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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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2023-05-31 19:25:10 来源:网友投稿

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县立足生态优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特别是2014年7月我县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汇报】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汇报】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立足生态优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特别是20147月我县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加快发展为主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扎实开展“铁腕治污”等环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加快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现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

49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共为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机制建设等五大类49项。截至目前,有41项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另外有8项指标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

2014年,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的要求,牵头编制了《山西省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县近五年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做了整体规划。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方案》规划内容中的七大建设任务助推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了“政府主导、发改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创建”的工作机制,全县上下呈现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改革创新亮点纷呈、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的大好局面。

(一)优化国土开发空间

根据《山西省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要求,我县属于国家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县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活动都将基于其作为限制开发的农业地区的前提下进行,因此,结合我县的重要保护功能和任务,我们划定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的生态农业区、集约发展的生态工业区和城镇居住区。

1.禁止开发区域。目前,我县禁止开发区域面积为1.2825万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2613万公顷,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单位245处、国保单位12处、市保单位1处、县保单位232处,保护单位范围0.0212万公顷。在该区域,我们禁止从事与生态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2.限制开发的生态农业区。该区域处于县域的中部,包括陌南、西陌、东垆、南卫、学张、大王、永乐及阳城等8个乡镇,以保护农产品生产和耕地面积为主,是县域内主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生态型农业的生产基地。目前,我县与各乡镇共签订耕地保护任务68.7万亩,划定基本农田60.4万亩,滩地12.6万亩。在该区域,我们禁止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3.集约发展的生态工业区。主要指县城现代医药产业园区,位于县城以南,占地2000余亩。园区以现代医药产业为支柱,引进与其关联配套的的上下游企业,延长拓宽产业链条,建成全省重要的医药及医药包装产业基地,现已入驻企业30余家。2017年底,园区经营收入达到了26.4亿元。

4.城镇居住区。以“一城两镇”为重点,即以县城为中心,陌南镇、阳城镇为城镇化工作示范点,带动全县城镇化工作快速推进。先后编制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及道路、绿化、供排水、燃气、应急避难场所等7个专项规划,同时又编制完成了10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实现了县域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在城市中心形成了北部文化休闲居住区、中部政治商业区、南部工业产业区三大功能区域。目前全县城镇建成区总面积20余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48.2%,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的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

1.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以西陌镇温氏集团和阳城镇天之润枣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以芮城苹果为特色,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在西陌、南卫、古魏等乡镇大力发展温氏百万头生猪养殖一体化基地、万亩循环农业示范园、绿色蔬菜示范基地、有机绿色水果示范基地等项目。项目实施后,我们加快传统农业与畜牧业的深度融合,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用沼渣和玉米秸秆生产有机肥,然后利用有机肥和沼液推动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初步实现“猪—沼—果”良性的循环,推动了芮城生态农业的绿色发展。目前,芮城县已完成81万亩10余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超额完成88.9%的创建指标。芮城的农产品质量也是不断提升,“惠丰苹果”品牌入选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目录;“芮城屯屯枣”被评为全省首批功能农产品;芮城被授予“国家级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示范区”。

2.打造生态工业体系。我县以现代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狠抓县域经济集群,优化发展结构。在现代医药产业方面,以亚宝药业、宏光医药包装两个企业为龙头,重点推进同济药业2000吨原料药生产线、大禹生物废弃果渣循环利用、宏光医玻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容器扩建等技改项目建设,并引进与其关联配套的的上下游企业,延长拓宽产业链条,增强工业集聚度,淘汰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劣质企业,壮大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其中“亚宝药业、大唐电厂、宏光医玻、天之润”进入全市虎榜培育名录。同时,大禹生物院士工作站于201710月正式成立,杨森包装与中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联合创建了“产学研研发基地”,科技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产业发展更加健康合理。在新材料产业方面,我们坚持技术创新,以南通星辰为龙头,利用其PPE产品的供需优势,吸引下游改性产品、改性制品生产企业落户芮城,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在新能源产业方面,总投资88亿元的“国家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一期已经完工,二期工程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广核风力发电项目已于20161031日实现并网发电,北京财富立方风力发电项目有序进行,新能源产业正不断发展壮大。

