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意见】辽阳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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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意见】辽阳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范文推荐)

2023-05-28 12:15:1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提高宜居、宜业的幸福指数,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意见】辽阳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房产意见】辽阳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范文推荐)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提高宜居、宜业的幸福指数,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1.继续实行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联审会议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工程项目基础图纸经审查合格,国有投资项目同时取得中标通知书的,经市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联审会议研究同意,可先行施工至±0

2.开发建设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25%,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低层和多层(6层以下)建筑达到地面2层、中高层(711层)建筑达到地面3层、高层(12层以上)建筑达到地面4层,即可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继续加强和改进房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简化城市房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程序,提高效率。

二、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4.鼓励拓展地下空间。按规划设计配建的地下部分,除商业部分外,其余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5.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比例:开发建设面积低于5万平方米的,按3.5%收取;5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按2.5%收取;1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1.5%收取;15万平方米以上的,按1%收取;

6.住房维修资金由原开发企业按小区建设规模全额垫付,调整为按全额的20%垫付。待购房户维修资金缴存率达到100%时,全额返还开发企业垫付资金。

7.项目开工时,供暖上网费、煤气上网费按收费标准的50%缴纳;在项目配套工程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一次性补齐其余50%

8.被评为绿色建筑的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检认定,享受国家给予的财政奖励资金。

9.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在全市推广、引进工厂化装配式建设技术,由财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补贴政策;鼓励开发企业建设精装房,对达到一定面积和装修标准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10.加强银行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市政府每季度召集一次银企对接会,协调房地产业资金筹措问题,各商业银行应给予大力支持。

11.各银行机构对信誉度高、有优良抵押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合理确定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和贷款比例,适度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担保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12.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贷款力度,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行企业债券。

三、理顺与相关行业的经济关系

13.房地产开发涉及供电、供水、供暖、燃气等建设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建筑施工水费由原按建筑面积7/平方米收取,调整为以表计量、按其他用水行业类用水价格收取。

15.新建单栋住宅入住比例达到60%以上(不含商业网点)的,整体楼取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二年交纳。入住比例未达到60%(不含商业网点)的,取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一年交纳。

四、鼓励住房消费

16.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取消农户与非农户性质划分,按照公民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居民户口”;凡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居住地落户;对在城镇租赁房屋并实际居住达一定年限,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达一定时限的,给予落户。

17.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全市性房交会,办好棚户区改造地块房交会,制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将二手房(住宅)交易纳入优惠范围。鼓励开发企业优惠住房,并通过下乡等形式到农村促销。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房交会情况,科学研判形势,查找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18.鼓励和支持棚户区居民在我市区域内具备条件和资格的楼盘自主选择回迁安置住房,并给予政策优惠。

19.政府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政府团购、小区配建等方式进行,消化市场存量住房。    

20.延长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男职工还款年限由60岁延长至65岁,女职工还款年限由55岁延长至60岁。

21.允许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集中使用,子女一方购买商品房的,允许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存款。

22.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偿清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不限定职工公积金贷款次数。

23.取消公积金贷款公证和由借款人承担的担保费。

24.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政策,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借款人即可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不受一年申请一次的限制。

五、强化市场引导和监管

25.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引入现代管理机制,进行横向、纵向联合,朝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鼓励中小房地产企业实施战略合作,整合企业之间资金、人才、土地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实行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发展能力。

26.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调整开发房屋类型和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7.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河东新城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完善辖区内房地产各项主要指标统计调度,保证统计数据和信息及时准确。

28.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征集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加快建设房地产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29.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竣工及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明码实价”和“一房一价”制度,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在售房源及每套房价格,并在售楼处现场公示。

30.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1.加大对房地产开发行政性收费的清理力度,禁止和取缔乱收费、搭车收费。

32.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推行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4年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切实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3.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公正的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要以加强住房保障、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基调,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发展成果。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购房户理性消费,形成稳定健康的消费预期,防止发布虚假信息或失实报道。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辽阳县、灯塔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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