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程序,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依据市国省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完整),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程序,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依据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县、区所有列入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计划及省市岗责目标任务的项目。
第三条 综合考核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督查考核组,负责对各县、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综合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各公路分局(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
第五条 督查考核的内容主要为项目库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年度开工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环境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
对县区交通运输局考核重点是前期工作开展、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建,项目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施工环境保障等。
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的考核,包括组织机构建立、施工标准化活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管理和对监理、检测单位的管理等。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包括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和合同履约、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施工标准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等。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包括监理人员履约、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合同管理等。 (五)对检测单位的考核,包括检测人员人员履约、日常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等。
考核计分办法
第五条 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由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项目计划执行及组织实施情况、质量安全督查情况、指挥部日常督查考核情况(含对项目建设法人、施工、建立及检测单位的考核)及省交通运输厅督查检查情况等五部分,分别按2:3:3:1:1的权值综合形成。 采用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各县区交通建设任务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各县区月度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当月县区排名依据。
考核结果运用
第六条 综合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亳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