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宗教文化,遏制邪说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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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宗教文化,遏制邪说迷信

2022-10-29 19:50:06 来源:网友投稿

宗教信仰是世界性的社会现象。宗教文化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各种人群的影响力,超过任何一种学说。据报载,仅世界三大宗教(佛、基督、伊斯兰)的信众就达43亿人口。如果加上其他类型宗教,像中国的道、佛教信众,估计近50亿人口。又据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学者对我国十七个省、市、区级市900余名公务员的调查发现:其中相信面相、解梦、星座预测、签卜者,合计占60%。这是创建先进文化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应引起文化工作者高度关注。

一、宗教文化的历史影响

宗教文化从其产生之日起,在哲学、文学艺术、建筑学、医药、养生、社会伦理、心理学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多方面影响。在中国,宗教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它的包容性更是世界少见,为我们继承和研究传统文化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宗教文化的传承者,主要是神職人员。在中国,就是僧尼、道士(姑)。过去,人们的习惯思维,往往把他们与“封建迷信”者联系起来,甚至用“不劳而获”的目光看待他们,这是不公正的。中国的僧尼、道士(姑),具有“爱国爱教”的传统。他们在传承宗教文化上有贡献,还有“修身养性”、“劝善戒恶”的作用,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对形成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起了重要作用。在国家危难时刻,他们并不是脱俗的旁观者。少林寺僧人,以“习武护国”、“习武护寺”的口号,激励众僧练武、创立少林拳术,出现了“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明王朝调集少林武僧赴海防抵抗“倭寇”侵袭,立下战功。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许世友,曾在少林寺习武八年。武当山道士在土地革命时期,为红军贺龙部救助伤病员三四百人。为此,主持徐本善,惨遭反动民团杀害。茅山道士因支援新四军抗日,被日军杀害多人。他们在保护宗教历史建筑、遗址遗物方面功不可没。如西藏布达拉宫、敦煌壁画经籍,泰山、武当山建筑群等,为研究中国历史、宗教文化提供了直观形象资料。他们开发山地、保护自然生态、丰富人们观瞻旅游内容,并为之服务,都是应该肯定的。

当然,评价宗教文化,也应看到它的消极性一面。如他们的形而上学、客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忽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把人的命运寄托于神灵的人生观;脱离社会人群实际生活斗争(远离凡尘)的“静心养性”,希望成“仙人”或换来好的“来世”,利用符咒、圣水给人们驱邪、治病的某些言行,是与时代进步、科学精神相背离的。至于在历史上及当今世界被统治阶层用以麻痹人们意志,制造不同人群的分裂,更是背离了宗教原旨,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人们对于宗教的态度,属于个人信仰的取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我们应依法行事。

二、邪说、迷信并非宗教

世界上传统宗教的形成,是个极为复杂的历史过程。宗教的教义,对宇宙、社会、人生等做了某些探索,形成宗教学说。他们主张人类平等共享的理念,首先为弱势人群接受,把希望寄托在神灵、天帝(上帝)——救世主上。世界上除极少数国家或地区施行政教合一外,一般不直接干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活动。在中国汉民族中信奉道、佛教信徒,更以“脱离凡尘”,走入丛林,借居庙寺、宫观,“静心养性”,以求“正果”。反观在中国出现的“法轮功”等创立者的言行,明白无误地说明它不是宗教而是邪说。例如:

——“法轮功”修炼目的,是使信徒进入“天国境地?。这个“天国”只不过是道教中的“神仙世界”的改头换面;他们把传统道德的“真善美”,改成“真善忍”。“美”在这里有美学与道德评价的意蕴,被抽掉了;他们用“消孽”练功,达到进入“天国”的目的。“孽”是佛教用语——“孽障“,指社会中危害众生的邪恶势力。还有“中功”,它将佛教的“轮回报应”加入(发功)“信息”,用以骗人,还美其名曰:“生命科学”。这足以说明“法轮功”等并没有真正意义的理论,是东拼西凑、用以骗人的邪说。

