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意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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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意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实施意见

2023-05-28 19:20:14 来源:网友投稿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和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塑造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意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城管意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实施意见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和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塑造良好的城区形象,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乱、拆违减量、规划设计、强化审批、严格管理,逐步拆除城区塔柱广告、随意设置的户外广告、违规破旧牌匾,以及各类有碍观瞻的广告载体,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达到“内容文明健康、语言文字规范、外型整洁美观、设置安全适度、风貌特色明显”,打造整体协调、规范有序、品位高雅、和谐统一的城市立面空间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一)整治范围

东至京港澳高速铁路、南至区界、西至京广铁路、北至北外环区域内的各类塔柱广告、户外广告、牌匾及设施。

(二)整治要求

1.逐步消减、拆除沿路所有塔柱广告;

2.清除和规范在城市道路树木、线杆、墙体、路牌、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和招牌;

3.消除和规范建(构)筑物、场地、空间、桥梁、涵洞、交通工具等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载体;

4.拆除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未按许可规定设置和超过批准时限设置的广告;

5.拆除或更新沿街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

6.清除沿街店铺门窗和墙体上张贴的图文广告和沿街乱贴、乱画广告;

7.规范沿路商业门头牌匾,限制户外广告设置;

8.清理未经审批的商业庆典活动各类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

三、整治标准

(一)塔柱广告

由住建、交通、规划、城管、标发委、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按照“谁审批、谁拆除、去存量、禁增量”的原则,逐步消减沿路塔柱广告,建立拆除整治台账,合同到期一个、坚决拆除一个,争取在短时间内清理规范区域内各类塔柱广告。同时,要结合城区户外广告现状和实际,禁止新增塔柱广告,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数量。

(二)户外广告

由城管、标发委、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清理未经审批的商业庆典活动载体广告,取缔城区喷绘广告,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高科技产品作为户外广告设施(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转板等)。

(三)门头牌匾

由城管、标发委、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按照整齐规范、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原则,要求门头规格、材质、色彩、字体统一,高度一般为1.2米或1.5米,相邻门头牌匾应同底、同高、同一平面、同一底色,底板和字体夜间全部显亮。要推广使用新材料(硬质材料)、新工艺(如亚克力、吸塑发光字等)、新技术(低碳、环保、节能),突出永年特色,彰显文化景观。

四、严格管理

(一)审批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及其设施,应当向区城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名称、地址、设施形态、规格、色彩、设置地点、数量、时间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的实景效果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需先向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区城管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户外设置条件的,准予设置;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不予设置,并说明理由。

(二)设置

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及其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时间、规格、效果图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施不得闲置,闲置的应当无偿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由区城管局确定。严格控制设置广告牌、宣传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画廊等户外广告。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因城市规划、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要拆除的应当予以拆除。

(三)管理

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及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牌匾及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整洁、美观,夜间照明和显亮设施完好;遇大风、汛期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残缺、破损,文字、图案、灯光显示不全、污渍明显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及时修复、更换或拆除。设置者应对户外广告、牌匾及其设施的安全负责,对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薛万尚任组长,区政府办、政府督查室、住建、城管、交通、规划、标发委、工业园区等单位主管同志和临洺关、西苏、刘营、界河店等乡镇乡镇长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刘建朝兼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

整治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工作是创建洁净城市、推进“五城”同创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同时,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

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工作宣传和思想教育,尽快取得门店业主、产权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在整治工作中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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