓羊肉制作技艺(国强手抓羊肉制作技8

  艺)

  吴忠市

  吴忠市国强手抓羊肉馆

  民俗

  9

  回族婚俗(同心回族婚俗)

  10

  高台马社火(红寺堡高台社火)

  吴忠市

  同心县文化馆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

篇四: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古灌区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传承黄河文明,弘扬黄河文化,加强对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以下简称引黄古灌区遗产),是指传承延续历史一百年以上,由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的“宁夏引黄古灌区”灌溉工程遗产,包括:

  (一)在用类古灌溉工程:仍然发挥灌溉功能的秦渠、汉渠、东干渠、西干渠、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大清渠、泰民渠、七星渠、跃进渠、美利渠、羚羊寿渠、羚羊角渠等古渠干渠及其支渠渠道以及水闸、涵洞、渡槽、水车等古灌溉工程;

  (二)遗址类古灌溉工程:已经不能发挥灌溉功能但具有历史价值的昊王渠、天水渠等古渠渠道以及水闸、涵洞、渡槽等古灌溉工程;

  (三)由古灌溉工程伴生的桥梁、碑刻等历史文化遗存,以及灌溉技术、民俗活动、表演艺术和实物、文献资料等与引黄灌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引黄古灌区遗产中依法被认定为文物的,应当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第五条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应当坚持依法保护、科学规划、稳定功能、统筹协调的原则,保持引黄古灌区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引黄古灌区遗产的保护,组织、协调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工程管理机构和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引黄古灌区遗产的保护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的相关工作。

  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和损毁引黄古灌区遗产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检举和控告。接到投诉、检举和控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查处。

  第十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引黄古灌区遗产的保护意识,鼓励开展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志愿服务,引导公众参与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并对在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自治区实行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请批准。第十二条自治区实行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名录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请批准。编制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名录,应当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工程管理机构和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引黄古灌区遗产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对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和引黄古灌区遗产安全状况等进行监测,定期编制监测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工程管理机构和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检查、自动监测和书面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防止破坏、损毁或者可能破坏、损毁引黄古灌区遗产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发生破坏、损毁或者可能破坏、损毁引黄古灌区遗产事件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

  (一)古渠干渠渠堤外坡脚向外三十米;(二)古渠支渠渠堤外坡脚向外十五米;(三)水闸、涵洞、渡槽、水车外沿向外二百米;(四)由古灌溉工程伴生的桥梁、碑刻等历史文化遗存外沿向外十五米。第十七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以在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相连地域划定保护范围。第十八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划定的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标明界区,设立统一、规范的界碑(界桩),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引黄古灌区遗产标识或者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徽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侵占、改变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界碑(界桩)以及引黄古灌区遗产标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徽志。第十九条禁止在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行为:(一)在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上刻划、涂污;

  (二)盗窃或者破坏、损毁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附属设施、设备;

  (三)倾倒垃圾、废渣、废料、尾矿或者丢弃动物尸体等固体废弃物;(四)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五)筑坟、砌筑围墙、搭建围栏(网)或者建造其他危及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六)爆破、打井、钻探、挖筑鱼塘;(七)采石、采砂、取土、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八)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九)其他破坏、损毁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确需在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内进行前款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的,应当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在古灌溉工程及其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热、供气等基本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遵守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保护方案,采取保护措施,依法履行报批程序。第二十一条禁止擅自占用、填堵古渠渠道或者改道。确需占用、填堵或者改道的,应当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二条对在用类古灌溉工程进行维护修缮、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保障在用类古灌溉工程的灌溉功能持续稳定发挥,保持其原有建筑特点和历史风貌,并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对遗址类古灌溉工程应当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采取维护修缮、加固或者整治等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发挥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传播作用,并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三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引黄古灌区遗产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挖掘和发挥引黄古灌区遗产的功能作用、历史价值、文化内涵以及品牌效应。第二十四条鼓励依法开展下列有利于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传承黄河文明、弘扬黄河文化的活动:(一)举办放水、交接水等传统灌溉文化活动;

  (二)开发、推广引黄古灌区遗产特色旅游产品和项目;(三)建设与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相关的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参观游览区等;(四)其他有利于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传承黄河文明、弘扬黄河文化的活动。开展前款活动的,应当符合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并与引黄古灌区遗产的历史、文化属性和景观环境相协调。第二十五条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与引黄灌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和整理,采取下列措施对与引黄灌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抢救:(一)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二)征集相关实物、文献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三)其他保护和抢救与引黄灌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当配合做好与引黄灌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播工作;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可以设立专题展示中心。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执法权的水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以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一的,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引黄古灌区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执法权的水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工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引黄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五: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近十年国内关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述评

  摘要:为了推动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有必要对近十年国内学界关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文章肯定研究中取得的成就,同时指出现有研究中的不足,指明今后深化研究的方向,对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傳承[1]。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不断形成的智慧结晶,是各民族代代相传的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宁夏地区是中原农业文化与北方草原文化的交融碰撞之地,积淀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宁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研究目光,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了推动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有必要对近十年国内学界关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

  一、研究内容与主要观点

  自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建立62个非遗保护传承基地,普查确认了2968项非遗资源。目前公布了四批83项自治区级名录项目,其中贺兰砚制作技艺、回族民间器乐、固原砖雕等18个项目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共确认了176名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人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现阶段,国内学界关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于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薛正昌采用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提出了针对宁夏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六盘山花儿保护的具体建议。韩宏、韩煦阐述了宁夏

  学校传承“花儿”已经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应当建立完善可行的机制,编写“花儿”教材,培训“花儿”教师,拓展教学途径和手段,扩宽“花儿”的教学、演唱和创作的平台[3]。陶雨芳主张要建立六盘山花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并提供了相应的措施与建议。除了研究六盘山花儿之外,杨文笔将回族服饰作为研究对象,讲述了回族服饰的演变史,回族与时俱进的“文化自觉”体现在回族服饰的创新与传承中。最后明确了回族服饰创新中的市场需求与研发空间,大众化倾向造成了传统回族服饰市场需求相对萎缩,回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使得回族服饰的需求隐藏着一定的市场潜力,在市场需求中开拓回族服饰“三性”的研发空间[4]。特别提到2007年宁夏首届回族舞蹈回族服饰展示会上,回族服饰设计的风格是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的结合。薛正昌从历史传承与雕刻类别两个方面介绍了隆德县杨氏家族雕塑艺术,可分为雕塑彩绘,十二生肖,传统题材,吸纳、仿古建筑木刻,彩绘与壁画,雕刻及其杂类。并指出这种雕塑艺术深受地域文化遗存的影响[5]。

  二、学术贡献与不足

  近十年国内学界关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不仅为学界的相关研究做了较好的学术积累,而且为其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概括而言,近十年关于宁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学术贡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弥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空白。自新中国成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受到了党与政府的关注,特别是在2004年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课题的研究越来越重视。宁夏地区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中,许多独具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挖掘,

  弥补学术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空白,深化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第二,挖掘传统文化资源,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为当地政府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时提供了更多的参考。同时,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也为其他地区,特别是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提供了一些参考。对宁夏地区带有地域性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挖掘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寻找到了营养源泉与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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