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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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3-05-31 09:10:11 来源:网友投稿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7〕28号)要求,确保我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取得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728号)要求,确保我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落实《赤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增强为基层和企业办好事、办实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各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基层、企业的诉求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将监管工作与行政执法联系起来,构建“大执法”格局;细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两公开一公示”;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强化执法监察手段,调整执法监察重点,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四)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紧扣《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任务主线,深入研究和解决我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明确细化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组织机构

成立赤城县安监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刘志强任组长,陈森、韩树林、武玉军任副组长,审批股、职业卫生股、行业股、培训中心、矿管一股、矿管二股、科技股、救援队、应急股、执法监察股、财务股、办公室、综合协调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政策落实方面

集中整治对中央、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宣传解读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致使一些优企惠民政策实效不理想的问题。

(二)服务办事方面

集中整治脱离基层、脱离群众,会议多、文件多,深入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对企业了解不深不透,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主动性不强,主动帮助基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少,暗示或指定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机构收费不公开、不合理等问题。

(三)工作效率方面

集中整治办事过程不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等问题;对取消、下放的项目不能及时落实衔接的问题;办理各种案件中程序不规范、受理不及时、查处不透明、反馈结果不及时等问题。

(四)执法监察方面

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的问题;执法检查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不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执法力度不大、执法处罚不严、专业素质不强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方面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规定执行不顺畅的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不“接地气”,在基层无法得到落实的问题;工作突破创新不够,监管监察方式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指导性、创新性措施少的问题;对待基层和企业提出的诉求不敢面对、应付差事、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五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726日至310)

1、集中学习讨论。各相关股室在深人学习中央、省、市、县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立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310日至410日)

1、深入自查。各相关股室要聚焦整治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在行政审批、监察执法、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各相关股室深入排查梳理本行业领域市场主体(企业)在项目落地、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

3、广泛征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申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各相关股室于201746日前将《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清单》《自查问题清单》报综合协调股,汇总后形成我局《清单》上报县营商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并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416日至831日)

各有关股室对照任务交办单和排查和征集上来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切实整改到位。特别是对于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

各有关股室要于2017825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将整治台账报综合协调股汇总,形成局《整改问题清单》进行公开公示。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91日至1031日)

各相关股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形成一套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111日至1231日)

各相关股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对所分管股室的职能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节点。各监管业务股室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精密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家喻户晓,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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