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市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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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市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完整)

2023-05-26 15: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为动态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根据省卫生厅等八个厅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1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市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市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完整)


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


为动态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根据省卫生厅等八个厅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14年工作开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按质按量完成,成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二、监测目的

通过主动监测,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监测内容与职责分工

(一)病例监测

1、市人民医院为主动监测哨点医院。

2、监测病例定义

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3、病例信息采集

由市人民医院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体征和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

4、生物样本采集与检验

市人民医院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粪便或肛拭子样本。采集生物样本数不得低于10/周,若一周内符合病例定义的腹泻病人低于10例,则须全部采集。全年市人民医院在完成规定数量的样本检测任务基础上需同时备留100份生物样本用无菌甘油肉汤保存后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70℃冻存,由市疾控中心统一于11月底前送省疾控中心检测复核。

1)采样要求

病人排出新鲜粪便于无菌容器内,用4支无菌棉拭子多点采集粪便样本(如有脓血或黏液应挑取脓血、黏液部分,液体粪便应取絮状物,使棉拭子表面蘸满粪便),插入CaryBlair运送培养基内,棉拭子应尽量全部插入培养基内,以保证弯曲菌所需的微需氧环境,迅速拧紧管口。

2)样本编号

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管和采便杯(盒)上编号(采样编号与病例信息表编号一致),并写上姓名、性别。

3)样本保存

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CaryBlair保存的棉拭子样本放置室温保存。

4)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两种(因我市实验室检验设备及人员因素影响,目前省级方案规定的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两种项目不能开展)。

5)样本检测与运送

市人民医院微生物检验室应立即对本院采集送达的样本进行前期大便培养和生化反应,对发现的可疑菌落样本要立即按规范要求送至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室做进一步血清学分型。实验室完成检验后,市疾控中心要汇总样本检测结果,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附表2)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菌株登记表》(附表3),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同时,在每月的第一、三周检验实验室将前两周分离的菌株集中送至省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要不定期加强对市人民医院检验室检验技术环节的支持与指导。

6)信息报送

市人民医院每天将《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送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病例数、采集的生物样本数、已检测样本数及检验阳性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二)流行病学调查

1、调查对象

出现以下情况时,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1)市人民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

2)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病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短时间内集中或分散出现超过既往水平的症状相似或原因不明的食源性病例;

3)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发现短时间内集中或分散出现病原体特征或食源性致病菌血清型一致的食源性病例。

2、调查内容与程序

市卫生局收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体信息后,进行信息核实和暴发识别。当确定为一次同源暴露所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时,立即组织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人群疾病调查、相关因素调查(包括食品、环境等)及实验室检验。调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病例搜索、个案调查、数据分析、相关因素调查、实验室检验以及调查结论与报告。

流行病学调查方法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执行。

3、信息报送

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后,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个案调查表》(附表4)、《病例信息一览表》(附表5),并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报告系统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经市疾控中心审核后上报省疾控中心。

四、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监测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要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包括室内、室间质量控制)措施。

(一)技术培训和指导

1、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负责开展各自单位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监测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意义等,提高主动监测工作质量。

2、市疾控中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应熟练掌握流调程序,明确病例和对照纳入标准,明确调查意义,了解设计原则,熟悉调查表内容,掌握调查询问方法。对调查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调查。

(二)数据审核与管理

市疾控中心负责我市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三)考核指标

1、市人民医院监测病例标本采集率、采集质量、样本送达及时率需达到100%。监测结果报告及时率和反馈率均需达到100%;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鉴定的准确率需达到95%以上。

2、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原始记录、工作总结等技术资料归档率和完整率等需达到100%

五、经费管理

我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专项经费由市疾控中心统一管理,疾控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早期发现危害因素、早期识别疾病暴发、及早进行预警与防控,最大限度降低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人群危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监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信息互通

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工作信息进行适时沟通。

(三)加强督查,追究责任

市卫生局将对各单位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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