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考察】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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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考察】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范文推荐)

2023-06-02 13: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2015年7月15至16日,恩施州武陵山生态保护联合会、恩施州巴文化研究会及宣恩县部分文化专家组成考察组,一行16人在高罗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对高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考察】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旅游考察】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范文推荐)

宣恩县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考察报告


2015年7月15至16日,恩施州武陵山生态保护联合会、恩施州巴文化研究会及宣恩县部分文化专家组成考察组,一行16人在高罗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对高罗镇古珍州遗址;埃山土司城遗址;黄河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观音堂;李溪坪村、倒流水村李白流放地及相关传说;板寮村谭家坝美丽乡村示范小区、巴盐古道“板寮老街”;麻阳寨至磨子沟土家、苗族民俗旅游资源;马家寨民俗及清水塘自然山水资源;李家河镇利福田板栗园大捷遗址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走访,并于16日下午在高罗镇政府围绕“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命题,进行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学术讨论。参加考察的领导、专家、学者们对高罗镇的历史文化、土司文化、土(家)苗文化、红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以及已形成规模的白柚产业等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了很多保护与开发建议,特别是对富有争议且极具利用价值的李白流放夜郎的相关传说,黄庭坚流寓的歌罗驿,以及太白祠、珍山、玉柱峰、李溪等人文胜迹,成为大家争议的热点,而最终形成共识——高罗镇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生态优良、景点集中,亟待深入研究与开发。

结合实地考察、学术讨论和查找相关资料,综合多方意见,形成本“考察报告”。

一、高罗镇概况

高罗镇位于宣恩县中南部,距县城45公里, 距州城70公里,距来凤45公里。全镇辖32个村,4.6 万人,国土面积287.5平方公里。恩来高速、209国道穿境而过。酉水河支流川箭河和高罗河流过镇境。是“中国贡水白柚之乡”,省级“文明乡镇、卫生乡镇、特色乡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和“荆楚诗词之乡”。

高罗历史悠久,先秦为巴子国地,秦灭巴后为五溪蛮地,隶黔中郡。唐宋时期先后为舞州、鹤州、夜郎郡、珍州,高州地。元置石溪洞长官司,后改为高罗寨长官司,不久升宣抚司,明玉珍改安抚司,明清时期扔为高罗安抚司,清乾隆元年(1736)起为宣恩县高罗里。高罗为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老苏区之一,1935年夏建立高罗苏维埃政府,贺龙元帅曾三次路过高罗,许多农民随贺元帅参军杀敌,在现代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史页。

高罗镇山川秀美、文化底蕴丰厚,是恩施州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西南民俗旅游区的核心板块,也是武陵山区最具潜力的生态文化旅游胜地。近年来,高罗镇以“美丽苗乡,特色高罗”为总体目标,大力发展以高罗白柚为代表的生态观光农业,以小茅坡营苗族民俗村、板寮老街巴盐古道、清水塘古村落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业,其知名度越来越高,不仅吸引了周边大量的自驾游客,也引起了旅游文化界、文学艺术界的高度关注,其“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前景看好。

二、高罗镇生态文化旅游资源

高罗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多元文化,原始的生态资源以及贡水白柚等农特产业见称于世,乡村旅游资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夜郎文化

高罗在远古时代被称为“山獠夜郎”。“夜郎国”最早是战国至西汉年间存在于中国西南地区的部落方国,它是一个广大的部落联盟,包括若干个夜郎族群,“山獠夜郎”只是其中的一个。在西汉年间“夜郎国”便神秘的消失了,而“山獠夜郎”在唐朝却依然存在。据同治版《宣恩县志》记载:唐贞观七年(太宗,633),开山峒置舞州龙溪郡,领夜郎、丽皋、乐源三县。长安四年(唐中宗年号,704年),省丽皋、乐源。领夜郎、渭溪二县。开元十三年(玄宗,725),更名鹤州。大历五年(代宗,770),以州有珍山,改名珍州,置夜郎郡。元和二年(807)废。五代复名鹤州。

