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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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9篇

2022-11-09 1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9篇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离岸金融中心  【字体:大中小】【收藏】【复制网址】【打印】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9篇,供大家参考。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9篇

篇一: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离岸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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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的离岸金融市场集中的地区。

  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从事的就是离岸金融活动。巴哈马群岛就是离岸金融中心。

  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即它们对存款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银行对国内存款户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离岸金融享受税收上的优待。

  离岸金融中心70年代以来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拿骚等地。80年代以来,又在纽约、东京等地出现新的离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离岸金融中心已遍布世界各地。

  种类按性质划分,离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种类型:

  伦敦型属于“自然形成”的市场。伦敦离岸市场始于50年代末,它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非居民除获准自由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缴纳法定准备金。过去,这类市场业务因受外汇管制等限制,而与国内业务截然分开,但自从1979年10月外汇管制取消后,对外汇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国内金融业务同等对待,“离岸”本身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异,伦敦离岸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兼具境内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式”金融市场。香港自从1972年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伦敦型离岸市场。

  纽约型最大特点在于“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而且没有证券买卖。1981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又称国际银行便利)之后,纽约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它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非居民。筹资只能吸收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的存款,但开办国际银行业设施的不限于外国银行,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爱治法”公司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存款不受美国国内银行法规关于准备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贷款必须在美国境外使用。该“设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一种货币计价。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通货,而该离岸市场主要交易货币也是欧洲美元,所以纽约离岸市场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1986年开放的东京离岸市场也属这一类型。

  巴哈马型只有记帐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这类市场实际上是“逃税港”。由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同时在这些地方开办分行的成本与费用也远较伦敦低,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纷纷在这些地方开辟。拿骚、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

  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和离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的增长,但由于离岸存款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各种限制,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篇二: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解读离岸金融中心—天堂里的罪恶

