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东兴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全文)
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人社方案】东兴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全文)

2023-05-28 09:30:17 来源:网友投稿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东兴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东兴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全文)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12号)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函〔2015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具体目标任务:

(一)构筑信息比对平台。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比对数据库,完善数据比对业务规则,统一数据交换方式,全程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最终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的统一部署,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二)摸清应参保人员情况。充分利用全市社会保险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人口信息开展跨地区、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全面动态掌握我市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整体情况。通过参保登记对未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进行梳理,实现对单位和个人的精确管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状况进行跟踪服务,为实现人群全覆盖奠定基础。

(三)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引导、法律约束三管齐下,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把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盲点,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作为核心任务,边登记参保信息,边宣传社保政策,边引导参保缴费,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四)强化基金预测预警。通过信息数据库为社会保险基金动态分析、预算编制、预测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东兴户籍人口为主、对非东兴户籍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先比对、后调查”的办法。以现有社保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与户籍人口管理数据进行比对,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修改,完成确认;通过市社保信息数据库与其他部门信息数据库比对,筛查出应参保人员或未参保险种等信息空白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重点入户调查登记,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对相关人员是否参保进行标注。

(二)强力推进参保扩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计划的落实。要突出重点促进参保,采取边登记、边扩面的措施,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并覆盖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方便人员筛查比对。通过社会保险信息数据,运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核查比对规程,实现参保信息确认。

(四)大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和优化信息系统,拓宽服务范围,依托“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系统平台,全面推进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和提示等新型电子服务平台建设,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全面实现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工作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巩固参保登记成果的后续措施,促成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会保障卡发行基础数据共享。

(五)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完善异地待遇领取和协查认证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组织实施工作,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动态管理等工作,纳入各镇日常工作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镇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内容。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全市全民参保登记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金保”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及数据集中、数据比对和动态管理,做好数据和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

(三)公安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户籍人口及居住证人口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

(四)财政部门:落实工作经费,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五)编制部门:定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等信息。

(六)住建部门:定期提供全市建筑行业及企业用工情况。

(七)民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低保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相关信息。

(八)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各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相关信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就读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学生情况,督促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在年度申报缴费期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九)卫计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及新生儿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

(十)法院:从2015年起,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提供当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被判刑人员信息(不含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信息)。

(十一)工商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全市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

(十二)税务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状态等相关信息。

六、进度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用3年时间(20152017年)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53月底前)。根据全民参保登记相关业务操作规范,设计全民登记工作流程,设置相关登记表格,使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58月底前)。召开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部署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组织各镇、村(社区)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业务培训,准确掌握登记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以利于准确规范地开展登记工作。

(三)宣传发动阶段(20159月底前)。制订宣传方案,制作社保政策宣传片,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知、横幅,并借助网络、短信等手段,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营造社会良好氛围。

(四)比对数据阶段(201512月底前)。与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排查未参保数据,清理重复参保等问题数据,提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户籍已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信息核对登记。

(五)入户登记阶段(20166月底前)。从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中生成辖区人员数据,组织业务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对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逐项采集完善;对未参保人员进行调查,采集其基础信息,了解未参保原因并动员其参保,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六)总结评估阶段(201612月底前)。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及拾漏补缺,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锐同志兼任,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和日常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培训。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为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抓住实施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信息惠民工程等重大举措的有利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三)加强部门协调。要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人社、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卫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评。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建立考核办法和定期通报制度,通过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推荐访问:东兴市 实施方案 全民 【人社方案】东兴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