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2023-05-29 17:50:12 来源:网友投稿

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公开范围

涉及全省范围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二、公开内容

(一)项目审批信息。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

(二)项目实施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征地拆迁、施工管理、资金管理、进展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信息,以及其他可公开的项目实施信息。

(三)项目监督执法信息。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工商登记等领域的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信息,以及其他可公开的项目监督执法信息。

三、公开形式

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政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江西),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更新相关信息。

四、责任分工

按照项目隶属关系、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由省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项目审批部门分别负责。全省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情况由省发改委牵头汇总。

(二)项目实施信息公开。省属项目按照行业分类,分别由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信息公开。其中,铁路项目由南昌铁路局牵头负责、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配合,公路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水利项目由省水利厅负责,市政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教育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卫生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文化事业建设项目由省文化厅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发改委负责。地方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县级政府负责布置落实。全省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情况按行业分类,分别由上述省直相关部门牵头汇总。

(三)项目监督执法信息公开。由省、市、县环保、发改、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实施。全省项目监督执法信息公开情况分别由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牵头汇总。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PPP项目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分别负责。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紧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应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

(三)各设区市政府、省直相关部门于20161210日前,将本年度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报送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报送内容应包括本地区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含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监督执法、PPP项目等信息);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报送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和单位推进公开的主要做法、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情况等,以及按行业分类汇总的全省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情况;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报送内容应包括本部门推进公开的主要做法、项目监督执法信息公开情况,并汇总全省本系统项目监督执法信息公开情况;省财政厅报送内容应包括本部门推进公开的主要做法、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推荐访问:江西省 建设项目 全省 【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