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方案】防城港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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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方案】防城港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2023-05-27 19:30:1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自治区《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防城港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编办方案】防城港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自治区《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桂政发〔20166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市直各单位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创业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初步建立公共服务目录体系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部门: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根据自治区的进度,梳理公布全市新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全市各级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操作规范纳入统一的目录库系统,实行标准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牵头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务办、市法制办、市直审批部门〕

3. 健全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67月底前,在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对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牵头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

(二)加快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建成场所建设高标准、内部设施齐全、商务服务配套、整合相关系统的服务场所。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水、电、气、热、广电网络等公共事业单位要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工业企业和单位报装全部纳入窗口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扩大各部门向服务窗口的授权,完善公共服务前后台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事”高效便民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务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清理年检和指定培训事项,改革管理方式。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目前实施的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清理取消后,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对保留的年检事项要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不在清单之列的不得作为年检事项实施。改变年检工作方式,为企业年检申报提供方便,尽可能延长年检周期,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今后新设立年检事项,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牵头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砍掉无谓证明手续,提升服务效能。

对于涉及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要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只要求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防止证明材料“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涉及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由市政务办商市审改办确定目录并发给各办事部门,各办事部门根据市政务办、市审改办确定的事项组织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各办事部门于2016731日前,报送《涉及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申请材料梳理表》报送市法制办,由法制办审核并征求市审改办、市政务办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牵头部门: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简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促进公开透明。

编制、修订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各部门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尽可能优化程序、简化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对于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一编制办事指南或工作规范,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样式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监督检查、咨询渠道、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况查询等要素内容。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取用。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予以说明解答。〔牵头部门:市政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创新审批方式方法,推进服务升级。

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一窗办结”,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窗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全力保障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办理,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专人负责。〔牵头部门:市政务办、市编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进并联审批,提高线上办理率。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认真梳理和编制市、县两级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其每个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查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时限规定等。市县两级部门实行纵向对口指导原则,确保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准确一致。规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面理顺再造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的设计要符合改革要求和项目单位需求,注重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尽量缩减层级,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实现网上审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还没有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要尽快接入,确保能够安全可靠使用平台进行投资项目审批。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和政务中心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延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并将本单位办公网络接入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各部门要严肃对待行政审批项目及流程的审定与录入问题。在制定审批流程时,要做到一个窗口受理、网上流转,不得重复受理;不能人为延长审批时限;一些不必要的前置条件和繁杂的审批环节,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减免的要尽量减免。〔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政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信息数据资源跨界共享,强化业务协同。

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优化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程序,完善技术标准,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加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办法,为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动信息分类工作,涉及自然人、法人的基础信息,按照保密类、社会公开类和政府内部共享类实行分类管理。〔牵头部门:市政务办、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市保密局;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综合服务平台。

建立和完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电子监察、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数据开放等功能于一体,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统一架构、统一联动的广西政务服务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向一线前移,建设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单点登陆享受多层级多部门服务。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自治区、市、县级网上办事目录,制定网上办事流程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办理,实行服务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促进行政审批上网率和在线办理率。探索“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服务新模式,切实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次数,推动政府权力“一网揽尽、一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推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手机版,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牵头部门:市政务办;配合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建立完善政策吹风会、政府新闻发言人等信息发布机制,大力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群众较为关心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切实做好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宗旨责任意识,健全监管机制。

全面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对公共服务办理的监督制约,压缩审批寻租空间,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避免公权被滥用、公共资源被侵占、公共利益受损害。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作审查机制,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批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重点明确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明确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作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建立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具体方案。具体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请于2016815日前报送市政务办。

(二)统筹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协同。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实化简化各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互相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市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和标准规范,做好与本方案的衔接。各县(市、区)要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本方案所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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