  对于离岸金融中心,一般人原本并不熟悉,但近几年来它却“小有名气”,可这名气又是同“洗钱”“腐败”“资本外逃”“逃避监管”等词汇连在一起,也就是说,它的“名声”、、、不太好。2004年,在中国内地十大外商直接投资(FDI)来源地中,离岸金融中心就占了三席。其中,那在地图上很难发现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居然连续四年位居第二,这似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通过以下这组文字,我们来认识一下离岸金融中心,看看它怎样成了“避税天堂”“洗、钱天堂”„„离岸金融中心带来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以及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开始采取措施。——挡不住的爱与恨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market)又称境外市场(externalmarket),是指经营非居民(指外国贷款人、外国投资者和外国借款人)之间融资业务的市场。现代离岸金融市场大致是在近50年里发展起来的。1968年10月1日,设在新加坡的美洲银行首先获准设立一个亚洲货币单位;至1970年,新加坡又批准花旗银行等16家银行经营境外货币业务,亚洲离岸金融市场由此开始形成。此后,香港、马尼拉、东京、纳闽(马来西亚)、曼谷相继设立了离岸金融市场。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联储允许美国银行在加勒比地区的巴哈马和开曼群岛建立只有一个信箱的“贝壳”分行(shellbranches),并藉此参与欧洲美元市场,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开始形成。虽然离岸金融市场起初是为逃避监管而产生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但在金融自由化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情况下,不少国家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在本国设立离岸金融市场,试图获得提高金融服务收入、资本流入以及增加本国金融服务业就业等利益。不仅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如此,就连美国也于1981年在纽约、底特律等地设立了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国际银行设施”试图将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美国银行吸引回老家。,198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先后批准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在国内试办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中心的三种类型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离岸金融中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在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与国(地区)内金融业务不分离,资本流动高度自由化。这类离岸金融中心通常是自然形成的,其典型为伦敦和香港,前者充当世界资本市场中心长达数百年,后者则有长期充当华侨资产管理中心的历史。在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与国(地区)内金融业务分离,监管当局对非居民交易给予税收优惠,对境外流入资金不实行国(地区)内的税制、利率管制和存款准备金制度,但非居民交易必须与国(地区)内账户严格分离,禁止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地区)内业务。这类离岸金融中心一般是所在国(地区)政府专门为非居民交易而人为创设的,其典型为新加坡、纽约、巴林、东京、纳闽(马来西亚)、曼谷等。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大批注册金融机构和公司,这些公司通常被称作离岸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但这些机构通常并不在这里设立实体,实际业务都在母国进行,只是通过注册的机构在账簿上进行境内和境外交易,以求享受该地区的税收优惠,其典型为加勒比地区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南太平洋上的瑙鲁、萨摩亚,英吉利海峡上的海峡群岛以及地中海上的塞浦路斯。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全世界最大的离岸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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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册地之一,其离岸金融服务业从1984年重新起步以来就一直发展迅速。据英国经济学家情报组织统计,2001年末,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就超过了47万家,其中仅2001年一年就新注册5万多家,金融和商业服务创造了该岛2001年GDP的一半。而据香港殷诚国际公司统计,全球注册的离岸公司80%~90%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避税港型”最具吸引力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之所以能够吸引众多公司前来注册,是因为它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便于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开展跨国经营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但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往往要受到母国政府的种种限制,而这点在发展中国家尤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也就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利于企业规避贸易壁垒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产品,通常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为此需要多花费一两倍的成本。如果该企业拥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发达国家出口,就有可能规避关税壁垒和出口配额限制等。尽管美国拥有严密的原产地规则,但其实施成本较高,而且发达国家外贸货物流量极大,要想有效监控全部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规避外汇管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没有外汇管制,在此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资金转移不受限制,这对于来自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企业具有很大吸引力。法律环境宽松国际商业实践中往往实行英美法系,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的公司法也都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因此有利于吸引海外公司前来注册。信息披露上要求极少,保密规定相对严格加勒比地区的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分别对在本地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实行以下有利于保密的规定:或无需出示经过审计的账目报表;或允许发行不记名股票;或不必拥有在本地活动的记录;或不必登记股东信息;等等。当地法院甚至屡次阻止银行向外国法院、政府提供客户资料,给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良好的隐蔽条件。税负轻微且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对各类离岸公司的税负极为轻微,而且,几乎所有该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如,百慕大对收入、利润和岛内分配不征税;英属维尔京群岛规定,非居民只需就来自本岛的收入纳税,没有资本利得税,国际商业公司可享受包括预提税在内的税收豁免;开曼群岛规定,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和遗产税。注册程序简单,维持成本甚低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还可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周期很短,通常当天就可以完成。在萨摩亚,注册离岸公司可以在1个小时内完成,其名称可以在5分钟内获得批准。一些律师事务所等代理机构甚至采用类似装配流水线的方式“制造”各种“规格”的离岸公司,供客户选择、订购。在巴巴多斯注册离岸公司只需支付初始执照费10美元,另外每年支付100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离岸公司和维持成本相对较高,最低注册费750美元,每年费用650美元。公司管理简便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许多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商业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各离岸金融中心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国际商业公司的上述权益,并不断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以及世界金融体制演变的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从积极方面看,在战后世界金融的发展上,离岸金融市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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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国际资本流动的成本、强化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便利了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而且用利率自由化、零准备金率等重新塑造了许多国家金融管理体制的面貌。从消极方面讲,且不提那些带有“洗钱”色彩的避税港,仅是通过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的资本流动,就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冲击各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深入发展,资本项目自由化、利率自由化、零准备金率等昔日离岸金融市场吸引资本流入的“卖点”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金融体制的特征,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对国家经济的冲击削弱,因而,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非议也就日益集中于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首先,它给予国际游资逃避监管以及操纵资本流动的机会。现代机构投资者通常要接受严密的监管。以美国的共同基金为例,它必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注册,在组织结构和经营的所有方面几乎都要接受严格的监管,包括可投资证券的类别、比重等。相反,对冲基金大部分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无需接受上述监管要求,并可以在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奉行极为激进乃至不无操纵市场色彩的投资策略,而它们的这些策略在20世纪90年代的历次大的金融危机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其次,为逃税、资本外逃和洗钱犯罪创造了机会。资本外逃是世界性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尤其突出。当今15个重债发展中国家中,有9个曾经出现大规模资本外逃。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和前苏联东欧转轨经济体的资本外逃问题也极为引人注目,以至于出现了这种说法:“俄罗斯惟一的资本形成发生在塞浦路斯的银行账户上。这些外逃”资本,就有相当一部分流入离岸金融中心。乌克兰前总理拉扎连科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从俄罗斯低价购买石油,然后在乌克兰市场上高价出售牟利,所得非法收益中相当一部分流向离岸金融中心。1999年8月,瑞士调查人员在日内瓦某家银行发现拉扎连科1996年设立的私人账户,该年流动在这些账户上的资金总额有7200万美元,其中约4400万美元流向加勒比地区的银行。尤科斯、秋明石油、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等在私有化浪潮中涌现的俄罗斯巨型企业集团,其法定注册地均不在俄罗斯国内,而是选在塞浦路斯、直布罗陀、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在这些莫斯科力量不及的地方,正在忙于化公为私的人可以合法洗钱,已经化公为私者则可以大幅度避税。离岸金融中心在协助逃税、资本外逃和洗钱犯罪中的作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感。2000年6月21日,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宣布了与打击洗钱活动合作不力的国家和地区名单,巴哈马、开曼群岛、库克群岛、多米尼加、列支敦士登、马绍尔群岛、瑙鲁、纽埃、巴拿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等离岸金融中心名列其中。——给中国带来麻烦离岸金融中心对中国内地展开大规模投资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此前在中国内地所吸引的FDI中所占份额甚微。1993年,巴哈马、巴拿马、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对中国内地直接投资合计4898万美元,在当年我实际利用FDI总额中只占0.17%。此后,离岸金融中心对中国内地的投资增长相当迅速。到2000年,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对中国内地直接投资已近50亿美元,约占当年我实际利用FDI总额的12%。由于离岸金融中心的有关数据和公司信息不透明,这些地区究竟有多少与中国内地有关的离岸公司,迄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众所公认的统计,不同来源的数字相差非常大。据香港殷诚国际公司统计,截至2003年初,50多万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企业中,大约近20万家与中国内地企业有关。——真外资与假外资在离岸金融中心对中国内地的投资中,有一部分属于真正的外资,即其最终所有者是中国内地之外的居民和企业,这些外资之所以要绕道通过离岸公司开展对中国内地的投资,除了避税之外,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投资流动性、隔离在华子公司经营活动对母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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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避其母国(来源地)的管制措施等。如,从规避来源地管制方面讲,由于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往来横加干预,尤其反对台商对大陆投资,因此,到离岸金融中心设立离岸公司,通过该公司投资大陆,借助离岸金融中心优越的保密条件,隐瞒其真实股权结构、资金来源,令台湾当局无法获得足够证据“依法”处置自己,就成为众多台商的理性决策。然而,有大量实质上的内资企业选择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然后对中国内地投资、开展业务。内资选择外流离岸金融中心,同样有着多方面的考虑。——剥离不良资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较高,资本充足率较低。为了使资本充足率能达到要求,尽快应对入世和未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实施之后国际化竞争加剧的局面,内地金融机构近年来掀起了上市热潮。然而,处置不良资产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和较高成本,为了赢得投资者信任、取得较为理想的股价,欲上市银行必须剥离其不良资产。借助母子公司之间的有限责任关系以及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资产质量要求极为宽松的特点,将不良资产剥离到离岸子公司,不失为一个“高招儿”。——曲线海外上市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被视为第一只真正的内地注册企业海外上市股票。十几年来,内地企业海外上市几度掀起高潮,截至2005年8月,共有117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注册企业,而注册地在境外而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的海外上市公司更多。公司跨境上市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对于中国内地企业而言,海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的吸引力。长期以来,政府对中资企业直接海外上市及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要求非常严格,如,要求内地注册企业海外上市所筹资金必须全部调回内地。此外,对于民营企业还存在一些具有不确定性的额外限制。这无异大大提高了内地企业赴海外上市的难度,对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尤甚。在这种情况下,鉴于百慕大、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是纳斯达克股市上市公司的合法注册地;香港联交所1992年7月颁布的《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第一条也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合法注册地除了中国内地、香港之外,还包括百慕大、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采取“造壳上市”(海外曲线上市)策略,即在拟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所在地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成立一家中资公司的控股公司,进而以控股公司的名义申请上市,就不失为一条规避有关管制的可行道路。与此同时,由于离岸金融中心对在本地注册的离岸公司资金转移几乎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对公司资金投向、运用的要求也极为宽松,通过离岸公司上市的企业可以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然后再根据中国内地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回内地,这对于企业自身经营也是有利的。十余年来,许多内地企业通过这一方式实现了海外上市。——内地资本“曲线”获得与外商同等的待遇给予外资超过内资的待遇,这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发展中国家是常见现象,我国对外资的优惠通常包括低税率、低廉的土地和基础服务价格,较为宽松的审批限制以及外汇管制要求,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内资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离岸公司名义回中国内地投资,享受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无疑是一项理性的选择。如,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全资附属公司“北京燕京啤酒公司”(简称燕京BVI公司),2003年1月17日,上市公司燕京啤酒与燕京BVI公司合资设立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从而得以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待遇。——隐瞒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在中国内地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控股关系纵横交错,资产置换扑朔迷离。如上面所述,各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极为宽松,对离岸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股东与董事会构成等情况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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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良好的保密条件,非核心层内部人都很难知道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者,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内部人员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实产权归属。市场参与者往往称之为“越复杂就越安全”。——合法避税迄今,我对外投资企业多属于境外加工贸易企业,产品竞争力主要来自价格策略,因此,在我企业的全球投资战略中,成本因素的重要性极高。相应地,合法节税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就成为我企业对外投资策略中的首要问题。如上所言,设立离岸公司有助于企业降低纳税额,这一优势理所当然要引起中国内地企业的关注并加以充分利用。——地位上升,风险加大离岸金融中心在中国内地跨境资本流动中地位上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使我得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巨额金融资本而不至于过度加剧风险。近20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出现了证券化趋势,国际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投资主体不是工商企业,而是各类投资基金。我国要进一步扩大利用国际资本,就必须正视这类投资主体,当然,这类投资主体也不会无视中国市场的存在。然而,投资基金惯常从事的证券投资方式又与我国所偏好的直接投资方式相互冲突。为了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红利,同时尽可能在不违背中国外资政策的前提下提高资产流动性,西方投资基金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此为载体开展对华直接投资。其次,这一趋势有助于我国利用外资方式的创新,如,利用投资基金开展企业并购,进行以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融资(如重庆ABS项目)。然而,离岸金融中心在我跨境资本流动中地位的上升,也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为腐败分子、不法商人提供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的途径大多数规模庞大的现代企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经营者或者完全没有企业股权,或者并不占有全部股份,因此存在代理风险。掌握经营权的经理人有可能侵占股东资产,掌握控股权的大股东也有可能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由于目前中国商业法规不够健全,这种代理风险相当高,而离岸金融中心恰恰为这种侵占行为提供了便利的资产转移渠道。这种资产转移方式有两种: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资产;隐蔽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低成本占有公有股权。●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在中国股市上,大股东利用控股权侵占小股东权益、管理层利用管理权侵占股东权益的手法很多。如,大股东把本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广告费、公关费等)纳入控股上市公司支出;大股东或管理层通过操作向大股东自己或管理层的私人公司转移利润,套取中小股东的应得收益;操纵会计账目,导致其控股的公司账目虚亏实盈,剥夺中小股东的红利,逃避税收;等等。随着股市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警惕性日益提高,单纯通过境内注册关联公司从事此类游戏的风险上升,意欲从事恶意关联交易的股东、管理人员日益倾向于通过离岸公司进行。如中川国际案例。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00年4月11日,中川国际把本公司拥有的价值1.4亿港元的广州泰康城权益作价1.02亿港元“卖给”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GTTL公司。●隐蔽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低成本占有公有股权中国正在进行公有(包括国有、集体)资产的重新布局,在这个过程中,一批居心叵测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政府官员企图借机低成本甚至无成本侵吞公有资产,通过关联交易将自己管理的公有资产廉价“出售”给自己所有、控制的关联企业,就是一种近年来比较常见的掩人耳目的手法,胆大妄为者甚至直接篡改公有企业的初始产权归属。离岸公司的发展给内部人员创造了更多的机会。正如上面所言,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其初始产权、资产负债、相互之间的资产与人事关系错综复杂,而且不为非核心层内部人所知,这就加剧了企业股东与管理者、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内部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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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称,因此适合充当上述廉价“收购”公有资产的关联企业。目前,中国内地的企业并购浪潮正在发展,而入世之后,我对外资在并购方面的限制正在放松,这就大大便利了借助离岸公司“收购”公有股权的行为。而且,由于政府监管部门紧急禁止通过管理层收购(MBO)转让国有股权,某些企业管理层便通过信托公司、离岸公司等其他表面上的非关联企业收购国有股权,从而规避监管。前苏联东欧转轨国家和我国的教训表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时最容易发生严重腐败行为。——推动资本外逃规模的进一步膨胀,进而对人民币汇率安排和货币政策运作产生巨大压力国际财经界和经济学界一致公认中国资本外逃(capitalflight)的规模极为可观。我国政府比较认可的1997年~1999年中国内地资本外逃额为530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加勒比地区离岸金融中心是中国内地资本外逃然后回流的“中转站”,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外逃资本是套利游资(热钱)的重要来源,而套利游资已经多次对人民币汇率产生了巨大压力。如2002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游资大规模内流对人民币汇率施加了沉重的升值压力,并对国内货币供给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产生了巨大干扰。另外,便利公司欺诈(虚增资产和业绩)、转嫁金融风险、造成潜在投资争议等,也都是离岸金融中心带来的负作用,这方面的案例也非常多。——怎样进行监管随着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经济生活的影响日趋显著,国际社会已经难以容忍离岸金融中心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对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监管趋向强化,监管的目标是改进其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国际经济组织的全球监管协调目前,最重要的全球性金融监管协调机构是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以及“G7”1999年2月建立的金融稳定论坛。该论坛建立后,陆续吸收了澳大利亚、香港特区、荷兰、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的代表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国际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专家组成委员会,从而大大增强了自身的影响力。虽然这些机构发布的准则并无强制效力,成员国可选择实施,但为了表明本国金融稳健,成员国通常会竞相实施这些准则,甚至执行更严格的规定。1999年4月,金融稳定论坛成立离岸金融中心工作组。在2000年3月发布的报告中,该工作组建议离岸金融中心实施国际认可的标准,特别是关于监管、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的标准,并建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其他标准制定机构开展合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程序来评估离岸金融中心遵循国际标准的程度。由于各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标准的遵守程度不同——香港、新加坡等离岸金融中心拥有颇为完备的监管体制,而加勒比地区、太平洋岛屿离岸金融中心则几乎是没有任何监管措施的“避税天堂”,为激励离岸中心遵循国际标准,离岸金融中心工作组按照金融监管质量和国际合作程度将各离岸金融中心分类,实行区别待遇。其中,开曼群岛、萨摩亚、英属维尔京群岛属于“根本不合作者”。——来自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压力欧盟要求离岸金融中心加强监管的努力是围绕推行新的“储蓄税收法”(今年1月1日升效)展开的。由于西欧各国税率较高,欧共体/欧盟国家一直有大量的居民资产存放在瑞士、卢森堡以及加勒比地区和太平洋岛屿离岸金融中心,从而侵蚀了欧共体/欧盟国家的税基。“地下经济”发达的意大利和高税收高福利的德国税源所受侵蚀尤其严重。2002年1月,欧盟通过新的“储蓄税收法”,目的是清除银行保密制度,保证欧洲各国政府能从本国公民的存款利息及投资收入中获得相应的税收。2003年2月,欧盟通过了制止资金外流的草案,规定从2004年起,除卢森堡、比利时和奥地利之外的欧盟成员国都必须采用银行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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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以便存款人居住国政府了解本国居民在海外的存款利息收入,并对其征税。瑞士不愿意放弃银行保密制度,但在欧盟的压力下与之达成协议,向欧盟公民的银行账户征收特别税。欧盟推行新“储蓄税收法”的努力重创了欧洲各避税地的离岸金融业务,从而促使资金流向欧洲以外的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因此,欧盟及其成员国向欧洲以外的离岸金融中心施加压力,要求其配合新“储蓄税收法”。由于加勒比地区离岸金融中心很多是欧洲国家的属地,因此成为欧盟及其成员国施加压力的重点。在国际压力下,离岸金融中心相继或多或少强化了对离岸公司的监管,尤其是金融机构。——中国的政策选择我国内地与离岸金融中心之间跨境资本流动规模上升,也具有正反两方面意义,所以,有关离岸金融中心资本流动的政策也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无序的离岸金融中心资本流动给我国经济生活造成的混乱,要加强对其监测和监管;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内资企业大量赴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固然部分动机是为了逃税、财务造假乃至侵吞公有资产,但也有部分动机是为了满足跨国经营在资金跨境调度等方面的需求,或是为了取得与外商平等的待遇。对这些正当需求,政府应当努力予以满足,从而削弱其赴离岸金融中心的内在动机。企业通过离岸公司隔离风险和提高资产流动性的期望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借此逃税和侵吞资产的动机则是需要提防的。可供选择的具体政策措施如下:改进对资本流动的监管迄今,我国的资本项目监管还是一种不对称而且不全面的监管:对资本外流的监管严于对资本内流的监管,对内资机构的监管严于对外资机构的监管。有鉴于此,应将资本内流与资本外流、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体纳入监测范围。其中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内地外经贸和证券监管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将在实质上属于内资企业的离岸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尤其是对同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2003年开始执行,是这个方面的重要进展。只有在弄清楚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之间资本流动的真实规模、构成、资本来源的基础上,才能提出适当的政策,这是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作的难点。加强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离不开国际合作。我国目前还缺乏足够的实力要求离岸金融中心为我国而提高其资本流动的透明度,但我们有能力通过推进国际组织的监管而从中受益。要充分重视香港的特殊作用。适度限制有关机构在内地开展离岸金融服务目前,已经有公司在中国内地开办了代理注册离岸公司业务,如巴拿马摩根&摩根律师事务所、离岸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鸿基国际商务等,其主营业务中均包括“注册离岸公司或提供离岸金融服务”等业务。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的原则,政府不宜明确禁止它们开办这类业务,这样做反而可能使它们和有意注册离岸公司的企业转入地下市场,更加难以监管。但是,政府应当限制这些企业的业务宣传,如在其广告刊登方面做出限制等。实际上,美国也限制在美国出版的报刊上刊登宣传离岸金融服务的广告。整顿国有资产转让和改制工作目前,离岸金融中心对我国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可能助长国有资产改制转让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为此,政府应当大力整顿国有资产转让和改制工作。加强对离岸公司投资企业的金融监管,防范其从境外转嫁金融风险首先,银行业协会应当推动各家银行改善信息交流,包括本地和异地的信息交流,以便掌握离岸公司投资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尤其是对属于同一集团的多家离岸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努力掌握集团总体资产负债结构。其次,通过各种方式改进与离岸金融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流,尽可能提高离岸公司经营的透明度。放松资本流动管制,便利企业跨国经营一些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注册离岸公司,原因之一就是想借此规避现行外汇管理制度中的某些过度管制措施,取得资金运用的更大主动权,满足本公司开展跨国经营的需要。鉴于我国目前已经不存在外汇缺口,适度放松企业海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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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的外汇管制、满足企业的上述正当需求正当其时,政府在这方面的改革应当继续下去。取消对外资的过度优惠,实现内外资待遇平等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动机之一是享受对外商的“超国民待遇”。目前,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遭到的反对日益强烈,从税收、审批、土地、借用外债等方面减少直至完全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时机正日益成熟。(世,界知识)

