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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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3-05-31 08:55:10 来源:网友投稿

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范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赤城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范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市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税收执法力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方法和步骤

()搭建组织体系

组成以县局局长施伟为组长,副局长梁成、闫增慧、张佩君、许爱忠,纪检组长徐宗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政策法规股牵头,办公室、征管股、纳税服务股等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体系。各职能股室要协力谋划、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职能股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报政策法规股备案,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县局税收征管资料为基础,建立征管主体名录库(税收户管清册),名录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县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5.建立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结合县国税局的管理职能,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细则规定:县国税局将把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各抽查事项将由责任股室牵头,从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检查对象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定期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采取到企业实地检查和调帐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针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等级差、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视频、影像资料等证据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小结呈报牵头检查事项的责任股室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国税系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县国税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县局内网上公开。

()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职能股室的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职能股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协调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检查对象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税收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负责组织检查的职能股室,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纳税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要依法进行重点抽查。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调帐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国、地税合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职能股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严格抽查纪律

各职能股室组织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做好信息反馈

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职能科室的抽取事项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加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赤城县国家税务局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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