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土艺术的公民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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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土艺术的公民性转化

2022-10-31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随着社会结构和阶层构成的变动,中国农民逐渐脱离农民身份和职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与之相伴千百年的民间艺术也发生变革,在题材、材料、表现、工艺等方面呈现出公民性特征,生发出新的面貌和精神内涵,成为公民社会及当下时代自由、民主、解放、文明等现代精神的体现。

【关键词】民间艺术 乡土文化 公民社会 时代精神

中国乡土性和地域性的民间艺术向公民性转化,伴随着农民公民化过程而进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民身份和职业,投向“其他”。而且仍在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也变得与传统的农民有所不同。农民的现代化过程,就是农村主体性建设过程,归根结底就是实现从农民到公民的转变过程。

公民的精神内涵和农民公民化

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进程和文化构成,中国有着特殊的社会阶层构成。作为一个整体,在历史上,农民一直处于社会底层,直至中国解放,农民依然作为一个整体被制度性地从公民共同体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个与城市居民存在着迥然差异的特殊群体。到今天,随着中国“二元”社会结构的逐渐解体、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和社会分工的强化,中国农民逐渐脱离传统的身份和职业,摆脱了千百年来束缚和禁锢他们思想的文化规制,走向主体觉醒、人格独立、意志自由,并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状态之中,就是公民生活,逐步实现中国农民公民化变迁。

公民化是指主体(农民)向公民转化,包含有身份、观念、职业转化等内容,中国农民的公民化有着进步的历史意义。在古汉语中,农民一词是职业概念和身份等级概念的总称,中国社会一直赋予“农民”一词以传统、落后等众多的含意;“公民”一词在汉语中是“公”与“民”的合词,“公”意为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人、公务、公共;“民”泛指人、人类或人民、庶人。尽管农民属于人民,但历史和现实造就他并不具备完整的公民身份要件,“人民”是一个政治阶级的概念,而“公民”则是具有阶层的色彩,二者不等同。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公民”概念具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内涵。只有满足特定的历史条件,公民才能获得自身的应然的规定,具备一个真正的公民所具有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以及相应的能动作用。所谓公民性是指公民作为公民所应具有的基本规定和可能性。一方面指公民作为个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政治权利和法律地位,以及从事独立而自由的社会活动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指公民作为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的主体,所应具备的对社会的责任、能力,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文化素质和价值认同。公民社会有着特有的社会价值准则并对公民有着确切的要求。它首先强调个人价值,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应该为人服务,而非人为社会生存,主张个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国家和社会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存在的;其次是重视多元主义,要求个人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思想和观念的多样,从而体现个体差异价值和创造性能力;再者,强调公开性、开放性以及参与性,显现公民的主体地位以及人们相互尊重、平等对话和交流、自由讨论和辩论的权力;最后还要强调法治原则,体现人类群体的公平理性和科学观精神。从上述内容可见公民社会是人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张扬的社会,是展现独立、自由、平等的主体性价值的社会。而公民也从对物的依赖状态中解脱出来,走向自主、自立、能动乃至全面发展的理想状态。因而,传统的中国农民公民化,确实具有非同寻常的历史进步意义,它使人进一步显出人的价值。

乡土民间艺术的公民性转化及其表现

宏观上讲,民间艺术是农民创造的传统文化,凝聚着各民族农民的精神养分,反映与表现着特定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也影响着特定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微观上讲,传统的民间艺术是农民世俗生活的重要构成,是农民思想观念的物质载体。传统农耕文明是民间艺术的根基,民间艺术是农耕文明的载体,民间艺术发挥着农耕社会所需要的功能,也表现着农耕文明的精神内涵。在主题、题材、材料、工艺、思想观念上都呈现出乡土性、地域性、民族性。诸如剪纸、面花、泥塑、纸札、布艺等类型的形成;如丰收、多产、多子多孙、祛病、发财、升官等主题的追求;又如对泥、石、面、布、纸等农村乡土材料的使用等等。相对而言,这些都与农耕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同时也因农村落后的、封建的、迷信的社会状况和现实需要所形成的。民间艺术总是匹配于它所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它与农民生活是完全对应的。