——中国传统宗教的信徒们,历来倡导“积善成德”、“普渡众生”。而“法轮功”不以完善自我为主旨,而是把影响自己进入“天国”的人和事,以及维护法制社会的管理机构当作“孽”来消灭。纠集万人围困国家首脑机关,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甚至连亲人也不放过,酿成血案。这种以社会和他人为敌的“消孽”,与传统宗教的“静心养性”,有天壤之别。“法轮功”才是社会的“孽障”。

——“法轮功”劣迹被揭穿后,他们的头目和骨干分子,逃往国外,过起他们的“天国”生活。他们在国际反动政治势力的庇护和资助下,利用电台、网络、出版物恶毒攻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世界上有这样的宗教吗?没有!只能说他们是一伙政治流氓、叛国者。

现实生活中,除了某一时段出现的邪说(或邪教)外,由于历史原因和人们科学知识欠缺,还存在巫术、算命先生。他们虽然不能与邪说相提并论,但其非科学性的言行,促使人们正常思维受到干扰,甚至错误指向行事,造成人们身心伤害或财产损失,亦不可小视。曾有某剧院接待“灵姑”表演肚子(腹部)说话,散布迷信思想,20元一张门票,连演两场,观众达两三千人。这种反科学的迷信宣示,公然进入文化场所,固然少见,却这不能不引起文化人的思索:把握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推进先进文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此消彼长的发展规律,一刻也不能忘记,忠实地担负起建设先进文化的职责。

三、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必须严肃认真应对邪说、迷信的挑战。科学要发展、社会要进步、人民要幸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文化工作应与之共进。这方面有过经验教训。为加强工作,笔者认为:

1、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文化干部和群众分辨是非能力。首先要提高文化干部的理论思想水平,不能“以己昏昏,使人昭昭”。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研讨班,听讲演、指定必读书目等举措,让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唯物主义哲学和科学知识,逐步学会用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科学发展观,来观察、分析社会现象,提高识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文化工作者,应牢记使命,严格自律。对邪说、迷信思想,旗帜要鲜明。首先要抵制,做到不相信、不传播、不提供服务,以身作则,当好建设先进文化的排头兵。

2、严格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邪说、迷信的界限。《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里所指的宗教,是公认的传统宗教,是得到国家权力机构认可并登记在案的宗教团体。国家不仅尊重信教自由,并对宗教建筑物、经籍等宗教文物严加保护,为宗教信徒营造安定祥和环境,以便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不是说,任何自然人或团体,不受法律约定,随意宣扬某种“学说”,找一伙人呐喊,就成为“宗教”。这在世界法制国家里都是不存在的。如美国、日本就对邪教动用警力重拳出击,就是例证。

3、严格区分宗教信徒与巫术、迷信业者的界限。宗教信徒是个人信仰问题,虽然迷信神灵思想,但他们一般不危害他人或社会,某些方面,还对促进人们和谐共处起到一定作用。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他们的言行也起了某种变化,已很少用过去的符咒、神水給人消灾、治病,为人们打醮的事也少见。现在,他们除了诵经、拜佛,在保护宗教文化做着有益的工作外,还为人们观瞻、旅游充当向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物质生活得以改善。他们也看电视,有的寺院,还用音响辅助诵经、传道。所有这些,都是应当尊重的。而邪说的制造者则不同。前已说过,他们用邪说、巫术误导他人,使其误入歧途,或者骗取他人财物中饱私囊。这些是从来不受法律保护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是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邪说、巫术言行的法理依据。

4、加强公益文化场所管理,杜绝邪说、迷信的渗透。国家投资建设的公益文化场所,是推进先进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为普及先进文化、科学知识服务的,也是文化工作者展现才华的舞台。决不能成为邪说、迷信传讲、演示的场所,要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依法增强文化阵地的服务功能,使和谐文化社会的构建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邪说、迷信的一般参与群众,多属思想认识问题,应该依照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做好疏导或转化工作。

当今世界,宗教及宗教信徒将长期存在。宗教的某些消极因素仍将继续影响部分群众;应该警惕的是极少数人,打着“宗教”旗号,披上某种“学说”的外衣,欺世盗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因此,我们与邪说、迷信的政治思想上的斗争,将继续下去,这是建设先进文化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作者单位: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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