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关闭工作方案根据《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采矿许可证废止的公告》(2013年12月26日)所示,行唐县黄龙港龙腾石灰岩采矿厂采矿许可证(证号:1301000410009)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行唐县2015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关闭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
企业关闭工作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采矿许可证废止的公告》(2013年12月26日)所示,行唐县黄龙港龙腾石灰岩采矿厂采矿许可证(证号:1301000410009)已被废止;根据《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超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2015年3月20日)所示,行唐县鳌鱼山采矿中心鳌鱼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1002012087130126883)、行唐县金唐特种石英砂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1002009057110017392)已被废止。按照《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国土资〔2013〕24号)和《行唐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行字〔2013〕23号)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依法对行唐县黄龙港龙腾石灰岩采矿厂、行唐县鳌鱼山采矿中心、行唐县金唐特种石英砂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关闭。为确保矿山关闭工作如期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9月底以前,依法对行唐县黄龙港龙腾石灰岩采矿厂、行唐县鳌鱼山采矿中心、行唐县金唐特种石英砂有限公司实施关闭,对实施关闭的矿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拆除供电、供水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恢复矿山地貌或治理边坡,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工作分工
关闭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依法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国土资源局负责拆除关闭矿山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恢复地貌或治理边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
(二)安监局负责注销关闭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导消除企业安全隐患。
(三)环保局负责注销关闭矿山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消除环境隐患,检查环境安全落实。
(四)工信局负责依法吊销关闭矿山企业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关闭矿山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六)供电局负责对关闭矿山企业停止生产电力供应,拆除直接用于生产的供电设施和设备。
(七)水务局负责对关闭矿山企业停止生产用水供应,拆除直接用于生产的供水设施和设备。
(八)公安局负责对关闭矿山企业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收缴,停供和处理火工品,并配合各部门执法,对阻碍执法的行为给予打击。
(九)口头镇、北河乡政府负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工作,并加强对关闭矿山企业场地的监控,严防非法生产活动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国土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关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局长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关闭矿山工作。
(二)严抓落实。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关闭工作标准,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关闭到位,并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关闭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关闭工作的督查,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