  附:离岸金融中心“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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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路径及启示

  (X丹)

  摘要:国务院批复XX金融、航运“两个中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拓展离岸金融业务”。本文阐述了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从区域选择的视角,归纳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路径,并借鉴国际经验,比较分析了XX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对XX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模式和路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市场;路径;启示

  一、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意义

  (一)离岸金融市场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组成部分。离岸金融市场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的欧洲,七十年代后它在许多国家与地区获得了蓬勃发展,主要形成了以境外美元市场为主的欧洲货币市场、欧洲债券市场、亚洲美元市场等。离岸金融市场提升了金融城市在全球各国际金融中心成长中的竞争力,促使有些非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迅速成长为国际金融中心;或使已有的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成为最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如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的再度振兴,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在七、八十年代的崛起等。目前,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为当代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离岸金融市场是一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有效途径与方式。一国在全面开放在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尚未成熟时,可通过开设离岸金融市场来实行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并且,对于一些本币尚未国际化或国际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来说,它也为之提供了在其境内开展国际性金融业务、发展跨国性外币金融市场的机会。因此,它是一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有效途径与方式。离岸金融市场的这一特性,既为新兴发展中国家在全面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之前,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可能途径;也为非世界货币国家在本币缺乏国际化条件之下,建设国际金融市场甚至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市场业务的基础。

  (三)离岸金融市场将有效增强一国防X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在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金融风险往往具有超国界特征,甚至超出单个国家或者国际性金融机构所能预测控制的X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很好的例证,并且对各国防X金融风险、加强监管提出了挑战。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一块“试验田”,能够增强东道国管理金融、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增强国际收支平衡能力。

  二、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路径及对我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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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岸市场基本上反映了不同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监管水平,从实践来看,各国都是根据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经济对外开放程度、金融业发达程度、金融监管严密程度等,选择不同类型的离岸市场。从区域选择的视角分析,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可归纳为三种路径。

  (一)不划定区域,放宽准入推动形成离岸市场此路径以美国的IBF(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BankingFacility)为代表,与传统的离岸金融中心形成路径相比,其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分布广泛。IBF的发展并不局限于某一州或城市,只要符合条件的银行都可以开展。IBF在美国各州都有,但是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一些大的金融中心。二是准入简单。金融机构不需要向美联储理事会提出申请或事先取得认可,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联储理事会,设立专门XX以区分境外美元和境内美元,均可以加入IBF成为其成员。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三是管理严格。由于地理分布广泛,蕴含风险更大,为避免对国内货币市场造成负面影响,IBF的管理机制审慎。XX设置要求严格的内外分离;存放款仅限于非居民(包括银行),没有证券买卖。从美国发展的实践来看,拥有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活动活跃的大城市最终成为IBF的集聚地。例如,近半数的IBF和超过80%的资产集中在纽约。参照这一情况,如果我XX用IBF的运营模式开展离岸金融市场,XX很可能成为我国IBF集中的城市。(二)设定有形的封闭区域,设立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都是采取划定区域、发展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的方式,东京和纳闽已经成长为世界上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金融业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构建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金融发展极不宜过多,否则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我国学者在总结金融中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发展极”战略。金融发展极应是有主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金融机构在某些地区或大城市聚集发展而形成的金融中心。金融发展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资本集中和输出,技术创新与扩散,产生规模效益和形成凝聚经济效果。基于金融集聚效应和金融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初期,划定区域,将新批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中外资银行集中于区域之内,建立一个有形市场,有利于扩大影响,逐步积累客户,形成集聚效应。并且,划定区域便于管理,有利于最大限度的防控风险,降低新旧金融体制摩擦形成的负面影响。(三)在特定区域设立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是只有记账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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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岸市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且成本与费用

  较低。目前,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多为岛国或小国,地理位置偏离大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我国建立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与国际标准的差距较

  大,特别需要在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等制度建设方面大力推进。这是避税港型离岸金融

  中心吸引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XX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可行性

  借鉴金融集聚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学者已有的研究,通过对地理位置、市场供求、路

  径依赖、政府推动等因素的分析表明,XX基本具备了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基础条件。

  (一)地理位置因素。从全球来看,XX位于太平洋西岸,与东京、XX、新加坡相邻或

  处于同一时区,也能与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纽约构建连续24小时的接力交易。从国内看,

  XX位于中国南XX岸中心点,长江和钱塘江入海汇合处,历来是内外经济接轨的重要枢纽。

  (二)路径依赖因素。XX是在近代中国经济中最大的金融中心,也是中国现代金融业的

  发源地。XX深厚的金融城市历史为现代XX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崛起提供了市场基础、

  历史声誉、经验与信心。当前,由XX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集聚效应,也成为企业选址

  的路径依赖因素。

  (三)交易主体因素。XX已成为我国中外资金融机构的最大聚集地,建立起包括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票据业务中心等在内的类

  型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及监管体系。特别是,XX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截至2009年6月,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占全国总数的53.1%,外资法人银行总资产占全国的

  84.8%。继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XX暨XX清算所于2009

  年11月在XX挂牌成立,为金融市场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市场规模因素。目前,XX已经形成了以资本、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

  OTC衍生品、黄金、产权、再保险市场等构成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汇聚了世界上主要

  金融市场种类,金融市场的成交总额和规模连续大幅度增长。

  市场

  表12008年XX金融市场主要交易情况

  项目

  成交额(亿元)