3.发展生态旅游业。近年来,芮城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我县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通过不断整合旅游资源,丰富景点文化内涵,强化整体包装宣传等重要举措,多渠道、多层次开发旅游新元素,有力地提升旅游的影响力、吸引力和综合效益。去年,全县接待游客564.5万人次,同比增长27%,实现旅游总收入44.9亿元,同比增长28%201611月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2017年编制了《芮城县全域旅游规划设计》并通过评审;先后投资4.9亿元,完成了总长15.4公里的旅游公路和374.56公里的县乡道路,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服务设施;完成了大禹渡、永乐宫、圣天湖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了大禹渡景区改造提升、圣天湖景区三期建设、印象风陵康养基地、芮城大酒店贵宾楼、古建筑国保单位修缮等重大项目;组织参加了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第22届北方旅游博览会等旅游推介活动,成功举办了CCTV7“美丽乡村快乐行”走进芮城、永乐宫“花之海·俏运城”美丽乡村游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芮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圣天湖景区被列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入选全国首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全国96家,山西3家,运城仅芮城1家),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2017年山西3家,运城仅芮城1家);西侯度遗址成为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圣火采集地;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中,我县31个地名录入山西标准地名词典,风陵渡镇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地名故事。芮城先后荣获“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60家,山西仅有长治市和芮城县)“中国楹联文化县”“全国体育旅游目的地”等称号,“芮城印象”深入人心。

(三)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开发优质资源。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抢抓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政策红利,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总投资88亿元的全国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落户芮城,是全国八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中唯一县级获批项目,总装机容量102万千瓦。2017年率先在全国八大基地中并网发电,开创了芮城项目建设史上投资金额最大、落地速度最快、建设质量最优的新纪录。截至3月底,已累计发电3.16亿度,实现产值2.46亿元,核减标煤3.9万吨标准煤。该项目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12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5亿元,成为全国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农林光互补示范基地、光伏旅游示范基地。中广核风力发电项目累计发电4.16亿度,实现产值2.54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5万吨。同时我县的北京财富立方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和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中。我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3年的6%提高到12.5%

2.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制定出台了《芮城县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实行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了《芮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6-2020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201710月,顺利通过市政府第三考核组对我县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了节水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介绍了我国水资源的现状、节约用水的意义、家庭节水小窍门、节水小常识、水资源保护的要点和方法等,截至目前,全县2017年用水总量为1.58亿立方米,有效地控制在1.88立方米以内,达到了生态文明目标考核要求;同时,我们又对重点企业进行节水改造,加大回水利用,减少用水量。2014年—2017年先后在山西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芮城分公司等企业,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通过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系统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了29.26吨水,达到了生态文明指标考核要求。

3.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温氏集团投资1400万元,建成了污水处理系统、猪粪发酵塔、病死猪高温降解等设施,年可处理粪污20万吨;县农委在全县设立了10个农业废弃物固定回收点,以现金购买方式实施回收,共收集无害化处理农药瓶110.5504万个,农药袋81.9231万个,反光膜6864.5公斤,整治农业固体废弃物存放点730处;投资了2494.9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直接还田28.5万亩,实现年青贮玉米秸秆3.12万吨,有机肥生产6万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由88.5%提高到了95%,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了1.73个百分点,“种—养—加”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得到有序发展。

4.推行绿色消费。投资1.74亿元,完成了4个绿色生态示范小区建设,总建设面积10.93万平方米;投资2亿余元,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100余公里,天然气入户改造2.2万余户,改造公福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锅炉50家,工业1家,日供气量达1万标准³,燃气普及率达到了80%以上,绿色能源得到了推广;投放纯电动公交85辆,开通线路10条,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绿色出行、低碳消费,降低了其他机动车辆的出行次数,减少了废气污染;开展市场调查,普及家电产品绿色化,我县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6.2%,达到了生态文明指标考核要求。

(四)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1.有序推进生态建设。近年来共完成荒山造林11.23万亩,退耕还林2万余亩,森里覆盖率达到34.39%;投资1.43亿元,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率达90%,中水回用率达33%20142017年恢复治理废弃砖瓦窑面积30.6838公顷,增加耕地面积24.1871公顷,完成覆土5000立方、植树3万余株;投资5972万元,实施了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有效的遏制了县城垃圾的乱堆乱放。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县共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45个,其中省级5个村,市级9个村,县级31个村。同时我们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为引领,在全县10个乡镇深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攻坚工作,狠抓“三环三沿、四治四无”,打造乡村文化墙,在全县掀起了农村环境整治新热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力打造了沿永乐宫、百梯山、九峰山旅游线路周边的集吃、住、采、娱为一体的“农家乐综合体”,有力推动全县农业转型发展。2017年我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3.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投资2.5亿元实施了工业街、华泰路、等10余条道路绿化及城北公园、中心公园、八仙公园、平安公园等4个园林建设,新增绿化面积61.79万平方米,我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2.18%,绿地率达到37.4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6㎡。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在县城划分了6个供水井区,保护面积达140公顷,在乡镇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每年两次对水质进行分析,确保了饮水安全。在水污染整治方面,制定了《芮城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14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实时监督企业排污行为,督促企业守法生产;加大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在污水处理厂入口安装污水预警溯源仪。在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方面,淘汰了4家落后企业,在禁养区内关停拆除了4家规模养殖场,取缔了14家企业的燃煤锅炉,对15家企业进行了提质改造,完成了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开展了燃煤锅炉整治行动、加大“三烧”面源污染和“土小”企业专项整治及砖瓦窑、石料场行业专项整治等行动;2014年到2017年,先后共查处环境问题480多个,下达责令改正企业和商户365家,停产整治43家,取缔“土小”企业20家,实施断电134家,行政拘留9人,下达行政处罚65家,罚款106余万元。通过多次专项整治,我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空气环境主要污染物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CODcr(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由2013年的0.09万吨、0.03万吨、0.42万吨、0.05万吨分别下降到2017年的0.042万吨、0.011万吨、0.31万吨、0.04万吨,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297天,PM10浓度均值为66ug/m3PM2.5浓度均值为46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6%2.13%

