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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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2023-05-27 11:25:13 来源:网友投稿

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农安县201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构建大城管格局为手段,科学制定城市管理目标,实现由集中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切实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长效化、法制化、信息化、社会化,努力实现“文明、卫生、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为全面加快繁荣富庶、平安和谐、美丽宜居的幸福农安建设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全民参与;专项整治,部门配合;城郊同步,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三、时间安排

2015720日至20151031日。

四、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

五、整治内容

突出抓好县城出入口道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散小区、各类市场和施工场地等卫生秩序、交通秩序、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违法建设等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管理由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中心城区向城郊延伸。

(一)“一线三点老旧散”专项整治。“一线”即:城区出入口沿线的环境整治。重点整治环境卫生、有碍观瞻的市政设施、商铺前有碍市容市貌的问题、道路两侧乱堆乱放、绿化管护、户外广告设置、乱设摊点等。“三点”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做到清扫保洁常态化,无乱堆乱放、无乱丢乱扔、无违章种植养殖、无乱贴乱画、无扰民的噪音,垃圾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老旧散”即存续多年、无人管理的居民小区。对老旧散小区实施道路平整、管道疏通、路灯修复、绿化补植、设施完善等工程,达到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涂乱画、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无露天煤堆、无超标排放锅炉、不允许更新10吨以下锅炉;大力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各类市场的环境整治。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各种车辆分类停放有序,无乱设摊点,场内卫生设施齐全,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无污水横流,保持经营场地整洁。施工场地的环境整治。施工场地按标准设置围挡,出入口铺设硬质道路,设置冲洗设施,车辆无带泥上路、无沿途抛撒滴漏,建筑垃圾(渣土)按指定地点堆放,无扬尘、噪音扰民现象。

(三)河道整治。对城区内伊通河、二道河按规划要求,分阶段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全面整治,达到河道管护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无人为破坏河道等水利工程行为;建立保洁责任制度并设置公示牌;河面无漂浮物、水花生等植物;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动物尸体等;河堤无垃圾、废弃物倾倒;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结合城区建设规划清除两岸杂树,栽种观赏树木和岸边坡植草。

(四)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客货运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遵章守纪、秩序规范,服务文明优质。车辆停靠站点(台)规范合理,主次干道无乱停乱靠及随意调头。整治“黑车”、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各行其道,规范有序;机动车不超载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规范沿街单位、商铺门前人行道停车秩序,各种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增设停车区域,设置停车标识,实行收费管理;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影响交通和损坏人行道路行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和店外标牌;查处建筑施工单位违规、违章堆放建筑材料等侵占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

(五)市政设施整治。市政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整洁卫生;加强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及时维修破损的路边石、花坛、护栏等设施。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广场游园绿地清洁,树岛、草坪等养护管理效果良好,各种窨井口与道路平齐;道路两侧、空隙地带杂物全面清理并及时绿化或硬化;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排水顺畅;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5%以上,加大背街小巷、老旧散小区亮化设施投入;加强对道路挖掘、绿化移植、环卫设施迁移等市政工程的审批管理,严肃查处盗窃、损坏、破坏市政设施行为。

(六)户外广告整治。按照《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对县城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擅自设置、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对破损、低劣、不符规范的户外广告限期改造升级;城区主次干道的广告牌全面实施亮化,商业集中区的广告牌亮化力求具有动感。经批准设置的霓红灯等亮化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按规定要求开闭,确保城市夜景效果;规范城区公共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上的广告设置,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商家用车前后风挡玻璃、两侧车窗一律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彻底根治野广告,合理规划市民信息发布设施;对新设大型户外广告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开转让设置权,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市场,严格按照农安县城市牌匾广告整体规划设计要求,对新交付使用的底商牌匾及原有建筑底商牌匾出现陈旧、破损的,进行严格把关,把住源头,看住新楼,管好旧楼,以农安路、兴华路、德彪街为重点,分批、分段逐次开展户外牌匾广告精品街创建活动,一楼一标准,一路一特色,全力提升户外牌匾广告设置水平,构筑城市亮丽风景线。

(七)违法建设整治。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区内房地产项目和村(居)民建房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和查处力度,违建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对经县政府批准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对历史形成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类处理,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形象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今年改建扩建的农安路、兴华路和德彪街,改造后配套设施、市容市貌管理一律按照新标准执行,以后每年我们都要重点打造几条街路,突出主次,逐步推进,通过几年集中打造,城市综合环境明显改善,逐渐缩小与发达县市的差距。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20日~731日)

1.全面动员: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任务。各相关部门分别在725日前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并将相关台帐资料报送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广泛宣传: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报道,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基层第一线跟踪采访,适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作用。各相关单位要设立专门宣传点,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提高广大群对治理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81日~1025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生产、生活、商业噪声扰民问题;解决城区出入口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散小区、各类市场和施工场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解决宠物狗进入公共区域、随地便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问题;解决城区河道两侧乱堆乱放、河水污染、杂草丛生的问题;解决城区交通混乱无序、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规范统一露天市场、疏导点,做到一处一景,整齐美观;解决绿化及其设施损坏问题;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问题;全面遏制违法建设,拆除临街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1026日~1031日)

由牵头部门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自检自查、完善和验收;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在总结城市管理经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农安的城市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和久治不愈的顽症入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精细管理,注重长效,切实做到从根本上改善城区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农安镇要充分调动社区和村委会力量,切实组织开展好环境综合整治。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由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牵头;农安镇政府及各成员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整体联动,合力推进。

具体分工如下:

1.出入口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整治由农安镇牵头负责,住建、交通、卫计、环保、执法等部门配合;

2.老旧散小区整治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农安镇、环卫处、环保局配合;

3.施工场地整治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公安局、交通局、执法局、环保局、环卫处配合;

4.各类市场的整治由工商局牵头负责,联合公安局、卫计局、环保局、执法局落实。

5.河道整治由县水利局牵头,公安、住建、环保、执法、农安镇等单位配合。

6.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联合交通局、住建局、物价局、农安镇等单位配合。

7.市政设施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执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广电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供电公司、农安镇、环卫处等单位配合。

8.户外广告整治由县执法局牵头,联合消防、公安局、住建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单位配合。

9.违法建设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人大办、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公安局、国土局、卫计局、执法局、公证处、农安镇、水利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等单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单位庭院内外(含下属单位及单位自管房)和卫生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按照《农安县城市管理导则》《农安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农安县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核标准(试行)》《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适用标准依据》等规定抓好落实。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要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专题专栏,全程跟踪报道,要敢于揭短亮丑,让不文明行为和不作为行为露露脸。城管委办公室设两部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指挥协调和现场办公制度,综合协调整治工作进程,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现场办公,全力快速解决;委员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反馈照片”“交办单”“督办单”和“通报”制度,及时高位统筹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县主要领导;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负责人,要倒查问责。各部门也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奖罚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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