  全球排位

  证券市场

  股票成交额①

  18.04万

  7

  股票融资额②

  2238.2

  8

  亚太排位23

  ①前六位为纳斯达克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东京交易所、泛欧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②前七位为泛欧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XX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西班牙交易所、巴西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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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③

  733.5

  3

  1

  市值④

  9.73万

  6

  2

  天然胶

  9.3万

  1

  铜期货市场

  9.96万

  2

  黄金

  8983

  其中黄金现货

  8696

  1

  银行间市场

  债券托管余额

  13.9万

  6

  资料来源:根据XX金融办公布数据整理

  5、经济总量因素。经济实力是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核心要素。扩大的生产和贸易产生

  了对资金筹募和资本流通不断提出的新的要求,从而直接导致和促进了金融活动的集中和金

  融工具的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中国经济增速远高于世界经济增速。2010

  年7月,我国的GDP已经超过日本,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以XX为核心的长三角经济

  圈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1.68%,大伦敦区在英国经济中的比重不过与这个份额持平,而作为

  美国历史最悠久,经济最发达的纽约大都会区,其GDP更是只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

  左右。

  6、政府推动因素。建设XX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升级为国家战略,使原来以

  地方为主推动上升为集国家力量推动,中央、XX市和浦东区三级联动,形成政府推动合力,

  大大增强了协调建设的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也成为XX

  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动因素。

  四、启示与建议-XX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背景与伦敦、纽约、新加坡等国家既有共同点,也有显

  著的不同之处。因此,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结合我国金融体

  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不需要立即突破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并且为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开放

  进行尝试和探索。其次,要有助于弥补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利用外资实现经济发展战略。

  三是要有助于加快我国大陆金融体制与国际接轨,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国际金融

  准则的对接都可以在离岸金融市场来先行先试。四是要有助于国际金融人才的培养。在进行

  区域选择时,根据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空间布局,比较选择出具有金融产业集聚潜力的城市,

  并给以相当宽松灵活的产业政策进行发展配套,引导企业选址、投资的方向。避免战略布局

  不清晰造成的多中心、分散化,削弱离岸金融中心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按照内外分离

  型原则,在XX划定区域开展离岸金融市场试点,逐步建设我国的离岸金融中心是切实可行

  ③前二位为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④前五位为纽约交易所、东京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泛欧交易所、伦敦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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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途径。建设XX建设离岸金融市场可以考虑两种方案:(一)依托XX洋山港,开展低税型为主的多元化离岸金融市场

  洋山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的优势:一是其市场潜力巨大。洋山港将建设成为世界最大规模集装箱港区之一。未来10年至20年间,赤道环球线中心港将成为世界航运体系的核心层。洋山港既与国内市场相联系又与国际市场相衔接,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和资金来源。二是政策优势明显。洋山保税港区集目前国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三方面的政策优势于一体: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在洋山港保税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在放松金融管制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易于实施。三是其地理位置相对封闭,便于管理。不会对整体经济金融造成明显的冲击;有利于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实践证明,当金融管制严格且实施有效时,离岸市场操作就难以影响或冲击在岸市场;当管制放松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时,离岸市场操作就会影响和冲击在岸市场,影响到在岸市场货币政策的实施及其汇率稳定。

  此方案的缺点:一是大部分金融机构需要新设,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二是难以集聚国际金融人才。我国不是把洋山港作为避税港而发展,而是要以服务国际贸易、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因而需要大量的国际化金融专业人才。而洋山港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商业配套还不完善,交通成本高,成为吸引金融人才的瓶颈。

  笔者认为,如果选择在洋山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包括三部分,即离岸银行业务、期货保税交割和离岸再保险业务。具体措施是:大力吸引国际金融机构落户,集聚国际资本;允许国内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从而使XX成为重要的离岸人民币及其衍生工具的全天候交易结算中心,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海运保险和再保险机构开展离岸业务的运作平台。研究加大对航运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等金融服务,研究组建主要面向航运业的专业性保险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航运产业基金。(二)依托陆家嘴金融商贸开发区,实施“一区两制”,逐步建设成为多层次的离岸金融中心此方案的优势是:有利于发挥陆家嘴金融核心区的集聚效应、规模经济效应和品牌效应,依托现有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减少沉淀成本。一是陆家嘴金融商贸区金融机构集聚。目前,功能区汇集中外资金融机构515家,占浦东新区的92%。从国际化程度看,拥有19家外资法人银行,53家外资银行分行和52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合资保险公司数量全国领先。二是金融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环境比较完善。陆家嘴金融商贸区集聚了众多各具特色的高端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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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茂大厦、世界金融大厦、XX环球金融中心等已成为金融城的地标性建筑,加速金融资源汇聚。同时,功能区加快了交通、商业、餐饮、文化、居住、娱乐等配套环境建设。三是金融人才集聚,将成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创新的智力支撑。

  此方案的缺点:一是陆家嘴金融商贸区目前的商务成本较高。为了吸引更多外资金融进驻,政府需要在税收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二是如果给予离岸金融业务以最宽松的管制、优惠的税收政策和最低要求的信息披露,则势必会对在岸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要把握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程度。三是监管难度相对较大,对金融风险的防X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建议,如果划定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作为离岸金融市场区域,应该严格审批准入、逐渐放开。要求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必须实施严格的离岸业务与在案业务的分离。具体措施是,首先,对于中资银行,只允许区域内的分行设立专门的离岸业务部门,申请离岸业务执照,总行对其承担法人责任。重新审批区域内外资银行的离岸业务资格,符合条件的才可开展业务。其次,允许国内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逐步在XX期货交易所探索实行美元计价、净价交易、保税交割进行原油和金属期货的交易模式。三是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试点开展离岸再保险业务等。无论采取哪个方案,都必须依托我国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广阔市场,发挥金融、航运双中心的相互支撑作用,稳步推进,逐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离岸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1]巴曙松.《从产业转型到金融转型》[M].:大学,2009.[2]杨咸月、何光辉.《XX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研究》[J].《财经研究》.2002-8-28[3]李扬.《金融中心:集聚金融资源的有效机制》[Z].《国际金融中心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2004.[4]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7(2009)》[M].:社会科学文献,2009.[5]王力.《中国区域金融中心研究》[M].:中国金融,2008.[6]理查德·罗伯茨.《伦敦金融城:伦敦全球金融中心指南》[M].XX:东北财经大学,2008.[7]周振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科学发展2008/2009XX发展报告》[M].XX:XX人民,2009.[8]Xu,Mingqi,2007BuildingShanghai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StrategicTarget,ChallengesandOpportunities,PECCInternationalConference

  (作者单位:中国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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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开曼群岛前景发展分析

  一.开曼群岛介绍开曼群岛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

  岛屿组成。开曼群岛是世界上是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第四大离岸金融中心。是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潜水胜地、旅游度假圣地。金融和旅游业是主要经济来源。

  在金融业方面,全世界最大的25家银行都在开曼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岛内的金融业、信托业总资产已超过2500亿美元,占欧洲美元交易总额的7%。每年平均约有4300家公司在此注册成立。全球700多家银行在开曼群岛都有分支机构。

  如此之多的金融从业企业都在开曼群岛投资设立机构的原因主要是它的金融政策。岛内税种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几个简单的税种。几十年来没有开征过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遗产税等直接税。并且在外汇管制方面,条件也十分诱人。外汇在开曼进出自由,而各部门对投资者的金融信息更采取保密措施,使得更多的投资者和资本大鳄愿意来开曼群岛进行金融投资。

  二.欧美大国对开曼群岛的不满2013年一月开始,由英国卡梅隆首相所发起,对开曼群岛的金融账户保密政策发起责

  难,众多的欧美国家纷纷响应,这其中也包括了美国。开曼群岛位于牙买加西北方268公里,迈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在地理位置上,距离美国十分接近,进而也吸引了美国的不少的投资人和金融从业者在开曼群岛注册壳公司或者金融账户来进行避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多次演说中都提到这一问题,并且表现十分愤慨,认为这一问题影响了国家的发展。

  在英国首相要求英属开曼群岛开放公布金融账户等措施之后,各国纷纷响应。从上文介绍开曼群岛的金融地位之中,可以看出开曼群岛在世界金融产业和相关领域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这也是欧美各国针对这一毫不起眼的英国殖民地发难的原因。开曼群岛自从制定有关金融业的保密政策和企业个人的税收政策之后吸引了全球世界各地的投资,这其中包括美国、德国、英国、中国、俄罗斯等全世界的发达国家和发展强劲的发展中国家。而这次的提议主要针对的是金融业的账户保密问题,正如之前众多国家联合要求瑞士银行公布其用户名单一样,此次将矛头指向开满群岛也是预期之中。

  三.开曼群岛应对措施开满群岛对于欧美众多国家的不满与要求在配合方面一直秉持着十分积极的态度。在之

  前发生的欧美大国对瑞士银行的逼迫其公开保密账户的行动中,即时是瑞士银行这样的老牌银行中立国家也没有任何办法,而选择了妥协。明显是因为美国这一当今世界所谓的霸主国家的参与,才使瑞士银行妥协。同样的,可想而知开曼群岛也不能例外,可是开曼群岛从这次事件中也不是一无所获,开曼群岛十分积极的采取了响应其母国英国的举措,当即便公布了一些保密账户的名单,并且下定决心要通过改革来改变自己在国际中“避税天堂”的恶名,并且承诺欧美众国努力在未来几年之内逐步实现彻底的公开透明,改革金融体制,通过立法等一系列的举措来塑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并且努力成为稳定国际金融市场的积极因素,

