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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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2023-05-30 09:25:18 来源:网友投稿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粮食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赣府发〔2015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自觉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国家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结构合理、储存安全、调用高效;积极推进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提高粮食流通能力;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粮食调控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全面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规定。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加快农村土地和坡耕地综合整治步伐,土地整治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贫困地区倾斜。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实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加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科学合理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数据库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耕地土壤质量的保护,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大中型药械。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成农村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水等收集处理系统,加快重金属污染土地的农业生态修复,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190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小气候站网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规划内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显著提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审计局、市气象局〕

三、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广高产与优质、多抗(抗病、抗倒)相结合水稻品种,优先选用产量、米质兼顾的广适性品种。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按照“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要求,开展粮食生产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点解决粮食生产中育秧、机插、机防和机烘等难题,逐步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推广水稻双季双机插模式、中稻—再生稻模式,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能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秸秆腐熟还田、保护性耕作、施用有机肥和绿色植保技术,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高产油茶,拓宽粮油供给来源。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加大对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的制造和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种粮农民利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气象局〕

四、培育新型经营流通主体。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其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积极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力争用2-3年时间,每个县至少打造一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应优先解决粮食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历史挂账等遗留问题后,再用于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发展,努力构建主体多元的粮食安全保障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五、落实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国家粮食生产、流通产业建设项目,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财政对“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扶持力度。国家下拨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按规定比例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提高水稻保险金额,积极稳妥推动将病虫灾害纳入保险范围,降低水稻生产性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粮食局、农发行九江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

六、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合理布局粮食收购网点,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拓展担保方式、范围,缓解国有粮食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创优粮食收购服务,采取订单收购、预约收购、错峰收购、上门收购等形式,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创新粮食收购方式,鼓励和引导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的收益。〔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农发行九江市分行、中储粮九江直属库,各县(市、区)政府〕

七、落实和管好地方粮食储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规模任务。严格执行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市、县级粮食储备相关费用和利息补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地方粮食储备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提供收购、轮换等贷款支持,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所需资金。进一步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稳步推进地方储备粮油相对集中管理。强化地方粮食储备的日常监管,完善轮换管理机制,防范轮换风险,确保库存粮油安全。定期将地方粮食储备品种、数量和布局等信息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农发行九江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采取“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整合粮食仓储设施资源,每个县(市、区)建成或改造1个中心粮库和2-5个收纳库点。大力实施粮食仓储企业“退城进郊”和“拆旧建新”工程,结合国家仓容建设计划,到2020年新建或维修改造国有粮食企业有效仓容达到100万吨,加快建成与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体系。加强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国有粮食仓储设施的拆、改、废程序,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先补建后拆迁。支持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及粮食加工企业建设带有清理、烘干设备的储粮设施。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推进“智慧粮食”工程,建设数字粮库和粮食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前全市基本实现粮情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搞活粮食流通。按照“推进‘T’型崛起,打造山水名城,率先全面小康,建设五大九江”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区域化优势,加快粮食物流和重要节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国家粮食物流通道的有效对接。做好九江粮食批发市场扩容和粮油供应网络建设,将其纳入当地城镇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购销运企业联合运营。加快联网竞价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扶持大中型主食加工企业发展一体化主食仓储物流配送冷链,延伸生产、营销网络。鼓励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粮食批发市场规划建设,推动粮食电子商务和期货贸易,培育粮食流通新业态。加强与广东、福建、浙江等粮食主销区的产销合作关系,引导和鼓励粮食主销区企业到我市投资组建跨区域的粮食收储、加工和经营企业。鼓励和支持市内粮食企业到销区投资建设营销网络,拓宽粮食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管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动粮油产业提质升级。围绕粮油加工、流通产业,推动各类要素向粮油产业园区聚集,打造百亿粮油产业集群。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粮油类市级龙头企业20家,粮食加工转化率80%以上,粮油食品加工总产值突破150亿元,整合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粮油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发展精深加工,大力开发优质大米、营养米粉、食用油等地方特色粮油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实施粮油品牌战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打响“九江米市”品牌,做强九江油脂产业,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省级名牌产品3个以上、江西省著名商标5个以上、“三品一标”企业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商管办、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健全粮食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底前,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要求,构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应急保障中心、军粮供应站“三位一体”和放心粮油供应网、应急保障供应网“两网融合”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市、县(市、区)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不少于10天的市场供应量。各地要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粮食市场调控、应急供应任务,并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强粮食市场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和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城乡居民供需平衡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及时准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开展粮食气象产量预报,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准确做好粮食市场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九江调查队〕

十三、依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粮食行政执法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安排工作经费。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粮食库存和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转圈粮”、“打白条”、压级压价等损害国家和种粮农民利益的涉粮案件。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关,配合海关等部门严厉打击粮食走私。加快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各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以陈顶新、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质监局、九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九江海关〕

十四、强化粮油质量监管。着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加快“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经营示范店等经营网点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城乡的放心粮油供应服务网络。试行库存粮食识别代码技术,建立粮食标识制度和追溯机制,构建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健全粮油质检体系,充分发挥市食品药品监管科室和市、县粮油质检中心(站)职能,加强对粮食中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含量的检测,防止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流通。建立污染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分工协作机制,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有关责任者处罚机制。〔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

十五、培育爱粮节粮风尚。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加强爱粮节粮文化建设,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制止粮食浪费行为。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杜绝粮食浪费。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备、新技术,大幅度降低粮食损耗。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粮食浪费和营养损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强化粮食安全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强化粮食行政监督检查,确保有人管事、有制度落实、有经费保障。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粮食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开展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建立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将粮食安全有关任务分解落实,并层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市发改委、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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