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我国0~3岁早期教育服务的政策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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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我国0~3岁早期教育服务的政策与实践

2022-10-22 08:0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0~3岁早期教育服务经历了国家重视、托幼事业恢复振兴(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托儿所逐渐萎缩、儿童照顾责任回归家庭(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强调公益普惠、努力构建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体系(2010年至今)三个主要发展阶段。当前我国0~3岁早期教育服务仍然存在主管和监管部门不明、供需矛盾严重、缺乏规范和监管等问题。为更好实现“幼有所育”,需明确主管部门,加快发展0~3岁早期教育服务,以补足民生短板;尽快确立0~3岁早期教育服务规范,确保起点的教育质量与公平;加快多元化早期教育服务供给侧改革,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与托育需求。

[关键词] 0~3岁;早期教育;婴幼儿照护;托育

脑科学和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生命的最初几年是一生中大脑发育最为迅速的阶段,确保儿童在这一关键时期的发展成果至关重要。意大利幼儿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认为,“人出生后头3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人整个一生中的任何阶段……如果从生命的变化、生命的适应和对外界的征服,以及所取得的成就來看,人的功能在0至3岁这一阶段实际上比3岁以后直到死亡的各个阶段的总和还要大,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可以把这3年看作是人的一生。儿童是人生的另一极”。[1]我国著名儿童教育家陈鹤琴也提出,“幼稚期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时期,什么习惯、言语、技能、思想、态度、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一个基础,若基础打得不稳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容易形成了”。[2]随着社会和科学的不断发展,从0岁开始的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正逐渐为人们所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幼事业经历了国家重视恢复振兴(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托儿所逐渐萎缩、儿童照顾责任回归家庭(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早期教育发展(2010年至今)三个重要阶段。近几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迎来难得的战略机遇期。但由于我国0~3岁托幼公共服务发展基础薄弱,目前0~3岁早期教育仍存在数量短缺、结构失衡、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如何加快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是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命题,也是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幼有所育”的重要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0~3岁早期教育政策与实践的发展脉络

(一)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重视,托幼事业复兴并快速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面向”、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指引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广大城乡人民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优生优育”观念兴起,托幼事业重新得到发展。这一阶段我国托育服务仍为集体福利形式,以工作组织和生产组织为提供主体,政府提供作为补充。

1979年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十分重视发展托儿所。[3]同年7月,国务院联合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计委等13个部门召开全国托幼工作会议,会议作出了由国务院设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设立专职部门以此加强对托幼工作的领导。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4]的通知并指出“加强对婴幼儿的保健和教育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前途的根本大计,“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应关怀和重视托幼事业,积极抓好这项工作”。同时,明确了“坚持公办和民办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发展、整顿、提高各类托幼组织”。会议强调托幼事业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需要全党全社会的重视和关心。1980年1月,国务院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务院副总理陈慕华任组长,并由13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部牵头,办事机构设在全国妇联。这是我国有史以来最高层次和级别的学前教育领导机构。从1979年7月全国托幼工作会议至1980年年底,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一级建立了托幼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5]与此同时,仅一年时间全国入托儿童由1979年的3027000人增加到3348000人,[6]我国托幼事业有了较大发展。

1981年6月,卫生部、妇幼卫生局颁布《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就0~3岁儿童的教育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具体提出了托儿所教养工作的教养目标、原则、内容和要求。1982年5月,全国妇联四届四次执委会扩大会议上,习仲勋再次指出全国妇联应把抓好幼托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好入托难问题。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卫生部等《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并提出“托儿工作对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有重要意义,对此也要予以重视和加强”。由此可见,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和托育服务,从各级党委和国家领导人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对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服务的重要性问题给予了积极关注和有力推进,强调托幼工作是“国事”,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在这一阶段,国家承担了0~3岁早期教育服务的绝大部分成本费用,政府不仅利用财政资金举办公办托幼机构,同时为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托幼机构提供多种间接投入以扶持其发展。[7]

(二)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托儿所逐渐萎缩,0~3岁早期教育服务走向市场化,儿童照顾责任回归家庭

这一时期0~3岁早期教育服务走向市场化,福利性降低,受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转型大背景影响,企业办或机关办的托儿所萎缩消失,托幼服务不再是单位提供的福利形式。国家政策话语中儿童照顾责任逐渐回归家庭,家庭的早期教育指导逐渐受到关注。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进入了以“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改革时期,托幼事业不免也深受影响。在计划经济年代,单位不仅是国家对资源进行调配和控制的经济组织和具备政治动员功能的政治组织,它同时还是代表国家为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多功能社会生活服务的社会组织,兼具社会福利保障功能,从职工的生老病死到婚丧嫁娶无所不管。[8]根据人民日报报道,当时我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共有98.8万多个,入托率达到28.2%,全国共有入托儿童3400万。[9]这一时期托儿所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种类多样。而受社会转型影响,20世纪80年代末,单位职能开始发生转变,福利保障功能弱化。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0]中提出将“增进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单位制福利保障的功能消失,因此由单位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逐渐转为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托幼服务便是其中之一。在这一时期,大量企业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倒闭或收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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