  作为全球第五大金融中心,做出其应有的国际贡献。

  四.开曼群岛未来发展分析1.开曼群岛新举措分析与瑞士银行面对欧美众国的谴责相比,开曼群岛的态度非常积极,并且反映速度十分迅

  速,它的良好表现无疑在这一场危机中使各国都非常满意。与瑞士的中立国身份不同,开曼群岛只是英国的殖民地,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是依然从属于英国。这次事件的发起人是母国英国,于情于理开曼群岛都不能有过激的强硬态度,毕竟英国作为经济和军事实力雄厚的发达大国也是开曼群岛在国际政治中的最大后台。

  其次,美国也同样支持英国的提议。同样以瑞士银行为例,即时态度再不配合,当美国政府出面干预之后,瑞士银行也不得不公布部分美国官员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开曼群岛不配合,美国也会采取措施强迫开曼群岛就范。

  开曼群岛在金融保密性的问题上在国际上赢得了正面性的政治评价,然而很多金融分析师认为开曼群岛因此也会流失大量的用户,从而影响开曼群岛这一支柱性的产业。笔者在这个问题上秉持赞成的态度,保密性是开曼群岛在金融业中的主要吸引力,而公布这些用户的信息无疑会令造成用户的流失,这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必然会存在的问题。可是笔者仍然十分看好开满群岛的未来发展。笔者将在下文中对开曼群岛的三大业务进行分析。

  2.开曼群岛的金融业发展开曼群岛失去部分用户是必然的过程,因为在金融系统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开曼群岛的政府明确的提出了将把账户信息透明化的这一举措。它是势在必行的。问题在于,改革是时间是多久?透明化所需要的时间又是多长?透明化的程度又是多少?金融体系的改革是一个繁杂而漫长的过程,在改革的同时必须伴随着金融制度和金融环境的同步改革,而建立一个全新的制度或者环境所需要的时间可能是10年,可能是20年,也可能更久。目前世界上针对金融体系改革的案例当中,成功的为数不多,法国是其中一个,可是法国的金融体系改革花费了20余年的时间。从英国针对开曼群岛展开避税举措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开曼群岛的确做出了响应,并且公布了一些账户的信息,乍看之下开曼群岛的地位岌岌可危,然而仔细分析不难看出,在开曼群岛公布的账户中,绝大多数都是无关痛痒的,那些真正能够撼动开曼群岛的金融大鳄并没有被公布出来。从中映射出,即时改革措施全面实行,透明化的程度可想而知依然会有所保留。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账户超过半数是与基金有关,而其中绝大多数的来源地是美国。美国的收税制度针对富人阶级而言,相对苛刻。例如遗产税高达70%等。然而美国的税收制度有一个漏洞便是基金组织。这其中不乏众多美国金融财阀所设立的对冲基金账户。而金融财阀在美国的地位可以说是不可撼动的。其中以罗斯柴尔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和摩根家族为代表。所谓经济决定上层建筑,在曝光的美联储控股中,这三大家族占了绝大多数股份,而美联储又是独立于美国政府的美国央行。另外,美国的各大投行中,依然不乏这类的家族控股。而在开曼群岛的基金账户中,对冲基金占了多数,这些对冲基金中除了个人经理人的账户和小公司的账户外,还有很多是金融帝国级的金融机构、银行和财团的账户。即使美国政府有意迫使开曼群岛将账户进行透明化,也不可能损害核心集团的利益。另外从美国政府的政治选举制度出发,两党都是为资本主义所服务,代表了资本家的利益,虽然西部的农业商人和东部的金融商人在利益获取方面存在分歧,但是对利益保留方面存有诸多的共同点,这也是类似信托基金这类明显的逃税行为在美国一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同样的,在美国很多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人中,在开曼群岛都设有自己的基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美国政府在进行选举时,赞助者们正是这些富人阶级,他们是不会容忍自己的利益受

  到侵犯的。这也是美国政府多次公开对开曼群岛进行批判,而实质性的举措却很少能够对开曼群岛造成核心的震撼的原因。

  另外一方面,就美国政府而言,他们的重点更多的放在了个人的经理人私自设立的账户方面,要求其公开的名义是够保证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资金不会被经理人私自转移而造成损失,这在一定方面又获得了不少美国富人阶层的支持,避免了经理人盗走那些大亨们的财产。所以开曼群岛的透明化举措对于开满群岛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它的核心用户并没有流失,相反的,对吸引更多核心用户提升竞争力方面反而更加具有优势。因为它在这场风波中树立了更好的国际形象,展现了更好的危机处理与应对的能力。

  英美两国可以说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主导的地位,英国与美国相同,它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同样由私人控股。等等这些因素表明了这次风波的未来影终究会石沉大海,实际上早在2004年便有类似的事件,其结果众所周知,对开曼群岛并无实质的影响。

  3.开曼群岛的税收制度开曼群岛的税收制度是其吸引外来投资者的又一核心优势。开曼群岛对于所注册的公司而言,所收的税种少,征收比例低,低于香港等很多低税地区或者国家,这是很多公司都在开曼群岛设立子公司的原因,通过合理的转价,可以大大减少在母国或者投资东道国的成本,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很多个人也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合理的避税,开曼群岛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不仅仅是金融系统,也有税收制度。这对于开曼群岛的发展无疑是具有积极作用的,这种“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降低了开曼群岛的风险。一个很好的反例是塞舌尔,塞舌尔主要的业务就是金融业,在俄罗斯对其出手打击之后,其银行业的崩塌造成了整个经济的迅速垮台。相对于金融行业而言,很多制造业与其他服务行业的公司更加看重的是其低廉的税收和良好的法律保护,当然还有英国的庇护。对于税收方面,即时是欧盟和美国,也不好出面干预,因为这完全是开曼的内政问题,而英国本土也没有理由去出面干预一个享有极高自治权的殖民地。实际上,开曼群岛作为英国的现有的少数殖民地中,能够发展出不错的经济而不向英国政府要求补助已经让英国政府十分欣慰了。而英国本国对于提高征税的政策也从未具体实施过。相反地,英国首相卡梅隆曾一度表示,欢迎那些因法国征税过高而移民英国的富豪们,欢迎他们去英国支持英国的教育和公共基础建设。在这方面,开曼群岛完全不用担心自身的税收政策会受到影响。早在2003年英国发出的所谓最后通牒,要求开曼针对逃税问题响应欧盟政策便以不了了之而结束,在这次的风波中,更是极少涉及税收问题。

  4.旅游业和移民产业旅游业作为开曼第二大产业从未受到任何来自国际上的压力。它是是著名的潜水胜地。英语为官方语言和通用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岛上风景秀丽和宜人的气候成了最吸引人的观光据点。著名景点包括七英里白沙滩、魔鬼鱼城、海龟农场、地狱邮局等。开曼群岛旅游产业也因为国际金融服务等行业的带动更加繁荣,作为避税地,这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开曼群岛脆弱的经济基础,从而为未来可能会到来的危机做出准备。良好的经济发展同样会增加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的话语权。就移民方面而言,虽然目前在GDP增长发面不如旅游等支柱性的产业,但是开曼的移民条件十分宽松,就其他移民地区和国家而言,所要付出的资金相对较少。而移民开曼群岛之后可以拿到英国的永久居民身份,这点对很多人都极具诱惑力。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的移民热潮更是促进了当地的发展和旅游业的等其他产业的兴盛。

  五.结论从分析来看,最近一年的风波并不会对开曼群岛有太大的冲击,而更具《金融时报》的

  调查,很多国际投资经理人、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负责人等对于开曼群岛依然保持着积极的态度,而并不会看空开曼。而开曼群岛面对这类的危机处理所表现出来的要好于2004年欧盟对其的责难,这一点上令更多的人更加看好开曼群岛。而实际上开曼群岛的金融体制改革对于其银行业的发展及其方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实际的措施,比如账户的透明化都存在具体实施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这并不足以体现对开曼群岛这个避税圣地存在太过悲观的预期,而强大的资本家后盾也影响着各国对于开曼群岛的态度。很多表面坚固的同盟关系在牵扯到利益各方之后都存在很多的隐患。例如美国的政党交替和具体行政举措的实施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各国联盟对众多避税地的围剿。再加上开曼群岛目前是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第四大离岸金融地,会牵扯到更多方面的利益,对于开曼群岛而言,要实施避税通缉等并不容易。在未来的几年甚至十年内,开曼群岛在金融方面并不会有大的突破,更改收税政策的可能性更渺小。相反,避税的企业和相关金融业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笔者依然看好开曼群岛作为避税圣地的发展。

篇五: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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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透析

  作者:李兵兵来源:《商业时代》2009年第36期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本文对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离岸机构与业务的内容、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是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动下资本的国际运动与特定环境相结合的产物,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关键词: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发展

  开曼群岛是中美洲加勒比海西北部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是世界上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中国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在这里注册的银行和信托公司就有500多家。开曼群岛是著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并称为三大离岸注册地。开曼群岛还是仅次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美国等地的外商对华投资重要来源地。开曼群岛发达的离岸金融产业成为众多地理学家、金融学家及政治经济学家研究离岸金融的典型,但是国内对开曼群岛金融发展的研究甚少。本文综合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分析开曼群岛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状况。

  开曼群岛从“避税乐园”到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在其“避税乐园”的历史基础上,开曼群岛仅有少数税种调节进口以及收入,没有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及遗产税。开曼群岛的非税地位有很长的历史,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注重发挥“避税乐园”的功能。

  20世纪60年代是开曼奠定离岸金融业务政治与法律基础的时期。1962年牙买加独立,开曼群岛内经过激烈的政治争论,决定继续保留在英联邦体系内,成为英直辖殖民地。新殖民地发展经济所采取的第一步措施就是确立金融发展框架。1966年开曼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基本法》以及《外汇管理法》。此外,开曼群岛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时还重点加强了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开通了与美国的国际航线。