相传说李白流放夜郎,途径恩施,在碧波峰留下《把酒问月》的著名诗篇,在高罗亦曾留下三首《竹枝词》。据《施南府志》载:“宋黄山谷宿歌罗驿,梦李太白,相见于山间。谓曰:‘余往谪夜郎,于此闻杜鹃,作《竹枝词》三叠,世传之否?’为诵三过,山谷醒而书焉。”歌罗驿即今高罗,原为土家语“锅落”,“歌罗”为记音,后讹称高罗。黄庭坚贬涪州途径此地,闻李白传说故有此梦,这是历史上第一个记载李白高罗遗梦故事的诗人。李白流寓高罗的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清嘉庆年间宣恩知县苏于洛曾专门到今板寮李溪坪考察,写有《李白流放夜郎说》一文,认为李白流放之夜郎为唐置夜郎郡,而非汉之夜郎国,因此李白流寓高罗是可信的。后高罗土司后裔田生以祖祠之地修建太白祠,苏于洛率县内诸生往贺并撰写《高罗太白祠记》。此后,李溪坪成为宣恩县的人文胜地,其玉柱峰、李溪层石、太白祠、李棋坪等成为历代文人反复吟唱的人文景点。至今,李溪坪人无论老幼对于李白的传说都是耳熟能详。

(二)土司文化

高罗土司是中国西南部的重要土司之一。宋乾德三年(965)高州刺史田景迁内附,赐名珍州。开宝元年(968)景迁言本州连岁灾沴,乞改高州。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朝庭堵私盐,不给土民供盐。高州刺史田颜伊联合周围土酋率两千多人与夔州刺史丁谓发生战争,争取供盐权利。丁谓失败后,在高罗立“咸平石柱”,铜柱上有以粟易盐等条文。

元朝实行土司制度,在高州置石溪峒长官司,后改高罗寨长官司,又升高罗宣抚司。明玉珍改安抚司。洪武四年高罗土司田大民归顺。明王朝对归顺的土司没有授以高官,大部分降职使用,从而引起散毛为首的诸土司叛乱,高罗土司也先后两次参加反明斗争。洪武二十三年(1390)凉国公兰玉平息散毛、施南诸土司叛乱后,重新设置土司。永乐五年(1407)高罗复置安抚司,分领木册长官司。其世系为田忠敬(大民)—旺—柱—万—权—彪—思隆—阜—飞龙—国鼎—昭。雍正十三年(1735),田昭纳土,以其地入宣恩县。乾隆二年(公元1737)田昭迁汉阳县,世袭千总,昭故,田永兴承袭。

高罗土司遗址,位于高罗镇西北五里处老寨,背靠埃山。高罗河和干沟河分别由西、南交汇于司城东三江口。高罗土司皇城,有街道一条,长1500米,全用青石板铺成,司城西五里处为土司墓地,火砖封砌,圆顶,顶部有一铁钩,棺材悬挂在铁钩上。司城北为教场坝,是训练士兵的场所,司城南有田氏宗庙,即田太嗡祠,内供历代土王神像。

(三)红色文化

高罗是二次国内战争时期湘鄂边重要的红色革命根据地,有着光辉的革命斗争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1928至1935年间,贺龙带领工农革命军,避开强敌,游击宣恩。1935年3月,红军在沙道沟组建了中共宣恩县委,同时建立了沙道沟、高罗、奇峰(鹤峰)3个区委。5月下旬,红军在高罗九间店、马家寨建立了乡苏维埃政府。九间店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高罗镇九间店七组周朋成家。在周朋成家的后墙上,至今还保留着当时红军的标语:“最亲爱的群众们:勇敢的工农群众赶快参加红军打土豪分田地,你们家里老母妻子才能有碗饭吃有衣穿”,“实现土地法”,“实现土地革命”,“活捉何健”,在九间店老店子木质板壁上用红土红书写“打倒恶霸”,“建立新中国”等。

解放战争期间,高罗也曾是解放军游击鄂西、追歼国民党残敌的主要战场之一。1947年3月江南游击纵队司令员张才千率四支队在宣恩南部的沙道沟、高罗、李家河狠狠打击土豪劣绅和反动团防后,转战来凤。1949年11月,敌十五军和七十九军从鹤峰增援拼命逃往四川的宋希濂残部,正在追击宋残部的我独立一、二师从咸丰杀回马枪,于11月14日将敌军全部包围在沙道沟、高罗、麻阳寨等地区,全歼敌军13000多人。活捉了国民党七十九军副军长肖炳寅、一九九师师长黄梁、一六九师师长冯心斋、九十八师参谋长肖树钧等,俘敌4000余人。此战役遗址在高罗镇麻阳寨。

