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田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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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田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2023-05-30 08:35:18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6〕238号)及《百色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田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田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6238号)及《百色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工商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切实做好2016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年报公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统一对年报公示目的、意义、内容的认识,在全县形成年报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系统内、外年报公示工作的培训力度,扩大年报公示知晓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的引导,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夯实社会信用基础。通过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实施,对市场主体实施“宽进严管”,推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维护交易安全,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成果落地生根。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市场主体年报基数2016年度年报市场主体基数为:我县实时存续市场主体数(扣除注吊销数)减去201711日起至统计时点的新设市场主体数。

(二)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摸底排查工作。各辖区工商所要加紧对2015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对未年报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要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市场主体要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对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稳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按时完成630日前完成年报公示工作,7月至12月做好补报年报市场主体的后续管理工作,以12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当年最终年报率。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1月至4月)。

工作措施:

1.印制《2016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指南》(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各股室、辖区工商所要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年报要求,使市场主体尽快适应年报制度,为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2.开展多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和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参与范围、报送时限、公示内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示。同时,各辖区工商所要发挥自身优势,在主要路段的商店、商场、超市及个体工商户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年报工作影响度。

3.探索多平台服务。充分运用电话、短信、微信、QQ等通讯手段,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形式服务,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参与年报,及时回答市场主体关于年报制度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相关人员填写年报数据信息。

4.建立《2016年度应年报市场主体信息台帐》(名单可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监管查询”—>“企业公示年报信息查询”中导出),台帐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管辖单位、经营场所、电话联系情况等内容,各辖区工商所要将市场主体名单分配好,任务落实到个人,并由个人负责跟踪市场主体年报情况,做好台帐记录。

5.寄送一封公开信。各辖区工商所可将《年报指南》通过挂号信或直接送达方式寄送,提醒市场主体按时、依法履行年报义务。

6.做好培训工作。(1)做好系统内培训。企监股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培训,对监管人员的培训率要达到100%;(2)做好市场主体培训。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共同做好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上门培训或者注册大厅、工商咨询窗口演示、寄发年报操作流程资料等多种形式,对负责年报的工商联络员进行培训。重点抓好对2016年新设立市场主体的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对市场主体负责人的培训,注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要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进行培训,切实推动年报公示工作。

7.优化窗口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和各工商所办事大厅设立咨询台,安排业务能手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办理变更、换照业务的市场主体引导其自主年报。同时,在登记窗口处设立市场主体年报自助区,提供网上年报的电脑设备,用电脑一步步实际操作演练,让咨询群众弄清楚、搞明白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如何开展。

8.加强对工商联络员的管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做好工商联络员备案工作,充分发挥联络员在年报公示工作中的作用。

(二)集中催报阶段(51日至630日)。

各辖区工商所在前期建立《2016年度应年报市场主体信息台帐》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年报信息,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认领未年报市场主体户数,对没有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进行催报,确保市场主体按时年报公示。

(三)督促检查阶段(61日至630日)。

我局组成年报工作督查小组,对各辖区工商所年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年报工作组织得当、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局整体年报进度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71日至15日)。

县局企监股在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各辖区工商所要认真总结年报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年报总结和数据、报表。

(五)建立补报年报市场主体的后续管理及年报数据分析利用长效机制(716日至1231日)。

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补报年报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受理移出申请前,应当对其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对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进行调查统计,计算其占应年报市场主体的比率,分析未按时年报的原因,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督导和监管重点,增强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自觉性。

对年报数据的分析利用是年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监股要在每年630日年报结束后,及时开展年报数据分析工作,形成年报分析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并于95日前上报市工商局。各工商所请于825日前将本辖区年报分析报告报送企监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实现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对我县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的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鄂忠飞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建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思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海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美英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各股室、工商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监股,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工作督查。

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年报公示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辖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措施保障。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年报工作期间,各股室、工商所要加强协作,共同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年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年报公示率。要积极向县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宣传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作用,研究信用数据采集共享的渠道和方法,为今后“严管”做好准备。

(三)注重研究,反馈实情。年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股室、工商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年报中的具体问题,要把年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局

(四)全面引导,提高质量。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进行年报,对大型企业和其他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可以派人上门辅导做好申报工作,有条件可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培训,指导企业录入年报公示数据,提高年报效率。各股室、工商所要总结上以往年报的工作做法,做到宣传发动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切实保证年报的数据质量。

(五)严肃纪律,加强督导。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年报之机捆绑收费,严禁强制代理,对工作不负责任、投诉举报经查实属自身责任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县局将建立月度通报排名制度,于每月上旬通报前一个月各辖区工商所年报情况,分别对市场主体年报率进行排名,并将适时组织督查小组,对年报工作进行督查。对新增的社保和统计事项,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各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报工作将作为我局基本工作事项,列入本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确保任务落实。

五、其他事项

(一)工商联络员已在过渡公示系统办理备案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不需重新进行联络员注册;但因新旧系统数据对接可能造成部分数据出错,导致联络员不能登录的,办理联络员变更即可;仍不能解决的,拨打联络员备案服务咨询电话0771-2382345协助解决。

(二)年报期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向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核实符合规定可移出异常名录,但不能在业务系统进行移出处理的,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工商办函〔2016117号)要求办理,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企监股。

(三)除个体年报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016年度报告中,均增加统计信息和社保信息。其中统计信息增加在年报“基本信息”标签页中,社保信息新增“社保信息”标签页进行填报。需特别注意,只有在2016年及之后的年度报告才使用新的模板进行填报和展示,2015年及之前的年度报告均使用之前的模板(包含补报以及展示)。经与我县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沟通,年报中需要咨询统计信息的,请拨打田阳县统计局电话:0776-3212146;需要咨询“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及“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事项的,请拨打田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基金征缴股电话:0776-3218942

各股室、工商所在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局企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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