  到1972年,有3000多个注册公司及300多个信托公司入驻开曼群岛,加拿大丰业银行、美国第一国家银行以及一些私人银行也在岛上登记注册。开曼群岛因此成为离岸金融中心,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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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离岸公司与信托业务,不久离岸银行业务也快速发展。如今开曼群岛作为加勒比海的离岸金融中心,形成了相对多元化的离岸金融业务。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务的构成与特点

  (一)离岸公司

  开曼群岛大约有2500家注册公司,其中55%以上为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在所有权结构上享有高度保密权,并且不受报表与资本金要求的制约。董事会议要求每年举行一次,但是可以指定当地人作代理董事。开曼的公司普遍作为一种签约工具—一种价格转移的载体。租赁的支付结算集中在开曼的公司进行,这样就可以享受税收豁免。开曼的公司也可能是一种“虚拟中介”,通过双重发票储备积累获得免税。另外,寻求对土地所有权的保密也是很多离岸公司设立的目的。

  (二)银行

  20世纪70年代是开曼离岸银行大发展的时期。从1972到1982年间B类银行(离岸银行)数量平均年增长达23.4%,离岸银行迅速增长的原因是欧洲市场的发展。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从1970年到1981年,欧洲市场的规模从570亿美元增加到6610亿美元,主要原因是石油美元的增长。正是在这一期间,开曼群岛等地的离岸银行业务起飞,因为这些地方的税收优惠与宽松管制对国际银行颇有吸引力。20世纪70年代大部分银行经营的石油美元都是在欧洲市场循环,辛迪加欧洲贷款常常是在像开曼这样的离岸金融中心进行。

  532家注册银行中,80%以上并没有任何实际办公场所,一些公司被称作“壳公司”、“簿记中心”或“铜牌银行”,因为它们只有一张由铜或塑料制作的铭牌挂在某办公楼的走廊上。虽然伦敦保持着欧洲货币市场的中心地位,但是巴哈马和开曼记载的美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资产加起来与伦敦数量几乎相同。

  (三)信托

  信托业是开曼离岸金融产业的一个明显特征。开曼于1967年就颁布了信托法。目前开曼群岛有40多家实体拥有信托业务的营业执照,大部分信托公司的股东是英国、美国、瑞士以及加拿大的银行。信托公司可以逃避特定的税收,还可以为外逃资本提供避难所,以及回避某些遗产法或简化遗产检验程序。信托公司具有法定的隐私保护权,因而颇有吸引力。

  (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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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曼是世界上排名第二的离岸保险中心。离岸保险是一种自保险业务,除纯自保险业务外,其他类型的自保公司包括“协会”或“行业”自保公司以及“机构”和“公开市场”自保公司,其中“协会”或“行业”自保公司是由一组公司或专业协会成员控制的仅仅为其股东提供保险的公司。自保公司相比其他保险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获取保险金,降低保险成本。

  开曼群岛的自保公司主要来自百慕大。由于政治不稳定,百慕大的几家自保公司在开曼建立了“避难所”,后来这些公司业务发展非常成功,对其后自保公司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加强对自保业务的管理,1979年开曼政府通过了《保险法》。保险法于1980年生效,对开曼群岛保险业务的持续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其他离岸机构

  在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多元化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发展趋势是互助基金或信托投资公司增多,这主要受益于海峡群岛面临汇率管制的威胁。开曼还有一定数量的欧洲债券业务。在证券化过程中创造出的高度复杂化的金融安排,包括以新型金融工具为载体的金融业务,以及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打包业务也在开曼开展。

  由上可知,金融产业对开曼经济发展的总体贡献是难以评估的。1992年政府通过注册登记与离岸金融服务所直接获取的收入达2500万美元,通过在岸公司与银行业务实现的收入估计达2000万美元,占1992年政府总收入的15%以上。

  开曼群岛发展成为离岸金融中心,不仅受益于国际市场上的动荡和不稳定,同时也受益于开曼金融业对国际资本的开放与对接。然而,离岸金融是高度灵敏与开放的业务,具有地域上的不稳定性。离岸金融的多变性以及来自于其他“创业岛屿”的激烈竞争是开曼始终要应对的两个重要挑战,下文将对这一问题予以讨论。

篇六: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离岸金融——“走出去”形式下的理财嫁衣——“走出去”形式下的理财嫁衣的理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加速,但不少“走出去”的企业因为管理水平落后,融资能力差、风控能力弱、缺乏技术和品牌,暴露出盈利能力普遍较差,海外投资效率低的问题。英国著名出版社机构Longtail(长尾出版社)国际出版人庄恩在《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指南——投资离岸市场须知》新书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产业资本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开始展开全球扩张,如何实现跨国经营、并购,以及如何通过离岸金融实现全球扩张,必将成为“走出去”企业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企业海外并购将会遇到诸多问题,一旦海外业务中止或失败,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灾难性损失。离岸金融中心无疑是许多西方国家商业组织海外并购的绝佳武器”。案例:案例:资料显示,2010年12月2日,来自大洋彼岸的百慕大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签署了一项税务信息交换协议。世界各离岸中心的定位有所区隔,除了合理避税、再保险产品、财富理财增值、以及成为我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重要跳板”等优势外,世界各大离岸中心也在不断扩张中。事实上,早在20年前百慕大就开始在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道路上扮演重要的角色。1992年6月,华晨汽车在百慕大注册离岸公司,4个月后,华晨汽车成为中国首个登陆美国纽交所的私营企业。公司股票上市当日即成为交易量最活跃的股票,在大市走低的情况下逆势上涨25%。业内人士认为,华晨汽车借道百慕大成功上市为中国企业融入并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创造了一个崭新模式。百慕大另一个为人所津津乐道并有历史意义的案例则是大型国企中国网通在2002年通过境外公司成功收购海底电缆运营巨头亚洲环球电讯,这也是中国国有电信企业完成的首次跨国收购。透晰离岸金融核心价值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合适的双边协定及低税甚至零税率的税收环境,往往使国际投资免除了海外纳税负担。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资金可用于再投资,也可能拥有相当充足的现金流。在税赋较高的欧盟地区投资或设立企业时,此种合理避税方式尤为重要。全球数万亿元的资金以及世界顶级企业都将投股公司设立在像加勒比海的开曼群岛或

  英属维尔群岛以及百慕大群岛这样的离岸金融中心,许多西方大企业,包括跨国银行和电信业巨头,在其跨国并购活动中都使用了离岸金融中心。利用成功的投资结构,他们可以避缴不必要的大额税款,节约大笔开支。这样就为成功拓展海外市场的机会获得了更大的机会。近些年,为谋求海外上市、并购,也有一部分国内企业开始通过离岸金融中心进行投资。据调查,在世界各地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企业约有数万家与我国内地相关,如新浪、平安、金蝶、联通、华晨、联想、娃哈哈等国内大公司在离岸金融中心均有注册,主要与谋求海外上市和资本合作有关。对于离岸金融中心企业的规模,目前有关方面开展了几次估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0年报告显示,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全球大约50%的跨国资产。而据境外媒体报道,几乎全球1/3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一半的货币存量在某一阶段与离岸金融中心有关。归结离岸金融的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1.管制较松.这个市场的货币当局,对银行及金融机构从事境外货币的吸存贷放,一般管制都很松。例如,一国政府机构或企业筹集资金,在美国纽约市场发行美元债券或借款等,美国有关当局对此审查相当严厉,一般中小国家或企业很难获准;而它们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美元债券或借款,审查的手续则较简单,不如美国市场严格,比较容易获得批准。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或企业常常在此借取资金,原苏联、东欧国家也在此借取资金,以适应其经济发展的需要。2.资金调拨方便资金调拨方便这个市场,特别是以英国伦敦为中心的境外货币市场,银行机构林立,业务经验丰富,融资类型多样,电讯联系发达,银行网遍布世界各地,资金调拨非常方便。由这个市场取得资金融通后,极容易调成各种所需货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资金调拨世界各地。3.税费负担少.这个市场税赋较轻,银行机构各种服务费平均较低,从而降低了融资者的成本负担。4.可选货币多样.这个市场所提供的资金不仅限于市场所在国货币,而几乎包括所有主要西方国家的货