(五)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科普宣传。出台了《芮城县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实施意见》,编印了《生态文明知识读本》《学生生态文明手册》、宣传画和生态文明基础知识宣传资料,并通过山西(芮城)永乐宫书画艺术节大力宣传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广播电视台、芮城信息开设了《来自重点工程的报道》《创建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芮城》《吹响集结号 建好示范区》等专题栏目,在《山西日报》《运城日报》先后刊登了《生态文明争先行—芮城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纪实》《久久为功再出征》《国家级示范区是怎样炼成的》等报道;邀请了国务院专家周宏春主任及西安交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的专家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并作专题报告;县委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心组集体学习生态文明知识10余次;对全县局级领导干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了测试;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古魏大讲堂”、“芮城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对全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培训;建立“干部教育微课堂”微信公众平台等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县人民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氛围。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014722日,我县获批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县委、县政府就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成立了“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组”;下发了《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部门职责、目标任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多年来,我们按照山西省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组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在考核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制定时,坚持“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评比”的方式,逐年提高考核权重,对全县各成员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督导检查13次,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的比重考核达到30%以上,编写信息动态12期,装订资料10余份。同时,我们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票否优”;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14年、2015年通过全县经济工作会对评选的生态文明建设“功臣”和“标兵”进行隆重表彰,2016年开始,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劳动竞赛的办法实行专项表彰奖励。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创建生态文明的制度逐渐完善,创建生态文明的基础能力得到了提升。

(七)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根据发改环资【20141667号文件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我县主要承担两大课题任务:探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截至目前,两项制度进展顺利,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

在探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县环保局先后出台了《芮城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芮城县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多个文件,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组建了一支239人的环境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强化了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开设了“芮城环保”和“芮城县环保局”两个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传递了环保知识和工作动态;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县已有45家企业安装了显示屏,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环境信息予以公开,14家重点企业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2017年底,我县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通过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专家组验收和运城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自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全面公开,截止目前,已发布环境新闻、环保动态、政策解读、环评审批等各类环境信息1000余条;做到了每天及时公开当天环境质量状况和各企业的污染物指数;解决各类环保问题308起;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7条。通过环境信息公开,我们实现了环境信息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促进了环保执法规范、公正和透明化,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强化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落实、全民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

在探索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方面,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分和地表水水资源调查;完成了机井普查,建立了取水台账信息;开展了取水核查工作,全年核查机井1650眼;出台了《芮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6-2020年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县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由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系数构成)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目标任务;《芮城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最终稿)已完成并通过评审;《芮城县初始水权分配方案》(评审稿)已完成并通过评审。同时,县水利局投资25万元,在陌南镇夭上村进行了灌区水权用水制度改革,改造机井六眼,但因资金缺口较大,试点井位部分设施配套不到位,试点区覆盖率不够,示范效应尚未凸显。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课题需要切实解决资金和设施配套问题,着力加强该课题的探索与研究,制定切实措施,确保在2018年验收前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在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从大的形势来看,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不够。2014722日国家六部委批复我县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国家配套政策不完善,项目支持不明确,其它相关部委还没有出台相应配套的倾斜政策,如资金扶持、投融资、土地、环评、规划等;二是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还相对缺乏;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协调推进的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措施

2018年,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将面临国家层面的验收,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推动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对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指标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部门协调会,研究措施,着力解决。

(二)健全考核机制,激发工作热情。继续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全面综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全县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于无客观原因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同时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借助政策优势,抢抓改革红利。根据国家、省、市生态文明政策导向,牵头协调各部门全面争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扶持,全力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每季度编报一期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信息动态,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正面引导,典型带动,及时将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上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并在政府网站建立生态文明专栏,全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五)加大创新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的探索创新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起到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六)专家把脉会诊,精准评估指导。我们将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对接,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承担的指标任务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把脉会诊精准指导,助推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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