(四)民族文化

高罗镇以土家族、苗族、侗族等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总人口70%以上,民族文化、民族风情、民俗活动等特色鲜明,丰富多彩。境内有湖北省唯一保留苗族语言及习俗的小茅坡营苗寨;有以板寮老街、杨家大院、董家湾、麻阳寨等老集镇为代表的土家族干拦建筑;有关庙、观音堂(黄河村)、盘古庙、飞山庙、黑神庙等汉、土(家)、苗、侗等各族庙宇;有板寮、下高罗、新安坝等古集市,埃山、小茅坡营、大茅坡营、麻阳寨、马家寨、清水塘等古村落;有土家摆手舞“普舍树”之传说;有以黄姓侗族为主的火烧营侗寨;有猴儿鼓、八宝铜玲、五句子民歌、地花灯、南戏等民间歌舞和戏剧;有高罗蒸盆、清水塘豆肠、阳鱼汤、高罗土豆腐等地方特色菜肴。这些民族文化资源的惟一性、独特性和多彩性,在宣恩乃至恩施州内都是少有和难得的。

(五) 自然资源

高罗镇占据天时、地利,有史以来便是郡县府地、交通要道、地方粮仓、商旅重镇。西北东门关山脉将宣恩县分为南北两片,是贡水水系和酉水水系的分水岭。境内青山隐隐,溪流纵横,森林覆盖率达68%以上,自然生态环境十分优美。《宣恩县志》记载的八大景观,高罗有“东关飞瀑”和“李溪层石”两处。一景在东门关山脉,二景在板寮李溪坪;现存有清水塘村保存较原始的古民居、古河道、古石桥和李溪坪、倒流水两岸自然麻柳树林相拥之溪河等特色资源;还有磨子沟、观音桥、团结桥一带小气候自然山水和村庄等,可谓是资源富集,山川秀美,宜居田园。

(六)产业文化

高罗镇以白柚产业为主,建成了沿209国道从火烧营到甘溪7个村约20公里的“贡水白柚走廊”,形成了以白柚为主的产业文化,并通过举办“白柚采摘节”向外推介。高罗有宣恩县的“两大粮仓”——麻阳寨、马家寨,其优质大米远近闻名。高罗矿产资源有铁、铅、锌、硅、镁、重晶石、紫砂陶等10多种,铅、锌、镁、紫砂陶均可形成产业。1986年,原高罗区铅锌采矿队在玉柱峰发现开采铅矿遗址,洞深500米。根据洞内保存的工具及其他文物,经鉴定为明代采矿遗址,有近500年历史。

此外,高罗境内有龙河、岩底河两大河流,水能资源丰富,目前已建有小型水电站6座,可开发潜力还很大。产业注入文化,文化助推产业,实现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这是今后高罗镇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

三、发展高罗生态文化旅游的思考与建议

高罗具有厚重的历史、多元的文化、丰富的资源、规模化的产业,在恩来高速建成通车交通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后,高罗镇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具有很广阔的前景。但当前也存在着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科学谋划不够,战略定位不够明确,形象定位不能代表整体形象;全民旅游意识不强,高罗集镇老街已基本毁损,新街无特色、无品位;传统村落逐渐消失,传统民居、乡村民俗逐渐消亡;基础设施落后,没有核心景区引领,部分精品景区人为损坏比较严重;旅游招商融资起步较晚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旅游形象定位,科学制定总体规划

高罗镇旅游业还在起步阶段,要想在旅游业竞争中脱颖而出,首先要搞好形象定位,并做好旅游形象的塑造和传播,以形成整体规划、景区建设、产业发展及美丽家园建设的共识,并为社会投资和政策性项目利用提供导向服务。综合高罗多元文化和优势资源,其旅游形象建议定位为“李白流放地,清水诗画园”(暂定)。