  币,从而为借款人选择借取的货币提供了方便条件。5.资金来源广泛.这个市场打破了资金供应者仅限于市场所在国的传统界限,从而使非市场所在国的资金拥有者也能在该市场上进行资金贷放。与此同时,借款人也不受国籍限制。离岸市场的形成不以所在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巨额的资金积累为基础,只要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稳定、地理方便、通讯发达、服务周到,并实行较为突出的优惠政策,就有可能发展为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中企海外投资足与不足30年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几乎为零。从2002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正式实施旨在推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资本市场和海外投资的“走出去”战略,自此,这一数字和交易额开始陡升。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08年全年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21.5亿美元。对我国企业来说,这一数字蕴含着深刻的意义和巨大的挑战,他们必须采用西方通行的做法在海外拓展业务,正如外国企业在我国也要入乡随俗一样。而此时正是中国与西方的经济金融关系的一个新开端。中国人和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许多中国人已经意识到,国际专业实践经验和技能的匮乏以及对外了解的不足,阻碍了其成功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此时中国企业若要成功进军海外,必须在几个关键领域有所进展,比如调研并详尽了解目标市场、听取专业建议、文化换位准备、交流能力、内部架构改组、明确的营销和品牌战略、利用媒体的能力等等,中国公司的海外扩展需要学习一整套新规则。对中国企业而言,离岸金融中心的好处一是合理避税,中国企业在离岸金融中心赚的钱在汇入国内前不用付任何税金;二是节省时间,在离岸金融中心交易手续办理迅速,也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目前中国企业逐渐了解到外国专家收费高昂,在美国聘请一个律师,每小时可能要付1万元,因而快速交易可以节约很大一笔开支;此外,离岸中心的另一个好处是安全。目前全球很多国家政府并不稳定,合资企业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相对安全。离岸创造不菲价值离岸创造不菲价值汤森路透(ThomsonReuters)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离岸人民币计价定息产品--包括俗称“点心债”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及离岸人民币存款证的发行量,已达到人民币443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汤森路透周五发出的报告称,今年以来合计的离岸人民币定息产品新发行宗数达98宗,去年同期则为32宗。当中,由于中资银行发行了大量存款证,金融板块占离岸人民币定息产品新发行量最多,达到人民币236亿元。报告称,汇丰(HSBC)保持其在离岸人民币定息产品承销业务上的优势,继续保持其最大承销商的地位,排第二及第三名的分别为渣打银行(StandardCharteredBank)及中国银行(BankofChina)。离岸其实离我们一点也不远事实上,任意一个内地的居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开一个银行账户或者是证券账户就算是离岸业务了,显然这和犯罪毫无关系。还有,假设一个加拿大友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爱上了这里并决定于此定居,于是,他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了房贷,并成功取得。这样一来,这笔贷款业务就是建行的“离岸业务”了。所以,离岸业务其实是一个金融业务的常态,之所以如此声名大噪是因为“离岸工具在财产的保值、增值和转移三方面,均有优化和完善财富管理整体效果的作用”。从保值的角度讲,私人银行客户可以利用离岸工具克服国内的物权保护缺陷,还可以化解可能遭遇的系统风险。当然,私人银行可以提供的离岸金融服务并没有这样简单。未来:年中国有望成为全球金融保险服务业离岸外包保险服务业离岸外包中心未来:2015年中国有望成为全球金融保险服务业离岸外包中心2011年9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服务外包蓝皮书《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2010~2011)》日前在京发布。该蓝皮书深入分析了全球服务外包发展情况和中国服务外包的总量、结构、监管、面临风险和发展趋势等,并提出了提升中国服务外包竞争力的对策。蓝皮书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金融业前后台加快分离和后台分工不断细化,近年来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势头迅猛,已从早期以“利用外部的技术和资源弥补自身业务所需资源的不足”为目的发展到“将核心业务以外的部门尽可能外包”的趋势,并表现出日益明显的向亚太地区转移和相对集聚的态势。据FSO研究显示,2008年,全球金融离岸外包市场规模以近5年40%的增速,增加到1700亿美元,其中在43起全球大额金融服务外包交易中,离岸外包交易的比例高达63%。从行业分布情况看,银行业服务外包占据主导地位,占比高达61%,证券业和保险业分别为23%和16%。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金融服务外包发包地,印度是金

  融服务外包的最大受益者,在金融离岸外包市场中,印度的市场占有率达80%,并以20%的年增长率持续增长。同时,蓝皮书指出,目前,中国已经迈开了向全球金融保险外包服务中心前进的步伐,形成了独特的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企业结构和特点,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可能成为全球金融保险服务业离岸外包中心。尽管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受到政策限制、内部体制、金融信息安全等因素制约,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包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但随着中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部分国内银行开始效仿外资银行将部分业务外包出去的做法,外包业务主要集中在金融IT服务外包、银行卡外包、灾难备份和灾难恢复外包以及呼叫中心四个方面。2011年市场规模达到77亿元以上。同时,蓝皮书指出,保险服务外包将成为金融外包潜力最大的领域。从外包的业务内容来看,中国保险服务外包企业以承接国内外保险机构信息技术外包为主、业务流程外包为辅;承接的外包业务层级较低,目前正逐步向高端业务迈进。蓝皮书认为,造成中国保险业务外包企业承接外包的业务层级较低的原因:一是受制于我国外包提供商整体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使我国大多数服务外包企业缺乏直接从欧美发包商手中接单的能力。二是受制于主要发包商的发包结构。在承接离岸保险服务外包方面,发包方大多来自日本和韩国,而他们是很少将高端项目外包出去的,即使是高端项目,也要以很低的价格层层分包。三是我国在岸保险服务外包市场的初级阶段决定了国内保险业的外包业务层级较为低端。最后,蓝皮书指出,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部分制造业内的优秀企业也开设涉足于服务外包领域,如华为、联想等,有的甚至已经建构了全球范围布局的研发能力,极大地增强了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竞争实力和发展潜能。政策:政策:离岸是否看上去很美早在1989年,招商银行(600036)就在全国率先试办离岸银行业务。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9年,我国停办了离岸银行业务。随着国家外汇储备的逐年增加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健全,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2002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交通银行(601328)、浦发银行(600000)、深圳发展银行等四家银行重新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

  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这也是继深圳、上海、天津试点离岸金融业务后,海南是中央批准的第四个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地区。

  早在1989年,招商银行(600036)就在全国率先试办离岸银行业务。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9年,我国停办了离岸银行业务。随着国家外汇储备的逐年增加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健全,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2002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交通银行(601328)、浦发银行(600000)、深圳发展银行等四家银行重新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这也是继深圳、上海、天津试点离岸金融业务后,海南是中央批准的第四个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地区。

篇七: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世界三大离岸金融市场

  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必须受所在地政府的政策法令的约束,而离岸金融市场则不受国家政府管制与税收限制,摆脱了任何国家或地区政府法令的管理约束。如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离岸市场不可或缺。本文就总结了几个世界上著名的离岸金融市场的概览,助您更好地选择离岸注册地。

  关键词:著名的离岸金融市场有哪些?

  一、香港

  在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一直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香港的营商环境优越,资金信息流通,市场开放,自由有序,集合世界各地的专才,配合完善的基础建设、独立的法治制度,以及低税率等多方面优势,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理想平台。香港的税制简单且税率低,被誉为中小企业的天堂、创业的沃土。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1.英属维尔京群岛概览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官方语言为英语。BVI的行政权力来自英国女皇,由派驻当地的总督代行权力。岛内的法律沿用英国普通法。

  BVI以金融服务和旅游业为主导,旅游业占全国收入的45%,而近50%的政府收入来自离岸公司的牌照费。

  在BVI注册的公司,在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均无须向BVI政府缴税。BVI没有外汇管制,任何货币都可以自由进出。截止2014年,有逾100万所公司在当地注册。BVI的标准货币为美元。

  案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易、优酷、TCL国际、华润置地、光大国际、蒙牛乳业等优质的公司都选择在BVI注册。

  2.BVI与中国的关系

  BVI没有与中国或者我国香港地区签署免双重征税协议。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便与BVI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议》及议定书,并与2010年12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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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土著居民为印第安人,现有居民多为非裔加勒比海人,为英国属地被称加勒比海避税天堂,全球获取外国投资排名第四,外国投资首选地政府颁布《国际商业公司法》,使其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离岸金融中心

  三、开曼群岛

  1.开曼群岛概览

  开曼群岛(CaymanIslands)是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英国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岛屿组成。岛内的法律沿用英国普通法。

  金融和旅游业是开曼的两大经济支柱。开曼是全球四大离岸金融地之一、世界最大的离岸银行业中心、世界第二大离岸专属保险基地、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开曼群岛的货币是开曼群岛元。开曼没有外汇管制,任何货币都可以自由进出。

  全世界最大的25家银行都在开曼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岛内的金融业、信托业总资产已超过2,500亿美元,占欧洲美元交易总额的7%。每年平均约有4,300家公司在此注册成立。全球700多家银行在开曼群岛都有分支机构。

  案例:中国地区的百度、阿里巴巴、分众传媒、人人网、奇虎360等优质的公司,美国地区的可口可乐、宝洁、Apple、Intel等全球知名的企业都选择在开曼群岛注册。

  2.开曼与中国的关系

  开曼没有与任何国家签署免双重征税协议。开曼群岛与中国、美国等20多个国家签订纳税信息交换协定。

  我们认为,相较于BVI和百慕大,开曼的保密性更高,所需要披露的信息更少。

  当今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的经营区域,而注册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是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提升企业国际形象的捷径。

篇八: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全球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与经验

  一全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进程

  (一)全球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

  自欧洲美元出现以来,全球离岸金融市场经历60多年的发展历程。60多年来,离岸金融市场在国际经济政治动荡中逐渐成长。朝鲜战争直接导致了欧洲美元的诞生,历次中东石油危机有力地推动了欧洲美元市场的繁荣。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离岸金融市场规模有所下降,而危机后,随着各国加强对金融的管制,离岸市场规模开始进入迅速上升阶段。2000年后,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主要发达国家货币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空前的影响,市场规模出现迅速下滑。危机后,全球金融市场体系逐步修复,离岸市场又开始复苏。据国际清算银行[1]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球离岸金融市场规模在13万亿美元左右(见图2-1)。

  图2-1全球离岸金融资产总规模

  在全球离岸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市场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交易货币由美元扩大到欧元、日元和瑞士法郎,地理分布更加广泛,行业分布继续扩大。从资产规模看,受历史、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成为全球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币种。1977~2003年,近30年的时间,美元离岸资产一直以相对固定的速度增长。2003年以后,美元离岸资产的规模出现迅速增长的势头,到2009年金融危机前一度超过10万亿美元,这与2003年以来美联储实施的宽松货币政策有较大的关系(见图2-2)。从资产结构看,自1977年以来,离岸美元资产一直占据着离岸市场的主体地位。在最初的十年,离岸美元资产占比超过70%,最高超过80%。20世纪90年代后,离岸美元资产占比下滑至60%左右。2000年以来,离岸美元资产占比在70%附近波动,总体来看,离岸美元资产的占比呈现略微下降的趋势。欧元、英镑、日元和瑞士法郎等货币依次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离岸货币。同时,1977年以来,分币种看,离岸欧元资产占比一直在20%附近波动,欧元资产的比例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离岸日元资产占比在10%附近波动,资产的占比呈现下降趋势,这种趋势在2000年以后表现得比较明显;离岸英镑资产占比比较稳定,一直在10%范围内波动,总体看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离岸瑞士法郎的资产占比也比较稳定,2000年以后出现小幅回落的趋势(见图2-3)。

