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岑溪市2017年1—6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5月5日-5月11日,我市安委办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汇报】关于岑溪市1—6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岑溪市2017年1—6月安全生产
综合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5月5日-5月11日,我市安委办组织全市20个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7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本市14个镇和21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6月13日—6月20日,市安委办成立6个督查组,再次对本市14个镇和22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重点时间节点有工作方案部署落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及时传达贯彻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
今年一、二季度,各镇、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梧州市、岑溪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各镇、各单位能及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安排做好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与辖区内行政村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行业主管单位与监管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各镇、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维护辖区、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工作环境,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1.道路交通方面:全市共检查车辆80314辆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279起,查获酒毒驾违法行为33起。
2.消防安全方面:共发现安全隐患1942项,整改隐患1889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8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
3.非煤矿山方面:共排查安全隐患248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248项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
4.危险化学品方面:共排查安全隐患71项,完成整改71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
5.烟花爆竹方面: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2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2起,查扣私炮价值约14.5万元。
6.建筑施工方面:共检查企业61项次,发现隐患59项,完成整改59项。
7.其他行业和领域监管部门也结合实际,采取了相应措施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强化监管,全力为重点节假日安全生产护航
加强对节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上半年实现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工矿商贸行业“零事故”,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积极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镇、各有关单位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企业安全管理约谈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岑城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没有形成检查闭环。
(二)南渡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会议无相片;2.重点时间节点部分缺方案;3.无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有检查记录、无复查记录。
(三)水汶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无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两会、五一、汛期等重点时间节点无工作方案,有检查记录。
第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安全生产资料管理混乱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
(四)梨木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反映出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五)糯垌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没有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有检查记录,无复查记录;2.“两会”期间部分无复查记录,无整改回复;3.汛期文件精神无传达贯彻会议记录,无“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有检查记录,无复查记录。
(六)安平镇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没有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没有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第二季度防范会议精神;2.没有制定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方案;3.与6个村委没有签订责任书;4.无复查记录;5.汛期没有检查记录,上级文件没有传达贯彻;6.没有贯彻落实《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岑安委字〔2017〕3号)文件精神,检查发现问题无整改落实;7.没有部署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安全大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没有针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复查并备案。
(七)国土资源局
第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矿产资源安全检查记录不够完善。
(八)环保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无材料反映与企业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九)水利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无复查记录;2.“两会”期间有方案,无检查记录。
(十)农业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无复查记录。
(十一)林业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五一期间检查无复查记录。
第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记录不完善。
(十二)公路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无复查记录;2.汛期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没有传达。
(十三)旅游局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五一前后无检查记录、整改台账记录不完善、无复查记录;2.两会期间检查发现隐患没有跟踪整改复查记录;3.汛期安全检查无复查记录、存在问题整改台账不完善。
(十四)公安消防大队
第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工作方案没有纸质存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加强对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全面深化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细化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7月20日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制定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今年7月—10月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督查检查,确保让大检查收到实效。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管理
对于检查中各单位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对实现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抓好“五级”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时限完成隐患整改,及时组织验收及销号。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制度,提高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覆盖率和整改率。
(四)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围绕压降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这一核心目标,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过硬的措施,抓实抓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协调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加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材料上报、整理、归纳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