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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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2023-05-26 17:50:08 来源:网友投稿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

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五大产业”、“新四型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抓住我省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契机,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生态发展、绿色崛起的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集成优化产业、技术、人才、财税、金融等各类要素资源,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要素集聚、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产业升级和发展新兴产业提供支撑。

2020年,基本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创新的体系、机制和政策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率逐步提高,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二、营造激励创新的优良环境

(一)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环境

加强专利、商标和版权联合执法,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大对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为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援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宣传,依法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

(二)打破制约创新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

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水平。加大反垄断执法与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宣传《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地区封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和各种做法。

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商务工商举报投诉平台,全天候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并建立首问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建立投诉举报及应急处置管理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倾向性、苗头性,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执法和整治工作,完善投诉举报限时办结机制,保证所有举报案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调查、答复和反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

(三)建立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准入市场的政策环境

落实好国家和省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改革产业监管制度,发挥企业的产业发展自主权,减少前置审批。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执行企业“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强化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

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合并节能评估(审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实行一次会议、一次论证、一次联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的若干要求,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积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国家审批的程序政策解读等服务工作,为缩短评审周期和提高通过率创造条件。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对能够市场化配置资源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委、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编委办、科技局)

(四)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按照省地税局要求,贯彻落实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认真开展非金属矿原矿、森林、矿泉水等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的实地调研。加强税收风险评估。在规范企业资源税据实申报的基础上,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煤管、国土资源、国地税三方信息交换、比对、核实。以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洗选煤企业为重点,从销售收入、价格、数量、减免税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进一步核准企业销售量、价格的信息,做到对企业的资源税应收尽收,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企业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煤管局)

(五)大力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平台

加快黑河市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业园、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北安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各类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指导备案工作。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训练营等孵化模式。加强孵化器软硬件建设,强化创业辅导、项目开发、技术合作、人才培训、成果招商、融资担保、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积极与投融资机构对接,拓展融资渠道,吸引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助推科技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六)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召开座谈,开展多层次、常态化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建立健全对话、咨询机制,发挥企业在技术领域和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为政府部门在产业政策措施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论证提供理论依据。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的导向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两化融合为重点,鼓励工业园区建设科技孵化器和企业技术中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工业结构转型,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

围绕新材料、绿色食品、农林产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节能建材等重点产业,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增强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八)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按要求步骤实施扩大“营改增”;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九)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提高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中标率。鼓励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地方名优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经认定的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采购审评时,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15%的价格扣除,鼓励采购单位对提供本地化政府采购服务的中小企业给予照顾,并设定加分条款。

鼓励企业研发国内首台(套)产品,对获得国内首台(套)产品认定的企业和贡献突出人员给予奖励。鼓励用户购买和使用首台(套)产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十)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成果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融资、知识产权等领域,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依托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科技共享服务体系。密切与优势科技服务资源合作,通过共建科技服务机构、共组研发团队等形式,为全市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强化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

(十一)壮大创业投资规模

扩大黑河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增设对俄合作外贸发展产业基金。积极与国内基金公司合作,放大子基金总规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解决项目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二)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鼓励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对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和已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十三)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

积极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保单融资、产业链授信等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创新。搭建农村融资及信用平台,设立黑河市农村物权融资公司,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系统,组建民间投融资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公司试点。鼓励各县(市、区)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提高担保机构融资能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黑河银监分局)

五、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十四)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除涉及国家和社会利益外的科技成果一律下放到承担单位,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不上缴国库,不冲抵财政拨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十五)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认真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及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奖励。事业单位以转让或许可等方式获得的收益,可提取不低于收益的50%用于奖励上述人员。国企自主投资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年度35年内,每年应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上述人员。科技成果所有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依据双方协议可在省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收益的70%90%归其所有。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科技成果,逾期2年未实施转化的,政府可以无偿或有偿许可他人实施转化,成果完成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转化权。

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担任处级及处级以下职务的科技人员可以参与技术入股。国有企事业单位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合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股权或净收益的30%90%可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委)

(十六)支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依据《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黑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鼓励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引进、研发和转化科技成果,延伸产业链条,对推广应用和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或企业给予重大奖励。

(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构建高效的科研体系

(十七)构建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种业创新,提升种子技术支撑能力。推进品种繁育试验,筛选出适合不同地区种植的高产、优质、熟期适宜的新品种。加快优良新品种推广速度,建立高油高蛋白专用品种展示示范园区。建设良种繁育基地,争取使我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政策扶持,对育种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打破现有育种科研双轨制,引导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创新育种理念和研发模式,建立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鼓励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增强种子企业核心竞争力,引领带动种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农业科技资源整合,密切与省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领域的新品种引进与繁育,加强高油高蛋白大豆、寒地水稻、强筋小麦、优质玉米、专用马铃薯以及奶牛性控繁育和改良饲养、全价饲料配方等领域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支持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地等资源高效技术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推广奶牛性控繁育技术,在嫩江县、北安市、爱辉区应用奶牛性控冻精10万剂。加速和牛改良饲养技术应用,加快孙吴县大桦林子养殖合作社和牛养殖示范场和嫩江县和牛养殖示范场建设。推广应用养殖奶公犊直线育肥技术。深入实施《黑河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加强农业、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逐步完善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畜牧兽医局)