旅游开发规划先行。高罗目前首要任务就是要将乡村旅游业上升为主导产业,做好高罗镇乡村旅游总体规划,精心谋划,全力打造高罗镇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及营销体系。

(二)打造夜郎文化,做强土司土(家)苗文化

围绕学术争议、民间传说和旅游平台,借助专家学者关于夜郎郡地史料研究和李白流放高罗之传说做文章,大胆推出“高罗古夜郎,李白流放地”之旅游卖点和看点,引起争论而达到扩大高罗旅游形象的目的。同时,把历史文化与高罗土司文化、当地土家族、苗族文化相联系、相贯串,进行整体包装和推介。建议在李溪坪恢复“李溪太白祠”,修建李白诗仙塑像、高罗诗文碑林、李溪层石等人文景观;在埃山打造夜郎郡及珍州遗址、高罗土司遗址、珍山、观音堂、黄庭坚流寓地(歌罗驿)等人文景观,使之成为高罗乡村旅游集群的重要品牌。

高罗小茅坡营村是湖北省惟一保留苗语及原始习俗的苗族村落。因此要特别彰显“湖北惟一”的品牌,规划建设小茅坡营苗族民俗旅游景区,并与大茅坡营、麻阳寨等苗族村落一起打造高罗苗族风情园。

(三)打造一线串珠景点,构建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高罗旅游资源丰富而多彩,但也存在小而分散的不足,需要在制定总体旅游规划时,用一线串珠式的理念,规划建设适应各类消费群体的景区、景点和景观,形成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1.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高品位规划建设高罗集镇,充分利用高罗古盐镇(老街)、歌罗驿、古珍州等文化资源,保护修缮老街,整体改造新街、规划建设歌罗驿宾馆、高罗民族文化陈列馆、高罗游客接待中心、高罗旅游产品商街等旅游服务项目,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形成高罗乡村旅游集散中心。

2. 利用恩来高速出口地和埃山土司遗址,打造“土司文化园”旅游文化体验区。标注高罗土司、古珍州、土司陵墓、田太嗡祠、珍州盐战等文化遗址,复建田太翁祠(可作为田氏宗祠,亦可作为高罗土司文化陈列馆),开展探秘古珍州、揭秘古盐战、踏访土司城、拜谒太嗡祠等文化体验活动。

3. 结合高罗为夜郎故郡、李白流放地、涪翁流寓地的传说,以板寮谭家坝小区、李溪为核心,推出“李白流放地”文化旅游区。复建太白祠,恢复李溪层石、玉柱峰等人文景观,并与倒流水、向家村等一起,打造一处集文化体验、民俗美食、养生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景区。

4. 以小茅坡营苗语、苗族锥牛节、猴儿鼓等为品牌,连同大茅坡营、团结村、麻阳寨等古村落,建成武陵地区最大的苗族民俗风情园。

5. 以清水塘古河道、古石桥、古村落为招牌,连同马家寨、水塘、岩底河、麻阳寨、磨子沟、观音桥等周边村落一起规划建设集休闲、养生、摄影、垂钧、美食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亲水诗画园”。

6. 以“白柚采摘文化节”为卖点,以九间店等村二十公里贡水白柚长廊为中心,打造高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

(四)加大招商融资力度,开发建设精品景区

旅游开发建设的最大难点是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所以,要按照大旅游的发展理念同步开展招商融资工作,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模式,走出去、请进来,大胆招商引资和社会融资,尽快建成几个乡村旅游的核心示范景区。

(五)加强生态文化资源保护,记住高罗的乡愁

保护为了发展,发展促使更好地保护。高罗镇在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建设中,要树立“先保护,后建设”的意识,强化“先规划,后开发”的理念,认真保护自然生态、人文古迹、乡风民俗并贯穿到整个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中。

1. 对古遗迹、古石桥、古民居、古村落、古墓碑、古树木等,采取登记造册、挂牌立档进行有效保护。

2. 对自然河流、自然景观、珍稀动植物等,设立生态保护区,建立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切实做到山不乱挖、河不乱改、房不乱建、树不乱伐,把高罗的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好、利用好。

3. 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按照旅游业要求办事,尽量减少对精品和核心景点的人为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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