  图2-2全球主要货币离岸金融资产结构变化

  图2-3全球主要货币离岸资产比重变化从地理分布看,资产主要分布在欧洲、开曼群岛[2]和亚洲等国。作为欧洲美元的发源地,英国的离岸资产规模一直在全球占据首要地位。1983年以来,英国的离岸资产规模增长较为平稳;从2000年开始,英国的离岸资产规模出现迅速增长的态势,最高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美元。金融危机后,资产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但也维持在4万亿美元左右的规模。作为新型离岸金融市场,开曼群岛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离岸金融资产规模迅速增长,在2004年突破1万美元规模后继续快速增长,在金融危机前后接近2万亿美元。从趋势上看,1983~1990年,英国离岸资产比例呈现下降趋势,从1983年的30%到1990年的20%,年均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亚洲金融危机前,英国离岸资产占比一直处于20%左右。亚洲金融危机后,资产规模占比处于上升阶段,2003年占比恢复至1983年水平。此后,这个比例一直保持在30%左右波动。

  图2-4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离岸资产规模趋势在金融危机期间,英国的离岸资产占比也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排名第二位的是开曼群岛,其占比在亚洲金融危机上升至10%后,一直维持在10%上方小幅波动(见图2-4、图25)。

  图2-5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离岸资产规模结构趋势从行业看,离岸资产可以分为来自银行部门和非银行部门资产。1977年以来,银行部门和非银行部门的资产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银行部门的资产增长幅度要大于非银行部门。金融危机前,银行部门的离岸金融资产超过12万亿美元。金融危机后,银行部门资产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2013年末,银行部门资产规模大约为10万亿美元,比峰值下降17%。与银行部门不同,非银行部门离岸资产规模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金融危机前,非银行部门离岸金融资产规模超过4万亿美元,金融危机后,其规模虽有所缩小,但仍然维持在4万亿美元以上,2012年以后出现了小幅上升的趋势。从结构上看,银行部门的离岸资产规模占比远大于非银行资产规模。1977年以来,银行资产规模占比始终维持在60%以上,占比最高达

  80%以上,而非银行部门资产规模占比始终低于40%,占比最低低于20%。总体上看,银行部门的离岸资产占比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而非银行部门的离岸资产占比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见图2-6、图2-7)。

  图2-6来自银行部门和非银行部门的离岸金融资产结构变化

  图2-7银行部门和非银行部门离岸总资产比例趋势从金融工具看,可以将离岸资产分为债务资产[3]和信贷资产。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伦敦的欧洲美元就以跨国银行间的大规模贷款为主要业务,股票、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的规模比较小。如图2-8所示,1977年以来,信贷资产一直占据着离岸金融资产的主体地位,占比超过95%,这种趋势在金融危机后有所分化,信贷资产占比开始下降。债务资产规模占比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开始上升,但速度比较缓慢,至今仍然没有超过5%的比重。2009年金融危机后,债务资产规模占比开始迅速上升,这与全球金融体系进行结构调整有直接的关系。

  图2-8按照金融工具来分的离岸金融资产规模变化(二)离岸美元市场形成和发展的经验离岸金融市场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初,经历了形成期、快速成长期和起飞期等阶段。从发展进程看,推动其形成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以及影响全球格局的诸多重大的政治和经济事件。早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冻结了中国在美包括存款在内的全部美元资产,苏联和东欧国家为吸取教训就在伦敦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开立美元存款账户,将其积累的美元存入欧洲银行的美元账户,从而形成了欧洲美元。后来,美国通过实施马歇尔计划向西欧国家大量投放美元,为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此外,从1958年开始,欧洲国家逐步放松外汇管制,允许各国货币的自由兑换,为推动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扫除了政策障碍,激活了各国对美元的需求。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以伦敦为中心的欧洲国家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离岸美元资金池并向全球提供美元融资,开始了离岸美元市场的交易,形成了离岸金融市场的雏形。20世纪50年代后期,离岸美元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美国一系列干预主义政策以及西欧一些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鼓励居民持有外币的政策,直接推动了欧洲美元市场进入高速成长期。20世纪7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开始突破欧洲的地理界

篇九:开曼群岛离岸金融自身的制度特色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透析

  内容摘要:本文对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离岸机构与业务的内容、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是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动下资本的国际运动与特定环境相结合的产物,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关键词: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发展

  开曼群岛是中美洲加勒比海西北部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是世界上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中国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在这里注册的银行和信托公司就有500多家。开曼群岛是著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并称为三大离岸注册地。开曼群岛还是仅次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美国等地的外商对华投资重要来源地。开曼群岛发达的离岸金融产业成为众多地理学家、金融学家及政治经济学家研究离岸金融的典型,但是国内对开曼群岛金融发展的研究甚少。本文综合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分析开曼群岛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状况。

  开曼群岛从“避税乐园”到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在其“避税乐园”的历史基础上,开曼群岛仅有少数税种调节进口以及收入,没有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及遗产税。开曼群岛的非税地位有很长的历史,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注重发挥“避税乐园”的功能。20世纪60年代是开曼奠定离岸金融业务政治与法律基础的时期。1962年牙买加独立,开曼群岛内经过激烈的政治争论,决定继续保留在英联邦体系内,成为英直辖殖民地。新殖民地发展经济所采取的第一步措施就是确立金融发展框架。1966年开曼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基本法》以及《外汇管理法》。此外,开曼群岛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时还重点加强了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开通了与美国的国际航线。到1972年,有3000多个注册公司及300多个信托公司入驻开曼群岛,加拿大丰业银行、美国第一国家银行以及一些私人银行也在岛上登记注册。开曼群岛因此成为离岸金融中心,最初主要是离岸公司与信托业务,不久离岸银行业务也快速发展。如今开曼群岛作为加勒比海的离岸金融中心,形成了相对多元化的离岸金融业务。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务的构成与特点

  (一)离岸公司开曼群岛大约有2500家注册公司,其中55%以上为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在所有权结构上享有高度保密权,并且不受报表与资本金要求的制约。董事会议要求每年举行一次,但是可以指定当地人作代理董事。开曼的公司普遍作为一种签约工具—一种价格转移的载体。租赁的支付结算集中在开曼的公司进行,这样就可以享受税收豁免。开曼的公司也可能是一种“虚拟中介”,通过双重发票储备积累获得免税。另外,寻求对土地所有权的保密也是很多离岸公司设立的目的。(二)银行20世纪70年代是开曼离岸银行大发展的时期。从1972到1982年间B类银行(离岸银行)数量平均年增长达23.4%,离岸银行迅速增长的原因是欧洲市场的发展。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从1970年到1981年,欧洲市场的规模从570亿美元增加到6610亿美元,主要原因是石油美元的增长。正是在这一期间,开曼群岛等地的离岸银行业务起飞,因为这些地方的税收优惠与宽松管制对国际银行颇有吸引力。20世纪70年代大部分银行经营的石油美元都是在欧洲市场循环,辛迪加欧洲贷款常常是在像开曼这样的离岸金融中心进行。532家注册银行中,80%以上并没有任何实际办公场所,一些公司被称作“壳公司”、“簿记中心”或“铜牌银行”,因为它们只有一张由铜或塑料制作的铭牌挂在某办公楼的走廊上。虽然伦敦保持着欧洲货币市场的中心地位,但是巴哈马和开曼记载的美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资产加起来与伦敦数量几乎相同。(三)信托信托业是开曼离岸金融产业的一个明显特征。开曼于1967年就颁布了信托法。目前开曼群岛有40多家实体拥有信托业务的营业执照,大部分信托公司的股东是英国、美国、瑞士以及加拿大的银行。信托公司可以逃避特定的税收,还可以为外逃资本提供避难所,以及回避某些遗产法或简化遗产检验程序。信托公司具有法定的隐私保护权,因而颇有吸引力。(四)保险开曼是世界上排名第二的离岸保险中心。离岸保险是一种自保险业务,除纯自保险业务外,其他类型的自保公司包括“协会”或“行业”自保公司以及“机构”和“公开市场”自保公司,其中“协会”或“行业”自保公司是由一组公司或专业协会成

  员控制的仅仅为其股东提供保险的公司。自保公司相比其他保险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获取保险金,降低保险成本。开曼群岛的自保公司主要来自百慕大。由于政治不稳定,百慕大的几家自保公司在开曼建立了“避难所”,后来这些公司业务发展非常成功,对其后自保公司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加强对自保业务的管理,1979年开曼政府通过了《保险法》。保险法于1980年生效,对开曼群岛保险业务的持续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五)其他离岸机构在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业多元化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发展趋势是互助基金或信托投资公司增多,这主要受益于海峡群岛面临汇率管制的威胁。开曼还有一定数量的欧洲债券业务。在证券化过程中创造出的高度复杂化的金融安排,包括以新型金融工具为载体的金融业务,以及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打包业务也在开曼开展。由上可知,金融产业对开曼经济发展的总体贡献是难以评估的。1992年政府通过注册登记与离岸金融服务所直接获取的收入达2500万美元,通过在岸公司与银行业务实现的收入估计达2000万美元,占1992年政府总收入的15%以上。开曼群岛发展成为离岸金融中心,不仅受益于国际市场上的动荡和不稳定,同时也受益于开曼金融业对国际资本的开放与对接。然而,离岸金融是高度灵敏与开放的业务,具有地域上的不稳定性。离岸金融的多变性以及来自于其他“创业岛屿”的激烈竞争是开曼始终要应对的两个重要挑战,下文将对这一问题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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