(十八)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

按照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落实市属科研单位改革工作。加大对转企的开发应用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科技创新团队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能力。落实省有关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用人自主权、全员聘任等相关制度。落实公益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公益科研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予以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

七、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

(十九)完善创新型人才教育体系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在全市中职学校中构建以“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为导向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就业、创业指导。开好职业指导、创业教育课,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竞争意识和潜能。建立专业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淘汰落后及劣势专业,稳健发展电工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护理、现代农艺技术等优势品牌专业,积极培育养老护理、航空服务、西餐烹饪、旅游服务、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专业。深化中职学校开放式、多功能、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快我市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步伐。大力推进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开展教学、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切实落实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组织企业参加省工信委组织的“清华大学—黑龙江管理与创新大讲堂”等各类高端培训、论坛、讲座等,拓展企业家视野,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素质。举办和参加企业家交流合作活动,广泛交流经验,增大合作范围,创新发展思路。

加强对创业基地管理人员和创业者的培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和创业能力。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训、“新三板”挂牌操作及资本市场项目路演培训会,提升参与资本运作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一)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鼓励事业单位按照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于引进的急需、短缺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开展特设岗位聘用并予以备案,待出现空岗时优先转聘。落实国家、省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部署,适时出台我市相关政策。

允许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领办创办企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职称和尚未期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期,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离岗前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5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单位负责接收并安排重新上岗。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兼职兼薪。允许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落实社会保险接续、转移政策,破除社保关系转移在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和壁垒,促进科研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自由流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编委办)

(二十二)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各单位依托产业项目,采取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为企业发展和地方财税增收做出贡献的,由本级财政给予奖励。

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对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人才给予便利条件。对符合条件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人才,放宽就业许可证年龄限制,对国内紧缺的外国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取消来华就业许可的年龄限制,对高端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积极向上争取申请签证和居留便利。在我市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在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创办科技型企业、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业等方面,给予国民待遇。

依托国内外相关会展平台,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参加引智项目和国外人才引进洽谈对接,及时定期推荐俄罗斯优秀人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外侨办)

八、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二十三)营造便利的跨境通关环境

支持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对执行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的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职能与流程积极开展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的申请与审批。加强俄罗斯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及疫病疫情信息收集,持续推进检科院、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与全俄大豆研究所、远东国际兽医研究所开展科研交流合作。对引进俄罗斯人才采用绿色专用通道,做到随到随检。现场配备医疗器械及药品,对突发疾病的国外专家和中外旅客进行医疗救助工作。配备俄语专业人员,现场解决俄罗斯人员语言交流困难,营造最宽松的口岸通关环境。对居留一年或一年以上和按规定须进行健康检查或复查的俄罗斯引进人才,可到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进行检查或复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减化手续,缩短查验时间,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外侨办、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四)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环境

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协调机制,抓住“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机遇,营造有利于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政策环境,积极开展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引导支持我市技术、产品、品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建立投资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部门确认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前提下,按照中外企业投资合作实际,在“黑河商务之窗”网站适时披露有关信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五)加强对俄科技合作

依托区位优势,构建黑河市对俄科技合作服务平台,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举办论坛、研讨、培训等各类科技交流活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俄罗斯技术、人才的引进,共同实施科技研发计划、共建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创新平台以及科技园区,全面开展技术转移、技术交易和技术合作,加速中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二十六)积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

实施“互联网+”战略工程,搭建“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宽带龙江”战略,继续开展宽带提速工程,加大4G网建设力度。聘请国内权威专业机构,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电商企业,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对俄贸易”,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合作,积极引进和培育电商企业,加快黑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完善通关、物流、支付、结汇、退税等配套服务,争取纳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中机、丰泰、银河等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把中机公司打造成全省最具影响力的对俄跨境电商企业。

实施“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创新支撑体系,重点开展“互联网+”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资源共享、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为加速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提供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九、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实施

(二十七)完善落实创新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据创新投入、创新环境、创新产出、创新成效等指标,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创新驱动评价,为制定科技规划和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定期对政策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调整完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政府法制办、统计局)

(二十八)提升科技计划管理水平

加强高层次专家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决策咨询及重大科技计划立项和科技成果奖励的综合评审,提升科技决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合理安排科技计划,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建立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6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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