而在当下,农民的公民化转变,使得民间艺术也发生了深刻且全面的变化。农耕文明彻底解体,传统农村面貌全面变迁,人们的生存模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审美品位、价值追求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实生活的变化产生各种社会需要,促使传统的艺术文化功能发生了退化和消亡、衍变、拓展。也促使新艺术表现方式生发、转演。若今天仍保持旺盛生命力的,也正因其还能满足当下所需要的社会生活功能,这种变化正是民间艺术体现时代精神而自我更新的结果。正如鲁迅所说:“凡有美术,皆是以征表一时及一族之思维,故亦即国魂之现象,若精神递变,美术辄从之以转移。”随着主体的转变(农民公民化),民间艺术呈现出公民化的特征,传统的民间艺术满足新时代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在新的生存环境中不断变革,实现重构和再造,呈现出新的面貌和内涵。

民间艺术公民化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功能的无功利化和无意义化。传统民间艺术是世俗功利功能的产物,它总是因对应于某项现实需求的功利功能而彰显存在价值的,如驱邪治病的剪纸娃娃、佑护儿童的炕头狮子、祭祀的面花等等,无不是如此。功能超越形式,超越造型,如陕北绥德的炕头狮子造型夸张,似猴似狗,但并不妨碍它的“灵性”,只要能满足功能需求,民众不在乎造型准确与否。而当下的民众,不再迷信民间艺术的传统“灵性”功能,愈加欣赏民间艺术作品纯粹的形式美感和符号意义,不断重新诠释艺术形式的能指,挖掘新的造型符号价值,诸如当下流行的剪纸造型的动画创作。

二是创作的自由化和个性风格的形成。建立在功利功能上的传统民间艺术的创作是十分严谨和虔诚的,也是保守的,民间艺术作品的材料、生成、工序都是模式化的,艺人谨遵祖训,不敢造次。如此,一方面保证了传统的延续,另一方面则限定了艺人的创造性。而公民社会追求个体价值和多样性,强调解放想象力和创造性,这样艺人们在创作时抛掉一切陈规旧制,不拘泥于传统,发挥能动性,创造出个人的图符世界,形成鲜明的艺术风格,甚至突破传统艺术类型和规定性概念的限定。如城市广场中金属剪纸样式的景观雕塑建设。

三是表现主题的全局化和大众化。传统的民间艺术毫无疑问是民族的、地域的、乡土性的,它们总是表现某一地理空间的社会文化和这一空间中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而公民社会则祛除了这种狭隘性,民间艺术不再仅仅关注“部分的疾苦”,而常常将目光投向世界和大众,甚至人类生存意义等宏大命题。

四是材料和工艺的时代性体现。民间艺术作品的创作材料和工艺最能彰显时代性,玻璃、金属、塑料、人造板等材料的使用,切割、焊接、熔铸、铆接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处处展现着时代性,成为时代表征。五是物质和精神空间的突破,当下社会阶层和生存空间的互融和互渗,使得他们之间的界限愈加模糊,互通有无,共享文明成果,如此,当下的民间艺术自然显现出杂糅和综合性的特征。

乡土民间艺术公民性转化的价值和意义

宏观上讲,乡土性民间艺术的公民性转化,是历史发展决定的,具有不可抗拒性,它是传统农民从农耕文明文化规制中解放出来的必然结果。民间艺术的历史性、文化性、精神性是由它所担负的主体生活内容决定的,当主体的生活改变时,它亦要改变,所以它总是动态的,紧紧“跟随”主体,紧紧跟随时代的。因而,可以说公民化的民间艺术是匹配于时代精神的,在继承优良传统文化基因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新的精神内涵,呈现出新的面貌。这些作品都是农民公民化后变成具有独立人格、自主精神、自我主宰和创造能力的见证,亦是这些公民新构成的意识形态、社会生活秩序和伦理道德观念的体现。他们发挥自我能动性,以前所未有的自由和积极心态投入到新生活的建设中去,解放思想、施展才华,创造理想的、富足的物质和精神世界,实现自我主体价值。

民间艺术公民化,也使得自身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呈现出诸多的新特点:首先是整合性。受现代强调“多元”、“模糊”、“解构”、“个性”等观念的影响和启示,民间艺术创作者以“万物”皆可为我所用为理念,解构一切,又重构一切,因而作品呈现出综合性和整合性的特点;其次是文明化。新民间艺术的文明化是较为明显的,在辨别“文化遗产”和“封建毒素”的基础上,它较为全面地清除了“迷信”、“庸俗”、“落后”的成分,凸现文明的一面;第三是民族性。民间艺术公民化并不等于将传统彻底抛弃,一些民间性、乡土性和地域性的内容总是被潜意识地保留,彰显出传统文脉的魅力和生命力,也展现出民族文化的价值。

(作者单位:榆林学院艺术学院;本文为201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2JK0364)

责编/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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