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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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23-05-29 20:20:0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驻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下同)办事机构的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驻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下同)办事机构的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26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定,通过清理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工作效能。

二、总体原则

开展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大幅度减少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坚持深化改革原则,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等领域改革衔接,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坚持分类施策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驻本省和驻外省、政府派驻和职能部门派驻的不同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三、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

(一)撤销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一律撤销。办事机构撤销后,确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选派人员在市政府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二)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推动工作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学习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经验,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党团组织,提供就业、培训、证照办理等便民举措,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为本地外出务工群众提供服务。

(三)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市政府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要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严格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并按年度公开公务接待经费预决算,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按以下阶段分步推进实施。

(一)调查梳理阶段(2015511日——522日)。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调查各办事机构的人员编制数、财务状况、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并将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于522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方案报送阶段(2015522日——618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并提出本县(市、区)政府、本部门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方案(包括清理调整机构的情况、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情况),县(市、区)工作方案应涵盖所属部门和所辖乡镇场的清理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方案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在61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有关情况后,统一呈送市政府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5622日至723日)。根据市政府批复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落实,认真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的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由派出地政府或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需要安置分流的人员,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予以妥善安置。

(四)总结报送阶段(2015723日至88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工作总结,在8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并确定专人对接。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请于2015511日前将负责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有关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和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游子龙,联系电话:838228213907985567

(二)着力把握政策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政策、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样、不变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准确把握清理规范界限,对需撤销的办事机构坚决撤销,准予保留的要转变职能,规范运作。

(三)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需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抓紧撤销;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或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保留应予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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